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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雅各与辜鸿铭的中译英策略比较研究
——以《中庸》两个译本为例

2019-03-05葛明永

英语教师 2019年22期
关键词:中庸

葛明永

引言

《中庸》作为儒家经典之一,一直为翻译者所重视。传教士理雅各(James Legge,1815—1897)的《中庸》英译本是早期的翻译版本之一。理雅各翻译了多部儒家典籍,其中包括四书,即《论语》《大学》《中庸》《孟子》,且都被收入《中国经典》。晚清名士辜鸿铭(1857—1928)认为理雅各的翻译不能让人满意,因为“他的文学训练还很不足,没有足够的评判能力和文学感知力”(辜鸿铭2017:2),于是亲自翻译四书,因种种原因,最终只完成了三部,即《论语》《大学》《中庸》。由于理雅各和辜鸿铭在文化认同、翻译目的上的不同,他们在翻译中国儒家经典时采用了不同的翻译策略。

理雅各于1815 年出生于苏格兰,1831 年进入阿伯丁大学英王学院,后获得硕士学位;1837 年进入希伯利神学院攻读神学,其间萌发来中国传教的意愿,于是在1838 年开始学习汉语。理雅各语言天赋极佳,此前已经擅长拉丁文和希腊语,这之后长期坚持研读中国典籍。1840 年,理雅各到达马六甲,工作于英华书院,并开始了他的传教生涯。1843年,英华书院迁入香港,理雅各跟随来到香港并从此在香港度过了30 年左右的时间。期间,理雅各广泛地了解中国文化,接触各阶层中国人民。他曾到广东考察科举考场,大为震撼,并意识到儒家及其经典的重要性,认为儒家经典是了解中国的钥匙(王辉2003:37)。1847 年,理雅各立志研究中国文化,翻译中国典籍,以帮助传教。

辜鸿铭于1857 年生于南洋的马来西亚,父亲为中国人,母亲为西洋人。辜鸿铭从小就展示出极佳的语言天赋。十岁时,辜鸿铭被一对英国夫妇带到英国培养,并开始了在西洋的求学之旅。他精通英语、德语、法语、拉丁文和希腊语等9 种语言,前后获得13 个博士学位。1881 年,辜鸿铭开始系统地学习中国文化,从此走上宣扬中国文化的道路,并在1885 年前往中国,做了湖广总督张之洞手下的外文秘书。他在统筹洋务的同时精研国学。当时,中国人对外国的俯视已变成了仰视。绝大多数的知识分子都在推崇外国,贬低中国,而精通西方语言和文化的辜鸿铭在潜心研究中国思想和文化之后,坚定地认为,儒家学说的仁义之道及国人摒弃的传统文化是拯救世界的良方,而良方的精髓即是儒家学说。辜鸿铭在英译《中庸》序中说:“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在中国旧的秩序正在消亡,他们欢呼新知和进步文明进入中国,但我个人却不相信在中国古老的秩序会过时,因为我知道旧秩序。中国文明和社会秩序是一个道德的文明和真正的社会秩序,它符合事物的本性,因此不会消亡。”(辜鸿铭2017:282)。构建中国文明的便是儒家的思想,而体现了儒家思想的正是儒家的经典。

理雅各和辜鸿铭的前半生深入学习和了解了欧美各国的语言和文化,而他们的后半生深入学习和了解了中国的语言和文化。为了更好地把自己认同的文化推介给别人,两人深入了解对方的语言和文化,煞费苦心。

一、翻译策略的不同

理雅各翻译儒家经典的目的重在帮助传教士理解中国思想和文化,因此在翻译时尽量保持原汁原味。韦努蒂(Lawrence Venuti)认为异化法(foreignizing method)就是“尽可能让作者安居不动,而引导读者去接近作者”(转引自孙致礼,2001:32)。

辜鸿铭翻译儒家经典的目的重在向西方人推介中国的文化和思想,所以使用归化的方法。韦努蒂认为归化法(domesticating method)就是“尽可能让读者安居不动,而引导作者去接近读者”(转引自孙致礼,2001:32)。可以从两人对待词语翻译的不同方式来对比《中庸》的理雅各翻译版本(以下简称理译)和辜鸿铭翻译版本(以下简称辜译)的区别,以理解理雅各的异化策略和辜鸿铭的归化策略。

(一)思想关键词的不同

因为理雅各和辜鸿铭两人对中国文化有不同的认知和理解,他们思考的方式也不同。《中庸》中,有些反复出现的思想关键词,如“天”“道”等。现试用这两个字的翻译,来对比两人的翻译:

例1:

原语:《诗》云:“维天之命,于穆不已。”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

理 译:It is said in the Book of Poetry,“The ordinances of Heaven,how profound are they and unceasing!”The meaning is,that it is thus that Heaven is Heaven.(James Legge 2016:61)

辜 译:In the Book of Songs it is said:“The ordinance of God,how inscrutable it is and goes on for ever.”That is to say,this is the attribute of God.(辜鸿铭2017:326)

中国人所理解的天,除了表示自然的天之外,还表示抽象概念的、可以主导自然和人类社会秩序的神的存在。所以《诗经》里的“维天之命”可以解释为“只有上天的命令”(周振甫2010:464),辜鸿铭把“天”翻译为God 就是在用西方人的思想方式解读中国的文化。而对于理雅各来说,God 是唯一的,不同于其他的神。中国的“天”可能也有神的意思,但是翻译成God 似乎就和创造世界的上帝一样了,这是不可接受的。所以理雅各在翻译“天”时,认为“天”无法和God 对等,就翻译为heaven(儒风2008:51)。

从异化和归化的角度来说,理雅各把“天”翻译为heaven,就让作为读者的传教士尽量朝作者靠拢;而辜鸿铭把“天”翻译为God,就让中国的思想尽量适宜西方的读者去理解。

例2:

原语:子曰:道不远人。

理译:The Master said:“The path is not far from man.”

辜 译:Confucius remarked:“The moral law is not something away from the actuality of human life.”

朱熹在《四书集注》中说,“道者,率性而已,固众人之所能知能行者也,故常不远于人”(朱熹2005:24)。能知能行,即是一个行为准则。理雅各把“道”翻译为path,虽然可以和前后文中的翻译“the path of duty”与“the path of the Mean”相呼应,但这种异化式的翻译还是会让人大费踌躇,不知具体是何道路。而辜鸿铭将之翻译为“the moral law”,则很清楚地告诉西方读者,道就是道德法则,用于管理社会、规约人们的行为。

(二)专有名词处理方法的不同

在遇到中国的专有名词时,理雅各和辜鸿铭的处理方法也不同。理雅各保留专有名词的翻译,固无可厚非,因为他意在将儒家经典原汁原味地展现在传教士面前。而辜鸿铭尽量去掉中国的专有名词,是为了消除外国读者的陌生感和古怪感,并将注意力放在儒家经典所体现的思想内容上。

例3:

原语:仲尼曰:“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

理译:Zhong-ni said,“The Superior man embodies the course of the Mean;the mean man acts contrary to the course of the Mean.”(James Legge 2016:5)

辜 译:Confucius remarked:“The life of the moral man is an exemplification of the universal moral order. The life of the vulgar person,on the other hand,is a contradiction of the universal moral order.”(辜鸿铭2017:286)

翻译时如能采用“拿来主义”的即采用“拿来主义”,不必另起炉灶,尤其是单词、词组和句子层面(张顺生、杨2016:13)。仲尼即孔子,孔子即仲尼。理雅各在翻译时,依然使用“Zhong-ni”而非Confucius,这种异化的翻译方法会让读者心生疑惑,当然同时也增加了他们学习的机会,让他们明白原来孔子还有另一个名字,即仲尼。而对于辜鸿铭来说,重要的是如何把儒家的思想传播给世界人民,专有名称反而可能会使读者分心。辜鸿铭把仲尼翻译为Confucius,也和文中其他部分“子曰”的翻译一致。这种归化的处理方法,能让普通的欧美读者没有陌生感,将注意力更多地落在表述思想的文字中。

例4:

原语: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

理译:Therefore his fame overspreads the Middle Kingdom,and extends to all barbarous tribes.(James Legge 2016:73)

辜译:Thus his fame and name will spread and fill all the civilised world extending even to savage countries.(辜鸿铭2017:334)

本句原文的主语是前文的“天下至圣”。古时的中国人认为世界只有中国和蛮夷之分,所以天下至圣的声名洋溢于中国,即是洋溢于天下。对于理雅各来说,至圣所处的“天下”只是中国,跟欧洲无关,跟世界无关,所以就翻译为Middle Kingdom。而辜鸿铭认为,天下至圣出现在中国,声名是洋溢的;出现在欧洲,声名也是洋溢的,正如三乘以三,在中国等于九,在欧洲也等于九一样。辜鸿铭将“中国”翻译为civilised world,正是为了让普通的欧美读者易于理解这个道理。

(三)词语注释的不同

在作注释时,理雅各主要对汉字或词语进行解释,也会对原文或原文中的思想作进一步的注解。辜鸿铭很少解释字词,而是在解释文化概念的时候,尽量用西方人熟悉的名词和概念对原文的思想内容作注释。例如:

例5:

原语: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

理译:He concealed what was bad in them and displayed what was good. He took hold of their two extremes,determined the Mean,and employed it in his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James Legge 2016:7)

辜译:He looked upon evil merely as something negative;and he recognized only what was good as having a positive existence. Taking the two extremes of negative and positive,he applied the mean between the two extremes in his judgement,employment and dealings with people.(辜 鸿 铭2017:289)

理雅各在对这句翻译作注释时说,“前人在解释‘执其两端’时,认为是理解两个极端的情况,我则认为是从开始到最终”(James Legge 1960:388)。理雅各在注释中会提出不同于前人的解释,但主要还是就原文的意思作出注释。而辜鸿铭在作注释时则生发开来,他在注释中提到三位现代欧美大家——莎士比亚、歌德和爱默生。从前两人的作品来看,他们认为世上没有绝对的恶人;而根据爱默生的观点,人们不应该只看到不好的一面。这样辜鸿铭向西方读者解释了何为“隐恶”。

例6:

原语:“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人莫不饮食也,鲜能知味也。”

理译:I know how it is that the path of the Mean is not understood:—The men of talents and virtue go beyond it, and the worthless do not come up to it.There is no body but eats and drinks.But they are few who can distinguish flavours.(James Legge 2016:7)

辜译:I know why the moral law is not understood.The noble natures want to live too high,high above their moral ordinary true self;and ignoble natures do not live high enough,i.e.,not up to their moral ordinary true self. There is no one who does not eat and drink.But few there are who really know the taste of what they eat and drink.(辜鸿铭2017:288)

辜鸿铭认为高尚之人想要一种过于崇高的生活,而鄙俗之人的生活则不够崇高。为了更清楚地解释这句话的意思,他在英译之后引用了歌德的诗句作注解,歌德说过,“我们用不着集美德于一身,只要像正常、普通而理性的人类那样活着就可以了”(辜鸿铭2017:288)。过于崇高的生活标准高于合乎道德的普通自我,等同于要求自己像天使那样活着,而不够崇高的生活则没有达到其真正合乎道德的普通自我的标准,等同于放任自己像禽兽那样活着,两者都是不必要的。另外,在注释中,辜鸿铭还很连贯地解释了上下句的关系。他说,“那些竭力要过一种过于高尚的生活的人往往脱离了现实感,生活在一个自欺欺人的虚假世界中了,所以,它们事实上并不清楚自己所吃所喝之物的味道”(辜鸿铭2017:288)。辜鸿铭的这种外生性的,同时又是归化式的注释让西方的读者更加明白原文所表达的思想。

理雅各解读的“道”显然与辜鸿铭解读的“道”是不同的,而在翻译之后的注释里,理雅各还是照原文解释了其中的字词,并阐释了道之不明的原因。另外,理雅各在注释中认为,“用饮食做类比来解释上文是不合适的”(James Legge 1960:387)。理雅各的疑问会激起作为读者的传教士进一步地怀疑中国儒家经典的合理性,从而更加满怀信心地投入到传教事业中。作为学者,对于知识有所怀疑是无可厚非的,但考虑到传教士是不被允许怀疑《圣经》的,就更可以看出理雅各对于中国儒家经典的态度,他翻译儒家经典的目的重在传教。而这也正是辜鸿铭的可贵之处,他像传教士相信《圣经》那样相信儒家经典。

结语

不同的文化认同决定了不同的翻译目的。翻译目的论创始人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认为,任何活动都有一个目标或目的,翻译活动亦不例外(杨士焯2018:1)。

传教士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要试图让中国人接受《圣经》和基督教。理雅各作为一名传教士,理所当然地认为基督教是拯救世人的。而为了完成让中国人接受《圣经》和基督教的任务,就要首先对中国文化有较深的理解。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理雅各翻译了儒家的经典作品,包括《论语》《大学》《孟子》《中庸》。王辉(2008:112)认为,理雅各翻译中国的儒家经典,目的绝不是传播儒家之道,而是了解儒教,进而予以批判或利用。理雅各将理解中国人的道德、社会、政治生活的基础视为与传教士所肩负的职责相称,其终极目的仍是为传教服务。

辜鸿铭对当时欧洲列强施于其他国家的侵略和掠夺及相互之间的争斗深恶痛绝,他觉得,要清除强权和不义,不能依赖强权,而只能以礼来自我约束。中国文明的精华和中华民族精神的精髓正在于此(辜鸿铭2009:11)。辜鸿铭认为中国文化才是去除世界霸权的良药,于是他怀着悲天悯人之心,将推广中国文化视为己任,经常向西方人讲授和宣传中国思想和文化。

弗米尔目的论的重要因素之一是受众,即译文可能的接受者,受众决定翻译目的(杨士焯2018:2)。早期研读儒家经典的西方人几乎都是传教士。和理雅各一样,他们的目的,不在于把中国智慧带给欧洲人民,而是用来当作工具,使中国人皈依基督教(马祖毅、任荣珍2003:35)。理雅各的翻译行为实质上是为了帮助作为受众的西方传教士更深地了解中国文化,从而使得基督文化可以借助儒家文化而占据一种精神领袖的地位(王建2012:98)。辜鸿铭翻译《中庸》的目的是希望中国的儒家经典能有助于欧美人民更好地理解“道”,并由此形成一种更明白、更深刻的道德责任感(辜鸿铭2017:284)。辜鸿铭心目中译本的读者是普通的欧美人。在辜鸿铭看来,中国人和中国文明的特征是深沉、博大、淳朴、灵敏。外国人想要同时拥有这四种品质,辜鸿铭给出的方法便是研究中国文明及其经典,即儒家的经典(辜鸿铭2009:3)。

目的论的另外一个因素是,目标语文本地位远高于源发语文本(杨士焯2018:2)。阅读翻译文本的大多数人不会去阅读原文,因此,翻译策略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同的翻译意味着不同的解读,也就会给读者带来不一样的认知。这也是辜鸿铭不满于理雅各的翻译,而亲自翻译的原因。他在英译《论语》序中说:理雅各博士在其译著中所展示的中国文明,必定会使英国人产生稀奇古怪的感觉(辜鸿铭2017:2)。《中庸》的翻译也是基于同样的道理。

总之,理雅各和辜鸿铭两人译作的不同策略是由于他们对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认识的不同与翻译目的的不同而造成的。由于认识不同,目的便不同,策略也就不同。理雅各使用异化策略翻译儒家经典是为了让传教士能够更好地向中国人宣扬基督教。而辜鸿铭使用归化策略翻译儒家经典则是为了向欧美人民宣传中国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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