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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中药企业构建专利联盟重要性解析

2019-03-18杨旭杰裴晓华董尚朴

中国中医药信息杂志 2019年2期
关键词:京津冀

杨旭杰 裴晓华 董尚朴

摘要:目的  探讨京、津、冀三地中药企业创建专利联盟之重要意义。方法  收集京、津、冀三地中药企业所占有的专利资源,通过归类、清洗、分析之后,结合京、津、冀区域特点,探究京、津、冀中药企业联合构建专利联盟之重要意义。结果  京、津、冀三地中药企业众多,实力梯度较大;专利集中于少数中药企业;河北区域中药企业专利数量有待提高。结论  京、津、冀三地中药企业联合组建专利联盟,对于凝聚京、津、冀中药企业的合力,实现自我创新,建设专利池与药品标准,对抗药品垄断,以及将潜在的生产力转化为实际的医药经济实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京津冀;中药企业;专利联盟

中图分类号:R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005-5304(2019)02-0015-05

DOI:10.3969/j.issn.1005-5304.2019.02.004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significance of creating patent alliance for Beijing-Tianjin-Hebei (Jing-Jin-Ji) Chinese medical enterprises. Methods Patent resources of Jing-Jin-Ji Chinese medical enterprises were collected. After classification, cleaning and analysis, combined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Jing-Jin-Ji,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explore the joint construction of patent alliances among Jing-Jin-Ji Chinese medical enterprises. Results There are many Chinese medical enterprises in Jing-Jin-Ji, and the strength gradient is quite large; patents are concentrated in a small number of Chinese medical enterprises while the number of patents of Chinese medical enterprises in Hebei need to increase. Conclusion Patent alliance for Jing-Jin-Ji Chinese medical enterprises has great significance in consolidating the synergy of Jing-Jin-Ji Chinese medical enterprises, achieving self-innovation, building patent pools and drug standards, countering drug monopoly, and converting potential productivity into the actual medical economic strength.

    Keywords: Beijing-Tianjin-Hebei; Chinese medical enterprises; patent alliance

京、津、冀区域位于东北亚环渤海心脏地带的“首都圈”,是中国北方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地区,倍受各界瞩目。作为中国创新能力强、吸纳人口多的区域之一,京津冀成为北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多方面的优势促使国家采取一系列以实际问题为导向、具有针对性的举措,并适时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京津冀中药企业众多,日益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随着中药现代化发展规划的实施、新药研发投入的加大,以及现代科研技术大规模融入研发领域,京津冀中药企业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重大专项品种日益增多,新型中药集群化发展;在中药产业化及国际化进程中,自主知识产权药物的积聚是跨入世界医药强国的助推剂。国际重磅药物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专利保护期内、疗效确切、适用广泛的药品,京津冀区域内大多数中药企业具备创造该类药物的潜能,却难以面对国际竞争对手的强劲挑战。国外医药企业利用合作、收购、兼并等多种途径获取中药资源,以专利保护作为利器参与国际竞争,巩固市场。因此,占据多方优势的京津冀中药企业只有认清目前的严峻形势,加强创新药物专利的运作,才可能将潜在的研发优势转化为可持续发展的竞争优势。

笔者以京津冀中药企业专利调查分析为入口,探讨区域中药企业专利联盟建设在提升企业实力、促进区域医药经济发展、加速中医药国际化进程等方面的意义与价值,对于区域中药企业竞争实力提升献策的同时,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研究提供理论支撑。

京津冀中药企业专利资源现状

本研究涉及生产型、经营型、综合型等中药企业,虽然京津冀中药企业众多,但拥有中药专利者占比不高,尤以河北省最为突出。详见表1~表4。

在拥有中药专利的企业中,北京有超过800项,其专利数量主要集中在泰一和浦(北京)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悦民安(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天科仁祥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等数家;天津为400余项,专利数量主要集中在格特生物制药(天津)有限公司、施瑞客(天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鲲鹏神农制药设备(天津)有限公司、天农大(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鼎正动物药业(天津)有限公司等;河北地区较少,其专利数量主要集中在河北以岭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石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颈复康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综上,京、津、冀三地中药企业中拥有中药专利的企业集中于北京和天津地区,而河北地区的中药企业拥有专利数量的明显偏少。

京津冀的区域优势及中药企业的特点

2.1  科技資源配置具有独特优势

京津冀科技资源的绝对优势体现在:①该地区充沛的科技资源禀赋,②北京地区强大的科技资源汇聚能力,③较高的创新能力。该区域科技资源的相对优势一方面表现为区域科技投入比例的增长,另一方面则体现为科技成果产出效率较高。在医药资源方面,北京云集了医药类高等学府,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以及高科技医药企业孵化器等。一方面反映出中央政府在医药科技资源配置上对北京的重视,另一方面也显示北京对医药科技资源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北京的拉动下,京津冀地区的医药科研产出领先于国内其他区域。

2.2  企业实力差距较大,信息融通不足

京津冀区域作为北方的重要经济圈,其独特的政治、经济、文化优势吸引众多中药企业进驻,但呈现数量多却较为分散,不仅实力参差不齐,且长期以来,企业或不了解中药市场需求,或重复研发,以致于重大成果不能及时转变为产品,使众多科研成果沉淀。因此,针对我国现有的体制下中药企业的运行机制,组建京津冀中药企业专利联盟,制定切实可行的促成中药企业信息紧密联系的专利战略,将对该区域医药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京津冀中药企业构建专利联盟之重要性

3.1  利用京津冀中药企业合力,实现区域中药产业自我创新

市场环境是决定中药企业行为的外生条件,而企业自身能力是企业行为的基础。外界医药环境的变化要求中药企业能力的重建,社会变革促成了公众体质改变及供给特征的转换,其间达到动态平衡,促成药品周期的异变,凝结成以快变为核心特征的实时变化的市场环境;京津冀中药企业的专利联盟正是促成同一技术创新链条上的中药企业链接,实现中药并行工程的建设,有效缩短中药创新时间,推出更多新药进而占领市场。

医药领域的创新需依赖技术边界的相互渗透,只有医药企业的创新投入超过某一阈值时,才能产生创新成果,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单一企业实力薄弱,但京津冀中药企业联合组建的专利联盟可帮助企业超越创新投入的初始规模,突破创新阈值。京津冀区域拥有众多实力雄厚的中药企业,专利联盟的建设可促成企业间相互分工协作,并在创新中实现优势互补,突破自身不足,发挥协同作用。

国家推行的知识产权战略与建设医药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是在国际竞争环境中顺应时代要求而为之。京津冀中药企业创建专利联盟进而促成联合创新,是我国跻身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推力。目前对创新性国家的衡量包括:①创新投入高;②医药创新对于经济的贡献率在70%以上;③对外技术依赖度在30%以下;④自主创新能力强,创新产出高[1]。当前自我创新能力的薄弱是制约我国医药经济发展的内在因素,要跻身创新性国家,医药领域的创新比重大,中药作为我国特有的优势产业,理应发挥创新优势。京津冀作为北方重要的区域,中药企业专利联盟的建设对中药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意义重大。

3.2  为专利池的创建提供保障

医药产业具有专利密集性和离散性的双重性质,因而专利丛林大量涌现,专利池成为医药领域谋求先发优势和获取产业控制及垄断地位的战略工具[2]。按照“市场理论”的解释,医药企业的经营者合理追求利润而为创新发明提供动力,专利运营保证了发明家和企业家获得回报,以补偿其在发明和应用中所耗费的时间、劳动和资本,进而鼓励新的发明不断涌现。以专利池为依托能够实现入池专利拥有企业的经济利益溢出效应[3]

基于技术标准的专利池是跨国公司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通过专利组合以谋取垄断优势的竞争范式。专利池的竞争优势源于对产业的控制力,其内涵包括:①控制市场份额,通过阻止性策略排挤国际竞争对手,占据各个领域的市场支配地位,创造寡头垄断的市场结构;②控制各个防治领域的药品产业链,依靠技术标准,控制药品生产的一系列参数,赢取全球药品价值链上主要的经济租金[3]

专利池是众多专利的集合,京津冀中药企业专利联盟是建成专利池的先导,通过设立专门机构,评估联盟众多专利中进入专利池的必要专利,展开跟踪与评估,绘制专利发展路线图,确定远景目标并提出实现路径;联盟内部对于专利实行交叉许可,互通有无,避免重复研究,降低技术风险,节省交易成本及研究费用;发挥京津冀区域中药企业各自优势,在技术上联合攻关,理念的趋同与共同的利益能使联盟内各企业自觉承担维护专利池良性发展的责任,消除专利池中专利实施的授权障碍,尽可能全面推广利用专利方案,通过专利池实现京津冀中药企业联盟的集成创新。

目前发达国家医药企业利用专利池对我国药品企业进行压制,并排挤我国医药技术标准创新,其实质是优势企业将合法垄断的专利权进一步集中,利用知识产权先发优势联合构建结构性垄断,从我国市场获取超额产业利润,形成新的国际贸易壁垒,以对我国实行技术垄断。京津冀区域独特优势能使该区域内的中药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资金实力逐步提高,并尽快在关注国际反垄断法基础上组建获得相关法律认可的专利池。

3.3  集中力量将潜在生产力转化为现实效力

知识经济时代专利重要性的提升使专利已不再是纯粹法律概念,而是企业关注的经营概念。专利因带来日益增长的利益而受到经济全球化中利益集团的追捧,发达国家的药品企业利用核心或非核心专利作为收入来源的典型商业模式日益增加。专利联盟是创造价值的首要手段及中药企业经营策略的主要武器,专利联盟将中药企业专利潜在的价值可视化。

3.3.1  促使创新知识最大程度产业化与商业化

专利联盟促使京津冀中药企业间最大程度互通信息并向公众传播,使创新知识最大程度商业化或产业化。通过专利联盟能更高效促成京津冀中药企业技术交流与情报开发,不同实力企业间引入并利用其他企业的先进技术,区域内各中药企业将专利资产作为企业最有效的竞争手段与武器,将专利权的保护转向专利权的经营与管理,作为联合中药企业经营策略的主要武器。

3.3.2  有利于清除健康权与药品专利权之间的障碍

健康权作为一项世界普遍接受的人权,是有生命的主体依法享有健康的权利,得到了国际众多人权公约的承认,而药品专利权对于健康权的实现却形成对抗[4]。发达国家拥有世界上绝大多数药品专利,而不发达国家却难以承受专利药品的昂贵价格,并因此导致面对流行性疾病时,药品专利权与不发达国家公众的健康权之间的冲突异常尖锐。京津冀中药企业专利联盟的创建能够汇集众多专利资源,融合区域各中药企业优秀科研成果结晶,为其他发展中国家与不发达国家提供药品供给,以有效缓解世界众多贫困及中等收入民众的健康危机,在实现世界公众健康权的同时赢取相应的经济利益。

3.3.3  争取自主创新

对抗发达国家在药品领域的垄断,最有效的对策是国内中药企业联合自主创新。京津冀独特的地域优势应促成该区域众多中药企业联络,充分利用地域优势扩充中药资源,开拓周边土地以扩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种植;选择有实力的中药企业对专利药品的核心技术进行深入研发,争取突破,以获取更多主动权,增强在各病种防治领域的世界标准发言权,绕过发达国家的专利池或凭借其自身实力加入专利池而获得交叉许可,以逐渐扭转在医药产业中的被动局面,遏制世界医药领域知识产权的滥用。

3.4  助力中药领域标准确定,增加中药产业在国际医药市场的话语权

任何领域的科技进化过程都始于发明创造而终于技术扩散,中药领域也不例外。在前期的专利申请和后期的技术扩散中,标准的支撑成为技术进化中的链接,技术标准的社会经济功能决定其在技术创新中的巨大作用。

技术标准是专利的最高追求形式,也是技术创新的高端成果。专利标准化是医药领域各经济主体追求的目标,通过形成标准的专利技术,影响的不仅是一个产品,而是整个中药产业,京津冀中药企业利用专利联盟之合力设计完成的中药标准,不仅促成国内其他区域的上下游中药企业以该标准为依据生产,更重要的是实现对世界医药行业的控制,提高疾病防治领域的中药产业竞争力,获取更高的收益。

从国内外发展动态,我们可以很清晰看出药品生产与优化技术标准同专利结合的重要性与紧迫性,以及隐藏在其背后的专利標准许可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如果说一项专利能影响一个企业或医药行业的利益,那么,当该专利上升为国际标准时,影响的则是国际医药贸易,并最终赢取直接的国家利益。

天然药物领域是我国制定标准的优势领域,巨大的中药市场也是我们制定标准成为国际标准或实施标准得天独厚的条件。目前国际天然药物领域尚存在许多标准空白,京津冀中药企业联盟可凭借强大实力选择自己能做到而国外尚难实现的技术指标,建立以专利联盟为基础的标准,并在国际贸易中实现双向交流,获取优势,即与国际天然药物标准接轨的同时也促使国外与我们接轨,将我们的技术要素转变成他们的标准组成部分。当然,这一切均建立在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为条件的技术标准被全球接受的基础之上,而京津冀众多中药企业专利联盟释放的合力能够实现这一点。

小结

长期以来,沿着既有技术标准限定的方向从事创新,这对大多数国内中药企业而言,是风险较小、成本较低的理性选择,但却使企业技术创新空间变得非常有限,对中药产业技术创新和发展的长期影响不容忽视。京津冀中药企业实力梯度较大,其中不乏实力强者,以其为龙头带动区域内其他中药企业联合建成的专利联盟创建标准,效果远超单独的中药企业,而京津冀中药企业专利群落研发及生产标准更成为创新者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高端选择。在联盟实现自主创新的过程中,专利-技术-标准是新的医药技术经济范式。

中药产业自主创新根本目的不在创新本身,而是将其成果应用于产业并促进其发展,中药研发技术标准化正是应用创新成果的一个重要经济活动形式,标准的制定会促进中药领域的技术开发,京津冀中药企业联盟相关标准制订应把握国际标准动向,以赢得国际医药领域的话语权。

总之,京津冀中药企业专利联盟的创建,不仅助力国家专利战略的实施及医药行业竞争优势的形成,也是抗衡跨国医药企业的重要保障。当前国内中药企业较为分散,很难在短期内依靠自身实力建立较为完备、可操作性强的专利发展战略。而跨国医药公司纷纷涌入,其技术先进、资金雄厚,在药品研发及专利保护方面均占有先机,京津冀中药企业联合组建专利联盟,既可限制跨国医药企业对国内医药市场的侵扰,又能增强我们对于世界医药领域的影响力与控制力。

参考文献:

[1] 李娜,余翔.创新型国家战略下提升专利质量的综合策略探讨[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82-87.

[2] 向美玲,曹阳.医药专利丛林引发制度滥用及其规制思考[J].现代商贸工业,2011,23(1):220-222.

[3] 朱翔华.欧盟委员会“关于标准必要专利的欧盟方法”对我国的启示[J].标准科学,2018(6):27-32.

[4] 赵迎辉.药品专利权与生命健康权的平衡[N].学习时报, 2018-0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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