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服刑人员再就业职业倾向研究
——以定西市监狱为例
2021-04-15杨梅
文/杨梅
职业倾向作为一种特殊的心理特点,由职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所反映。个人表现出来的职业倾向具有明显特征:一方面,现代社会职业划分越来越细,使得现代社会的工作分配更加明确,对人们的社会活动也有了更规范的要求,不同职业之间存在的差异性也更加凸显,因此对个体的吸引力和要求也就迥然不同;另一方面,个体自身的生理、心理、教育、社会经济地位和环境背景均不相同,所以选择的职业类型、所倾向从事的活动类型也就十分不同[1]。服刑人员是一种特殊的群体,是指经过人民法院因刑事犯罪判刑的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人员,并在判刑后投入到看守所或者在监狱、劳动改造场所进行劳动改造的人员[2]。以往对服刑人员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社会支持、应对方式等方向,对服刑人员的职业倾向基本没有研究。但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倡导人本主义的社会中,服刑人员也是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服刑人员刑满之后社会应该给他们提供一个工作平台。全国监狱系统应该始终坚持“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改造服刑人员的新方法,考虑到男性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需要,逐渐强化职业教育力度,鼓励服刑人员参加自学、函授教育。本研究通过对男性服刑人员职业倾向的调查,探讨他们的职业倾向,在此基础上开展个性化的教育改造。
一、对象和方法
(一)对象
本研究的研究对象是定西市监狱的870名男服刑人员。
(二)方法
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进行研究。
二、工具与统计
(一)调查工具
测试以约翰.霍兰德(John Holland)职业兴趣理论为基础,设计了一套职业调查问卷,同时将职业倾向类型大致划分为六种类型,即常规型(Conventiona1)、社会型(Socia1)、实际型(Realistic)、艺术型(Artistic)、事业型(Enterprising)以及调查型(Investigative)。常规型职业倾向人群对数字比较敏感,适合从事系统化的工作;社会型职业倾向人群较适合对他人进行培训指导,从事服务、咨询等社会服务类型的工作;实际职业倾向人群动手能力强,擅长操作有形的事物;艺术类职业倾向人群偏爱自由,创造能力强,突出个性的表达;具有调查型的职业倾向型人群对事物的洞察能力强,针对出现的问题能够进行推理论证,并能探究事物的本质;事业型职业倾向人群更多关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等。职业倾向调查问卷可以快速测试出男性服刑人员属于哪一种职业倾向类型的人群,服刑期满后较为适合从事哪种工作。调查问卷中的测试内容包含了能力、性格特点、自我评价、兴趣爱好等不同维度,使得被测试者能够对自己有一个清晰认识。
(二)统计工具
将测验结果进行整理,输入SPSS数据库,应用SPSS11.5对数据进行统计。
三、结果及分析
(一)服刑人员年龄分布情况
服刑人员的年龄分布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服刑人员年龄分布情况
从表1中可以看出,服刑人员的年龄集中在26岁~45岁之间。
(二)服刑人员文化程度分布情况
服刑人员的文化程度分布情况如表2所示。
表2 服刑人员文化程度分布情况
从表2中可以看出,服刑人员的文化程度集中在小学和初中。
(三)服刑人员职业倾向状况
在六种职业倾向类型中,服刑人员的人数分布基本均匀,总体来说,社会型的和艺术型的人数较多,而实际型和常规型的人数较少,具体情况如表3所示。
表3 六种职业倾向类型人数分布
通过X2检验,X2值为129.74,在0.001水平上差异不显著,就是说,服刑人员在六种职业倾向类型上的分布非常不均匀。
(四)不同年龄的服刑人员的职业倾向
不同年龄的服刑人员职业倾向情况如表4所示。
表4 不同年龄的服刑人员在职业倾向上的差异
单因素方差分析的结果表明,不同年龄的服刑人员,在职业倾向方面有显著差异,职业倾向F=8.568,p<0.05。比较后得到结果如下:25岁以下年龄的服刑人员与36岁~45岁年龄的服刑人员在职业倾向有显著差异,F=9.238,p<0.05,25岁以下的服刑人员更偏重选择事业型的职业,而36岁~45岁的服刑人员更偏重选择社会型的职业。26岁~35岁年龄的服刑人员与46岁以上年龄的服刑人员在职业倾向有显著差异,F=7.198,p<0.05,26岁~35岁的服刑人员更偏重选择调查型的职业,而46岁以上的服刑人员更偏重选择艺术型的职业。
(五)不同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的职业倾向
不同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职业倾向情况如表5所示。
表5 不同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在职业倾向上的差异
单因素方差分析结果表明,不同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在职业倾向方面有显著差异,职业倾向F=7.325,p<0.05。比较后得到结果如下:文盲与小学以上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在职业倾向有显著差异,F=7.284,p<0.05,文盲程度的服刑人员更偏重选择实际型职业;小学和初中文化的服刑人员与高中以上的服刑人员在职业倾向上有显著差异,F=5.689,p<0.05,小学和初中文化的服刑人员更偏重选择社会型和艺术型职业;高中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在职业倾向上有显著差异,F=6.854,p<0.05,高中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倾向选择事业型和调查型的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倾向选择调查型与常规型的职业。
四、小结
从上文所述的统计结果来看,服刑人员在6种职业倾向上的分布基本是均匀的。但是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在职业的选择上是有显著差异的。25岁以下的服刑人员倾向选择事业型的职业,因为25岁是事业刚刚起步时候,他们看重政治和经济方面的成就。36岁~45岁的服刑人员更偏重选择社会型的职业。26岁~35岁的服刑人员更偏重选择调查型的职业,而46岁以上的服刑人员更偏重选择艺术型的职业。文盲程度的服刑人员更偏重选择实际型的职业;小学和初中文化的服刑人员更偏重选择社会型和艺术型的职业;高中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倾向于选择事业型和调查型的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倾向于选择调查型与常规型的职业。在本研究所调查的所有服刑人员中,文盲占比17.3%;小学文化程度占比36.5%;初中文化程度占比27.7%;高中文化程度占比15.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比2.8%。因此不难看出,受教育水平低是引发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受教育水平高的人群对事物会有一个理性的认识,走向极端的概率比较低。经调查研究,大部分男性服刑人员中,文化程度低的人员占比较大,这类群体遇事易冲动,用所谓的“江湖义气”去待人接物,不能全面看待问题。
五、建议
犯罪行为并非天生行为,因此需有针对性地对服刑人员进行改造。对服刑人员的改造与人们对犯罪心理的解释和人性的理解有着直接关联。不同年龄和不同文化程度的服刑人员需要不同的改造策略和方法。根据此次研究得出的结论,提出如下建议:针对男性服刑人员,监狱内负责教育的相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他们树立劳动改造意识,在改造过程中服刑人员能够认识到不断提升思想及知识储备方面需要的重要意义;对即将刑满释放的男性服刑人员为其提供职业规划教育,帮助这一群体再次步入社会对自身有一个清晰认识,并且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对事物有个明确的判断。因此,加强职业教育是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它提到与思想教育和劳动改造、文化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预防服刑人员再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