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生态伦理思想探析
2019-02-22宁智斌
宁智斌
(太原工业学院 就业指导中心,山西 太原 030008)
人类生存的根本是自然,人类能够进行生产与生活同样是因为自然提供了丰富的物质条件。人类发展的历史,就是人类通过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来不断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过程。而人类的发展过程也伴随着对自然的破坏过程,尤其是工业革命以后,与生产力水平持续提升及社会逐步现代化相伴相生的是日趋严重的生态危机。对此,人们试图从多种角度、采用各种方法来探索解决之道。
马克思主义内涵丰富,其经典著作中虽然没有分析生态领域的专门篇章,但对自然、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乏深刻的讨论,其自然观同时是生态伦理思想的指导和体现,这对于我们今天探索生态发展路径有着积极的指导作用。
一、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概述
(一)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内涵理解
马克思认为自然首先是自在自然,在人类产生并经过一系列活动之后,一部分自然的本质、形态发生了变化,开始从中分化出来,形成有人类印记的人化自然。自在自然是在人类出现并发生历史活动前所天然存在的自然本质。同时,它还包括未知自然的概念,就是由于人类对自然能力的理解和转化的不足和缺乏,人类无法认识或无法进行实践活动的未知特性。人化自然指的是人类产生后,人类把部分自然作为对象性存在开展转化活动,同人类认识和实践有着密切联系的已知自然本性。
马克思指出:“人的感觉、感觉的人性,都是由于它的对象的存在,由于人化的自然界,才产生出来的。”[1]305同时,马克思强调,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也就是自然界的人化过程,人类通过实践作用于自然界,使得部分自然界逐步改变了其自在自然的特质,拥有了同社会紧密关联的特性。因此,人化自然的过程就是人类对自然进行实践的全过程和必然结果。马克思指出,人类的本质是其社会性,人类只有在人化自然中才更具生存与发展的意义。同时,实践是人类作用于自然的中介,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如果人类不遵守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没有实现人与自然的统一,就会造成异化自然,而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甚至会造成人与社会的异化。因此,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不仅是实践中人化的自然观,而且是生态内涵丰富的生态自然观。
(二)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内容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重点阐述了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一方面,人与自然是相互对立的。为了实现人类的不断发展,人们必须从自然中汲取必要的养分,不断改造自在自然,形成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对立。另一方面,人与自然又是相互统一的。人类同自然处于一个生态系统,无论哪一部分发生变化对人与自然双方及生态整体都有重要影响。在这个辩证统一的关系中,尤以人与自然的关系平衡与否,作为考量发展是否持续健康的重要指标。
1.自然对人的优先地位。自然界的发展是辩证且具有内在规律的。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认为,自然对人类具有先天性特征,自然天然地出现在人类诞生之前。人类所掌握的生产生活能力,也是在人类出现以后,是在对已经存在的自在自然进行改造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因此,人类活动的本质只会改变已存在于自然界的某些物质的形式,并不会改变自然或创造一个新的自然世界。
马克思和恩格斯把自然放在了对人们的优先地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主张,它充分表明,在人同自然的相互关系中,自然是客观的,是人的先验。当然,人具有主观能动性,人类在实践过程中,可以准确地理解、适应和掌握自然规律,但不能违反自然规律,同自然进行对抗。同时,马克思也强调人化自然与自然的人化的重要意义,这与自然的优先性并不相悖,而是强调在人类社会进程中“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1]23-24。
2.人是自然的产物,人靠自然生活。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人类从自然中衍生而来,是自然界长期演化的产物。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所以,关于他通过自身而诞生、关于他的形成过程,他有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1]310“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1]324
自然界孕育了人类,但人类实践不断强化深化的事实并不代表人类可以摆脱自然界而单独存在,自然界始终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根本条件。自然界的这种基础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自然界“它是工人的劳动得以实现、工人的劳动在其中活动、工人的劳动从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2]42。自然界是满足人类发展所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直接来源,这是根本性的依赖。二是人把自然界“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对象(材料)和工具”[2]45,自然界是承担人类实践的重要载体,人类生活生产所带来的废弃物也都要向自然界排放,以此形成人类社会的健康运转。“自然界,就它自身不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处于持续不断地交互作用过程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2]45
3.人对自然制约的辩证应对。自然先于人而存在,人从自然界中来,二者共同构成了生态整体。自然界根据其内在特性,以一定的特征与形式,将人类同其他生物一起限制在一定的规律界限内。在此界限内生存发展,且符合自然界发展规律,就会对自身起到促进作用;如果超出此界限,违背自然界规律,则会受到自然的“惩罚”。自然界对人类的制约,首先是自然界的先在性,自然界是人类生存的物的基础;其次,作为人类发展前提的生态环境,其状况对人类发展也有着制约作用。
人类作为一种高级动物,具有其自然属性,这就要求人类顺应自然,适应作为物的存在,同时在发展过程中要按照自然规律开展实践。但是,人的本质是其社会属性,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社会的人,人与社会不可分割,人的社会属性表现为具有主观能动性。因此,人对自然的适应是积极和主动的,这种适应表现在人与自然之间的实践和认知关系。人类对自然界的实践作用是必须的和必要的,因为自然界不会主动满足人们的需要。伴随着对自然的不断改造,人们对自然的认知也得到深化。人们通过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运用,将自身的内部尺度与客观自然世界的外部尺度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现实地改变自然。但是,如果人们改造自然,只顾着满足自身需求,不计任何代价与后果,就会打破生态平衡。为此,人类必须准确地把握自然规律,并战胜自己意图完全驾驭自然及将精神与物质、人与自然对立的荒谬主张。
二、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的丰富内涵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对自然及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论述,其主要思想同生态伦理理念有着很大契合,其中彰显的生态伦理思想对于当下生态建设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
(一)和谐发展:人、自然与社会的统一
生态伦理思想强调人在自然面前是相对主体,自然作为同样的道德主体,人们对其不能只是一味索取,应当对自然加以合理保护。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同样要求合理控制和调节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两者和谐共存的基础上实现持续发展。而人在本质上是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类是社会的核心。恩格斯指出:“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转变,即人类与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1]449这两种“和解”一方面是人与自然的矛盾,另一方面则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矛盾,在和谐发展的要求下,就是要做到自然、人、社会的有机统一。
1.人与自然的和谐。如何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始终要面对的选择,要快速发展就需大量开发自然,而过度利用对自然造成破坏后,自然就会反过来抑制社会发展。恩格斯指出:“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3]“人与自然的和解”就是要合理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进入工业文明以来,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大提高,对自然的作用力不断加强,影响力不断加深。而作为具有自我调节、自我净化、自我延续功能,并有着复杂运行机制来保障自身持续发展的自然系统则受到了极大破坏,不足以维持人与自然间正常的物质循环,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被打破,因此出现了生态问题甚至生态危机。在这样的情况下,一方面自然无法为人类提供持续稳定的自然资源,限制了人类社会发展;另一方面,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已经造成整个生态系统的损坏,而作为生态系统的重要一环,生态平衡的破坏势必会使人类反噬自己种下的苦果。
因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唯一路径就是要致力于恢复自然界的勃勃生机,维持人类社会发展的不懈动力。恩格斯说道:“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4]当人的行为的自由是充分认识、利用自然规律为人类发展服务的时候,两者才能实现和谐发展。这就要求人们改变以往的生产生活方式,合理开发自然,有节制地利用自然,采取更为符合现实发展需求和未来发展需要的发展方式,巩固同自然进行稳定交换、持续发展的稳固基础。
2.人与人、社会的和谐。马克思强调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2]56。在人的双重属性中,社会属性是其本质。人只有生活在社会关系中,不脱离社会而存在时才具有人的存在意义。因此,在社会中处理纷繁复杂的各种关系,使人在社会的各种关系中和谐发展,才能达到“人类本身的和解”。
各种复杂关系中,首先,人们要解决的就是人自身的矛盾问题,实现人自身的和谐。“人自身的和谐,是自我内部要素间稳定健康关系的持续,是身心和谐的统一,是思想与能力在动态中呈现积极向上、与时俱进的状态。”[5]这是人与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要求每个个体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能够与时俱进,更新优化思想观念,提升自我能力,实现同社会发展趋势相符的个人发展。
其次,我们应当注重处理人际关系,这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最为频繁和重要的。人们处在社会之中,必然会同他人产生联系,而要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就要多化解矛盾。特别是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价值的多元导致社会心态的多元化,尤其是滋生的许多不良思想导致人与人之间关系日趋不和谐,道德危机、信任危机引致,人际关系异化,背离了人与人交往的美好初衷。因此,实现人际和谐就要妥善处理利益关系,用道德法律约束人的行为,用正效应引导人们树立正确观念,以实现人与人关系的平等、互信和共进。
最后是人与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人生活在社会系统中,个体与整体关系是否和谐对双方的发展都有重要影响。如果二者关系和谐,那么整体效应的发挥会超过单个个体作用的简单相加,而若是二者关系不和谐,则人与社会之间会相互削弱而“共输”。因此,实现人与社会的和谐,也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应有之义。要处理好人类同社会系统中其他部分的和谐关系,协调不同诉求,形成个体与整体互为推动的良好机制。
(二)协调发展:对自然的保护与改造两手抓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指出自然界的先在性,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了基础资源。生态伦理思想则强调自然具有内在价值,应当成为和人类平等的道德主体,享受发展的福利。因此,在人类持续发展的进程中,必须注重自身发展与自然关怀的协调性。
1.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对当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启示就是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三者相辅相成。人类从自然界中而来,天然是其中的一部分,对自然的尊重、顺应、保护也是对人类的尊重与保护,有着内生的必然性。
马克思主义通过对人与自然辩证关系的深刻分析,强调人类尊重自然,就是尊重自身赖以生存的客观环境;人类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身。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人类更加有义务尊重自然界及整个生态系统,有责任维护其健康良性发展。人们应当在构建新型文明形态过程中,积极调整对自然的态度,重新审视发展理念。
规律都是客观存在的,人类不可能消除、改变或创造,在不同历史时期和历史条件下,规律只是以不同形式表现出来。顺应自然,就是要在发展中遵循自然规律,不能肆意违背,这样才能保证自然界的持续稳定。同时,人类对自然控制力的不断加强,对自然更加广泛的利用,就更应当担负起保护自然的责任,这也是保护人类发展的基础。
2.改造自然,与发展自然要相辅相成。马克思主义强调人类对自然是积极主动适应的,人的主观能动性使得实践有了无限可能。人类是实践的主体,自然是实践的客体,那么在顺应自然的前提下,人们可以充分发挥能动性,在自然可承受范围内进行改造和发展。
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就是对自然的不断改造利用的过程,而人类还要持续发展,那么对自然的改造就会继续下去。但在协调发展理念下,对自然的改造不能再承袭工业革命以来的肆无忌惮,而要纠正不合理的观念,坚持理性开发。
人类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得人们得以有无限可能去征服自然,但征服并不意味着人类的单向主宰,而是同自然间辩证关系的深化,这也是必须发展自然的内在要求。从相对的角度来看,当前生态危机的出现也是人类尚未实现征服自然、发展自然的表现。
保护自然和改造自然并不是绝对的对立,而是新型发展理念同自然观结合下的共同要求。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自然的发展都不可阻挡,要保护自然,就要提高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要在新的发展理念和文明形态下实现二者的真正统一。
三、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的现实意义
在生态危机仍未缓解、人与自然矛盾依然尖锐、人与人关系不完全和谐的转型时期,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在解决生态危机、缓和人与自然关系上有着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理论的历史超越性
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强调,人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内部和外部尺度应结合起来。人们必须充分发挥人类作为高级生物的能动性和社会性,并将它们结合起来,致力于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与和谐发展。此外,马克思主义倡导实践的人化自然观,以实践为途径探寻人与自然间的相互关系,认为自然是人类生活在实践作用下的基础,从而实现了在实践基础上人与自然的辩证统一。这就克服了以往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缺陷。同时,这种生态环境伦理观体现了自然人文主义和人类自然主义的统一,具有理论上的独特性和超越性。
首先,马克思主义肯定自然对人类有优先性,人类依靠自然来生存发展,人类的实践活动应该遵循自然规律,同时强调人作为实践主体,应在顺应自然基础上发挥主观能动性。但马克思并没有因为人类的主体地位,而认为人类可以任意支配控制自然,而是辩证地指出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统一关系。
其次,在分析生态危机时,马克思主义深入分析了社会制度及运行,从深层次上剖析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指出资本主义制度才是生态危机爆发的根本原因。资本主义制度逐利的本性,使得资本家盲目追求高额利润,不择手段、不计后果地开发资源,破坏环境,出现了人们自然观、生产观、消费观及人本身的异化。因此,要解决生态危机就要彻底消灭资本主义制度,改变生产关系,建立共产主义,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最终实现人与自然及人与人的“和解”。
(二)实践的现实指导性
在当前中国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的新时代,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对解决当今的生态危机和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首先,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为人们正确认知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理论指导,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在实践上应当采取的理性态度和必须遵从的发展路径。这就为解决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异化,化解生态问题,选择发展方式指明了方向。
其次,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指引人们找到了发生生态危机的理论根源。马克思曾说道:“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6]因此,当前对待资本主义的态度和寻求治理生态危机的途径,我们还需坚持辩证的、历史的、具体的观点,才能在发展的趋势中找到现实的办法。
最后,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为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提供了坚实的实践指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7]生态文明要求人们必须重新审视和改善人与自然的关系,不能一味地主宰自然;同时要求人们不仅要坚持人的发展,还要注重对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与坚持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是一致的。因此,加强对马克思主义生态伦理思想的研究,对于我国当前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