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金融:发展现状、风险特征与管理研究
2019-03-18陆岷峰徐博欢
陆岷峰 徐博欢
摘 要普惠金融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应大力支持发展普惠金融,但不可忽视其内部风险。普惠金融风险主要来自两部分,一部分来自作为高风险人群的服务对象,另一部分是互联网技术运用过程中带来的技术风险。普惠金融发展要坚持用好互联网技术,同时也要做好风险管理,防止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加快风险的蔓延和扩散,在风险不可控前,宜“未雨绸缪”做好预防工作。为此,文章首先以金融风险一般特征为基础,结合普惠金融发展新特点,总结普惠金融风险特征,对其风险危害进行识别。其次,以风险视角找寻普惠金融管理的难点和痛点。最后,在上述研究基础上,探索普惠金融管理的路径,提出普惠金融管理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演普惠金融;技术风险;风险特征;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2.39[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673-0461(2019)03-0073-07
一、引 言
2016年1月15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将发展普惠金融纳入国家战略层面。普惠金融的发展受高度重视,并被当作一项长期工作开展,原因在于发展普惠金融既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满足我国经济可持续的发展需要。一方面,惠普金融给弱势地区、弱势产业、弱势企业、弱势群体(焦瑾璞,2017)提供金融服务,有助于消除贫困,改善地区发展不均衡、社会贫富差距过大的现状,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另一方面,普惠金融满足我国经济持续发展需要。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柱,据统计,我国小微企业占比约为95%,创造大约60%的就业,50%的税收,60%的GDP,然而“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限制了小微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我国经济目前正面临着下行和结构升级带来的压力,因此有必要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我国普惠金融潜在市场广阔,发展潜力大,应好好把握普惠金融对经济增长的积极效用。
在我国政府部门鼓励、引导下,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初步建立了与国情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并逐渐完善。其一,普惠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壮大。除去传统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政策性金融机构对普惠金融发展的探索以外,当前涌现出许多新型金融机构为普惠金融注入动力与活力。其二,金融产品不断创新,服务手段不断升级。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运用,金融产品越来越丰富,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不仅对传统的金融产品进行创新升级,也推动金融服务手段和方式的转变。其三,金融基础设施不断健全。对于发展较差的地域,金融服务缺失的重要原因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较差。针对此情况,银行合理建设服务网点,提高金融服务覆盖面积的同时,政府部门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互联网金融的推广应用,通过便捷、快速、高效的互联网提高普惠金融服务的效率、深度和广度。
目前,各金融机构对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加,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例,2018年一季度银行业金融机构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为317 645亿元,较2017年同期增加了39 640亿元,增长了14.3%①,扶持力度明显上升。无论从普惠金融对经济金融发展的促进作用,还是普惠金融作为解决社会公平,促进资源合理分配的重要手段来看,发展普惠金融极具意义,也大有裨益,但发展普惠金融过程中不能忽视内部风险。普惠金融风险主要源于两部分,首先,服务对象为小微企业,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这类群体本身具有较高的违约可能。其次,是与互联网结合带来的技术风险。互联网给予普惠金融发展的潜力,但也给普惠金融带来了新风险。在风险尚未积聚形成金融乱象前,宜“未雨绸缪”做好预防工作,防止风险蔓延与扩散,也避免后期高昂的治理成本,甚至影响经济的平稳运行。因此,有必要研究普惠金融的风险特征,以此为基础提出普惠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的对策,对普惠金融进行有效管理。
二、文献综述
(一)普惠金融及其发展概述
普惠金融的概念在2005年聯合国举办的“小额信贷年”活动上首次正式提出。自我国引入普惠金融概念,决策层高度重视,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至2015年年底,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首次将普惠金融的实施纳入国家战略层面,并明确普惠金融的概念是指立足机会平等要求和商业可持续原则,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
从服务形态和制度变迁上划分,普惠金融经历了从“小微金融”到“微型金融”最后到“普惠金融”的演化历程,金融创新是其不断演化的关键,金融创新包括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渠道创新等诸多方面(星焱,2015)。互联网为普惠金融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潜力,解决了普惠金融信息不对称、区域限制、交易成本高等传统发展瓶颈,因此,与互联网结合是普惠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势。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普惠金融实践经验看,各金融机构正加快推广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电视银行、微信银行等新兴电子渠道(连耀山,2015)。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的发展是内在耦合的,但当前互联网金融与普惠金融发展具有多方面相悖的现实表现(丁杰,2015)。这些相悖的现实表现的内在原因正是普惠金融风险的来源。
(二)普惠金融风险特征
普惠金融的本质依然是金融,因此,普惠金融面临着与传统金融相同的风险,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国家风险、信用风险、运营风险等;考虑到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带来的大量金融机构的设立、金融科技的创新和新金融业态的形成,我们也需识别在这些变化中衍生出的一系列其他风险,具体包括货币政策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技术风险、信息安全风险、洗钱和套现风险、资金挪用风险、法律风险七类(陈科,2017)。陈科在对普惠金融风险识别分类后,提出了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普惠金融风险评估方法,此方法采取主观赋权法中层次风险法(AHP),通过此方法对普惠金融风险进行评估后发现,由于借助大量的金融创新,普惠金融较传统金融风险更突出、明显,需加强金融监管力度重点防范。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和内容较传统金融在深度和广度上进行商业持续性、内涵包容性延伸的同时,其风险特征在遵循金融基本规律的前提下表现出新的运行特征,具体有:一是风险价值曲线近似随机游走运动过程;二是风险定价遵循大数定律规律;三是风险概率符合正态分布特征(陆岷峰和汪祖刚,2016)。
(三)普惠金融风险预防对策
对普惠金融体系现有的约束框架分析发现,普惠金融现有体系在宏观、微观和中观三方面都存在不足,对普惠金融风险的管理应先弥补现有框架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建立普惠金融审慎监管体系(焦瑾璞,2017)。在完善传统管理体系,建立新的监管体系时,需结合当前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在互联网与移动通讯技术高速发展背景下,金融与互联网深入结合,互联网的技术优势在普惠金融风险管控上也逐渐显现出来。以大数据技术在互联网普惠金融风险管控上的运用为例,大数据技术能准确计量互联普惠金融风险的产生,精确普惠金融的风险来源,预测普惠金融风险的发展和走向,以此为基础可提供处理和解决互联网惠普金融风险的机制和方法(韩冰凝,2017)。正是看到金融科技在金融监管方面体现出的优势,近年来由“监管+科技”组成的监管科技(Regulatory)概念逐渐出现在大众视野里。2016年以来,国内外学者对监管科技的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国对监管科技的重视主要源于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监管科技在金融发展、监管改革和科技发展三重因素共同推动下经历了RegTech 1.0、2.0和3.0阶段。监管科技和金融科技在起源、发展方式、中介作用和外延四方面存在不同。监管科技的功能主要在于监管者加强监管能力,避免监管套利;被监管着应变式主动选择;金融创新的安全保障三方面(蔚赵春和徐剑刚,2017)。
(四)普惠金融风险管理研究
普惠金融的发展需要各国政府在政策、软硬件基础设施上发挥主导作用,需要金融机构提供包括储蓄、贷款、保险、汇兑、期权等众多服务产品,在追求商业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之间保持均衡,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改革农村金融体系,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特别是适合农村的风险管理产品,投资软硬件基础设施,提示客户和机构的金融服务能力,推进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改进激励约束机制(吴国华,2013)。金融机构践行普惠金融需树立开放的普惠金融服务理念、坚持商业化运作的原则、建立专门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创新普惠金融服务的商业模式、注重发挥互联网和科技的作用、走向合作共赢的道路。发展普惠金融,应先构建完善的普惠金融体系:巩固加强合作性金融机构在普惠金融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大力支持发展小微金融机构、推动大型商业银行建立专门的普惠金融事业部、加快建立普惠金融优惠政策体系、建立普惠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和加快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赵忠世,2017)。
通过对普惠金融现有文献的仔细梳理发现,普惠金融概念虽然提出的时间不长,但理论成果已相当丰富,这些文献从各领域、各方面丰富了普惠金融理论体系。从普惠金融效用方面看,现有文献对普惠金融与经济增长间的关系、普惠金融对消除贫困的作用、普惠金融对解决社会公平,分配社会资源的作用等方面都有深入的研究,明确了大力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的意义。从普惠金融发展过程看,现有文献对传统金融机构开展普惠金融的不足、互联网金融对普惠金融发展的作用等方面研究深入,明确了互联网对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普惠金融无论对经济增长还是解决社会公平、消除贫困都有重要意义,应鼓励与支持。互联网技术对普惠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应坚持用好互联网技术。但现有的文献仍有三方面研究不足:一是风险是金融固有的特征,而普惠金融作为金融的分支领域,其风险的表现、特点、来源是什么?二是互联网是未来普惠金融发展的趋势,互联网会给普惠金融带来怎样的风险?三是如何应对当前形势下新的普惠金融风险。基于对以上问题的思考,本文结合普惠金融发展的形势与趋势,探讨新形势下普惠金融风险特征及风险来源,对普惠金融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三、新形势下普惠金融发展特点及趋势
(一)传统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的不足
提供普惠金融服務的传统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政策性金融机构等,这些金融机构由于自身存在缺陷导致提供普惠金融服务时存在明显的不足。
1. 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大型金融机构
这类金融机构的特点在于规模大、服务群体和对象为高端客户,因此,他们的服务中心很难下移,很难转向中小微企业、农村金融、弱势群体等客户。正是基于此原因,普惠金融的发展并不受这些大型金融机构的重视,虽然他们具有发展普惠金融的优势和条件,但普惠金融在这些机构中进展很慢,发展不足。
2. 以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
这类金融机构虽然以农村金融、小微金融为主,然而由于自身实力较差,技术发展不足,导致他们提供的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不广,服务的对象、群体不够深入。
3. 政策性金融机构
这类金融机构具有扶贫性质,其商业可持续性难以为继,大多数是靠财政拨款。这种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全靠政府部门支持,一旦资金受到影响,其经营便受到影响。这种政府支持的,带有扶贫性质的金融机构无法保障普惠金融的持续发展。
(二)当前普惠金融发展的特点及趋势
随着互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运用的优势逐渐体现,互联网技术与金融联系越发密切。当前普惠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的深入结合也是普惠金融未来的发展趋势,主要原因在于互联网与普惠金融间的高度契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互联网技术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
传统金融机构在开展普惠金融业务时,由于信息获取难度大、单笔交易数额小的特征,导致普惠金融单笔业务的成本过高无法满足普惠金融的发展需要,而借助互联网技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只需在线上进行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每笔小额贷款的交易成本。
2. 互联网技术能有效控制金融风险
传统金融机构在开展小微金融、农村金融等服务时,很难获取对方信息,同时借贷人也缺乏商业银行认可的信用评级和抵押物,导致传统金融机构很难有效控制业务风险。随着互联网技术在普惠金融上的运用,金融机构可通过金融科技对借款人的进行信用评级,并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降低了金融机构贷款的违约概率,保障普惠金融机构的可持续性发展。
3. 互联网技术能扩大金融服务范围
传统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时,由于受到自身经济规模和网点的限制,其业务覆盖范围十分有限,同时,其服务人群有限。互联网技术的运用,不仅打破了时空间对普惠金融业务的限制,其创新的互联网金融产品针对不同的人群能提供不同的金融服务,完全打破了服务群体不够深入的情况。
4. 互联网技术能扩大金融服务边界
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有限,且办理相关金融业务十分繁琐,随着互联网技术与普惠金融的结合,金融机构能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客户也只需要在有网络的地方即可获得各种金融服务,因此,互联网技术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边界。
四、普惠金融风险特征
(一)当前普惠金融风险外在表现
普惠金融与互联网相结合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与普惠金融本源相违背的现实表现,这些表现是普惠金融内在风险的外化表象,具体包括:
1.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目标与普惠金融本质的背离
互联网金融公司以其技术优势在发展普惠金融上不断发挥作用。然而当前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一味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已与当初“发展普惠金融”的初衷背道而驰。这样的经营目标已与普惠金融的本质相违背,可能会激化普惠金融内部潜在的风险。
2.融资贵的现实与普惠性的背离
无论是小微企业、弱势群体等客户在传统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机构或是在商业银行普惠金融产品的融资成本都在18%~20%②左右,虽然低于高利贷的标准,但远远高于银行的贷款利率。小微企业,农村金融、弱势群体等融资贵的现实与普惠性的背离给借款人带来了还款的压力,减弱了还款意愿,易引发信用风险。
3.普惠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性与政策性的背离
普惠金融机构的发展必须遵循商业可持续原则,即把握好收益与成本之间的关系,而我国政府出台的扶持普惠金融的政策可能带有强制的指标或要求,破坏了某些金融机构商业可持续的平衡,导致这些金融机构收益与成本之间失衡,给这些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带来风险。这种商业可持续性与政策性的背离是普惠金融潜在的风险。
(二)新形势下普惠金融风险的来源分析
普惠金融风险主要来自两部分,一部分来自其服务对象,另一部分是互联网技术在普惠金融中广泛运用带来的技术风险。
1. 普惠金融服务对象带来的风险
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中小微企业和弱势群体,弱势群体主要包含低收入家庭、农民、农民工、下岗人员、老弱病残等,这些群体本来就是高风险群体。小微企业的不良贷款率向来高于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的平均值;2018年二季度农村商業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3.26%,远高于城市商业银行1.53%的不良贷款率③;弱势群体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还款能力差。因此,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决定了普惠金融本身就具有较高的风险。目前,社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大这种风险,如表1为中国社会(企业)平均融资成本。
2.互联网技术在普惠金融中广泛运用带来的技术风险
随着互联网技术优势在普惠金融发展中得到体现,互联网技术在普惠金融中运用将更加广泛。在此过程中带来的技术风险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技术不成熟,设备、设施不完善。由于这方面因素影响,导致创新技术的不适用、不完整、不可靠。二是创新技术对市场的预测不充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任何创新技术都得接受市场的考验,如果没能对创新技术投入市场后的反映作出准确的判断,则易产生金融风险。三是创新技术大多以计算机为基础,结合互联网技术产生的,金融机构在运用创新技术时需要专业的团队对网络安全、数据维护、系统升级进行定期维护,由于受限于公司的成本,金融机构往往无法达到技术要求,而形成技术风险。
(三)普惠金融风险新特点
风险是金融的基本特征,金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普惠金融作为金融重要的分支领域,风险也是其基本特征,同时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在社会经济环境影响下,普惠金融也衍生出具有自身特点的风险特征: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金融机构普遍具有,也是危害最大的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方未能按时履约带来的损失。普惠金融的信用风险相对于其他传统金融机构具有更大的危害,主要在于普惠金融服务的对象主要是长尾群体,长尾客户相对于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的客户群体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长尾客户缺少足够的信用记录和抵押物,因此普惠金融相对来说风险控制更难,面临的信用风险也越大。
2. 技术风险
传统金融机构的获客成本、运行成本、风险成本等都较高,普惠金融使用传统方式进行金融活动时往往毫无优势。与传统金融业务模式相比,数字技术与金融的结合提高了运营效率,降低了边际成本。数字技术在帮助普惠金融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较大的风险,主要是数字技术是以计算机为基础,结合互联网技术产生的,金融机构在运用数字技术时需要专业的团队对网络安全、数据维护、系统升级进行定期维护,由于受限于公司的成本,金融机构往往无法达到技术要求,而形成技术风险。
3. 财务风险
普惠金融机构发挥普惠性,为社会各阶层提供金融服务的同时既要考虑融资成本的问题,提高长尾群体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也要考虑自身商业的可持续。一方面,考虑成本问题,在开展金融服务时需要人力、物力的投入,这无疑提高了金融机构的运营成本。另一方面,考虑收益问题,普惠产品的特点是小额、分散,这注定了普惠金融单笔收益不高,需通过大量业务才能增加收益。如果不能提高收益,压缩成本,这些金融机构可能存在经营上的风险。
4.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导致金融机构出现损失的风险,引起操作风险的原因主要有内部欺诈、外部欺诈等。最求利益最大化是金融机构的企业本性,普惠金融机构虽然注重普惠性,为长尾客户提供低成本的金融服务,但不免有人借着普惠金融的旗号进行非法金融活动谋求利益,这样的行为可能损害普惠金融机构的正当利益。
5.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是指金融机构到期偿还债务的能力,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由于到期无法偿还债务导致面临经营危机的风险。普惠金融并不是扶贫,普惠金融的立足点是为社会各阶层提供金融服务,因此普惠金融机构必须考虑到商业可持续问题。普惠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往往与一般金融机构一样都面临着流动性风险。
6.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金融市场上金融产品的价格受多方面因素影响而产生波动的情况,例如汇率和利率的波动,这种波动往往导致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产生偏差,可能给金融机构带来损失。普惠金融提供的金融服务往往也受到金融市场因素的影响而引发市场风险。
7. 信息不对称风险
由于我国小微企业多为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管理制度相对落后,部分企业仍是家庭式的经营模式。同时,财务制度不健全,在经营中常以现金支付,较少利用商业银行的支付服务,导致金融机构很难接触到小微企业日常的信息。小微企业也没有完善的年报制度,不会定期披露企业自身的经营情况,因此,外界难以通过财务报表等常规材料判断其信用状况。这就造成了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客户间信息的不对称,虽然以大数据为代表的金融科技不断助力普惠金融,但目前技术的应用和数据的来源还未能完全实现覆盖,这就易导致信息不对称风险的形成。
8. 信息安全风险
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运用可以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但信息的获取,分析等都涉及个人隐私,当前我国在信息安全上还没能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无法对金融机构形成有效的约束,因此易形成信息安全风险。目前,大多数互联网金融机构都尚无信息保障和约束的相关机制,极易发生客户信息被盗取的情况。内部人员也可能因为经济利益而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发生道德风险。
五、普惠金融风险管理研究
(一)普惠金融风险管理的难点分析
1. 普惠金融机构参差不齐
我国尝试践行普惠金融的金融机构种类较多,除去传统金融机构不断尝试开展普惠金融外,还包括各种业态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种类杂、数量多的普惠金融机构提升了普惠金融整体的风险水平,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普惠金融机构参差不齐,有些金融机构的普惠金融只是停留在表面,未能落到实处。更有甚者,有些金融机构假借普惠金融之名,行违法犯罪之事。这些行为背离了普惠金融的根本宗旨,扭曲了普惠金融实际发展情况。二是过多的普惠金融机构加大了风险管理的难度,加快了风险蔓延和扩散的速度。
2. 普惠金融产品参差不齐
目前市场上的普惠金融產品种类多,质量好坏不一,消费者也缺乏对普惠金融产品识别与鉴定的能力,监管部门对这些金融产品缺乏统一的审查和管理,导致有些产品只是借普惠之名,并不是真正的普惠金融产品,产品市场的混乱使得普惠金融风险积聚。其次,受市场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当前普惠金融产品的利率相对较高,对于长尾群体来说表现为融资成本较高,还款压力也相对较大,如果长尾群体的现金流受影响会给普惠金融机构带来损失。
3. 风险控制体系尚不完善
普惠金融机构当前未能建立安全有效的风险防范体系。风控是金融机构的核心,金融机构控制好业务风险既能合理控制经营成本也能增加收益。普惠金融的发展需注重商业可持续性,风险控制尤其是关键。然而长尾客户违约风险大,风险难控制是普惠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难题。从目前情况来看,普惠金融风控存在较大的问题。首先,服务群体主要是长尾群体,信息收集难度大,传统风控技术完全无法满足普惠金融风控要求,前期风控的难度大、成本高,很多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不到位,易积聚风险。其次,针对普惠金融特点的风险控制体系尚未建立。普惠金融在发展过程中逐渐与互联网结合,形成了一套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现代化的发展体系,将互联网技术的优势运用到信息收集、多方获客等多个步骤中,但互联网技术也给管理带来了难度,提高了风险,为此,需在传统风控体系上发展新的风控方法。
4. 普惠金融监管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政府部门针对普惠金融还未能建立专门的监管体系。一是尚未将所有涉及普惠金融的机构纳入监管范围内。目前普惠金融机构无论是数量还是种类都不断增多,参差不齐,鱼龙混杂的普惠金融机构可能会影响市场的合理有序发展,政府部门还缺乏有效的法律政策对普惠金融机构形成有效的制约。二是对普惠金融产品缺乏严格的审查。普惠金融产品种类多,质量好坏不一,消费者也缺乏对普惠金融产品识别与鉴定的能力,监管部门对这些金融产品缺乏统一的审查和管理。三是未能建立规范行业发展,有效控制风险的法律政策和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是保障普惠金融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目前我国普惠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监管不到位。
5. 普惠金融风险意识薄弱
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利于消除贫困,促进经济发展,但普惠金融并不等于扶贫,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需要关注利益问题、成本问题和商业可持续性。目前,大家对普惠金融的风险意识并不强,主要在于普惠金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对普惠金融存在的风险情况在意识和认知上具有较大的偏差。目前,普惠金融的规模,产品,机构等都处于较低的水准,随着普惠金融的快速发展,潜藏于普惠金融的风险将逐渐开始暴露。
6. 普惠金融基础设施落后
普惠金融基础设施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指普惠金融相关的法律体系,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等顶层设计薄弱。在信用体系建设上,普惠金融面临着重重困难,主要在于服务群体的特殊性。在法律体系建设上,对普惠金融的发展、产品、创新等方面还未有清晰的规范。在监管体系上,监管政策还不清晰,监管方向还未明确。另一方面是指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相对落后,尤其是在贫困地区,金融机构稀缺,条件简陋,服务有限,严重阻碍了普惠金融的发展。而且当地互联网、计算机等基础设施覆盖不广,无法发挥当前互联网与金融结合带来的优势。
(二)普惠金融风险管理研究
1. 结合金融科技,完善风控体系
随着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结合的越来越紧密,传统的风险控制体系已完全不法满足当前普惠金融发展的需要。普惠金融机构应积极主动将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数字技术运用到业务中。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应发挥在普惠金融数字化中起到的重要作用。首先,政府可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金融科技研发力度,加快普惠金融数字化运用程度,对符合要求的企业提供一定的补贴。其次,政府可加强数字技术对普惠金融发展帮助的教育和宣传活动,帮助更多金融机构深入学习数字技术,转变思想观念。最后,政府应加强数据的整合应用,将多个金融体系的数据实现对接,建立统一的信用系统,有助于各金融机构充分掌握以小微企业为代表的长尾客户的信息,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完善普惠金融风险监管体制
建立普惠金融风险监管体系是保障普惠金融健康持续发展最直接的方式。完善的普惠金融监管体系即要将普惠金融机构纳入监管范围,也得将普惠金融产品纳入监管体系。对金融机构监管一要对金融机构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就行监督查处,二要对金融机构可能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就行监督。对金融产品的监管主要是考察产品是否符合普惠金融的定位、是否遵循监管要求等。
3. 提高普惠金融风险意识
虽然目前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在规模,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方面都处于较低的水准,但普惠金融是我国政府部门大力鼓励和支持发展的,而且从市场对普惠产品的需求来看,普惠金融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随着普惠金融快速发展,普惠金融潜在的金融风险将逐渐暴露,因此,必须宜未雨绸缪,提高普惠金融风险意识。一方面,政府部门可对加强普惠金融风险相关宣传指导,提高普惠金融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另一方面,可通过召开开展知识竞答等方式加强社会整体对普惠金融风险的普遍认知。
4. 提高互联网设施建设,提高互联网覆盖率
虽然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的普及率正在不断提高,但由于投资回报率较低、回报周期较长、使用费用较高等问题存在,我国贫困落后地区的互联网建设较差,表现为移动通信、光纤宽带、数字电视等互联网基础设施不能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需求。互联网的普及是推进普惠金融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政府应加强互联网建设的力度,扩大农村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投资规模,加快互联网在贫困地区的普及,提高互联网的覆盖率。
5. 履行社会责任,普及金融知识
普惠金融的性质要求从事普惠金融的企业、机构、从业人员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专业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防止金融机构或从业人员打着普惠金融的幌子获取利益,从而引发金融风险。而普惠金融的发展需要也要求金融机构能保持商业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专业的人士对运营、业务、风控等多方面就行管理。
6. 加强风险识别,坚持做好风险管理
虽然普惠金融风险还未暴露,但普惠金融作为金融重要的分支领域,风险是其基本特征,因此,必须居安思危,在风险积聚引起社会乱象前做好预防工作。有效预防风险的前提是对普惠金融风险的特征充分了解,并能准确识别。普惠金融风险管理的关键在于合理运用金融科技在风险防控上的作用,金融科技运可以被用到小微企业等长尾群体的贷前、贷中、贷后包括評估、审核等每个环节,以此为基础坚持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三)结语
技术创新对普惠金融发展的作用将越来越大,普惠金融产品也将变得更加丰富,不仅仅限于信贷产品,更包括支付、储蓄等基础作用,这是普惠金融的发展趋势。但无论普惠金融如何发展,普惠金融持续发展的核心仍是保持商业可持续与政策性间的均衡。普惠金融既有利于国家经济持续发展,也有助于消除贫困,促进社会公平,因此要坚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的政策方针不变,但不可忽视普惠金融存在的风险。对普惠金融风险的防范应探索建立合理的监管体系、充分利用金融科技做好风险监测、坚持做好风险管理、加强风险识别,充分发挥外部监管、内部自律和司法干预的合力作用,坚持风险底线,在鼓励引导和规范经营、扶持发展和防范风险间找到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