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就业分析的音乐教育学科发展对策研究
——以安徽省为例(2013-2019)
2019-03-15涂金伟
涂金伟,余 含
高等师范院校(以下简称“高师”)是培养基础教育师资的“母机”,那么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就是培养基础音乐教育师资的“母机”。这个“母机”“制造”出的“产品”是否符合“市场”的需要?这些“产品”存在什么问题?应该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如上三问恰是高师音乐教育聚焦的重要问题。本文主要对2013-2019年安徽省音乐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同时运用问卷、访谈、观察等质化研究方法对毕业生的就业观念进行研究,从安徽省音乐教育本科毕业生就业状况反观安徽省乃至全国高师音乐教育人才培养和学科发展的问题,并寻找合理对策。
一、安徽省音乐教育本科毕业生就业数据分析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数据,分析2013-2019年音乐教育本科(以下简称“本专业”)毕业生就业数据显示(见表1),截止当年的统计时间,这七年的就业率都在90%左右,其中包括少量升学、自主创业、出国研修及其他就业的毕业生。单就就业率来说,本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市场接受度是比较乐观的。
表1 安徽省音乐教育本科毕业生就业分类统计表(2013-2019)
如果把教学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国家基层项目(特岗教师)、艺术培训、升学、自主创业、出国看作是与所学专业对口的就业形式,每年的对口就业率在62.69%~72.81%之间。
(一)在教学单位的对口就业情况
把就业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后显示,七年间,在教学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最少的是2019年,只有305人,只占总人数的23.46%;人数最多的是2013年,有582人,占总人数的44.32%。可见,毕业生在培养目标指向的幼儿园、中小学校任职的人数少,且呈下降趋势,可以说,这种情况鲜明地呈现了本专业入口与出口的矛盾。
(二)在艺术培训机构的对口就业情况
由于音乐专业的特殊性,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在社会艺术培训机构任职,就业人数整体呈增长趋势,2019年有475人,几乎是2013年的两倍。但是,据毕业生追踪访谈,在这类就业者中,有一批就业者暂时“飘”在培训机构准备继续考研或报考中小学教师编制,还有一部分就业者表示不考研也不考编,对于未来的职业方向很不确定。总之,由于艺术培训机构的工作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其就职者在统计就业数据后有较大的从业流动性。
(三)不对口就业情况
除上述两种与所学专业对口的就业性质外,几乎每年都有超过20%的毕业生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统计这些就业单位名称显示,城镇社区、医疗卫生、银行、房地产、商业公司等性质的单位工作都包括在内,这些工作都基本与所学专业无关,当然,不排除有一些就业数据是培养学校为了提高就业率鼓励毕业生暂时就业的结果,但这些数据不影响整体就业数据的分析。
(四)其他类就业情况
升学人数在53~81人之间波动;自主创业率较低,每年都不超过22人,他们创业的单位多数为艺术培训机构,基本与所学专业相关;出国、境人数逐年上升;在就业统计时间节点,每年都有100多人未就业。
综上所述,2013-2019年各项就业数据在有小范围波动的基础上保持一致,可以说是近年来安徽省音乐教育本科毕业生就业景象的一个缩影。
二、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以上数据是否能回答开始提出的问题:培养的音乐教育本科生是否符合“市场”的需求?我们从存在问题和成因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问题分析
1.政策背景。从国家政策上来看,2012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表示要“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同时“配齐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教师”[1]。2014年1月,《教育部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中也强调“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艺术课程”,“要根据课程方案规定的课时数和学校班级数有计划、分步骤配齐专职艺术教师”[2]。2015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中再次强调“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程”,并“采取有力措施配齐美育教师”[3]。可见,目前的基础教育非常需要艺术类教师。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各地采取利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农村学校教师“特岗计划”、高校毕业生支援农村教育、师范生实习支教等方式调节美育师资。教育部于2017年出台《体育美育兼职教师管理办法》(教体艺〔2017〕7号),全面提升兼职教师的能力和素质水平,文件指出“美育兼职教师是指被选聘兼职担任学校美育课程教学、课外美育活动指导、学生艺术社团训练、学生艺术教育实践工作坊教学与建设等工作的人员”[4]。可见,美育师资需要具备多元、全面的教学实践能力,这一要求与高师人才培养之间存在矛盾,同时给高师艺术师资培养指明了方向。
这些政策都有力地说明了自上而下对美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的重视,也从多个角度反映了音乐教育师资的应然诉求和实然面貌。
2.量的需求。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艺术课程质量监测统计数据显示,全国32个省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四年级艺术教师(音乐和美术)对口率的平均数为35.8%,对口率最低的省只有14.6%,而八年级的艺术教师对口率的平均数也只有71%,最低的省只有45.2%。也就是说,专职艺术类教师的缺乏在全国范围内都表现得比较显著。
我们来看安徽省自2014年开始实施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工作以来到2019年对教师岗位的需求(见表2):六年间,招聘的教师数逐年增长,幅度很大,只有2019年有所回落。2017年招聘17378名,是2014年的2.34倍,其中,招聘音乐教师1126名,是2014年的2.12倍,而这只是教学单位申报的音乐教师岗位的招聘数,实际上,中小学对专职音乐教师的需求要远远大于每年招聘的人数,很多学校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招聘专职音乐教师,只有兼职音乐教师。安徽省在2014年和2015年分别招聘音乐教师530名和712名,但全省本专业应届毕业生分别只有348人和522人进入普通学校任职,大约都有三分之一的缺口。
音乐教师紧缺的情况在县域内,特别是农村更严重。在笔者亲身经历的一次“国培计划”音乐教师培训中,安徽省某县200名音乐教师全为兼职音乐教师,在培训中,这些教师都表现出对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的匮乏,可想而知,他们如何能上好音乐课。
表2 安徽省中小学音乐教师岗位需求数据表(2014-2019)[5-10]
3.质的问题。2016年4月,在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举办的全省各市级音乐教研员座谈会上,讨论的焦点很自然地集中在“我省音乐教育本科生的培养如何适应一线教学的需要”这一问题上。
教研员们普遍反应本专业毕业生对中小学学情和教育教学规律不够了解,专业技能较强但授课能力偏弱,一致建议本专业本科生加强教学基本功训练,树立客观良好的就业态度,冷静对待择业问题。可见,用人单位对新任音乐教师的认可度不容乐观。
综上可见,音乐教育本科毕业生的市场需求不仅很大而且不断增长,安徽省每年招生和培养的音乐教育本科生人数多于普通学校需求的教师数,但就现实而言,无论数量还是质量,我们培养的音乐教育本科生都不够符合“市场”的需求。
(二)原因分析
为何出现培养和就业不对称呢?数据分析和访谈显示出以下主要原因:
1.“唯升学论”的影响。由于艺术类高考文化课分数线远低于普通类,每年都有大批音乐类高考生源是源于这个原因选择报考音乐专业。一方面,一定比例的考生靠考前突击学习音乐应对音乐专业加试,特别是县域生源,基数大,音乐教育基础较市区薄弱,音乐专业水平也相对薄弱,并不具备扎实的音乐基础,但综合文化课成绩后,比报考普通类高校更容易进入本科层次;另一方面,音乐专业基础较好的考生,选择报考音乐专业的原因更多是为了能考上本科院校,甚至更希望在自己的主科(声乐、器乐)上有所发展,并不太关注本专业的就业去向,并非热衷于基础音乐教育。如,2010年安徽省报考音乐类加试的考生有4792人,有1284人进入本省本科院校,还有一部分进入外省本科院校,可见超过四分之一的考生可以如愿进入本科院校,如果不选择报考音乐专业,仅凭文化课成绩,这些考生几乎都难达到本科分数线,所以报考音乐专业对于考生本人、家长、班主任及其所在高中都是具有诱惑力。因此,“唯升学论”在很大程度上违背了音乐教育的规律,很多考生虽进入了音乐教育本科院校,但对音乐教育学科状况、就业前景的认识非常有限,甚至陷入很多误区,直接影响了这些学生的专业发展和就业观念。
受“唯升学论”的影响,本专业本科生在四年的学习中,很容易陷入专业音乐教育的语境,更专注于自己主科(声乐、器乐)的学习,有相当比例的学生不熟悉基础音乐教育的学情,缺乏基础音乐教育情怀,更愿意从事与自己主科相关的职业,比如教钢琴、教声乐,还有考研,但对于考研之后的职业前景又没有客观的认识。
通过对省内某高校某一届76名本专业毕业生的问卷显示,在回答“你对中小学音乐教育是否感兴趣”这个问题时,有18%的人回答非常感兴趣,33%的人表示比较感兴趣,41%的人一般感兴趣,7%的人基本不感兴趣,1%的人完全不感兴趣。只有一半的人表现出对中小学音乐教育的热情。
在对就业的关注时间上,有15%的人在入学前已关注就业,4%的人在大学一年级关注就业,8%的人在二年级关注就业,30%的人在三年级关注就业,而有43%的人在四年级的时候才关注就业问题。大部分人不能更早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
在就业意向方面,排在前三类的是公办中小学、考研和培训机构,比例分别是59%、51%、37%,看来,大约只有六成的学生明确自己愿意去中小学任职,有一半的学生有考研的意向,而有四成的学生表示可以接受去培训机构就业。
总之,高师音乐教育培养目标与学生就业意向的契合度不高。
2.就业观念的影响因素。表2显示,县域所需音乐教师数量的整体趋势是逐年上升,且远远大于市区的需求量,2017年更是达到了市区需求量的3倍以上。
表3以2014年专业对口就业的毕业数据为例,卡方检验表明生源地与就业地显著相关,进入国家基层项目的毕业生(χ2=34.905,P<0.001)、进入教学单位的毕业生(χ2=217.568,P<0.001)以及进入艺术培训机构的毕业生(χ2=231.158,P<0.001)中,市区生源基本只选择在市区就业,不会选择县域就业。同时,县域生源虽更多回到县域就业,但也有一些进入市区就业。毕业生整体都偏向于市区就业。
表3 2014年安徽省音乐教育本科毕业生生源地与就业地关系表
表2和表3呈现出安徽省对音乐教师的需求与所培养毕业生的就业观念之间存在显著的矛盾。为探究其原因,分别选取了表3中的六类毕业生24人进行访谈,总结出四个方面的原因(见图1):一是经济收入的影响。县域工资收入普遍比市区低,这是毕业生首先考量的一个择业因素,特别是音乐专业的教师,更倾向于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域就业。二是工作环境的影响。市区的工作条件、专业氛围、个人发展的平台比县域好,市区学生不愿离开家去县域,特别是农村学校就职,只有县域生源才更愿意回到家乡工作。三是个人价值的认知。毕业生认为,作为音乐教师就是发挥自己所学的技能专长从事教学,即学有所用,从而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而县域的中小学音乐教学条件和氛围不如市区,甚至有被要求担任其他科兼职教师的可能,所以更希望在相对重视音乐教育的市区从教。但他们往往忽略了音乐教学不仅仅是教师专业技能的应用,更多是教材分析、教学设计等教学技能的运用,无论在市区还是县域,能依据课程标准进行有效教学,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水平就是称职的教师,按照这个标准,音乐教师将在教学中更容易获得满足感,而不是过于关注外部环境的优劣。四是社会价值的认知。社会价值是职业选择的最高追求,而本专业毕业生在就业问题上,普遍缺失社会价值的追求,不太关注国家在美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方面的政策和要求,不够了解基础音乐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情况,不够清楚当前社会对音乐教师的需求,所以缺乏基础音乐教育情怀和时代的使命感,很少考虑音乐教师的社会价值。
图1 就业观念影响因素关系图
毕业生的就业观念受到以上四个因素的影响,是这四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毕业生更多出于自身的需要和认识去择业,而较少源于对音乐教育的热情和职业理想、信念去择业,所以出现了县域更多地需要音乐教师,但本专业毕业生并不热衷于去县域就业的矛盾情况。
3.其他因素。在当前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就业的背景下,考上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也视为就业,因此高校在政策上很鼓励、支持考研,在行动上还会开展考研学生慰问、辅导等活动,自然在毕业生中形成一种导向性,如果缺乏对考研的理性认知,很容易造成毕业生盲目跟风考研。
笔者曾在某高校针对将近200人的本专业毕业班学生进行过考研辅导会,对音乐专业考研政策、音乐类硕士专业和方向的分类、硕士培养方案、毕业要求和就业前景做了系统的讲解,大部分毕业生对所讲内容表现出陌生的感觉,他们在选择考研前并没有理性地分析和判断过自己是否适合考研,没有了解过读研现实情况是否与自己想象和需求相吻合,更不关注读研后的就业前景,大多持读了再说的态度,多数人认为,读了研就不愁找工作。
目前,各培训基地已具有一定规模的“模拟医学教学”平台。例如临床问诊情景模拟室,心肺听诊模拟诊断平台,外科基本操作技能训练平台,腹腔镜手术模拟操作平台等[20]。各培训基地可结合全科医生培训任务及自身条件,通过整合现有平台、创建部分欠缺平台的方式建设全科医生“模拟医学教学”线下平台,最终实现所有培训模块均可线下模拟。
同时,当前社会艺术教育蓬勃发展,催生了众多艺术培训机构,社会需要更多的艺术类师资,在这类机构中,往往是器乐或声乐的单科教学,按课时取酬,多劳多得,课程多集中在周末,非周末时间比较自由,一个月的收入很容易超过中小学音乐教师,甚至月薪过万,这种自由、高薪的模式对尚没有太多生活和社会压力的在校本科生和毕业生都具有很大的诱惑力,容易导致他们宁愿“飘”在艺术培训机构,也不愿被“困”在中小学当音乐教师,但对于未来,他们仍缺乏理性思考,艺术培训机构也不能给他们创造更好的发展平台,事实上,到了一定年龄,他们会感到家庭责任、经济问题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但再着手参加教师招聘考试容易超过年龄要求。这种矛盾与我国当前社区音乐教育发展还不够发达有相当程度的关系,如果形成较成熟的社区音乐教育模式,可以满足这部分人的就业需求,就可以避免上述矛盾,这一问题我们将在后面专门论述。
三、音乐教育本科生培养与学科发展对策
(一)加强就业引导,解决思想根源
上述分析中,本专业学生对于学科了解、就业定位的思想缺失无处不在,因此,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应该是解决就业与学科发展之间矛盾的首要途径,应从两个方面进行引导:
第一,考前引导。高中毕业生尚未踏入社会,对大学、社会和工作还没有感性积累和理性认识,高级中学、教师要对音乐类考生做好考前辅导工作,明确告知其专业选择的利与弊,使其有相对理智的心理准备,对就业方向有一定了解,避免音乐类考生考进大学后遭遇理想与现实的激烈碰撞,而高中音乐教师又正是高师院校所培养的,因此,在音乐教育本科生培养过程中对学生进行职业观念教育是必要的,这种观念是代代相传的。
第二,舆论引导。目前,从国务院到教育部的指导思想,再到各省市的实际行动,都在逐步提升基础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中小学校、教师、社会媒体、家长们都要在舆论中肯定基础教育教师的身份和地位,让“师者”精神在全社会发扬光大。正如《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中,小学职前教师教育课程目标中1.3.1所述:“理解教育对学生成长、教师专业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相信教育充满了创造的乐趣,愿意从事小学教育事业”[11]。
(二)完善培养体系,实现供求对接
教育部已经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高师院校应打破传统壁垒,严格按照这些标准进行学科建设和实施教学,让学生知道学以致用之处。
课程与教材对接主要体现在课程设置与内容要与中小学音乐教师的需求对接,如合唱与指挥课,要针对中小学教学对象,包含童声合唱与指挥;歌曲作法要针对少儿歌曲分析与创作开展教学;根据中小学音乐活动的需要开设少儿舞蹈排演等课程;和声课要与少儿歌曲伴奏结合,有针对性地提高准教师的即兴伴奏能力;曲式课要与中小学音乐编创结合;音乐史要与中小学教材中涉及的音乐史与音乐相关文化结合;选修课也要针对常见课堂乐器设置乐器种类;民族民间音乐课的内容也要尽收中小学音乐教材涉及的内容等等,不一而足。根据能够实现对接的课程内容,需要建设相应的教材,避免教材内容专业化。
在教学方式上,传统授课方式要向多维课堂转变,理论大课、分组小课、讨论、展示相结合,注重训练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在教育实践方面,高师学生要全程与中小学结对,通过教育见习、实习等教学实践、艺术实践锻炼学生的教学实践能力。
(三)拓展就业渠道,发展社区音乐教育
从以上七年的就业数据看来,每年都有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毕业生在艺术培训机构就业,在前述“原因分析”的“其他因素”中已经分析过这部分毕业生的就业矛盾,结合当前国际音乐教育研究对社区音乐教育的研究成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拓展本专业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1号)提到,要“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首先要“拓宽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从事教育文化、健康养老、扶贫开发等工作,到社会组织就业。”[13]可见,高校应引导音乐教育本科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教育文化工作,不能“入编”工作的要“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首先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音乐教育专业的创新创业可能不像理工科一样单纯利用科技手段转化为经济效益,而应该利用音乐的文化属性和教育的社会属性创造社会价值,在中国当前的社会背景下,发展社区音乐教育将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道路,将为音乐教育专业毕业生提供创新创业的广阔舞台。
国际音乐教育学会在1953年成立后,就设有社区音乐活动委员会(CMAC)[14],旨在研究全球范围内社区音乐存在的意义、社区音乐教育的形式和手段,各成员国也纷纷成立社区音乐学校、社区音乐教育中心、社区艺术中心等组织,利用国家财政、基金会、社会民众的募捐维持发展。
中国学者从本世纪初才开始社区音乐教育的研究,知网检索“社区音乐教育”,只有343篇相关文章,题目与“就业”相关的只有5篇文章,且无权威期刊文章。研究者们对社区音乐、社区音乐教育的相关方面都已做了较全面的分析和研究,不再赘述,本文仅从就业数据出发,提出新的观点和针对性的对策。
从宏观层面来说,国家导向和学者观点一致认为,政府支持、高校参与和社会关注是大学生就业和创业的基本保障和途径,在很大程度上是合理的,但音乐教育专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特别是多年来形成的巨大的社会音乐教育市场,已有相对固定的运行模式和市场规律,如何打破窠臼、借势发展才是我们要解决的紧迫问题。政府支持是面向所有大学生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高校参与也为社区音乐教育提供更多的路径,但都属于锦上添花,如果形成一种符合音乐、音乐教育发展规律,又能带来社会效益的就业创业模式,自然会引起社会关注,并能够顺利推广,既解决就业,又能促进学科发展。
从中观层面来说,要解决学科发展和就业问题就要把社区音乐教育和就业问题结合起来研究,不能脱离学科现状和就业现实谈社区音乐教育该涉及什么、该怎么发展,也不能脱离社区音乐教育本身来谈学科发展和就业创业。正如,要依据我国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设置、培养目标和毕业生就业市场来合理地考虑社区音乐教育如何发展,如何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创业的渠道和机会,而不应不切实际地、理想化地空谈社区音乐教育应该如何存在;同时,要依据社区音乐教育的范围、对象、内容、形式、模式等特点来考虑音乐教育学科在适度的范围内进行针对性的调整和改善,为社区音乐教育发展培养人才,助力其就业创业。
从微观层面来说,立足当前条件,落实具体操作办法让音乐教育学科发展和大学生就业取得双赢才能使研究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首先,本专业毕业生有相当一部分进入社会艺术培训机构,但工作不稳定,发展前途不明确[15],那么,一方面社会艺术培训机构要严格施行与教师互相约束的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教师的权益,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为教师购买社会保险,提供发展平台,让教师在社会艺术培训机构找到自我价值,认同自己的社会地位,甘愿长期供职,降低教师流动率,实现稳定就业;另一方面大学毕业生可以在特定范围的“社区”进行创业,与城镇政府、居委会、各类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合作,针对社区居民的需要,发挥专业特长,开办社区音乐学校。把社区音乐学校开办在居民生活区中,而非城市商业集中区中,可能大大降低商业成本,又能让各种需求层次的居民享受到社区音乐学校的便利,消费群体比较集中和稳定,创业者与消费者之间容易达成诚信平衡,既解决大学生就业,又满足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提高公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具有显著的社会意义。
其次,社区音乐教育不能仅仅听命于市场,也要坚守音乐教育的学科担当和社会责任。社区音乐教育的对象范围广泛,涉及少儿、成年人、老年人的音乐教育、表演、创作、活动等方面,它是社区文化的一部分,承载着公民文化建设、音乐文化传承的责任,甚至拥有学校音乐教育所不具备的各种有利资源。音乐具有社会性,传统音乐文化在社会组织中的活态传承比在学校中刻意传承更符合规律,也应该更有效,因此,应利用社区资源拓展社区音乐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使其成为普通学校音乐教育的有益补充。这将给大学生们提供无限的就业空间,并使他们在这些有意义的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认同。
因此,发展社区音乐教育不是一味追赶国际研究的潮流,而是要立足国情、省情、校情、学情,以学科发展为本位,带动人才就业。
综上,我们应根据音乐教育学科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充分重视学科特点,遵循学科规律,发挥学科专长,不断更新学科发展方向,为实现我国音乐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美育目标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