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体制改革40年的基本历程和主要成就
2019-03-18王寅
王寅
【摘要】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经过40年改革历程探索,取得巨大的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经济体制 改革历程 主要成就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次伟大转折。我国从此走上了渐进式的改革开放道路,经过40年改革历程探索,经济体制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和完善。
一、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历程
4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大致可以划分为“目标探索”、“初步建立”、“初步完善”和“加快完善”四个阶段。
(一)目标探索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探索阶段。改革是从农村逐步向城市推进,从试点再逐步向全国推广,对外开放则是从兴办经济特区向开放沿海、沿江乃至内地推进。
在农村改革方面,安徽小岗等一些地方率先开展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改革试验,获得了巨大成功,随后向推广全国。在企业改革方面,进行了多种形式的企业扩大自主权试点,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逐步恢复和发展。在财税体制方面,实行了“利改税”,推进“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改革。在流通体制方面,废除了农副产品的统购统销制度,逐步培育农产品市场。在对外开放方面,决定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
1982年党的十二大讲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把市场调节正式引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模式。允许对部分产品的生产流通不做计划,而是通过市场来调节。随着改革在农村的突破和初步取得成功,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开始提到了议事日程。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革的重点逐渐从农村转向城市,以搞活國有企业为中心环节全面展开。对国有企业实施了承包制、租赁制等改革措施,积极进行以厂长负责制、工效挂钩、劳动合同制为内容的企业领导、分配、用工等管理制度的改革,增强企业的内在活力。宏观管理体制方面,以宏观间接管理为目标,对价格、财税、金融、计划以及流通体制等进行改革。采取“调、放、管”相结合的方针,理顺商品和服务的比价关系;大幅度缩小指令性计划;改革银行组织体制;实行各种形式的财政包干制。开放沿海14个港口城市,开辟了一批经济开放区。1987年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范围都是覆盖全社会的,后来又强调要把两者长处结合起来。1992年初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谈话,强调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进一步解除了把计划和市场当作是社会基本经济制度范畴的束缚,同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初步建立
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和基本原则。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具体化和系统化的勾画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建立健全的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构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构架,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入全局性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到2002年党的十六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初步建立。在这一阶段,进行系统性的改革,在宏观管理体制方面,加强中央银行的调控职能,提出财政、税收、金融、外汇、计划和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方案,建立以分税制为核心的新的财政体制框架,构建以增值税为主的流转税体系。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一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革,许多全国性的行业总公司改组为控股公司,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对中小型国有企业进行了改革,实施“抓大放小”策略,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布局的结构调整。在市场体系建设方面,取消了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进一步放开了竞争性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要素市场逐步形成。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逐步建立起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了失业保险、社会救济制度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三)初步完善
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对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做出全面部署。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健全国家宏观调控,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针对经济体制尚不完善,主要在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这一阶段主要围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具体实行了取消农业税、牧业税、特产税。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规定,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行业和领域,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健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加快推进。实现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改革了投资体制,政府投资的范围进一步缩小,企业投资自主权逐步扩大。土地、劳动力、技术、产权、资本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发展,水、电、石油和天然气等重要资源价格的市场化步伐加快。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
(四)加快完善
2012年党的十八大指出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提出了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改革财税体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近年来,“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有力激发和释放了市场活力;宏观调控方式不断创新,实施正确的宏观经济政策,采取区间调控、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等措施,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制度保障。必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必须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决破除制约发展活力和动力的体制机制障碍。一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三是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性导向作用,健全财政、货币、产业、区域、消费、投资等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二、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成就
40年经济体制改革所取得的主要成就,着重体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成熟更加完善更有效率。
第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建立。所有制结构不断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建立。国有经济的结构和布局得到显著改善,国有资本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处于优势和控制地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業户数减少,但营业总收入、净资产总额和利润总额都在稳步增加。公有制实现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相互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不断发展,逐渐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与此同时,非公有制经济的数量和规模迅速扩大。目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GDP所占比重超过60%,税收贡献超过50%,就业贡献超过80%,新增就业岗位贡献达到90%,约有70%的技术创新、65%的国内发明专利和80%以上的新产品来自中小企业,其中95%以上是非公有制经济。
第二,国有企业改革取得重要突破,国有经济竞争力不断提高。目前,50%以上的国有重点企业实行了规范的公司制改革,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逐渐形成,绝大部分国有中小企业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改制。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独家垄断局面基本打破,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比重显著下降,一批历史遗留的困难企业通过政策性破产退出市场,通过资产重组形成了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框架已经确立。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第三,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初步形成。多层次、多门类、多形式的商品市场格局已经形成,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为代表的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迅速。资本、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股票、债券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的体制已经建立,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市场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交易规模迅速扩大。商品价格基本上由市场决定。目前,在社会商品零售、农副产品收购和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所占比重已分别达到95.6%、96.5%和87.4%。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正在形成。
第四,政府职能转变取得积极进展。政府职能转变加快,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政府职能正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以间接手段为主的经济调控体系趋向成熟,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相互配合的机制已初步形成。建立了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市场监管体系。政府依法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从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正,并通过直接举办、特许经营等方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保障和创造条件。
第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方针,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基本要求,实现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奋斗目标,更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差异化需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各项保险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9亿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超过13亿人,全民医保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持卡发行量超过10亿张,完善社保卡持卡人员基础信息库功能,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
第六,经济社会法制化程度明显提高。我国在实施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同时,加强市场主体、产权制度、市场交易制度、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市场调控、经济调节和监管方面的立法,把一些比较成熟的制度用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了由200多部法律、300多个行政法规和数以千计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组成的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立。
第七,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对外贸易管理体制不断完善,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已经形成。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内外资企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进出口经营格局;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的机制;大幅度减少外商投资的地域和行业限制,形成较为完善的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内外贸一体化改革稳步推进,国有内外贸企业改制改组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积极进展;建立起了符合中国国情和国际通行做法,并与WTO规则相适应的涉外政策法规体系。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参考文献: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十二大、十二届三中全会、十三大、十三届三中全会、十四大、十四届三中全会、十五大、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十七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九大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