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行军
——记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司法所
2019-03-01杨彦华方婷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司法所
杨彦华 方婷/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司法所
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纠纷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司法所自2017年成立以来,坚持“司法为公、服务为民”的理念,围绕抓基础、强建设、增实效、重服务的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推进宝龙街道公民法治教育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9年3月,司法所荣立“2018年度深圳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
夯实硬件基础 保障工作开展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司法所建立之初,重点抓司法所实体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司法所业务用房面积300平方米,根据实际需要,推动建设了包括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特殊群体法律服务等内容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配置合同审查室、调解室、法律援助室、社区矫正宣告室、社区矫正心理辅导室、业务档案室等功能室。严格按照省司法厅要求,规范设置司法所外观标识,实现制度上墙。打造司法所功能文化墙,通过展示领导关怀、各项荣誉、调解员风采、法治宣传、党建活动、社区矫正等内容,展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风采,提升司法所精神面貌。配齐了电脑、投影仪、数码照相机等办公设备,社区矫正岗配发执法记录仪等,为司法所发挥职能作用、提高工作质量创造了良好的办公条件。
加强规范管理 提升工作效能
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8人,其中司法行政专项编制2人,法学专业5人,为加强规范管理,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司法所制定了《司法所工作管理制度》,内容涉及考勤、评优、业务流程、工作纪律等一系列工作规范,将司法所的各项职能任务细化、量化,以“月督促、季点评、半年总结、年终考核”形成链条式管理机制。强化政治纪律建设,每周开展一次工作例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工作方向,找准工作定位。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实现业务培训的日常化、制度化,通过开展符合工作特点、形式多样的岗位培训,使每位工作人员都能尽快熟悉业务。坚持以服务促发展,建立岗位责任制,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服务意识,树立基层司法行政新形象。
发挥职能作用 增强履职实效
积极探索,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制定《宝龙街道合同审核制度》《宝龙街道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制度,加强合同及规范性文件审核。司法所自成立以来,共审核宝龙街道各部门、各社区提交的合同4617份,出具意见2498条,确保各部门、各社区合同的订立能够合法合规,降低法律风险。开展“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助力社区治理法治化。2017年至今,全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实际到村、社区服务总数532次。依托综治中心服务窗口,由法律工作者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2017年以来共接待法律咨询571宗756人次。指导辖区各社区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目前宝龙街道7个社区已全部完成创建工作。
成立多种形式的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成立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忠哥调解室”,充分发挥调解员人格魅力和典型示范作用,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成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引导矛盾双方在立案前通过调解解决纠纷。2017年至今,司法所及辖区内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67件,涉及人员6495人次,涉及金额7360.67万元。
完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组织编写《社区服刑人员行为手册》,实行一人一档,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针对社区服刑人员多、工作人员少、监管措施有限等难点,创新工作方式,巧用“互联网+”破解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难题,除采用家访、电话访和面谈等传统管理手段外,还在全市首创了“钉钉签到+指纹打卡”软硬件相结合的社区矫正监管模式。自2017年8月实行“钉钉签到+指纹打卡”监管模式以来,司法所在册社区服刑人员“钉钉”签到58028次,“指纹打卡”共1695人次,每日签到率从原来的14%提升到100%,极大地提高了监控率。建立以社区服刑人员为主的“宝龙街道司法所团体志愿者队伍”,在辖区7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挂牌成立社区矫正社区服务基地,建立“党群+司法”的社区矫正社区服务新体系。引入团体心理矫正服务,联合派出所、社区工作站形成统筹协调、协作高效的社区矫正工作联动机制,联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存在不稳定因素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等,进行人性化帮扶,为社区矫正工作高效开展奠定了基础。充分调动整合现有资源,加快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在街道范围内建立8个法律援助申请点,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推进建立“大援助”体系,2017年至今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6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
加强法治宣传,有机融合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打造以深圳市思达仪表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普法示范基地,提高辖区企业依法办事、依法治企的意识和水平。打造“互联网+”普法服务平台,建设“法治宝龙”公众号,采取网站、电台、报刊等方式,线上线下扩大普法宣传面,强化网络普法功能。
司法所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