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柏坡时期毛泽东人民观研究
2019-02-20郭凯
郭 凯
(西柏坡纪念馆 研究部,河北 石家庄 050411)
毛泽东人民观是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毛泽东思想的灵魂所在。西柏坡时期是毛泽东人民观体系最终形成,并付之于具体实践的关键时期。
一、毛泽东人民观中“人民”概念的演变
“人民”作为一个特定内容的政治概念,有一个提出及演进的历史过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
1926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指出:“工业无产阶级是我们革命的领导力量。一切半无产阶级、小资产阶级,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1]9这可以看作是毛泽东人民观产生的逻辑起点。
抗日战争时期,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1942年5月,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什么是人民大众呢?最广大的人民,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农民、兵士和城市小资产阶级。”[2]855
西柏坡时期,中国人民同国民党反动派的矛盾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美帝国主义和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国民党反动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畴[3]。1948年4月,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由参加这个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人们所组成的统一战线是十分广大的,这里包括了工人、农民、独立劳动者、自由职业者、知识分子、民族资产阶级以及从地主阶级分裂出来的一部分开明绅士,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民大众。”[4]1313
二、毛泽东人民观的主体内容及来源分析
毛泽东人民观的形成和发展有其深厚的历史根基,其主体内容主要包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一)毛泽东人民观的主体内容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毛泽东人民观主体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反映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品格和行为准则,是中国共产党全部工作和一切行动的根本出发点、立足点和最终归宿。
1926年9月,毛泽东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中指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农民运动不赶速地做起来,农民问题不会解决。”[5]37认为农民问题是革命中心问题。1934年1月27日,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中指出,“我们应该深刻地注意群众生活的问题,从土地、劳动问题,到柴米油盐问题。妇女群众要学习犁耙,找什么人去教她们呢?小孩子要求读书,小学办起了没有呢?对面的木桥太小会跌倒行人,要不要修理一下呢?许多人生疮害病,想个什么办法呢?一切这些群众生活上的问题,都应该把它提到自己的议事日程上。应该讨论,应该决定,应该实行,应该检查。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1]138此时,毛泽东已经将关心群众放到一个很高的位置。1944年9月,毛泽东在张思德的追悼会上发表了题为“为人民服务”的演讲,向全党提出了“为人民服务”这一重大命题。在1945年4月所作的《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之前加上“全心全意”四个字。他强调:“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著的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2]1094
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将人民群众最为关心的根本利益问题提到战略高度,实现了千百万中国农民祖祖辈辈“耕者有其田”的理想。1947年7月17日至9月13日,中央工委在西柏坡召开了全国土地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随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使解放区一亿六千万人民获得了土地,从而为解放战争赢得了政治、经济和军事力量的支持。毛泽东认为“这是最彻底地消灭封建制度的一种方法,这是完全适合于中国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的”[4]1250。中国共产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为解放战争的全面胜利奠定了群众基础、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
2.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
人民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是毛泽东人民观主体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完全坚持了唯物史观的根本原则,是毛泽东人民观的哲学基础。
1939年12月,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毛泽东提出:“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农民和手工业工人是创造财富和创造文化的基本的阶级。”[6]6251941年3月,毛泽东在《〈农村调查〉的序言》中号召全党:“必须明白:群众是真正的英雄,而我们自己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不了解这一点,就不能得到起码的知识。”[2]790此时,毛泽东已形成了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和社会历史发展的推动者是人民群众的基本观点。1945年,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郑重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2]1031
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将人民群众是世界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牢牢落实到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中。这一时期的政治方针是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坚信兵民乃胜利之本,依靠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进行人民战争。例如,在三大战役中,动员民工累计880余万人次,人民群众支前的大小车辆141余万辆,担架36万余副,牲畜260余万头,粮食4.26亿公斤,战场军民比例可以达到一兵一民,一兵两民,甚至一兵三民的程度,最大程度地保障了解放战争的最后胜利。陈毅曾深情地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人民群众用小车推出来的。”[7]正是由于毛泽东把人民群众是创造者的原理系统地运用到党的一系列活动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才取得了三大战役的胜利,最终取得了全国政权,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二)毛泽东人民观的来源
毛泽东人民观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营养。在传统文化中,人民观在很多时候表现为传统的民本思想,集中体现在重民、爱民、保民、利民、信民上。毛泽东早年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浸润和滋养,自觉地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的精髓。1919年毛泽东在《〈湘江评论〉创刊宣言》中指出“什么力量最强?民众联合力量最强”[8],揭示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之源。另一方面是汲取马克思主义的营养。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一再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毛泽东在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后表示:“我认为它是对历史的正确解释,以后,就一直没有动摇过。”[9]在随后用马克思主义来分析和研究中国问题时,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民群众是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群众是真正的英雄”等观点,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与创新。
三、毛泽东人民观落实到具体实践中的保证
毛泽东人民观落实到具体实践之中,其重要保证就是“三大支柱”,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论、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论和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体的地位论。
(一)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论
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十分重视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倡导既要不脱离群众,又要注意组织引导群众。1925年10月,中共扩大执委会决议案明确指出:“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10]4721934年1月,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提出,“我们是革命战争的领导者、组织者,我们又是群众生活的领导者、组织者。组织革命战争,改良群众生活,这是我们的两大任务。……我们不但要提出任务,而且要解决完成任务的方法问题。”[1]139
在抗日战争时期,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论逐步完善,倡导党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和引导群众前进。毛泽东在1943年6月发表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在集中和坚持过程中,必须采取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这是前一个方法的组成部分。”[2]900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指出:“在一切工作中,命令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害了急性病……在一切工作中,尾巴主义也是错误的,因为它落后于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领导群众前进一步的原则,害了慢性病。”[2]1095
西柏坡时期,是党和人民群众关系最为紧密的时期之一,也是党组织动员群众最彻底的时期。1948年4月,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对党和群众的关系进行了准确的定位,即“凡属人民群众的正确的意见,党必须依据情况,领导群众,加以实现;而对于人民群众中发生的不正确的意见,则必须教育群众,加以改正”[4]1310。党在西柏坡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解放了广大贫苦农民,团结了倾向革命的广大知识分子、工商业人士、民主人士等。1948年9月,在西柏坡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进一步讨论了发扬党内民主的问题。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必须认真地团结全体工人阶级、全体农民阶级和广大的革命知识分子,同时“团结尽可能多的能够同我们合作的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中国共产党同党外民主人士长期合作的政策,必须在全党的思想上和工作上确定下来[4]1437。
(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论
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明确要求走群众路线。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组织章程决议案》明确指出:“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10]901928年6月至7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也提出了“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10]314的重要论断。1933年,毛泽东在长冈乡调查时指出:“长冈乡工作的特点,在于能用全力去动员群众,用极大的耐心去说服群众,结果能完全实现他们的任务”,强调要“与群众打成一片”“团结千百万群众于苏维埃的周围”[1]304。
抗日战争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不断完善。1943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若干问题》一文中,科学阐述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分析“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全过程及各个环节,提出了“一般和个别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有中心而又有秩序”等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把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系统化、条理化[2]897-909。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深入论述了我们党“和人民群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作风”[2]1094;论述了“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2]1095;提出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2]1096。
西柏坡时期,中国共产党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一方面是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948年9月8日至13日,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开的“九月会议”制定了《关于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要求大事必须向中央报告,写报告的态度必须实事求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切忌敷衍塞责,使报告流于形式[11]。另一方面是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毛泽东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可能有这样一些共产党人……他们在糖弹面前要打败仗。”[5]1438也是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提议并由会议制定了防止资产阶级腐蚀和反对突出个人的“六条规定”,把反对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倾向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了下来,主张走群众路线。
(三)人民群众是国家主体的地位论
抗战初期,毛泽东就提出在抗日根据地建立“三三制”政权并付之于实践,团结了各抗日阶级、阶层,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1940年7月,毛泽东在《团结到底》一文中首次公开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建立“三三制”政权的主张,指出:“在政权问题上,我们主张统一战线政权,既不赞成别的党派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而主张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专政,这即是统一战线政权。共产党员在敌人后方消灭敌伪政权建立抗日政权之时,应该采取我党中央所决定的‘三三制’,不论政府人员中或民意机关中,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而使其他主张抗日民主的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占三分之二。”[6]760
西柏坡时期,从制度上确定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从国家层面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在1948年中共中央政治局“九月会议”上,毛泽东正式提出了要“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主张“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并提出“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以示和蒋介石政权不同”。[12]毛泽东关于建立新型民主政治制度的思想及其政权组织形式,在1948年9月建立华北人民政府,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探索。在1949年3月召开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将“人民民主专政”写入决议之中,“人民民主专政”正式成为建国的理论纲领和新中国的基本制度。
结语
西柏坡时期是毛泽东人民观体系形成的关键时期,毛泽东人民观在这一时期得到完整的实践体现。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13]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正是在继承中国共产党人民观的基础上,在治国理政的长期实践与思考中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13]。今天,毛泽东人民观仍然为全党全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