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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时期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前景

2019-03-17陈长江

贵州民族研究 2019年4期
关键词:竞技性民族体育

陈长江

(黄河科技学院,河南·郑州 450063)

民族体育文化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弥足珍贵的瑰宝,在民族的生存和社会发展历程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它以自身独特的方式和文化精神承载着各民族深远的历史和厚重的文化,时间久远,底蕴丰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珍品,民族体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不过在发展民族体育文化时,由于以往人们对民族体育文化的原生态的性质不够重视,出现任意变形和主观改造的情况。而许多民族体育文化是自然生态的产物,是我们的先辈对大自然生活的模拟,具有明显的自然属性。如何在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指导下去发展民族体育文化,这是人们亟待思考的问题。面对世界性的生态环境遭到不同程度破坏的危机,应将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与和谐生态的保护联系在一起,在保护好环境生态的前提下去发展民族体育文化,让其更好地为人类社会服务,并由此丰富民族体育的文化内涵,让其既保持民族体育文化的原生态性,又能散发浓郁的时代生活气息,使之与环境生态的保护和谐地统一起来,达到更好地利用和开发的目的。因此,发展民族体育文化,要充分利用生态保护与和谐发展的双刃剑,真正传承好民族体育文化中的艺术精神和民族特色,让民族风格发扬光大。

一、民族体育文化发展的取舍原则

按照葛楚英《平衡——人类生存之路》一书所述,宇宙与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平衡的,这种平衡保持的客观存在,不受人的意志控制而改变,于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十分重要[1]。在发展民族体育文化的过程中,应该充分注意这一宇宙与社会发展的规律,通过充分了解和认识,从而适应这种规律,并掌握运用好这种规律,这是人类生存发展万古不变的原则。从和谐生态发展民族体育文化,正是着眼平衡规律的理性思考,是良性的抉择,适应于经济全球化的社会发展需要,是民族体育文化发展遵循的道路。那么,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大环境下,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之间,如何兼顾与抉择取舍则是至关重要的。这三个方面是当前社会发展的总基调,而其内涵又是相互矛盾的。从社会效益看,作为一种特殊文化,就是最大限度去让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这是民族体育文化发展的常态要求,它应在智力支持和精神动力方面为社会发展服务。生态效益就是要遵循生态平衡规律,民族体育在它的产生之初,主要是对人们生活生产的模仿,其自然属性比较明显,从生态平衡的角度去发展民族体育文化,就要考虑自然界的生物系统在人类的生产生活及其自然环境中的影响和功效,这关涉到人类社会和人自身生存发展的久远利益和根本利益,这是经济全球化工业化快速发展必须兼顾考虑的问题。民族体育文化在根本上扎根于乡土,广泛活动于民间,不需要过多的设施和豪华的场馆,其生态效益远远超越了现代体育文化。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是民族体育文化首要考虑的问题,在构建和谐生态的主旋律下,尤其重要。不过,发展民族体育文化并不是不需要考虑经济效益,我国广大民族地区,尤其是西部地区,大多数少数民族的生活并不富裕,因此,民生问题也是发展民族体育文化应该考虑的问题。如何在保证生态效益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耗费获得更大的经济效果,从而适当改善当地民族的生存条件和生活环境,为脱贫攻坚打下坚实基础,这是应该兼顾的问题。从民生问题考虑,在重视社会效益和生存效益的同时,也要合理兼顾经济效益,这样才能调动民族体育文化持有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以此促进我国各民族体育文化的不断发展。

二、如何选择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路径

从各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路径来看,作为伴随先民发祥而来的民族体育文化与其他文化的发展一样,也经历由生存文化发展为享受文化再为发展文化的过程。胡晓慧《试析生存文化的“草根性”》一文认为,民族文化是一种以生存为主体的文化模式,人类文化所处的独特空间促成了这种文化模式的组成。自然空间的狭窄,自然资源的短缺威胁到了人类的生存,面对危险不得不去开拓和改造生存空间,因而人类为适应流动的生存方式产生了自身的文化模式。这种生存的方式由历史凝结而成,经历一定的历史阶段,并且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中逐渐形成。正因为如此,一旦形成后就具有稳定性,获得传承的价值,无论在社会经济还是人文方面,都带有“草根性”[2]。在民族体育文化的产生早期,由于与生产生活交织在一起,没有明显的界线。先民们将文化作为教育后人,培育劳动技能的项目,借以提高劳动者素质。如在人类社会初期,先民们以投掷石块猎取动物,用木棒防身和袭击,用双腿奔跑逃避自然灾害和野兽敌人等活动都与人的生存息息相关,有利于锻炼人的体能。对于体育文化的产生和性质,正如郝时远《体育运动的人类学启示》所言,它演化于远古时期的人类生产活动,并由此分工出来,形成一种体能文化[3]。确实,由于人类社会初期,劳动工具以石器、木棒、弓箭为主,比较粗糙简单,因而生产力较为低下,人们的生存更多地借助于自身的力量,出于对人的生存本能的需要,先民们就特别注重体能的锻炼提高,久而久之成为了一种自主的意识和行动,因而体育运动就随之产生。毫无例外,民族体育文化正是沿着这一轨迹发展演化而来的。

生产工具的改进,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带来了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物质生活有了保障,人们的意识由生存转向了享受与发展,这时民族体育文化随之变为了休闲娱乐活动,不断脱离早期谋生的本能。在众多的体育文化中,民族体育文化以简洁的内容、灵巧的形式、贴近自然和生活的动作、简练的节奏展示于观众。在民间,民族体育较为普遍地成为大多数健身者喜闻乐见的休闲娱乐方式。比如跳月比赛、芦笙舞之类的活动,参与者不仅锻炼了身体,而且获得快乐,观赏者由翩翩的舞姿,妙曼的乐律,享受着竞技带来的美感,由此而得到身心的娱悦。民族体育的发展,应该以改善广大民族地区的生计出发,让民族体育文化为当地民族带来经济效益,以满足当地民族的生存需要,才能从内因调动当地民族的兴趣,从而使民族体育文化真正得以在广大的范围内开展,让当地民族感受到民族体育文化带来的生活意义。在民族旅游风景区进行民族体育文化活动,展示民族体育文化,以此增加旅游内容,提高游客情趣,吸引更多回头客,已经成为广大民族旅游景区、民族传统村落等较为普遍的手段,如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园运用“公司+农户”的操作模式,通过孔雀舞、赛龙舟、丢沙包等体育竞技吸引游客,让游客流连忘返,不仅扩大了旅游规模,而且为当地民族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计,因而扩大了参与面和增大了民族体育活动的队伍,达到村村参与,人人参与的规模,活动场面壮观动人。

由生存文化向享受文化、发展文化发展是民族体育文化随着社会经济进步而趋向的目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有显著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不断增强,尤其是广大民族地区民生改善变化加快,民族体育文化也越来越得到重视,通过发展民族体育文化以达到自身利益的有偿价值,促使收入增加,生活水平获得实惠,如此,不仅调动了民族地区民众参与体育竞技和表演的积极性,而且对发展民族体育文化也有了主体队伍和动力保障。

三、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抉择

民族体育文化主要有竞技性和非竞技性两个大类,从总体说,竞技性体育多于非竞技性体育。其原因在于,人类社会在它的发展初期,人们首先要为生存同大自然或其他族群进行竞争,这就使早期的人类活动大多带有了竞技性。因此竞技性在人类历史发展中充当着主要角色,民族体育的竞技性其实就是社会发展、人类进步的文明符号,体现出竞争的价值取向和深沉的文化内涵,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基调。一方面,在原始社会时期,低下的生产力和简陋的劳动工具,使人们的劳动技能十分简单,获得的生存资源十分贫乏,劳动生存成为了当时人类必须重视的问题,提高生产技能成为了他们的目标,而当时人们的生产技能又主要取决人的体能,强身健体就显得尤其重要,体育竞技成为了改善人们体质状况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由于人们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占有肥沃土地、占有森林水资源等,都需要肉搏拼杀。而限于粗劣的武器,简单的作战方法,提高体能自然成为从事争夺战争获取胜利的需要。因而强身健体又成为了掠夺战争的需要。人类初期的体育文化活动就围绕这一目标而进行,这就形成了民族体育文化鲜明的竞技性。从传统的民族体育文化中不难发现这种竞技性是普遍存在的,如广泛存在于各民族的摔跤、射弩、赛马、赛跑、赛龙舟等体育项目,无一不具有鲜明的竞技特征。在现代社会,民族体育文化的竞技性不但为人们提供激励机制,而且也可以磨砺人们的进取精神,坚定人们的竞争信念,使人们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进而树立和完善一种快、高、强的生活理念,从而推动人类社会和谐有序地发展。

有的民族体育文化注重的是休闲愉悦,健身壮体,并不强调活动的竞技水平,具有明显的非竞技性特征,其内在因素是娱乐性。作为人类生活的一个部分,这类民族体育文化与舞蹈、生产联系较为密切,如阿细跳月、芦笙舞、跳竹竿、荡秋千、跳锅庄、打陀螺等,娱乐与休闲就是它们的基本特征。这些体育文化项目乐律感强,节奏分明,显得细腻柔美,具有丰富的民族体育文化内涵,这是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的共有特征,是民族体育文化独特的一面,通过载歌载舞的体育文化活动吸引了观众,让人赏心悦目而达到消遣愉悦的目的。

无论竞技性体育文化项目,还是非竞技性体育文化项目,娱乐性是其共存的因素。竞技性体育文化项目更侧重于竞技水平提升的效果,娱乐性体育项目则更侧重观赏娱乐的价值。有的民族体育文化并不容易界定属于竞技性项目还非竞技性项目,只能就其侧重的因素而论。民族体育文化的两个突出要素是竞技和游戏,民族体育文化如果丢失了竞技成分,那就难以引人注目,另一方面,没有娱乐气氛韵味,也就降低了特有的审美价值,就难以吸引大众踊跃参与。民族体育文化的两个发展取向,一是竞技性,一是非竞技性。其选择标准是:偏重于竞技活动项目可以竞技性特征为主导,侧重于娱乐活动的项目,就以非竞技性特征为主体。同时,在现代社会,对于民族体育文化还要考虑多元化因素,使之适应和满足现代社会发展和人类精神活动需求,让民族体育文化项目根据各自的特征展示其竞技性魅力或休闲娱乐的韵味。多元化是民族体育文化发展模式确定而应该兼顾的问题,在价值取向方面还应同时兼顾休闲娱乐,如此才能扩大民族体育文化的影响力,而且通过有趣的形式达到健身壮体的目的,并由此让民族体育文化的竞技功能、健身功能、趣味功能兼行发展,互为补充,和谐发展。

四、发展民族体育文化的主体单位

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层面参与为辅助,即公办为主,民办为辅,这是现阶段民族体育文化大多采用的模式。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在于履行对公共事业的管理职能,在民族体育文化事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是担负文化传播导向的职责,对发展民族体育文化制定措施,提出具体对策,表明所持的立场态度,从而给社会各层面发出行为指向,为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引导方向,让兴办单位以及民间了解到需要发展的情况,知道需要发展什么,以避免误入盲区,减少重复投资,避免造成停滞不前的结果。此外,国家有关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发展方面的基本政策法规也需要有关管理部门执行贯彻,地方性的民族体育文化保护和发展的具体条例、措施也需要有关管理部门制定、调控、监督。

社会参与包括社会阶层、组织、团体、个人等各个方面,可以用来解决国家直接投入民族体育文化方面的资金短缺问题,其方式多样灵活,可以直接投入或间接投入。民族体育文化主要产生于广大农村,发展于各民族村落,它根植于乡间土壤,其主体空间在广阔的乡土社会,因此它的发展主体主要依托于民间。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体育文化是国家保护、传承的重要遗产,文化产业者需遵循相关政策条例进行开发利用。民族体育文化的生产主体主要属于民间社会,政府管理部门有职责督促其遵守主位保护和主位发展原则,以确保文化拥有及生产者的主体地位,积极调动他们参与发展民族体育文化。只有坚持民族体育文化的内在特质去发展,才能体现文化持有者的主体地位,而不是按照研究者的标准和价值去阐释。民族体育文化的创造和历史积淀,体现了广大少数民族的智慧与创造力,少数民族群众不仅是文化的创造者、传承者,同时也是文化的保护者和发展主体,因此必须依靠少数民族群众来传承和发展民族体育文化,取智慧于民间,聚力量于社会,不能仅依赖于政府,少数民族群众的普遍参与,才是民族体育文化生存与发展的真正动力和源泉。但是由于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较为滞后,部分地区才解决温饱问题,还没有富裕的经济去独立发展民族体育文化,因而政府的参与作用是不可忽视的。在发展民族体育文化过程中,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资源调控等方面则是民间社会和少数民族群众不能代替的。对于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在目前主要依赖于由政府为主导,鼓励社会参与,明确规定职责,由此形成合力的总原则。

五、结语

利用民族体育文化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不能失去其生存发展的土壤,民俗学认为,少数民族体育文化赖以生存的土壤是当地民俗,这是千百年来该民族长期生活共同约定共同遵循的风俗习惯,是本民族日常生活生存和活动方式,体现出民族体育文化活动的主体表征。面对处于多元化的现代社会,原生态环境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悄然地内存变移,因而民族体育文化的生存方式也向着多元化靠近。面对当今变革的大环境,应建立一支技能专业化的民族体育文化队伍,以便让民族体育文化能在各种舞台上得以充分展现,增强其生命活力;同时在各民族地区广泛开展民族体育文化活动,扩大其在民众中的普及力度,使其民俗文化本色得以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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