“面子”文化衍生富人治村的实践逻辑及启示
2019-03-19王全阳
文/王全阳
一、问题提出
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是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但是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村地区,城市化的进程中伴随着的是乡村人才的大量流失,留守人员自治能力欠缺,乡村自治也因此陷入困境。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出现了一部分经济精英群体回村参与基层治理的现象,近些年被学界称为富人治村现象。富人作为乡村的经济精英无疑是符合国家对配强党支部书记的选人标准的。但是,从中西部农业型地区的乡村富人成因来看,他们已经脱离了传统的农业生产在城市发家致富,且大部分时间也都停留在城市,为什么又会回到乡村参与基层治理呢?这恰是本文想探讨的问题。
当前,对富人治村的实践分析主要集中在宏观结构上乡镇政府制度上的治理困境和微观上基于个人理性选择基础上理想类型的概括。前者认为我国乡村富人治村的出现,是改革开放后我国社会治理结构的调整,使乡镇治理能力衰弱,乡镇政府为实现行政和治理目标的策略选择。例如,周飞舟提出税费改革后基层政权变成了“悬浮型”政权,基层政府与村民的关系由向农民收税变为借钱和“跑”钱,民间富人和富裕阶层正在日益成为基层政府的依赖对象。[1]欧阳静在对中部村镇的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富人治村现象的出现是基层政府的行政逻辑,是基层政府应对其自身治理能力衰弱的策略反应。[2]近些年学者类型化、多视角分析的文章中继承了这一视角,并将之概括为行政主导型富人治村、[3]政府与资本结盟,[4]等等。
从微观角度来看,富人回村参与基层治理是个人做出的理性决策,并划分了不同的富人治村理想类型。例如,贺雪峰把富人治村的村庄按地理位置和自身资源条件区分了三种类型,对于资源型农村,富人回村参与基层治理积极性最高;对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而言,因为村庄土地意味着升值和分红,但是在富人较多和户口转移到城市较容易的情况下,富人治村积极性一般;而对一般农业型乡村,因缺少发展机会,所以也很少出现富人治村现象。[5]陈柏峰则直接从个人角度把富人回村分为四种类型,经营致富型、资源垄断型、项目分肥型和反馈家乡型。[6]这种分析,揭示了富人治村是个人能动性、自主性的理性选择。
但是,现实生活中个人并不是作为孤立的个体而存在,人们的行为也不是完全被社会结构所决定,“农民诞生于社
会和文化之中。这个社会和文化给予他道德价值的源泉、一组具体的社会关系、一种对他人行为的期待模式以及这一文化中其他人过去如何实现自我目标的认识”。[7](P166)现有的研究中缺少对人们社会和文化诞生地乡村社区这一中观层面的研究,因此,本文依据一个个案的田野调查,试图通过对此案例的解读,探讨富人治村出现的原因和对当前实现乡村振兴的政策启示。
二、“面子”文化衍生富人治村的实践
洪村位于安徽省北部,距离乡镇集市大约1公里,共有人口5580人,28个村民小组,其中,党员103人,外出务工人员有3800多人,外出务工人口所占比例较大,村庄日常主要是老人、儿童,大部分村民只有到春节才返回乡村,空心村现象较为严重。全村共有耕地面积7500多亩,主要种植小麦、大豆、玉米,是个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村。
洪村地处淮北,汉文化色彩浓郁。洪村传统社会是以家庭为行动单位相互依存的社会,这种传统也深深影响了洪村原党支部书记的利益联盟的建立。洪村原党支部书记在改革开放之初,因为家庭成员众多且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在村两委刚刚成立时就被乡镇党委任命为洪村的党支部书记。在其担任村支部书记后,每年村里新发展的党员多从其众多亲属中产生。近年来国家采取项目进村的方式把国家再分配资源输入到乡村,但是分配到基层的项目是有限的,资源的稀缺、分配的模糊性使得一些项目在乡村有很大的争取空间,在洪村原支部书记动用各种资源网络关系争取到项目后,其家庭成员便与部分村民组成数个施工队,具体参与项目的实施,这样持续数年,使洪村形成了以原村党支部书记大家庭为中心,部分村民、基层政府相互配合的利益联盟。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洪村村委会虽然经过数届选举,选举程序也日益规范,但是洪村党支部书记却从未发生过变更。
但是这种稳固的权力秩序结构形成的重要基础是建立在忽略了洪村大批进城务工的村民的基础上的,每年的春节期间,伴随着大批村民返乡,特别是近年来人们收入日益分化后,洪村由原党支部书记主导的权力秩序结构,也日益受到乡村 “面子”竞争中形成的内生秩序的挑战。
●“面子”文化衍生的富人治村
我国的传统社会是乡土社会,人们是黏在土地上的,是变化很少的社会,乡村中的秩序维持依靠的是积累经验多少的长老统治,[8](P3)出于对传统的维护,乡村社会里身份更多的是由规定的地位决定,[9](P53-54)改革开放后,随着国家对户籍制度的放开,乡村人口开始大量涌入城市,在迅速变化的工业化社会,人们不仅由于劳动和社会分工的不同在收入上出现了较大差距,而且在如何划分社会地位标准上也出现了分歧。
第一,“面子”竞争升级的过程中乡村富人H公共身份的获得。洪村所属的镇下辖18个村,2017年9月18个行政村都进行了新一轮换届选举工作,但选举的结果只有洪村出现了富人治村现象,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洪村“面子”竞争最为激烈。“‘面子’是指:个人在社会上有所成就而获得的社会地位或声望”[10](P35)是个人在社会中的“社会脸面”。洪村“面子”文化主要表现在每年春节返回乡村后,经济资本扩大后的村民为了谋求乡村社会地位的提升,为了获得乡村场域内人们的尊重,在邻里之间保护各自的“社会脸面”,会涌现出各种展现自己外出务工成果的信号,如数万元的烟花表演、走亲访友带的贵重的礼品等等。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收入差距的日益扩大,乡村富人不仅需要更大的空间来展示他们的经济实力,而且要改变释放信号的方式来获得村民的认可。2016年12月春节洪村富人H释放自己实力的信号,从个人领域开始扩展到公共领域,他宣称,村中老人较多,夜里行走不太方便,他愿意花费20余万元为村里老人修建路灯;村里没有下水道,人们把生活污水随处倾倒,他愿意花费50余万元为全村人修建下水道。由于涉及的问题超出了个人的范围,如路灯安装、修建下水道的区域涉及到村民之间的协调,富人H就需要借助公共组织机构村两委的帮助。
第二,内生秩序中的公共身份与正式秩序中的原党支部书记之间的矛盾。一般来说,无偿的个人资金进入公共领域,会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但是乡村的公共领域的组织机构是村两委,这就给这个过程增添了许多复杂的因素。乡村富人H在公共领域的投资,完成了对地方共同利益的集聚,会得到乡村对其地位和能力的确认,这是乡村内生秩序形成的基础。但是另一方面,作为乡村正式秩序的村两委会,公共领域的资金投入不仅意味着乡村富人H社会威望的提高,而且潜在威胁到原党支部书记村干部职位的稳固,以及其在公共领域利益联盟的持续。面对可以预见的不稳定因素,原党支部书记亟需采取一些行动。利用自身在乡村公共领域的组织和执行权力,洪村的原党支部书记采取了一种拖延不执行的举措。于是,富人H在“面子”竞争升级中获得的公共身份与正式秩序中的原党支部书记之间的矛盾出现了。
在洪村调研访谈中,富人H提到:“自己富裕了就想着为村里面做点事,但是村支部书记并不配合,这让我很没面子,我通过选举竞选上村支部书记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投资建设洪村了。”由是观之,洪村富人H参与基层治理,一方面是“面子”竞争升级的过程中获得介入公共事务的公共身份,是受 “面子”文化中公共倾向影响,另一方面,内生秩序形成的公共身份想取代正式秩序原党支部书记的社会地位,是乡村经济精英政治化,以期望实现乡村秩序的重构。“中国农村同时有三个为地方治理提供资源的领域,即‘公’、 ‘共’和 ‘私’的领域。”[11](P2)但是洪村社会组织并未发展起来,乡村代表政府再分配的 “公”与动员社区的“共”都是由村委会承担,当由“面子”竞争升级带来的私人资金投向社区公共领域时,村支部书记依赖自己在公共资源的垄断地位不予配合,因而,乡村富人H就选择参与基层治理,不仅可以在体制内利用正式权力动员社区村完成私人资金公共投入,而且可以进一步提升自身的社会地位,获得社会声誉。
●富人治村的实现对洪村“面子”文化的影响
在乡村社会分化日益加剧的情况下,洪村 “面子”文化中公共倾向,促使了乡村富人H为了获得乡村场域中社会地位的认可,把“面子”竞争的领域转向无偿的公共领域的投资,乡村富人H在实现富人治村后,洪村“面子”文化形成了乡村富人H社会地位的认可,乡村富人的社会行动也继续强化公共领域公益倾向。
第一,洪村“面子”文化对乡村富人H社会地位的承认。制度学派认为:社会地位是建立在社会承认的逻辑上的,社会承认的逻辑一方面是建立在合情合理的价值标准上,另一方面个人的角色和行为受制于价值观念及其秩序。[12](P267-268)斯科特根据东南亚的乡村研究认为:乡村的社会分层存在着一种要求提供最低保障的非正式制度,“只有在富人们的资源被用来满足宽泛界定的村民们的福利需要的范围内,富人的社会地位才被认为是合法的”。[13](P52)“面子”文化在要求理想精英应承担乡村共享共担模式的保护责任的同时,也塑造了认可乡村富人H社会地位的乡村秩序。
原党支部书记依靠的是其背后家族人口众多(洪村村民称为“拳头”势力较大)与政治结盟,但其产生具有先天、特定群体的因素,人们的认可有限。随着乡村富人H成为党支部书记,表明“面子”文化的价值标准不仅是个人拥有财富的多少,能够为了乡村的发展以私济公更容易得到村民们的社会承认。富人治村实现后,村民受制于社会价值观念及其秩序,形成特定的出资群体、参与群体、受益群体,人们在此过程中共享着乡村秩序的价值判断,形成着对乡村富人H的社会地位的认可。
第二,洪村公益慰问组织的形成。改革开放四十多年间,洪村由于收入分化而引起的“面子”竞争一直在春节上演,而且部分村民为了保持在这种无声秩序中原有的社会位置,不得不加大相应的开支,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人们生活的压力。随着富人治村的实现,洪村 “面子”文化中公共倾向也日益为人们所接受。在富人治村实现的2017年春节,由乡村富人H通过洪村村民微信群,向不同进城务工返乡群体筹集慰问资金,组织人员到生活困难群众、孤寡老人家中进行慰问,慰问照片在群里公开。洪村富人治村的实现,把洪村“面子”竞争转变成人们的一次公益捐款活动,人们由个人领域无序攀比转到公共领域的乡村保护,“面子”文化方向、内容的转变给了人们合理表达差异的空间,也展现出了乡村舆论氛围对于乡村富人群体的道德期待。
三、“面子”文化衍生富人治村的解析与启示
洪村富人治村现象出现的关键是“面子”竞争向公共领域的扩展,乡村的富人在释放个人外出务工成果的信号时获得介入地方事务的公共身份,这是在当前社会经济结构大背景下,触发了一个村庄的风险保护机制,这个机制为了村庄的发展和延续,提供一种乡村规范性价值要求,当乡村的社会分化出现较大差距时,乡村舆论存在着特殊的互惠期待——对掌握资源的乡村富人的道德期待。在乡村的风险保障机制发挥作用时,乡村的均质的社会也被打破,富人获得了社会地位的提升。洪村富人治村的实现,体现了乡村保护经纪人从宗族势力到经济实力的转变,反映了乡村掌握资源背景的变化。
中国当前正处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乡村社会建设需要调动社会多方力量积极参与。洪村“面子”文化衍生出的富人治村现象,发挥了乡村内生秩序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调动了富人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由此得到的启示就是,在当前中国大范围、大规模的乡村人才流失背景下,政府应重视乡村内生秩序对乡村精英的回流作用,采取相应的政策加以引导、利用,为顺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首先,国家在政策制定时要处理好国家利益与乡村利益的关系。在我国传统社会中,地方存在一个区别于中央的地方管制单位,但是“20世纪以来国家政权现代化运动迫使乡村精英领袖与传统的文化网络逐渐脱离关系”,[14](P180)这主要是因为原本乡村内生秩序产生的乡村精英其产生之初就是为了乡村的社会声誉,获得村民的尊敬,但是国家政权现代化过程中伴随的是乡村精英在执行国家政策时与乡村利益所分离,如“自分田到户至税费改革时期,乡镇财政能力的非正常增长严重损害了财政合法性”。[15]内生秩序产生的乡村精英也因此再无法保持自己在乡村中的声望,纷纷逃避公职。税费改革后,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国家与乡村的关系从汲取型转变为给予型,使得内生秩序产生的乡村精英为获得乡村社会地位、社会荣誉,参与基层治理成为可能。所以,国家在通过各种政策把乡村纳入国家现代化进程时,要处理好基层政策的执行者乡村领袖(国家基层代理人)与乡村利益之间的关系,为乡村内生秩序产生的乡村精英获得社会声誉留下空间。
其次,国家政策执行时要与乡村内生秩序相结合,激活乡村的公共性。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的进程伴随着大量乡村人口流动,“发家”致富成为乡村务工人员的普遍追求,“家庭的主要功能从一个为了集体生产而奋斗的法人群体演化为个体成员提供幸福的私人生活港湾”,[16](P11)乡村社会的 “个体化”或“原子化”日益显现,公共性逐渐衰微。但是先富的个人回到乡村后,乡村内生秩序中的道德期待,“给家乡人提供方便的人,才能在本地社会树立威信,成为精英”,[11]又把“个体化”中的 “私”转向了乡村共同体中的“公”。所以,国家政策在自上而下治理乡村时,应充分调动乡村先富群体获得社会威信的积极性,创造村民参与公共生活的空间,以此来促进内生秩序产生的乡村精英参与乡村公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