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感性接触到沉浸体验:媒介进化视域下艺术接受范式的演变
2019-02-20
(东北电力大学 艺术学院, 吉林 吉林 132012)
在艺术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传播活动一直与其相伴。艺术传播活动的展开不仅推动了艺术的传承与延续,也促使艺术完成了由文本创作到价值实现的动态过程。一般而言,艺术传播包含创作、传递和接受三个基本环节。艺术创作与艺术传递是艺术传播的起始和中间环节,艺术接受作为艺术传播的目标指向环节,同样是构成传播过程完整性的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在早期的艺术观照中,艺术接受长期处于被忽视的隐性地位。人们常常从艺术家的角度出发,认为作品的完成也就意味着艺术创作的结束。伴随着传播学的兴起和接受美学的发展,艺术接受才逐渐被重视起来。艺术接受不仅是艺术转变为现实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能动的再创作过程。“艺术只有通过传播才能进入人类社会,也只有在接受者的欣赏过程中才能生成意义,转化为活生生的存在,也就是说,艺术的生命只有被接受的那一刻才被唤醒。”〔1〕而艺术接受通常需要借助一定的媒介才能得以实现。从人类最初的身体媒介到当下的数字媒介,媒介一直处在发展与演变的动态历程之中。媒介的不断进化,构建了越来越多元化的艺术传播途径,同时也随之形成了多样化的艺术接受环境。媒介的演进不仅规定着艺术的传播形态,同时也在不断改变艺术的接受范式。
一、现实空间中的感性接触
人类自诞生之日起,便开始了信息的创造与传播活动。在口语产生之前,人类只能依靠身体媒介进行信息的传递。身体动作、面部表情、带有一定目的指向性的呐喊成为人类最初的信息传递媒介。在身体媒介的长期运用过程中,人类逐渐积累了丰富的躯体控制经验,进而生发出越来越丰富的信息内涵,并逐渐产生了抒发情感与传递思想等精神价值取向的交流活动。人类的艺术就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开始萌芽。原始宗教仪式上的身体表达以及带有韵律的呐喊,也许就是舞蹈艺术的最初形态。“那祭坛或图腾旗竿周围的魔圈,那‘基瓦’(即神庙)之内的圣区,都是理所当然的跳舞场地。……舞蹈可以说是人类创造出来的第一种真正的艺术。”〔2〕在这种近似即兴的亲身传播过程中,艺术的创作与接受是很难加以区分的,表演者与接受者的身份有时甚至可以相互转换,他们共同创造与维护着共时态的艺术氛围与交流空间。
随着改造自然能力的提升,人类逐渐开始利用石头、兽骨、贝壳等天然媒介进行审美创造,并以此留下了早期艺术的朴素形态。“关于艺术感的最早踪迹,我们只能在空间艺术领域中才掌握真正的证据。史前时代洞穴的挖掘显示出了身体之修饰即标志着艺术开端。某些群体在冰河时期便能进行艺术活动了,那种完全自由模制的塑像先于绘画与装饰。”〔3〕对天然媒介的雕琢形成了雕塑艺术的雏形,而运用取之自然的矿物颜料人类还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岩画与洞窟壁画。在西班牙北部的阿尔塔米拉洞窟和法国的拉斯科洞窟中,都曾发现旧石器时代的原始壁画,大量的野生动物形象被生动地描绘在洞窟深处的洞顶和洞壁上,只有借助于洞口的幽暗光线或火把的照明才能看得见。这种刻意的接受环境,在彼时彼地形成了神秘的信仰仪式感和强烈的沉浸感,原始部落的成员“从前辈那里知道了那些活动有什么重大意义,深深地沉溺在里面,以致没有什么机会跳到圈外,用批判的眼光看一看自己的行动”〔4〕。朦胧如梦幻的意象以及无法再现的特定情景,使我们很难像原始部落成员那样对其进行恰当的解读,只能借助已有的艺术经验加以揣测。这种由实物传播所形成的艺术接受场域,具有不可替代的身体参与性和心理在场性。
在身体表达无法满足紧密合作和复杂思维时,口语便应运而生了。伴随着口语从稚拙到逐渐成熟,神话、故事和传说等艺术形式变相继出现了〔5〕。虽然口语媒介无法突破人类耳闻目睹的生物界限,却拓展了艺术的接受途径,并为艺术后续的广泛传播提供了前提。
在原始的艺术空间中,艺术的传播更多的是通过面对面的传播方式展开的,比如亲身传播或实物传播,“人类漫长的艺术传播史的绝大部分正是由简单的面对面的传播书写出来的”〔6〕。面对面的传播,是艺术最为原始和最为直接的传播方式。在歌舞、音乐、戏曲等表演艺术中,亲身传播甚至始终处于“本位传播”的地位,并在长期的历史传承中逐渐形成了较为固定的传播与接受空间。我国北宋时期就已出现了各种表演艺术集中献艺的地方——瓦舍勾栏。“瓦舍演出的技艺,在北宋有小说、讲史、诸宫调、合生、武艺、杂技、各种傀儡戏、影戏、说笑话、猜谜语、舞蹈、滑稽表演等二十几种。”〔7〕专属传播空间的确定,不仅促进了各种表演艺术之间的交流融会与发展,而且也逐渐培养了观众的接受意识并形成了特定的艺术生态环境。在时代的变迁之下,表演艺术的“本位传播”空间也由瓦舍勾栏演变为今天的剧院,而这种面对面的即时传播与接受方式即便在愈加强势的大众媒介的挤压下依然延续至今。
在面对面的传播模式中,实物传播对于造型艺术同样是一种至关重要的传播方式。虽然造型艺术并不像表演艺术那样具有较强的在场互动性,但实物传播所形成的现实接受空间仍然是难以替代的感性艺术环境。造型艺术以静止性和物质性区别于表演艺术,空间化的艺术形态决定了多维的感知需求。对于造型艺术的接受,不仅需要通过眼睛形成对形状与线条、色彩与构图的视觉认知,还需要调动其他感知通道获取材质与肌理等信息,进而把握整体的艺术时空关系。实物传播历来是造型艺术的重要传播方式之一,无论是原始艺术空间中的感性接触,还是现代艺术博物馆中的近距离感知。虽然这种传播方式只能在有限的空间内展开,却是最为直接的传播方式。可以说,面对面的传播是一种最为原始,同时也是至今使用最多的有效传播方式。在艺术的面对面传播过程中,艺术的接受往往表现为身心俱至的直接参与、直接感应并及时传递信息的在场艺术交流活动〔8〕。在这种艺术接受过程中,接受者能够充分调动多种感官与才情全身心地投入其中。
加拿大媒介理论家马歇尔·麦克卢汉认为,在媒介信息的接受过程中存在感官比例,也就是我们各种感觉器官之间存在平衡关系。他认为在文字出现之前的原始部落中,人类采用面对面的交流方式,感官比例处于和谐的平衡状态。“口语词使人的一切感官卷入的程度富有戏剧性”〔9〕。比如耳朵作为口语信息的主要接收器官,它不同于眼睛,无法聚焦,但能调动其他感官形成“通感”。在这种信息交流过程中,感官没有被分割,所以处于平衡与同步状态之中。面对面的传播是最为原始的传播方式,也是融合声、像、语态、形体等信息为一体的最为直接和有效的传播方式。在这种深度介入的艺术传播环境中,人们可以充分运用自身的媒介系统接受艺术信息,在自然而又自由的状态下获得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艺术感知。因为在面对面的艺术传播与接受过程中,“我们每个人都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人进行交流的。在面对面交流的情况下,有可能刺激所有的感官并使交流的对方同这种全身心的交流相呼应。只要在交流渠道中插进了中介物,感官的使用就受到了限制”〔10〕。借助于亲身传播和实物传播,无论是表演艺术还是造型艺术都以最为真实的状态传递着高清晰度的艺术信息,同时心理上的在场与行为上的亲身参与使之形成了自然而感性的艺术接受范式。
二、大众媒介延伸下的间接感知
文字的发明不但使人类步入了文明时代,也促进了对于体外媒介符号系统的开发与利用。文字的日臻成熟与完善,加之笔墨、纸张等书写材料的发展,将人类的信息传播从口耳相传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了,借助于文字,信息的存储不再只依赖于不稳定的记忆而变得更为可靠了,并且可以将信息传送到更加遥远的地方。而文字与印刷术的结合,则使人类掌握了批量复制的技术原理,并形成了大众传播的信息观念。“如果我们认为,媒介就是插入传播过程中,用以扩大并延伸信息传送的工具,那末,金属活字版印刷就是最初的大众传播媒介。”〔10〕印刷媒介的出现,不但进一步拓展了艺术的传播范围,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艺术传播的历史进程。15世纪下半叶至16世纪末,大量古典著作的印刷曾对欧洲的文艺复兴产生十分巨大的影响〔11〕。在我国古代,印刷媒介的运用同样对艺术的广泛传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三国演义》和《西游记》便是在明代中叶被文人加以整理成书,并通过批量印刷而得以家喻户晓的。
印刷媒介在拓展艺术信息传播渠道的同时,也改变了原有的接受范式。麦克卢汉认为“任何发明或技术都是人体的延伸或自我截除。这样一种延伸还要求其他的器官和其他的延伸产生新的比率、谋求新的平衡”〔9〕。人的五官功能原本是平衡发展的,新媒介的出现打破了原来的平衡,使某一器官得以延伸,这种失衡会导致人们对发达的功能更加依赖和重视。在印刷媒介中,线性结构的印刷品使人偏重视觉,用分析切割的方法去认识世界,而不能像现实生活那样立体地、复合地去认识和思考。正如保罗·莱文森所说:“尽管字母表带来很大的便利和重大的影响,但我们过去和现在浸淫在字母表文化中却付出了代价,那就是拉开了与真实世界的距离。DNA造就了我们肉体和大脑的属性,这种与生命的、物质的世界在遗传上的联系使我们从心灵深处对撞击耳膜的声音、进入视网膜的图像做出回应。没有这神奇的生理、心理属性,我们无疑会遭遇感知上被剥夺的处境。”〔12〕印刷媒介虽然使艺术传播不再局限于面对面的有限时空,艺术信息得以广泛传递,但是由于只延伸了人的视觉,也使得原初的感知平衡状态被打破,艺术的接受从直接的感性方式转变为了以阅读为中心的阐释方式。
人类对于信息广泛传递的渴求从未停歇,并在相关技术的更新下不断对人体加以延伸。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广播、电影、电视等电子媒介的相继问世,将人类带入了电子媒介传播时代。广播的出现,对人体的听觉加以延伸,并降低了艺术信息的接受门槛。印刷媒介虽然对信息的传受双方加以分离,实现了信息的远距离传递,但其赖以传递信息的符号却是文字,某种程度上在信息的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形成了樊篱,不识字的人无法接受信息,文化程度低的读者阅读困难。而广播主要诉诸于人的听觉,无涉文化程度的高低,任何人都可以通过无线电波接受相应的艺术信息,事实上广播在发展初期便已承担起了传递艺术信息的任务,“1906年的圣诞之夜,美国的雷金纳德·A·费森登从马萨诸塞州的布兰特罗克播放了世界上第一次无线电广播的音乐歌曲”〔13〕。借助于广播,音乐、文学作品等艺术形式在世界不同的地域被广泛传播。然而,广播虽然延伸了听觉,却将人的视觉排除在外,无法承载视觉信息,直到电影和电视的出现这种缺憾才得以弥补。
电影融合了多种艺术元素,形成了自身独特的媒介属性,能够在连续的时间过程中不断展示视觉画面,而声音和色彩的加入进一步加强了电影的信息承载能力。无论是早期美国华纳兄弟出品的《爵士歌王》还是我国摄制的《歌女红牡丹》,都使歌舞与戏曲等传统艺术获得了新的传播途径,声像结合的信息编码方式,使音乐、歌舞、戏曲等表演艺术以及雕塑、建筑等造型艺术都能够在电影中以恰当的方式加以呈现。而电影较高的制作成本以及较为苛刻的接受环境,仍然对艺术信息的大众化和普及化传播产生了一定的限制,这种媒介局限,被后来居上的电视所突破。电视既具有广播的快速、广泛与廉价等优势,又具有电影声画结合的媒介特点,逐渐成为更具大众化的艺术传播媒介。1998年我国著名舞蹈艺术家杨丽萍的作品《梅》,通过春晚的舞台并借助于电视让观众深深地感受到了梅花高洁、傲骨、不畏严寒的高贵品格,令人印象深刻。电视利用声像传输的优势,并以自身的媒介语言打破了舞蹈传播的时空限制,通过摄像机的“推拉摇移”表现不同的角度,运用蒙太奇展现空间的变化,利用近景和特写刻画舞蹈中的细节,为电视机前的观众呈现了多角度和更为细致的演出画面〔14〕。电视同广播一样,没有文化水平的特殊要求,同时又不同于电影,具有开放化与个人化的接受环境。各种艺术形式不但通过逼真的声音和生动的影像得以广泛传播,而且为艺术的接受提供了相对轻松与自由的方式。但电视专业化的制作与传播模式,也使之形成了单向度的接受,艺术信息的反馈在这种传播环境下显得十分困难。而这一状态直至互联网、手机等电子媒介的出现,才逐渐得以改观。
伴随着相关技术的不断升级与更新,互联网从最初的军事领域逐渐进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由计算机相互连结而成的网状技术结构,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平等、自由、民主、开放的媒介特性。美国学者马克·波斯特认为:“对于何时、为何、与何人交换何种信息,用户们能进行非中心化的、分散的、直接的控制。这便是当今的因特网模式,它似乎是批判性思维、主动、民主以及质量的园地。”〔15〕互联网所带来的媒介变革不仅在于为信息的传播建构了数字化的网络平台,而且还表现在受众在传播过程中被动地位的扭转,激发了普通人创造信息的主动性。在网络传播环境中,受众不但可以进行去中心化的互动与交流,而且也在积极能动地创造大量的信息内容。虚拟与自由的媒介特性,使来自于“民间的声音”获得了更加便捷的表达途径,在戏谑、讥讽的个性语言中往往隐含着“真实”的态度。比如,曾经在网络中风行一时的《第十一届全国美展油画作品及点评》,虽然语言犀利,但形式轻松活泼,带有鲜明的网络艺术批评特色〔16〕。互联网基于数字处理技术,融文字、图像、声音、影像等多种信息形态为一体,形成了丰富多样的网络艺术信息形态。例如,国内成立较早的戏曲网站“咚咚锵——中华戏曲网”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戏曲资源。该网站不但设有“梨园走马”“戏曲E文”等栏目以图文的方式介绍各种戏曲资讯,而且在“咚咚锵视频”和“梨园视界”中还有各种教学视频和名家名段可供欣赏,同时还可以通过“论坛精粹”和“网友传真”等栏目进行互动。艺术的互联网传播不仅增强和补足了艺术接受过程中的互动性和能动性,还为艺术受众带来了声、光、画等多维度的媒介感知体验。
互联网是媒介的集大成者,为我们提供了书籍、照片、广播剧、电子邮件、报纸、杂志等各种类型的传播形式,但固定的接入环境使之仍然存在一定的限制:进入网络空间的门票把我们牢牢地钉死在室内的办公椅上,而手机使我们摆脱了这种束缚,可以离开家宅和办公室,进入外部世界的广阔天地〔17〕。如今,手机的用户数量逐年快速增长,在移动网络的支持下,手机正在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信息沟通渠道。“截止2018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较2017年末增加4.7%,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的占比达98.3%。”〔18〕功能越来越强大和智能化的手机,正在改变以往的传播思维与信息接受方式。一些新兴的手机应用如微博、微信等也正在介入艺术传播与接受的过程。以书法的微信传播为例,不仅“中国书协”“江苏书协”“上海市书协”等书法权威机构建立了微信公众平台,而且齐玉新、言恭达等许多书法家个人也在通过微信进行书法艺术的传播。通过这种方式原本界限分明的艺术信息传播方式得到了很好地转化和存储,并且通过广泛的网络互动实现了艺术的最终定位〔19〕。几乎无处不在的手机网络使艺术信息的获取变得触手可及,但零散有限的时间却又使接受者很难沉下心来深入解读。通过手机和移动网络,艺术的传播与接受正在走向“快餐化”和碎片化。虽然越来越多样化的大众传播媒介对人体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延伸,进而形成了包含丰富艺术信息的“拟态环境”,却始终难以解决艺术信息广泛传递与艺术自然接受之间的矛盾。通过大众媒介,艺术的接受从原初空间中的直接感性接触转变为了媒介延伸下的间接感知。
三、虚拟现实构建的沉浸体验
在大众传播媒介出现之前的原始现实空间中,艺术传播主要以实物或亲身传播为主,人类能够依靠自身的生物感知通道以感性的方式接触艺术。而在由不断发展的大众媒介所建立起的“拟态环境”中,人类的某些感知通道虽然通过媒介得以延伸,但也使艺术信息发生了游离,传受关系由直接转为间接。虚拟现实的出现,为解决艺术信息广泛传递与自然感知之间的矛盾提供了新的方法和路径。简单地说,虚拟现实就是由计算机创造的像真实世界一样的虚拟世界,人们可以在其中像感受真实世界一样去体验和交互。“沉浸传播技术延伸了人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正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工具。……虚拟世界可以是人与媒介共同延伸后又合二为一的产物,即所谓超媒介,这应该很可能就是未来的媒介形态,是满足人对信息最大限度需求的最人性化形态。”〔20〕虚拟现实之所以可能成为“超媒介”,是因为它努力将人类的各种感知通道都纳入进来,并追求与其融为一体,进而在人的生理、心理乃至意识三个层级上消除自身的中介影响,使人们忽略它的存在,进而形成高度的沉浸状态。
(一)艺术接受中的生理沉浸
在艺术长期的传播实践当中,实物或亲身传播对于艺术受众来说是较为理想的传播模式,因为可以充分地调用自身的感知通道以感性的方式接触艺术。但这种方式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传播范围无法突破人类的生物感知界限,同时也不能完全排除接受环境中其他干扰因素的影响。传统大众传播媒介虽然拓展了艺术信息的传播半径,却难以维持感官的平衡状态,无法获得完整的艺术体验。虚拟现实可通过对人的视觉、听觉、触觉等感官的模拟与重建以及与现实世界的区隔,为艺术受众构建一个相对封闭的接受环境,进而形成生理上的沉浸状态。
回顾虚拟现实设备的发展历程,无论是早期的Sensorama还是现在的HTC Vive,都试图将人类自身的感知通道从现实环境中分离出来,并在虚拟环境中进行模拟和重建,首先使人们进入生理上的沉浸状态。从体型庞大的虚拟仿真器到轻盈便携的头盔显示设备,虚拟现实硬件的快速发展为更好地形成生理沉浸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正如美国学者迈克尔·海姆所说:“头盔显示器切断来自周围世界的声象感觉,并代之以计算机生成的感觉。使用反馈手套、脚踏板、自行车把或游戏棒,身体便在人工的空间中运动起来。”〔21〕如今较为常见的虚拟现实设备是头盔式显示器,它是一种安置在使用者头部,显示屏直接将观察者的双眼罩住的便携式显示设备,使用者只能接收屏幕上的图像而看不到所处的实际环境,从而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沉浸感。
实际上,媒介的不断进化一直在努力强化人们感官层面上的沉浸感,从技术角度上去建构和完善人类基本的生理沉浸环境。例如,电影从黑白到彩色,从无声到有声,从普通银幕到巨幕(IMAX),从立体声到环绕声,一直在努力使影像和声音变得更加清晰和真实,进而在幽暗的观影环境中去“填满”观众的视觉和听觉感知通道。而从普通2D电影到3D电影,在接受形式上已经与虚拟现实十分接近,三维立体眼镜的佩戴对观影者视网膜上的其他信息进行了深入的剔除。虚拟现实的出现给这种努力的达成提供了一个更为完善的解决方案,进一步降低了人们感受到真实世界的几率,增强了感官上的生理沉浸感。这也使虚拟现实为艺术的传播与接受提供了更加理想的媒介形态。2016年9月23日至10月2日,英国伦敦爱乐乐团在皇家节日音乐厅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虚拟现实音乐会展示。只要戴上虚拟现实头盔,观众就可以欣赏到由爱乐乐团所带来的西贝柳斯第五交响曲的精彩表演,沉浸在由360度的三维影像与声音所构成的虚拟艺术环境之中。乐队首席指挥家萨洛宁(Esa-Pekka Salonen)认为:虚拟现实将会成为古典音乐的一个有用的、强有力的媒介〔22〕。通过对人类自然感知通道的遮蔽与重建,虚拟现实构建了第一次层级的生理沉浸环境。
(二)艺术接受中的心理沉浸
虚拟现实作为一种媒介,难能可贵之处就在于它的“真实性”。虽然虚拟现实所呈现的是“实际上而不是事实上为真实的事件或实体”〔21〕,但能够让人们从心理上感觉到它的真实存在,即形成心理沉浸。完善的虚拟现实系统能够让人们在虚拟环境中所看到的、听到的和触摸到的虚拟对象都是可信的,也就是说能够与人们在长期生活实践当中所积累的体验和理解达到一致。高速发展的图像处理技术、空间跟踪技术、力与触觉反馈技术以及计算机越来越强大的运算能力,都为之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例如,空间跟踪技术能够确定使用者头部的转动以及躯体在三维虚拟环境中的位置和动作,并通过反馈装置和图像渲染实时输出到头戴显示器中,在符合物理法则与认知规律的基础上完成交互。
在艺术的传播过程中,心理沉浸一直以来都是艺术家所追求的理想目标之一,只有接受者完全沉浸于艺术作品之中,才能产生情感共鸣并获得更好的传播效果。诚然,优秀的艺术作品是产生心理沉浸的前提,但合理地利用相关媒介更有利于接受者快速地进入并保持心理沉浸状态。比如,在戏剧表演中,恰当的舞台布景和道具的运用更容易起到锦上添花、引人入胜的艺术效果;再比如,一些文学书籍中的插图,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提升心理沉浸的“补丁”,为读者提供更为直观的形象,进一步提升沉浸感。“在虚拟叙事中,沉浸性越强,参与者的心理定向就越和设计者的期待一致。”〔23〕深度的心理沉浸,无疑会形成更好的艺术欣赏氛围,并增强艺术感染力。
虚拟现实融合了多种数字处理技术,为艺术传播提供了一个高效的媒介,能够辅助欣赏者快速地进入高度的心理沉浸状态。事实上,虚拟现实已经在艺术展示方面进行了一定的实际应用。2000年北京故宫博物院就开始了虚拟现实技术与设备的研究,2004年利用虚拟现实技术开发了“故宫VR《太和殿》”,借助于虚拟交互技术使人们可以自由地、多角度地感受传统建筑的艺术魅力。2015年由于“养心殿研究性保护项目”的启动,故宫养心殿进入了为期5年的保护修缮期,为了弥补无法参观养心殿的遗憾和探索数字技术在文物展示中的应用,故宫博物院推出了“V故宫”项目,欣赏者只需要一部手机和一个简单的虚拟现实纸盒眼镜,就可以在养心殿中漫游,“零距离”地欣赏三希堂中的书法和绘画等艺术作品。英国的大英博物馆也已经开始使用虚拟现实技术进行展示,而谷歌的艺术项目(Google Art Project)更是致力于将全球更多的公共画廊、地标建筑、博物馆等艺术展示机构纳入其中。虚拟现实技术通过对物理规律和人类认知经验的模拟,实现了第二层级的心理沉浸。
(三)艺术接受中的意识沉浸
一种媒介的出现所带来的影响是极其广泛的,因为“媒介能重组人的感官乃至意识”〔24〕。虚拟现实将人类的各感知通道进行模拟和重建,复现了原初的交流和信息传递模式。各感知通道的积极参与将重构我们的存在,让我们进入更深层次的意识沉浸状态。“那些清晰表达意义和感知经验的意识,不管它是来自感觉还是被注入进来的,都必定是真正的意识,无论我们怎样或是否用别的东西解释它。”〔25〕虚拟现实系统对身体感知的实时反馈结合长期积累的认知经验,将对我们的意识产生更深层次的影响,笛卡尔“我思故我在”的论断也许不再适合于虚拟现实技术所构建的虚拟世界。进入意识沉浸状态之后,我们将逐渐消除虚拟现实的中介影响而沉浸于另一个“自我”。
在借由虚拟现实技术所生成的艺术空间中,欣赏者很有可能不再是“旁观者”而是开始介入到艺术作品之中。“当真正沉浸在一个高分辨率、360度的虚拟空间时,观众要想保持与作品的距离,或者说使其客观化会变得非常困难。”〔26〕例如在美国新媒体艺术家夏洛特·戴维斯(Charlotte Davies)的艺术作品《渗透》(Osmose)中,戴上数据头盔和测量仪器,人们将穿越地下的泥土,遇到逼真的石头和植物的根茎,甚至进入到树叶的微观世界当中去。再比如,2016年1月,美国匹兹堡的达利博物馆举办了一场名为“虚拟现实中的达利之梦”(DreamsofDaliinVirtualReality)的特殊展览,通过佩戴HTC Vive 或者Oculus Rift等虚拟现实头盔,欣赏者可以“走入”达利的著名画作《对米勒<晚祷>的考古学回忆》,畅游在达利的梦境之中〔27〕。国内也在积极探索虚拟现实与艺术的结合,2016年8月,在上海举办了《中国VR虚拟空间艺术展》,欣赏者不仅可以在虚拟的三维空间中行走,甚至也可以直接步入画作之中。虚拟现实在感知重组与认知经验模拟的基础上,形成了更深层次的意识沉浸。
虚拟现实不同于以往的媒介,在对人的视觉和听觉加以延伸的同时,还努力尝试对人的触觉、嗅觉、味觉等其他感知通道进行模拟,并将人与艺术的接受空间共同转移至一个虚拟的环境当中。而这个虚拟的接受环境又是按照现实世界的运行规律所构建,因此接受者可以凭借现实生活中的经验积累与行为方式进行“自然”的感知。通过生理沉浸、心理沉浸和意识沉浸三个层级,接受者逐渐消除媒介意识,从而进入高度的沉浸状态。艺术与虚拟现实的联姻将对之前的艺术接受范式再次加以重构,进而形成沉浸式的艺术体验。
四、艺术接受范式演变的内在逻辑与趋向
在某种程度上说,艺术的生命在于传播,只有将自身传播出去,并在受众的“期待视野”中才能完全实现价值与意义。而媒介作为连接传受双方的中介,不仅规定着艺术的传播形态,而且也影响着艺术的接受范式。从人类自身的身体媒介到印刷媒介、电子媒介直至今日的数字媒介,媒介逐渐变得日益丰富和多元。美国传播学家戴维·阿什德认为:每种传播媒介和信息技术在用于制作和传递信息时都会通过特定的模式、状态和形式来进行〔28〕。新媒介的加入也就意味着原有传播范式的改变,从依赖于身体媒介的面对面传播,到大众媒介所形成的中介传播,再到基于虚拟现实的沉浸式传播,不断发展的媒介为艺术构建了多样化的传播环境。同时,艺术的接受也从最初的感性接触演变为媒介延伸下的间接感知,并逐渐转向虚拟环境中的沉浸体验。在媒介进化的视域下,艺术接受范式的演变存在着一种内在的逻辑和总体趋向。
(一)艺术接受范式演变的内在逻辑
艺术具有与生俱来的传播属性,艺术家、艺术作品与艺术受众是构成其传播过程的最为核心的要素,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包含着向他者“诉说”的倾向。阿诺德·豪泽尔认为:“如果我们认为艺术家在表达自己感受的时候就是在进行传播,那么我们的意思一定是:他在跟某人说话。每一种艺术表现,每一次对思想、感情和目标的抒发,都是针对着真实或假想的受者。那些纯粹为作者本人而说的话也决不是完全的独白,而总是有着某个无名的受者。”〔29〕这种“为他者”的传播倾向,以特定的艺术符号加以表征,并使艺术作品形成了召唤式结构。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曾说过:“艺术作品既然是由心灵产生出来的,它就需要一种主体的创造活动,它就是这种创造活动的产品;作为这种产品,它是为旁人的,为听众的观照和感受的。”〔30〕而艺术的接受过程则是受众通过艺术作品所进行的一个逆向的、能动的解读过程。“象言语过程一样,艺术过程也是一个对话和辩证的过程。甚至连观众也不是一个纯粹被动的角色。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如果不重复和重构一件艺术品藉以产生的那种创造过程,我们就不可能理解这件艺术品”〔31〕在艺术的原始传播空间中,艺术家与受众通过艺术作品和自身的感知通道形成“直接”的对话,并且这一过程是其天然的传播属性所决定的。
艺术的本体传播倾向成为艺术传播的起始动力,并体现为面对面的艺术交流。在这种直接的对话中,受众可以充分地调动自身的感知通道以感性的方式接触艺术,心理的在场与行为的亲身参与使现实空间中的感性接触成为最为直接和最为有效的艺术接受方式。但这种接受方式的缺点也是不言而喻的,人体的生理阈限使这种面对面的艺术交流难以突破时空的枷锁,无法实现远距离的艺术感知,于是在人类探索信息远距离传播与维持感官平衡的纠葛中各种大众传播媒介便相继出现了。印刷媒介首次使艺术信息真正游离于艺术本体,并可以被带到更加遥远的地方,对人体的视觉加以延伸;广播延伸了听觉,电影、电视对视觉和听觉同时加以延伸;互联网增强了互动性,手机拓展了移动性;虚拟现实则在尝试对触觉、嗅觉和味觉加以模拟的同时,对人体的自然交互方式加以重构。在媒介的不断进化之下,艺术的接受范式也在不断地发生改变。从感官平衡的严重倾斜到各种感官的逐渐弥补,艺术的接受正在努力以沉浸体验的方式回归到原初的真实感知。媒介是沿着不断适应感官需求的轨迹逐渐发展起来的。在各种媒介的支持下,虚拟现实在听觉、视觉、触觉、味觉及其互动交流的向度上,正在汇聚和生成一个仿真的人类感知框架环境〔32〕。感官平衡状态下的直接感知是艺术接受的理想范式,然而在对人体部分延伸的大众媒介环境中却难以实现。虚拟现实的快速发展与逐步完善,将完成人体感官由“统一”到“分离”再到“统一”的过程,为对人体进行全面延伸的同时保持感官平衡提供新的方法与途径。媒介的进化恰好与艺术的感知需求相耦合,并成为艺术接受范式演变的内在逻辑。
(二)艺术接受范式演变的总体趋向
在当下难以回避的大众传播环境中,艺术的传播与各种媒介牢牢地捆绑在一起。艺术的接受范式也在媒介的裹挟下,伴随媒介的不断进化而逐渐发生转变。20世纪70年代末保罗·莱文森在他的博士论文《人类历程回顾:媒介进化理论》中提出了“人性化趋势”(Anthropotropic)的媒介演化理论。Anthroporopic里的“anthro”是人,“tropic”是走势,媒介的演化就像植物趋向太阳(heliotropic)一样〔33〕。保罗·莱文森面对愈加强势的媒介,采取了较为乐观的态度,认为人类对于媒介的选择具有主动性,并且媒介的发展趋势是越来越符合人类感官的需要。如果说印刷媒介与电子媒介是对人体某种感官的简单延伸,那么以互联网和手机为代表的数字媒介可看作是对这种后果的“补偿”。而作为新兴媒介的虚拟现实在与现实世界平行的虚拟环境中,将人体的感知通道与感知框架加以模拟和重构,试图复现人体自然的感知与交流模式。从印刷媒介的无奈选择,到电子媒介的努力延伸和数字媒介的主动补偿,直至虚拟现实对人体及传播环境的完全模拟,媒介进化的人性化趋势表现得愈加明显。
媒介进化的人性化趋势是人类不断探索与选择的结果,其背后是由人类的感知需求所推动的。伴随着媒介的不断进化,艺术的接受也逐渐显现出了“人性化趋势”。在艺术的原初传播空间中,艺术的接受是人类凭借自身的感官所直接进行的,而在大众传播环境下,为了获得更为广泛的传播,艺术的接受不得不通过各种媒介加以中介。艺术的接受范式从直接的感性接触转变为间接的媒介感知,是以感官的割裂为代价的,是在感知平衡与超时空传递之间所做出的妥协。而人类对于回归那种直接与感性的艺术接受范式的渴望却一直都存在,艺术对于每一种新兴媒介的尝试,都可以看作是为实现这一目标所做出的努力。虚拟现实的出现为这一理想的达成提供了新的契机。基于VR技术所形成的沉浸体验是以现实环境和人类自身为蓝本,以复现人类的自然感知与交流方式为终极指向的,因而可以为实现感性的艺术接受提供更为理想的媒介途径。艺术的接受不同于其他信息的获取,是以全面的感性观照为最高要求的,由之前大众媒介中介下的间接感知转变为虚拟现实建构的沉浸体验,是艺术接受范式演变的必然趋向。艺术的接受范式从感性接触、间接感知转变为沉浸体验,是一种复归,符合追求感官平衡的内在逻辑,并总体上向着更为人性化的方向演进。
五、结语
在媒介的不断进化之下,艺术的接受范式也不断地发生着改变。在原初的现实空间中,亲身传播或实物传播的方式使人们主要依靠自身的感知通道以感性的方式接触艺术,在这种面对面的艺术传播与接受过程中,人类的各个感知通道处于和谐的平衡状态,是艺术最为直接和自然的接受方式。而随着各种大众传播媒介的相继出现,人体被不断加以延伸,虽然艺术信息因此获得了更为广泛和快速的传递,但也使原有的感知平衡状态被打破,艺术的接受由直接的感性接触转变为间接的媒介感知。媒介的不断进化不仅在努力延伸人体感官,而且也在逐步趋向完善人的感知需求,虚拟现实的出现,为实现这一媒介理想提供了新的途径。保罗·莱文森认为,媒介的进化将呈现出“人性化趋势”,媒介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像人,甚至在模仿和复制人体的感知模式和认知模式。事实上,虚拟现实的发展恰恰很好地印证了保罗·莱文森的观点。在相关技术的迭代升级与融入之下,虚拟现实除了对人的视觉和听觉加以延伸之外,还尝试对人的触觉、嗅觉和味觉加以模拟。虚拟现实将受众与艺术共同置于一个虚拟的场域之中,通过生理沉浸、心理沉浸、意识沉浸三个层级,受众逐渐进入高度的沉浸状态。沉浸式的艺术体验环境,能够回归感知平衡的自然接受状态。伴随着媒介的不断进化,艺术的接受范式从感性接触、间接感知转变为沉浸体验,这一过程是人类内在的感知需求所推动的,而且符合媒介发展的“人性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