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民族理论对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的启示
2019-03-17唐敦双
袁 琳 唐敦双
(湖北民族大学,湖北·恩施 445000))
一、毛泽东民族理论回顾
为了解决民族问题,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与社会建设探索时期,立足国情,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我国民族的具体实际状况相结合,形成的一些思想、原则、制度等,构成毛泽东民族理论。
(一)主要内容——民族团结
毛泽东一贯主张,民族团结是我国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民族团结思想主要有:第一,民族平等是前提。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就指出,各民族人民群众“赞成平等的联合,而不赞成互相压迫。”[1]实现中国各民族的团结,必须首先建立各民族之间的平等关系,每一个民族都是不高于或低于其他族裔的。在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各族人民平等,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族人民团结一心,共同对抗日本帝国主义。第二,共产党的领导是民族团结的重要保障。毛泽东多次指出,过去的清朝政府和国民党反动派将少数民族视为宗族,大肆屠杀各少数民族群众,造成了中国各民族之间几百年的不团结,是中华民族落后于世界的原因之一。中国共产党没有自身的特殊利益,支持、领导全体中华民众努力奋斗,是为了解放无产阶级、满足包含少数民族在内的整个中华民族的利益,“只有经过共产党的团结,才能达到全阶级和全民族的团结”。[2]第三,反对民族分裂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根本途径。毛泽东认为,造成近代以来我国各民族之间不团结的原因之一就是帝国主义的挑拨离间,因此,要实现民族团结必须反对任何外国势力的干涉和置喙。同时,毛泽东强调,全国各民族不要搞分裂主义,坚决反对汉族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为各族人民创造良好的形势,构建各民族一家亲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制度——民族区域自治
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如何处理少数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以确保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各民族的繁荣发展,是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的民族问题。毛泽东详细分析中国历史,结合中国各民族实际,给出了极具中国特色的回答:实行民族区域自治。1938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召开,毛泽东首次表述:中国有诸多民族,只要不破坏统一国家体,每一个民族都拥有自我治理的权力。1947年,中国第一个实施民族自治的省级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成立。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建国方案——《共同纲领》将实行区域的民族自治列为民族政策之一。由此,民族区域自治成为处理少数民族与国家关系的基本制度。
毛泽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思想主要有:第一,基础,多民族国家的统一。中国历史上曾有三国鼎立、南北朝对峙、宋金对峙等大的分裂,但是,统一的晋、隋、元结束了这些分裂,统一成为终结。毛泽东认为,中华民族由占人口多数的汉族和占人口少数的蒙、回、藏、苗等多个少数民族共同组成,且汉族与各少数民族已经混血交融,各民族人民共同奋斗,才造就了中华帝国数千年的统一。第二,环节,在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自治。毛泽东认为,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由于战乱等原因导致频繁的民族迁徙,各民族散居于全国各地,混居在一起,同时,汉族、各少数民族混合交错,又相对聚居于一个小区域,从而形成了独特的中国各民族分布状况。因此,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在不同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自治,“有的须成立内蒙古那样的大区域政府,有的须成立包括几个县的小区域政府,有的是一个县或一个区的政府”,[3]各级政府均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第三,重心,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国家主人的地位。毛泽东主张,实行自治的民族地区,保证少数民族群众成为国家社会的主人,行使国家主人的权利。如何让少数民族群众行使国家主人的权利呢?首先,按照各民族人口的比例分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人大代表比例;其次,把少数民族干部吸收到各级政府部门的工作中;最后,最重要的是造就和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第四,目标,逐步改善和提高各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建国后,毛泽东多次强调,党和政府要逐步减轻人民的负担,一年年地改善人民的生活。
(三)基本原则——实事求是
毛泽东同志始终将实事求是作为思考、解决问题的基本原则。正是遵循了该原则,毛泽东才创立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族理论。具体而言:第一,前提,尊重少数民族特点。早在土地革命时期,我们党就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起革命根据地,如湘鄂西革命根据地主要分布在湖北和湖南交界的土家族、苗族聚居地区。在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的党章中就规定要设立少数民族工作部,后来逐步要求各地党组织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工作时一定要尊重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和文化传统。1945年,毛泽东在党的第七次代表大会上发言,指出,国民党反动派的排斥、打击和镇压少数民族的政策是完全错误的,共产党的方针是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语言、宗教等传统,实现各民族的繁荣发展。第二,基础,从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出发。毛泽东认为,由于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发展历程,必然导致每个民族都有与其他民族不同的自身特点,即独特性。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工作时,必须实事求是,从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民族地区工作“有共同性,也有特殊性。共同的就适用共同的条文,特殊的就适用特殊的条文。”[4]第三,方针,慎、缓、稳。新中国成立后,在对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社会革命工作时,毛泽东认为,少数民族地区情况特殊,必须采取慎、缓、稳的方针。慎,就是要谨慎;缓,就是不要急躁,要逐步地慢慢进行;稳,就是要稳定,要商量,不能引起社会动荡。
二、我国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特殊性问题分析
没有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我国的社会建设构架就不是完整的。特殊与一般、普遍、共同相对。我国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存在着许多特殊性的问题,只有认识了这些特殊性问题,才能真正推动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
(一)民族矛盾与社会建设
民族矛盾就是民族之间的隔阂、纠纷、对立、冲突、战争等。正所谓“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与其他地区相比,民族地区的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心理素质等,始终存在着差异,同时,民族地区在物质与精神生产方面,从几千年旧中国历史发展遗留下来的差距始终存在,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各民族之间的交往,造成民族隔阂,产生民族纠纷与冲突,既有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也有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依托国家先富起来的政策,凭借良好的沿海地域条件,快速发展了起来。民族地区大多位于西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相对落后,会造成民族之间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矛盾。加之,我国的一些少数民族与境外的一些民族具有族别归属、语言文字、历史传统、宗教信仰等方面的亲缘关系,或多或少会受到他们的影响,从而滋生民族分裂、民族独立等问题。近年来的“蒙独”“疆独”“藏独”等问题,都是境外势力打着民族旗号干涉威胁活动的后果。
在民族地区社会建设过程中,上述这些特殊的民族矛盾影响很大。一方面,造成民族地区的人心不齐,产生离心力,分散人们的精力,无法汇聚人民群众的全部力量,注意力不集中,不能全心全意地来进行社会建设;另一方面,造成民族地区的社会不稳,形成动荡不安的环境,扰乱人们从事社会建设活动的计划与部署,干扰社会建设的进程,阻碍社会建设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在民族矛盾凸显的时期甚至会中断社会建设各项事业的生产活动,从而拉大与其他地区社会建设事业发展的差距。
(二)人民生活水平滞后的特殊性与社会建设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7年我国东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414元,中部地区为21833.6元,西部地区为20130.3元。[5]从区域看,西部居民收入仅为东部的3/5,差距显著。我国的少数民族群众大多居于西部地区,生活水平明显落后于东部地区。民族地区人民生活水平滞后的情况主要有:第一,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只关心本民族的内部事务,热衷于选族长、编族谱,开展民族宗教事务活动,对于选举人大代表、制定发展规划等活动既不参与,也不了解,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积极性不高。第二,一些少数民族族群无法适应信息时代的现代生产方式,依然采用传统的生产方式,不能很快地接受和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手段,导致生产出来的物质和精神文化产品不够丰富、不够先进,直接影响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的滞后直接影响了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一是影响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的政治基础。缺乏多民族国家统一的认同意识,不能全国一盘棋,无法按照党和国家的规划,逐步推动社会建设各项事务的顺利进行。二是影响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经济是社会大厦的地基。没有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事业就会缺乏物质前提。三是影响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的智力支持。精神文化生活的落后意味着人们对科学文化的认识不足。没有大批拥有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人才,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事业就会缺乏内驱力。四是影响民族地区人民进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改革开放的最大成果是经济腾飞。社会建设就是让人们分享经济带来的好处,使人民的生活水平由贫困变为衣食无忧,再逐步走向繁荣。人民生活水平滞后,意味着贫困问题比较突出,会直接加重人们进行社会建设的心理压力。心理负担增大,面对不熟悉的社会建设领域就会产生畏缩、胆怯、害怕等情况,参与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就会降低。
(三)区域地理的特殊性与社会建设
由于历史与现实、主观与客观、国内与国际等多重原因的影响,我国民族地区的区域地理比较独特。一方面,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位置特殊。首先,土地面积很大。实行民族自治的地区面积占到全国960万平方公里的64%。其次,多处于边境线上。中国有2.2万多公里的陆地边界线,1.9万多公里在民族地区。再次,多处于西部地区,地形复杂,多为山地、丘陵、崎岖高原等地形。最后,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少。2010年全国人口第六次普查结果显示,少数民族总人口约为1.13亿人,仅占全国13.7亿人口的8.49%。另一方面,民族地区的区域环境特殊。首先是人民群众的生活方式具有“本民族中心主义”的色彩。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具有较为强烈的本民族意识,民族性格突出,习惯于按照本民族的传统方式来生活。如,土家族人用哭唱迎接出嫁,用歌声舞蹈送亲人离世。[6]其次是生产方式大多还以传统农业为主。少数民族地区工业化水平低,具有企业规模小、质量差、数量少的特点。再次是思维方式比较落后。突出表现为少数民族群众受习俗、族群等多种因素制约,思想不解放,不求改变,安于现状的思想意识严重;思维固化,墨守成规,缺乏求变、求新的认识,创新意识不足。最后是宗教影响较大。尤其是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海外宗教势力利用网络、经济支持、商业交往等各种渠道渗透到少数民族地区。
在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中,特殊区域地理的影响主要在于:一方面,影响了民族地区社会管理体制的建设。民族地区土地面积大,地形复杂,直接制约了交通、水电、通信、网络、排水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一些偏远地区还没有通路,如四川大凉山的“悬崖村”。民族地区很多少数民族是跨界民族,加之宗教信仰与境外相通,容易受到国外“西化”“分化”势力的影响,从而滋长诸多影响国家公共安全的不利因素,威胁社会公共安全治理。另一方面,影响了民族地区的社会现代化建设。民族地区传统的生产、生活与思维方式,一是制约城市化建设。一些农村偏远地区城市化建设进程缓慢,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突出;二是干扰社会组织的建设。由于缺乏公民意识,社会组织的支持率与参与度不高;三是影响社会结构的合理建设和发展。农业劳动者阶层数量过大,农民工身份认证困难,中产阶层比重较小,不利于构建“橄榄型”社会结构。
三、毛泽东民族理论对我国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的启示
(一)条件和基础:坚持民族平等,构建团结民族关系
毛泽东的民族团结思想对于我们的启示就在于,在我国民族地区进行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坚持民族平等,构建民族团结关系至关重要。毛泽东民族团结思想强调的是以民族平等为前提的各民族大团结、大融合。一方面,坚持民族平等,构建民族团结关系,可以增强人心的凝聚,是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的前提条件。在民族地区,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民族矛盾并存、交织,非常复杂,极其特殊。民族之间的隔阂、纠纷、对立等特殊矛盾影响民族地区人心的汇聚。只有坚决维护民族平等,才能消除民族之间的隔阂,从而打破民族地区社会建设人心不齐的局面,实现人心的凝聚,集聚人民群众的全部注意力和全部力量。人心齐,泰山移。只有民族地区各民族人民群众团结在一起,全心全意,不是三心二意,共同奋斗,才能掀起民族地区社会建设事业的高潮。另一方面,坚持民族平等,构建民族团结关系,可以维护社会稳定,为民族地区社会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基础。严重的民族矛盾,尤其是民族分裂冲突与战争,直接造成民族地区的社会动荡。人民群众忧心于地区的分离甚至是分裂,党和政府忙于应对、解决民族矛盾,安抚人心,既没有精力与时间来制定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的规划,也没有精力与时间来带领人民群众进行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的实践。由此,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的进程受到阻扰,使得民族地区社会发展落后于其他地区。只有实现了社会的安宁,人民群众才能安心从事社会建设各项事业的生产活动,党和政府的精力和时间才能集中于社会建设,制定规划,部署实施,带领各民族人民群众携手共进,为实现民族地区社会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二)保障和归宿: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逐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毛泽东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思想对于我们的启示就在于,我国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要坚持以民族区域自治作为制度保障,以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逐渐改善与提高作为价值目标和最终归宿。
第一,坚定维护多民族国家统一的政治基础。注重培育少数民族群众的国家、民族命运一体的思想认知,逐步增强少数民族群众的多民族国家统一的认同感。只有绝大多数少数民族群众具有了国家统一体的政治认同意识,才能按照全国规划,协调步伐,努力进行社会建设。
第二,坚决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国家主人的地位,增强各民族人民群众进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为民族地区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在民族地区加大教育的投入,给予一定的教育扶持,让各少数民族群众能够进入学校接受教育,提高素质,并从中选拔优秀分子担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是各少数民族的精英,具有极强的号召力,是从事社会建设的中坚力量。吸收少数民族干部到党和政府部门工作,一方面,可以通过他们,将党和国家的社会建设政策和方针深入到各民族人民群众中去;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他们,发动各民族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社会建设各项事业的进程之中。
第三,坚持以人民群众生活改善为归宿。一方面,为了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经济。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基础比较薄弱,国家在财政、科技等方面应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另一方面,要改善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就必须加强文化建设。保护、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传统;宣传、认可和发展中华民族文化。随着物质和精神生活的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身体、思想、文化等素质才能不断得到提高。只有当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人民群众的心理压力才会逐步降低,心理承受力才会不断提高,从而使得各民族人民群众的心理素质得到提升,由此,民众的整体素质就得到了全面提升,从而为民族地区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不竭的智力支持。
(三)基本原则和方针:坚持实事求是,慎缓稳地推动区域发展
毛泽东民族理论的实事求是原则对于我们的启示就在于,在我国民族地区进行社会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坚持以实事求是作为基本原则,慎缓稳地推动区域发展。民族地区特殊的区域地理影响了社会管理体制的构建和社会现代化建设。一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必须以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为出发点,客观地对待少数民族地区的各民族文化传统,采用少数民族民众熟悉的、易于接受的方式来进行社会建设,不能搞“一刀切”。对于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只有将实事求是作为基本原则,按照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实际情况,按照不同的地区,构建不同层次的社会管理体制,才能推动社会建设各项事业的发展。如,国界线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应该将国家社会安全放在首位,防止境外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高原高山民族地区社会建设应该加强交通、水电、通信、网络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另一方面,坚持实事求是,必须采取慎缓稳的方针,才能逐步推动民族地区的社会发展,实现民族地区的社会现代化。慎,即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要慎重,就是要充分调查和论证民族地区社会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客观、具体的计划。缓,即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要缓慢,就是指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要按照其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推进,不应机械地设定时间表。稳,即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要稳定,就是指民族地区的社会建设不能引起社会动荡,必须充分尊重各民族人民群众的意见,取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以人民的力量来推动社会建设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