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评估与防范研究
2019-03-18杨伸理
杨伸理
【摘要】近年来,在国家支持互联网创新的政策背景下,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新的金融模式,在我国得到了迅猛发展,日益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补充。然而,在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同时,风险也相伴产生,为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稳定、可持续发展,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防范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准确的评估互联网金融风险,并提出有效的风险防范对策,已成为当下研究的热点问题。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 风险评估 风险防范
一、风险评估体系建立的相关方法
(一)风险图法
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来绘制风险图。具体绘图时,风险对于公司业务的严重性表示风险的严重程度,风险事件可能发生的概率表示风险的可能性。对于另外一种风险方法而言,就是评价不同损失的严重程度或者频率。根据风险度评价的分值来确定风险大小。
(二)综合分析方法
互聯网金融风险的评估是一个复杂浩激的工程,涉及到对许多指标和业务的综合评判。只有全面、合理的了解了风险状况,才能更好的实施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模糊层次分析法通过将层次分析法和模糊数学理论结合在一起,对这样的一个复杂问题进行解构,从而将其简化分解成各类因素的组合。然后按照不同的隶属关系构建评价指标层次结构,通过两两比较求出给类因素的重要性。最后,结合专家的判断对这些因素的相对重要性进行一个最终汇总的排序。
二、当前的互联网金融风险
(一)技术风险
(1)系统性的安全风险。互联网金融系统性的安全风险与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是否合理、有效有很大关联。目前常见的系统性安全风险主要表现为:(1)加密技术不完善。依靠计算机系统,互联网金融业务才能顺利的开展和执行。但在应用计算机系统的过程中如若加密技术不完善,一旦黑客攻击或病毒侵袭,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的金融信息将会被破坏或盗取,系统终端可能被攻击,致使互联网金融受到重创。(2)TCP/IP协议的安全性较差。目前互联网采用的传输协议是TCP/IP协议族,此种协议最大特点就是信息沟通流畅,但存在的最大缺陷是安全程度低。这使得目前互联网金融安全防范效果不佳,信息传递、资金转移过程中容易被盗取。
(2)技术选择风险。因为互联网金融存在系统性的安全风险,所以选择适合的互联网金融技术来解决安全问题是系统维护者需要仔细考虑的,但互联网金融技术的选择也存在风险。如若互联网金融技术设计存在缺陷或操作不当,可能引发信息传输低效、技术运用效果不佳等问题,致使互联网安全问题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给互联网金融带来更大的危害。
(3)技术支持风险。由于互联网技术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受技术限制或运用成本有限等因素的困扰,互联网金融所应用的技术不能够及时地更新或更换,这使得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实施受到一定的限制,在进行某些高端服务的过程中技术难以满足要求,如若强制应用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所以,互联网技术支持不到位也会影响整个互联网金融的运行,容易给互联网金融带来技术支持风险。
(二)业务风险
(1)操作风险。从互联网金融的安全系统来看,互联网账户的授权使用、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系统、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与客户的信息交流等与互联网安全操作有很大关联。如若互联网操作过程中交易主体出现操作错误,可能会导致业务风险产生。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是在虚拟环境下进行的,交易主体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操作规范、操作要求、操作流程等方面不够了解,交易主体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操作失误,极大程度降低了互联网金融安全性,给互联网金融业务带来风险。
(2)市场选择风险。互联网金融业务如若出现市场选择风险,其来源主要是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互联网金融市场出现“柠檬市场”。所谓互联网业务信息不对称是指在虚拟的互联网环境下,金融业务主体为用户提供不准确、不恰当的信息,这使得市场选择欺骗性,可能使用户丢失资金,此种情况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而在互联网金融业务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产生的“柠檬市场”是指在起步阶段的互联网金融环境中,金融产品定价低、服务质量差的金融业务被广大用户所接受;而金融产品定价高、服务质量高的金融业务不被接受。这种不良的市场选择现象不利于互联网金融良性发展,容易给互联网金融带来市场选择风险。
(3)法律风险。虽然我国出台了《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电子签名法》、《网上证券委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但我国互联网金融还处于起步阶段,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比较落后和模糊,相关监管规定还处于滞后状态,即监管空白,致使互联网金融业务在实施的过程中,一些不良人员钻法律的空子,开展不正规的金融业务活动,给互联网金融带来一定的风险。所以,不断地完善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是降低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的关键。
三、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加快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制体系明确监管机制
互联网金融若要提高自身的运作效率,需要在立法和监管上达到双重保障,那么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和监管机制成为改善互联网金融外部大环境的有效手段和必然之举。
(1)加快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建设,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在立法的深度上,立法者应尽量去挖掘互联网金融违法行为和对这些违法行为的规制办法;另一方面在立法的广度上,立法者应尽量囊括互联网金融所涉及的行业。所以,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建设来说,保持法律法规健全性的同时,也应当考虑到法律的稳定性。
(2)明确监管机制。在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容易出现“空白区”和“多重监管区”,出现有的地方没有监管主体,有的地方出现多个机构重复管理的复杂局面。保障互联网金融有明确、完备、清晰的监管机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明确监管机制:一是对于“空白区”明确监管主体,赋予监管职责,让互联网金融的“空白区”有法可依、有主能管。二是对于“多重管理区”明确监管主次,采用一体化整合监管主体,也就是在互联网金融企业运行过程中,对于多个有监管职能的主体进行一体化整合,使多重主体联合执法,成为整体,避免过去在综合执法过程中的重复执法。三是监管力度要适中。对于互联网金融这个新兴行业,在监管力度上,要采用适度监管,保持企业的创新能力,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
(二)加快构建计算机安全体系保障网络系统安全
构建计算机网络安全,应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在计算机硬件系统方面,应该严把关,选择安全的计算机交易系统;二是在计算机软件系统方面,应该选择安全系数高,具有多重保障和认证性能的软件;三是加强自主硬件软件的研发,规避因引进外来设备和软件技术带来的安全风险,将更多的金融软件的发明创造,运用于现实的生产生活实际需要,从而有效保障国家金融体系的安全。
(三)积极构建防控风险的内控体系
(1)规范内部操作流程。金融信息化的操作风险隐蔽在互联网交易过程中,要有效降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潜在风险发生的概率,必须严格控制和规范操作流程。由于互联网金融业务具有交叉性和金融属性。因此,互联网金融机构在进行内部控制时要对其资金、信用风险和网站安全性等方面进行有效建设。
(2)强化风险管理。对于互联网金融企业主体来说,完全识别互联网金融风险还有一定困难,要加强经营管理就必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另外,从事互联网金融的企业应该树立风险意识,坚守风险底线,把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远离非法集资等不法行为,使风险管理体系不斷完善。
(3)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强化行业监管。通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来强化监管,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一是要建立信息共享数据库。国家应该着手建立系统客观深入的征信体系,收集银行、非银行企业的信用信息记录,以此来实现互联网金融企业、征信机构和消费者三方的信息共享,降低因信用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二是要成立消费者保护机构。在现有的互联网平台基础上,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通过提高互联网金融的投资者或消费者的风险意识、防范意识、维权意识,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西方国家的互联网金融发展之所以先进,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还源于其具备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机制及健全的消费者维权制度,我国也可以在这方面进行效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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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龙海燕.模糊综合评价在电子银行风险控制中的应用[D].西安: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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