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藏文文献中的姜(vjang)及姜域(vjang yul)解读
2019-02-21阿错
阿错
(云南民族大学民族文化学院 云南昆明 650500)
古代藏文文献中,姜(vjang)和姜域(vjang yul)是一个古老的词汇,不同的历史时期所指的意义有较大的变化。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此进行比较深入地解读,敬请方家指教。
一、敦煌古藏文写卷中的姜和姜域
吐蕃时期的文献存世非常少,20世纪初在敦煌发现的古藏文写卷是珍贵文献,具有重要的史学价值。在敦煌古藏文文献中,不少地方出现有关姜(vjang)和姜域(vjang yul)的记载,这是目前发现的用藏文记载的姜(vjang)和姜域(vjang yul)最早的材料。后来不少与吐蕃历史相关的古代文献中也有姜(vjang)和姜域(vjang yul)的记载。从这些材料看,姜(vjang)的藏文写法出现了三种,分别是姜vjang、ljng、myw。厘清姜(vjang)和姜域(vjang yul)概念的历史演变规律,搞清楚姜(vjang)和姜域(vjang yul)概念的内在联系,对研究滇西北各民族的交往,尤其是文化交流的情况有重要的意义。
敦煌古藏文写卷中,其姜(vjang)的藏文写法有两种,分别是vjang、myw。古藏文写卷中有关姜(vjang)的记载,分别见于P.T.1287号卷和P.T.1288号卷。
第一,“冬,赞普赴南诏,攻克之,是为一年。”[1](P92)藏文原文中两次出现vjang,第一个vjang与表地方的yul搭配,构成一个代表具体地方的名称,即姜域vjang yul,在汉文译文中对应的是南诏。第二个vjang后面以动词phab pa进行修饰,phab pa在这里是使降服、使臣服的意思,联系全句分析,vjang是指姜域政权,即当时的南诏政权。
第二,“龙年(太后长安四年,甲辰,公元704年)冬,赞普牙帐赴蛮地,薨。”[1](P92)藏文原文中出现了一次myw,在myw后面用动词gshegs进行修饰,gshegs为驾崩或薨之意,myw为赞普驾崩的地方名称,译文中处理为“蛮”,具体指南诏国,位于今天云南大理境内。
第三,“后,赞普又推行政令及于南诏,使白蛮来贡赋税,乌蛮收归于治下。”[1](P113)藏文原文中vjang字出现了一次,myw字出现了两次,译文中与南诏对应的藏文是vjang,与白蛮对应的是myw dkar po,乌蛮对应的是myw nag po。在此vjang指南诏,而白蛮(myw dkar po)和乌蛮(myw nag po)是南诏境内的两个部族。
第四,“南方之东(下)部,南诏地面,有谓白蛮子者,乃一不小之酋长部落,赞普以谋略封诏赐之,南诏王名阁罗凤者遂归降,前来致礼,赞普乃封之曰‘钟’(弟),民庶皆归附庸,(吐蕃)地域,增长一倍。以南诏王降归吐蕃为民之故,唐廷政权大为低落,且极为不安。而南诏王而论,彼承喜唐廷,忽转而以唐为敌,献忠诚归顺于吐蕃赞普墀德祖赞之驾前,其所陷唐廷之土地、城堡一一均献于(赞普)。”[1](P114)藏文原文中姜(vjang)、蛮(myw)多次交替出现,vjang字出现了三次,myw字出现了三次。在该句中vjang dum myw dkar po是一个偏正词组,dum有部分之意,在汉译本中myw dkar po译为白蛮,vjang dum myw dkar po为姜之白蛮或南诏之白蛮。分析全句可以看出,vjang姜和myw蛮为平行概念,而myw dkar po白蛮和myw nag po乌蛮是vjang姜和myw蛮的支系。从后面的内容中可以看到,南诏王有时被称为vjang gi rgyl po,又有时候称为mywvi rgyl po。甚至有时还将vjang姜和myw蛮平行排列在一起称呼南诏王,如该段的最后一句为vjang mywvi rgyl po。vjang姜是地理概念,应为vjang yul姜域的缩写,即姜地或姜之域;mywvi rgyl po直译为蛮王,也就是南诏王。
第五,“墀松德赞赞普时,白蛮南诏之部归于诏下,忽心生叛逆,时,召没庐·墀苏菇木夏拜为将军,于山巅布阵进击时,杀南诏多人,擒获悉掣逋宦官等大小官员,及民庶以上三百一十二人,南诏之王阁罗(凤)前来致礼,列为直属蕃部民户,征贡赋,并委以往昔旧时之职司。”[1](P116)藏文原文中出现了一次myw蛮,“白蛮南诏之部归于诏下”中的白蛮,即myw dkar po。vjang姜出现了两次,“杀南诏多人”中的vjang姜,这里的vjang不带任何词缀,联系上下文,其意义为南诏人。“南诏之王阁罗(凤)前来致礼”中的南诏之王对应的原文是vjang rje在这里rje与rgyl po一样是王的意思。
上述可见,在敦煌古藏文文献中,共八处出现了姜(vjang),七处出现了蛮(myw)其中有一处出现了姜域(vjang yul)。赵心愚教授将敦煌藏文写卷与汉文史记的有关记载对照分析后认为:“全面分析写卷中有关vjang的记载,并将这些记载与《南诏德化碑》及《云南志》、新旧《唐书》的有关记载对照,可以认为写卷中的vjang只能是南诏。”[2](P47)赵心愚教授的论断比较具有说服力,后来得到很多学者的认可。总之,敦煌古藏文文献中的姜(vjang)指南诏,姜域(vjang yul)是指南诏奴隶主政权所统辖的地域之名。
二、其他古代藏文文献中的姜和姜域
底吾·觉赛(ldebu jo srs)的《底吾史记》(ldebu chos vbyung)是一部比较古老的文献。有学者考证,该书的成书年代在1109年以前。书中有几个地方出现了墀迪松(khri vdus srong)和姜擦拉温(vjang tsha lh dbon)的记录。如:“龙年,二十九岁时,(墀迪松)在姜地被霍尔人杀害,大将觉汝孔墀和江噶索墀复仇后带着赞普的遗体返回吐蕃。”[3](P121)其原文中姜地为vjang gi yul。又如,藏王(笔者注:赤德祖赞)准备为长子姜擦拉温迎娶汉地金城公主为妃,但公主还未到达以前王子已经驾崩,修建陵墓称杰欧。[3](P121)原文姜擦拉温(vjang tsha lh dbon)中的姜擦(vjang tsha)即姜人之侄,在此姜(vjang)指南诏。
底吾·觉赛以后的学者蔡巴·贡噶多吉的《红史》、巴俄·祖拉陈瓦的《智者喜宴》等藏文文献中,也出现了对姜和姜域的记载。《红史》以手抄本传世,版本比较多。《红史》的写作始于第六饶迥火狗年(1346),成书于第六饶迥水兔年(1363)。据《红史》记载:“前秦时期,天竺的一位班智达对国王说:‘在天竺与南诏之间的一个小国家。……’”[4](P2)这里的南诏在原文中对应的是姜域(ljng yul),(ljng)是(vjang)的另一种写法,在此第一次出现,后来的历史文献中,(ljng)与(vjang)两种写法交替出现。又如《智者喜宴》载:“执政到二十九岁后,在姜域驾崩,陵墓建在父王陵墓的左侧。”[5](P156)在其他的很多史料中,也出现了对姜和姜域的记载。
现在我们对上述史料进行简单分析,《底吾史记》(ldevu shos vbyung)中出现了(vjang gi yul)和(vjang tsha lh dbon)等几个涉及姜(vjang)的概念,我们也可以通过该史料明确姜擦拉温是赤德祖赞的长子,在这部著作中没有提及姜擦拉温的母亲姜母赤尊(vjang mo khri btsan),但很多藏文史料中都提到了姜擦拉温的母亲是姜母赤尊。姜擦拉温和姜母赤尊中的姜指的是同一概念。过去有些学者认为这里的姜是指纳西族或纳西人所居之地(即今丽江)。姜母赤尊的族属很多学者都认为是纳西族。有学者考证:“一直住在滇西的‘昆明’人,到唐朝初年成为六个乌蛮部落,称为‘六诏’。六诏中的‘越析诏’(今宾川县)是纳西族的一部分。”[6](P13)今纳西族的先民麽西应属于乌蛮。敦煌古藏文文献记载:“后,赞普又推行政令及于南诏,使白蛮来贡赋税,乌蛮收归于治下。”[1](P113)根据吐蕃时期的和亲制度,吐蕃赞普的婚姻除特殊情况因政治需要而与邻邦联姻以外,都与吐蕃统治下的贵族或地方首领联姻。再从古代藏文治史的特点来看,吐蕃赞普与吐蕃以外的民族联姻,在史料中大书特书。而赞普从吐蕃治下的其他部落或贵族联姻,一般只是简单提及。姜母赤尊的情况正好属于这种情况。当时乌蛮已经收归于吐蕃统治之下,纳西族的先民麽西是乌蛮的一个支系,而且地域上又与吐蕃最近。因此,姜母赤尊的族属归于纳西族是比较有道理的。在此姜(vjang)指六诏中的越析诏,也是后来姜专指今天纳西族的先祖麽西民族的开端。
我们再来看《红史》《智者喜宴》等藏文史料中的有关(vjang)或(ljang)的概念,与《底吾史记》中所指代的意义没有大的出入,其实也指的是同一问题。对这个问题,赵心愚教授也作过比较深入的分析和论证。“尽管现代藏语中称丽江一带为(vjang),称丽江一带纳西族为(vjang-po作者注,应该是vjang-pa),但从写卷中的相关记载以及将这些记载与唐代有关汉文记载对照来看,写卷中的或吐蕃时期的(vjang)不可能是当时丽江的麽些部落,当时的(vjang)范围要大得多,且主要应在丽江以南的洱海一带,而这一带正是南诏的中心区域。”[2]赵心愚教授的论断是比较客观的,也得到了后来很多学者的认可。
上述可见,敦煌古藏文文献及涉及吐蕃时期的藏文古代文献中的姜(vjang)指滇西北以洱海为中心的南诏,南诏国的疆域所及的范围称其为姜域(vjang yul)。myw通古汉语“蛮”音,因此myw dkar po为白蛮、myw nag po为乌蛮。古藏文在拼读时遵循基字与上、下加字和前、后加字拆开拼合的原则,如myw拆开发出ma ya wa之音,与“蛮”音相通。
元代相关的藏文历史文献中,涉及姜(vjang)和姜域(vjang yul)的内容比较少,但有的地方也提到了姜(vjang)和姜域(vjang yul)。有两种情况:
一是元代遗存的文献中记载姜和姜域。如《朗氏家族史》(rlngs kyi poti bse ru rgys pa)中也有不少地方记载了姜有关的内容。“朗朵(朗王代表之意)祭拜拉日贡波神山后,向姜地发兵。……乌姜之地的统治者也成了朗氏之人。”[7](P5)这里有五个地方出现了姜(ljang)。藏学界很多人认为朗氏家谱有若干版本流行于世,该版本由大司徒绛曲坚赞(1302-1364)修订后传世。大司徒绛曲坚赞是14世纪的人,在他修订前已有朗氏家族史或族谱流传,其时间应在14世纪以前。从该文对姜和姜域的记载,并结合格萨尔传《姜岭之战》分析,在此姜指历史上我国西南的六诏等众多的古代部族,而姜域则泛泛地指我国西南地区以丽江为中心的广大区域。《世界公桑》(vdzam gling spyi bsangs)是一篇祭颂藏地及周边地区所有地方神灵的煨桑祭祀文,是明代早期的一部文献。该文本由第三世噶玛巴让雄多吉(1284-1339)写于公元1328年。文中提到了姜域的地方神灵。“姜日牟波等,祭祀姜域所有地方神”。[8](P135)让雄多吉在《圣地卡瓦格博焚烟祭文·祈降悉地雨》一文中,介绍卡瓦格博神山所处地理位置时,同样也提到了姜(vjang)。如:“嗟,四洲之王瞻部洲,有二十四圣地之,圣地卡瓦格博山,位于南门察瓦绒,姜与博地交接处。”[9](P1)姜日牟波(vjang ri smug po)意为紫色的姜地之山,在丽江坝子西南面离城八公里左右的地方,汉语称为文笔山。姜域在藏文原文中为vjang yul。联系全文不难理解,在这里姜域大概指以丽江为中心的木氏土司的管辖范围。而《圣地卡瓦格博焚烟祭文.祈降悉地雨》文中交代卡瓦格博位于姜(vjang)蕃(bod)两地之间。这里姜(vjang)是姜域(vjang yul)的缩写,蕃(bod)是蕃域(bod yul)的缩写,即姜地和藏地之意,卡瓦格博正好位于姜地和藏地的交界处,也就是今天西藏和云南的交界地带。
二是古代文献中记载元代史实,并涉及姜和姜域。如阿旺贡噶索南(1597-1661)的《萨迦世系史》和第五世达赖喇嘛的《西藏王臣记》等历史著作中提到了忽必烈的第五子忽哥赤被封为云南王以后,萨迦派八思巴的同父异母兄弟益希迥乃成为忽哥赤的上师,涉及这方面的藏文史料中,出现了姜和姜域。
《萨迦世系史》成书于公元1661年以前,据记载:“(益希迥乃大师)成为云南王忽哥赤(rgyl po hvum dkar che)的上师。阳木狗年一月十四日,时年三十七岁,卒于云南(ljng yul)。”[10](P188)
《西藏王臣记》是第五世达赖喇嘛洛桑加措(1617-1682)著的藏族历史名著,文中有一处出现了有关姜域(vjang yul)的记载:“规范师宋擦的妻子贡塘公主生下索南邦和尼玛邦两个孩子,他的女近侍杰茸麻多吉登生下益希迥乃,他成为了云南王忽哥赤的上师。”[11](P99)
《萨迦世系史》和《西藏王臣记》中有两处出现了ljsng yul和vjangs yul。《萨迦世系史》中直接称忽哥赤为王忽哥赤(rgyl po hvum dkar che),而在《西藏王臣记》中称云南王忽哥赤为(vjangs yul gyi rgyl po hvum dkar che),这里藏语vjangs yul gyi rgyl po与汉语中的云南王是对应的。因此,姜域(vjangs yul)对应的是云南,也就是云南王的统辖范围。另外《萨迦世系史》中记载益希迥乃死于姜域(vjangs yul),虽然对这个历史问题还有不同的看法,但在这部历史文献中记载益希迥乃死于姜域(vjangs yul),姜域(vjangs yul)指的是当时云南王忽哥赤所统辖的范围,具体指“大理、善阐、茶罕章(今丽江地区)、赤秃哥儿(今贵州西部)、金齿(今保山、德宏、临沧、西双版纳等地)等处。”[6](P6)
总之,涉及元代的古代藏文文献中,一方面姜(vjang)泛指历史上曾经出现在我国西南地区的六诏等众多的部族。另一方面,涉及这个时期的古代藏文文献中出现得比较多的是与云南王忽哥赤相关的一些史实,云南王治下的部族统称为姜(vjang)。而姜域(vjang yul)概念的内涵也与唐宋时期有了一定的区别,姜域(vjang yul)主要指云南王忽哥赤所统辖的地区,有时也指我国西南以丽江为中心的广大地区。
明代,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崛起于云南西北部,在明王朝的支持下,建立了木氏土司政权。木氏土司的势力范围一度扩张到康区南部理塘、巴塘、芒康、中甸、木里等地区。这个时期藏族与纳西族之间有了更加广泛而深入的文化交流,藏文文献中,有关姜和姜域概念的边界也逐步趋于清晰。清代,中央王朝的流官接替了木氏土司的权力,噶玛噶举派在云南西北部的势力范围逐渐萎缩,但最终在丽江和维西一带还是得到了一定的传播发展,形成了噶玛噶举派姜域十三寺的格局。藏文文献中,出现了大量与姜和姜域相关的记载,概念的外延进一步缩小,但边界更加清晰。
《噶玛巴活佛传》载:“(卡觉旺布的弟子格雅朵旦)的弟子支梅巴曾担任姜杰布(vjang rgyl po)的‘帝师’(te shri)。”[12](P506)在此文中,姜杰布(vjang rgyl po)指的木氏土司。
《噶玛巴活佛传》载:“七世噶玛巴曲扎嘉错(1454-1506)来到姜(vjang)和木雅(mi nyig)交界处果若(sgo ro yul)地方,后到绒地,在卡瓦格博地区修行。之后又接受了姜萨当王(vjang sa tham rgyl po)的礼物,在多康六岗四大河流域游历,教化了许多姜(vjang)、汉、蒙古人。”[12](P648)
《格鲁派教法史-黄琉璃宝鉴》载:“……据说郎索是姜统治时期(ljangs dus)的一位上师……。在多康姜(统辖)的地区(ljangs kyi cha)……”[13](P298、P416)。这部著作中出现了ljangs dus和ljangs kyi cha两个概念,ljangs dus中的ljangs与前文所指一样,指麽西;dus为时期、时间。ljangs dus即姜统治的时期,也就是指丽江木氏土司统治的时期。ljangs kyi cha中的ljangs与前文所指内容一样,kyi为属格助词,表示隶属关系,cha即地方或部分。ljangs kyi cha即姜统辖的部分,即木氏土司统治的地区。这个时期,丽江木氏土司所管辖的理塘、巴塘、中甸、木里等康区南部地区也与姜发生了联系,但在藏语语境中,并没有将这些地方称为姜域,而有了“姜吉恰”(ljangs kyi cha)这样的固定名称。
纵观这一时期的藏文文献,姜(vjang)和姜域(vjang yul)两个概念的边界仍然模糊,姜指纳西族的先祖麽西,姜杰布(vjang rgyl po)指木氏土司。而姜域(vjang yul)指木氏土司管辖的丽江一带。而与木氏土司有联系的康区南部地区称为“姜吉恰”,这个时期叫“姜吉帝”。
第七世噶玛巴曲扎嘉错之后,第八世噶玛巴弥觉多吉到了丽江,他是据史料所载第一位到达丽江的噶玛噶举派首领。据《噶玛巴活佛传》载:“姜杰布(vjang rgyl po)的使者前来迎接,于是来到中甸(rgyl thang),在这里停留了一段时间。姜杰布又派人前来邀请,(法王)应允将前往姜萨当(vjang sa tham),……。不久(法王)从中甸前往丽江,鼠年(1516)藏历四月初三抵达丽江。”[12](P144)文中用大量文字记载了弥觉多吉在丽江的活动以及与木氏土司之间的交往情况。在《噶玛巴活佛传》中,丽江木氏土司统统称为姜杰布(vjang rgyl po)。木氏土司管辖的以丽江为中心地区称为姜域(vjang yul),丽江称为萨当(sa tham)。
继八世噶玛巴之后,噶玛噶举派的红帽活佛(夏玛巴)也到姜域丽江弘法。1610年到1623年,受第九世噶玛巴曲吉旺秀的委托,丽江木氏土司出资,夏玛巴噶旺曲吉旺秀(1584-1635)为刊刻建塘版《甘珠尔》木刻版多次到访滇西北,藏文文献对此多有记载。在藏文文献中,将木氏土司有时称为姜杰布(vjang rgyl po),有时称为萨当王(sat ham rgyl po),又有时将两者合起来称为姜萨当王(vjang sat ham rgyl po)。
明末清初,十世噶玛巴曲英多吉(1604-1674)从西藏流亡到滇西北,曲英多吉在姜域及中甸等滇西北活动了近三十年。在这个时期,噶玛噶举派在姜域得到了很大发展。在藏文历史文献中,与姜(vjang)和姜域(vjang yul)相关的资料最为丰富。但与以往不同的是,概念指向更加明确具体,其边界更加清晰。与十世噶玛巴曲英多吉相关的历史文献中不断地出现姜杰布(vjang rgyl po)、萨当王(sat ham rgyl po)、姜域(vjang yul)、姜语(vjang skd)、姜地新年(vjang gi lo gsar)、姜人(vjang pa)等姜vjang派生出来的概念。姜杰布(vjang rgyl po)和萨当杰布(sa tham rgyl po)这两个概念,指的都是木氏土司。姜杰布(vjang rgyl po)、萨当王(sat ham rgyl po)两个概念中,藏语杰布(rgyl po)为王,从统领一个政权的行政长官到一般地方首领都称为杰布。姜(vjang)主要指木氏土司统治下的麽西民族,即现在纳西族的先祖。萨当(sa tham)为丽江的藏语名称,木氏土司的首府所在地。姜杰布(vjang rgyl po)强调统治阶级的族属或被统治对象的主体族属进行命名;萨当杰布(sa tham rgyl po)则以木氏土司的最高统治机构所在地名进行命名。两种命名各有其特点,但都指的是丽江木氏土司。《噶举教法史》载:“姜杰布(vjang rgyl po)的侍卫队和汉僧列队到巴列(bh ls)渡口迎接法王。……萨当杰布其米拉旺(krm vchi med lh dbang)在文武百官的陪同下乘轿已到达根呷拉拖。”[14](P320)这段话中姜杰布(vjang rgyl po)和萨当杰布(sat ham rgyl po)交替使用,具体指木氏土司木懿,其藏名为噶玛其米拉旺。
清代初期,蒙古和硕特部和木氏土司政权为争夺势力范围,在康区南部地区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这场斗争也波及了以和硕特部为后盾的格鲁派和以木氏土司为后盾的噶玛噶举派两股教派势力,这在当时部分学者的著述中也有体现。据《木里政教史》载:“来自阿里的住持因其他的原因前往雅砻江流域,在鲁葛地方修建了一座寺庙,并常住该寺。后因噶姜(kar vjang)心怀不轨,寺庙遭劫被毁。……噶姜(kar vjang)对格鲁派寺庙虎视眈眈,总想斩草除根。……自从阿里巴觉嘉措的寺庙被噶姜(kar vjang)被毁后,拉顶、康坞两寺也不得安宁,噶姜(kar vjang)声称谁敢把子弟送到这两寺当僧人,砍掉头颅和手足让父母背回家。老百姓慑于噶姜(kar vjang)的威胁,一段时间很少有人将子弟送到这两座寺庙。从该寺噶姜(kar vjang)赶出来的六十多位僧人来到盐井寺(位于四川盐源县)住下。不久,僧人增加至150余人。……禀报五世达赖喇嘛此方噶姜(kar vjang)威胁,格鲁派处于艰难境遇,请求赐予庇护。达赖喇嘛面示教诫,彼方之噶姜(kar vjang)归你等驯伏,当以文武兼施,从而使黄帽格鲁派发扬光大。于是降央桑布又返回木里。……此时,噶姜(kar vjang)一伙认为降央桑布到西藏搬蒙古兵,欲捉降央桑布未遂等。”[15](P16-24)该书作者是清代木里籍格鲁派高僧阿旺钦饶,他将该区域的噶玛噶举派与代表木氏土司政权的姜连在一起称为噶姜(kar vjang),与别处的噶玛噶举派区别开来,带有明显的政治和地域倾向性。噶姜中噶(kar)指噶玛噶举派;姜(vjang)指麽西或麽西分布的地方,在此指木氏土司政权。这种表述方式在当时其他学者的著述中经常出现,第悉藏巴(gtsang pa sde srid)政权,也称噶玛政权,汉文文献中称其为藏巴汗政权。在藏文史料中,也将其称为噶藏(kar gtsang),噶(kar)为噶玛噶举派,藏(gtsang)为后藏,以日喀则为中心的广大区域。从当时的语境中,姜域指丽江为中心的丽江木氏土司势力所及的范围。
进入18世纪后,丽江木氏土司的势力范围逐渐萎缩,尤其是1723年丽江“改土归流”以后,木氏土司降为土通判,退出了政治舞台。就在这时,德格土司丹巴泽仁的支持下八邦寺成为康区噶玛噶举派的重镇,司徒活佛世系的住锡地也从昌都噶玛寺迁移到德格八邦寺。从此八邦寺与姜域的联系非常频繁,第八世司徒曲吉迥乃(1700-1774)分别于公元1730、1739、1759年三次到访姜域丽江,每一次在姜域停留的时间都在一年左右,并广泛接触中央王朝派驻丽江的流官和普通民众。因此,他对姜域的了解非常深入。在他的自传以及其他论著中,大量的内容涉及到姜和姜域这两个概念,对姜和姜域这两个概念的认识进一步深化。尤其是司徒曲吉迥乃及司徒活佛世系的持续经营下,失去木氏土司支持的噶玛噶举派在滇西北又重生,其传播和发展区域也逐渐趋于稳定,形成了噶玛噶举派姜域十三寺的格局,藏语称为姜域噶贡局桑(vjang yul kar dgon bcu gsum)。从而滇西北噶玛噶举派十三寺的分布地区也就被称为姜域。司徒曲吉迥乃之后,藏传佛教的其他高僧也到访过滇西北的姜域,如宮珠云丹嘉措、噶陀司徒曲吉加措等等,他们在自己的传记、游记以及寺庙志等著作中,对姜和姜域的描述和理解与司徒曲吉迥乃一脉相承。
雍正五年,迪庆境内江边境阿八和俄戛签订了一份出卖土地的契约,该契约用藏文书写,在原文中与江边境对应的藏文为姜域(vjang yul)。如:gzhi nas vjang yul la thag ring bvi khyd kmyi(kyis)。[16](P54)
译文:“因(中甸)离江边境路途遥远。光绪四年,中甸抚夷府同知张廷栋处理了松赞林寺与江边境额纳小布诉讼案,并给松赞林寺发了一份藏文执照。”[16](P123)该契约藏文原文中,多次出现江边境,与江边境对应的藏文为姜(vjang)。当时,在中甸等附近藏区的语境中,金沙江沿岸的今天迪庆藏族自治州境内的金江、上江、虎跳峡、三坝等纳西族集聚区也称为姜或姜域。噶丹松赞林寺有八大康参(khans tshan),其中有一个康参叫姜康参(vjang khans tshan),其僧人主要源自金沙江沿岸的金江、上江等纳西族地区。
因此,我们根据以上的材料发现,姜(vjang)和姜域(vjang yul)概念的外延和内核都已经比较明确。滇西北形成了噶玛噶举派“姜域十三寺”的格局,这些寺庙分布区域被称为姜域,主要指今天滇西北的丽江、香格里拉、维西等地的纳西族集聚区。
三、结语
古代藏文文献中姜最早出现于敦煌文献,是古代云南境内白蛮、乌蛮等不同族群的总称,其指向比较模糊。在历史的不断演进中,这一概念一直在动态变化之中。进入明代以后,明军平云南,纳西族首领阿得归附,置丽江府以阿得为土知府并赐姓木,且准予世袭,阿得即为第一任木氏土司。15世纪开始,丽江木氏土司与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的高僧们建立了联系,藏族与纳西族的文化交流日益频繁,藏文文献中姜(vjang)指麽西(今天纳西族的先祖)民族。时至今天,藏族称纳西族为姜(vjang)。姜域作为云南西北部一个特定的地理坐标,姜这一称谓出现后逐渐产生。刚开始,姜域指南诏奴隶主政权所统辖的地域之名,随着历史的演进和地方政权的不断更替,其所指涉的意义也在发生变化。唐宋时期,姜域(vjang yul)是指南诏国、大理国等我国古代西南的奴隶主地方政权所统辖的地区。元代忽必烈的第五子忽哥赤被封为云南王以后,藏文文献中将云南王所控制的范围称作姜域(vjang yul)。明代,姜域是指以丽江为中心的木氏土司所控制的南部纳西族地区。到了清代以后,姜域这个概念的边界逐渐清晰,尤其是滇西北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姜域十三寺的格局形成后,这些寺庙分布的区域在藏文文献中被称为姜域。总之,姜域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是指历史上的南诏国、大理国、云南王等我国西南古代地方政权及这些政权所辖地区。有的将整个云南都泛称为姜域,甚至有的还把整个云南乃至明代木氏土司所统治的康区南部地区都统称为姜域,其政治属性占主导地位;狭义的姜域则指,清朝末年滇西北噶玛噶举派姜域十三寺的格局形成后,这些寺庙分布区域被称为姜域,其文化属性占主导地位。就今天来说,主要指丽江及香格里拉和维西一带纳西族集聚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