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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构建策略

2019-02-20杨丹子牛彦飞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5期
关键词:学徒导师职业院校

杨丹子, 牛彦飞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a.教务处; b.科技发展与校企合作部,河北 石家庄 050081)

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产业升级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知识、能力和职业素养提出了新要求,“中国制造2025”“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迫切需要具备较高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面对市场需求及严峻的就业形势,提升技术技能型人才职业素养迫在眉睫。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才培养需求,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势在必行。随着第一批和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的相继公布,我国现代学徒制已进入实质性推进阶段。本文拟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内涵解读入手,结合当前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现状及存在问题,提出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策略。

一、现代学徒制的内涵解读

传统意义上的“学徒制”是在社会化生产进程中演变出的一种社会关系、工作制度及教育形式。师徒关系、训练年限和入选条件是学徒制的必备要素,具体表现为在师傅的指导下,徒弟按照师傅的要求在工作中依照生产步骤,完成学习任务,积累工作经验。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创新,职业教育逐渐取代了传统意义上的学徒制。然而,学徒制教学模式对于现代社会依然具备独特的优势,于是,现代职业学校教育与学徒制相结合的育人形式——现代学徒制应运而生。现代学徒制以双主体育人为核心,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主要特征,课堂教学与岗位实习相结合,学校教师讲授与企业师傅传带相结合,学生一方面在职业院校接受理论教育,另一方面在企业师傅的带领下进行实践能力训练,通过产教融合实现理论学习与实践训练的有机统一。

现代学徒制不同于传统学徒制,它是以校企合作为基础,将传统学徒训练与现代学校教育融于一体的职业教育制度,其内涵是多层面的。其一,现代学徒制的核心关键词是“学徒”,重要的是基于稳固师徒关系的技术技能学习方式。从某种意义上,可以将现代学徒制看作是有组织的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高技能人才培养中存在的诸如实践能力专业性弱、企业参与人才培养不充分等问题,可以通过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得到有效解决。因此,企业师徒关系存续的时间长短、关系的紧密程度以及在技术实践能力学习中发挥的作用是现代学徒制的关注点所在。其二,现代学徒制的另一个关键词是“现代”,这决定了现代学徒制是面向现代工业与服务业中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模式。其存在背景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现代社会,是针对现代工业与服务业中的人才培养模式的革新。新产业技术技能人才的知识与能力不仅包括普遍性的科学知识与标准化技能,还包括大量的工作经验,而这些经验可以通过基于师徒关系的人才培养模式来获得。其三,现代学徒制是师徒学习方式与学校职业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师徒学习在知识的传递与技能的培养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但也存在诸如理论知识训练不够系统和专业、技术指导方法不够明确、方法和理念相对滞后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将学徒制与现代职业教育融合起来,发挥其巨大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优势[1]。

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作为强化实践教学,深化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的重要方式,现代学徒制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教育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强调要推进现代学徒制的开展。2014年8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旨在进一步推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2]。2015年、2017年、2018年教育部先后公布了第一批包含100所高职院校、第二批包含154所高职院校以及第三批包含156所高职院校在内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名单。各试点院校在实践推进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

(一)相关保障制度有待完善

作为一种基于教育、产业以及人力资源等多领域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现代学徒制的实施和运转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顶层制度设计以及操作层面的指导性办法。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例如《劳动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还没有关于现代学徒制的法律地位、学徒身份与权益、校企方责权利等事项的明确规定。从操作层面来看,有关现代学徒制的管理制度亟待完善,例如:允许职业院校直接从企业职员中招生的有关制度,对参与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企业的资质要求及相关认定程序,校企双方共同拟定学徒培养方案的相关指导性意见,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中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以及就业的相关规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在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方面的相关标准的界定等。这使得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在试点现代学徒制过程中,既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也缺乏基本的操作标准和规范。

(二)行业企业参与不够充分

目前,多数职业院校的招生专业设置、招生录取标准制定以及招生数量等一系列工作,大都依靠学校独立完成,企业没有参与权,由于缺乏体制机制保障,招生招工一体化难以实现。这种典型的校本思维,很大程度上导致产教融合难以实现突破。正因为这样,才出现了脱离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盲目招生和盲目设置专业等现象,导致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不高。即使企业方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也往往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在教学方案拟定和教学实施过程中,不能充分体现企业的愿望和需求,没有把服务社会的宗旨贯彻于实践之中[3]。

职业教育改革实践证明,现代学徒制是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中人才培养模式的一次创新,其构建和完善的过程是极其复杂的,而目前我国现代学徒制尚处于试点推进阶段,后续构建还需要许多重要的基础条件,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要深刻把握现代学徒制内涵,深入思考如何基于企业的师徒关系培养学习者的技术实践能力,还要针对现代学徒制进行政策环境设计,考虑如何将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制度真正确立起来[4]。

三、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

(一)优化校企双主体人才培养模式

目前,虽然大多数职业院校在一定程度上与企业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但在这种合作关系中,往往是学校承担育人责任,而企业仅限于对人才的选用,并没有深入参与人才培养。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不是简单的参与者,而是要与学校承担同等的育人责任,共同育人,共担风险。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首先要解决企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开发问题。学校教育侧重于提供理论基础,锻炼基本技能,强调的是针对性的理论教学和基础性的实践训练,教学方法上以理论与实践结合为主;企业教育则侧重于工作本位学习和训练,强调的是理论的应用性和实践的针对性,在实践操作中进行学习,培养的是满足企业用人需求的面向特定工作岗位的技能和素养。因此,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必须由学校与企业共同参与,合力构建灵活多样的工学交替型人才培养方案。

不断完善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增强现代学徒制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中实施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才能更好地处理企业、学校,师傅、学徒及政府、行业之间的关系,找到利益相关点,创造良性互动机制,搭建发展平台,顺应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契合企业用人需求,提升办学质量和社会吸引力。而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完善,需要各利益方共同努力,政府应加强宏观指导,及时出台法律层面的相关文件,明确现代学徒制在法律层面的重要责任。还应充分考虑企业发展需要,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财力支持,帮助校企共同构建互利共赢的合作育人机制[5]。企业与高职院校应通力合作,积极探索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新模式,发挥各自优势,将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深度融合,实现教育资源与企业资源的融通共享,培养满足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

(二)完善校企一体化招生招工机制

西方的现代学徒制将“学徒”的身份首先界定为“企业的人”,学生只有先获得了企业的学徒身份,才能进入现代学徒制项目,进而成为职业院校的学生,在校企共同培养下成长。这样以来,企业对学徒教育和培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得到大大提高[6]。同时,“学徒”又不同于企业“员工”,学徒只能获得较低的津贴,其收入远远低于员工工资,企业的培训成本大大降低,提供学徒岗位的积极性也就得到了提升。

解决学生的“双身份”问题,是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中的一个难题,建议从三方面着手解决。一是改革职业院校招考政策。扩大职业院校招生自主权,改革招考方式,允许面向企业招收优秀员工入学,出台在职人员就读招考新标准,试行注册招生制度,让企业员工获得学历提升、技术发展和素质提高的机会。二是改革企业招工制度。为了改变企业用工不稳定现状,建议将人才培养融入企业招工环节,在企业新员工中推行现代学徒制,使他们既能在技术上得到提升,同时也获得学历提高的机会,从而使新员工感恩企业,珍惜工作,为企业保证稳定的用工,避免人才流失。同时,为了满足企业用人需求,将企业培养与学校教育结合起来,让学生在学校就成为企业用得上的人。因此,企业要合理规划人力资源管理,推行“招工与招生”相结合的制度,建立一支稳定的技术队伍,增强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责任感。三是改革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模式。虽然大多数职业院校与订单企业签订了合作培养协议,订单式人才培养在职业院校中已比较普遍,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学生通过订单培养直接进入订单企业的数量犹未可知。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仍需进一步改革,例如:深化校企深度合作机制、在招生环节签订预就业协议、开展驻企式的顶岗实践等,使订单班的学生尽早成为企业需要的人[7]。

(三)校企合作开发工作任务导向的课程体系

基于工作任务导向的课程体系,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以传授过程性知识为主,围绕特定工作岗位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根据学生职业成长规律和认知规律进行架构,其学习场所就是工作现场,课程学习重在学,而不是教,学生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学习相关的职业知识和技能,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实践活动。它最大的意义在于能够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还能有效减少学校对教学实验设备的投入。

校企合作开发工作任务导向的课程体系,首先要基于双主体的教育模式,发挥学校教师、企业技术与管理人员、课程开发专家等多方人员的优势和特长,开发有针对性的课程和教材。同时还应突出高职教育的“高等性”和“职业性”,考虑企业工作任务的技术本质要素来构建课程体系,诸如企业的产品设计、产品的生产技术、产品的营销战略、产品的售后服务、企业文化与素质提升等系列课程。课程体系的具体内容还要考虑与职业院校相关课程的有效衔接。工作任务导向的课题还应采取灵活多样的学习方式,符合学生在企业的学习和工作特点,构建多样化的企业课堂,采用现场、合作、网络、师傅辅导等多种灵活的学习方式。合作开发工作任务导向的课程也应考虑到企业员工培训、晋级提升、学历提高等多方面的需要。

(四)打造高水平专兼职教师队伍

我国职业教育多年来面临着校内专业教师数量不足和专业覆盖面不广的问题,尤其是学生校内实践课程师资队伍的配置问题,是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需要解决的一个主要问题,迫切需要校企共同参与,打造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打造高水平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议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完善现代学徒制的导师和“导生”机制。自学生入学开始就配备专职导师,负责指导学生规划职业生涯,引导学生职业成长,关爱学生个体发展,为学生进入职业岗位进行知识和能力储备。同时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优势,形成定期聘请企业导师来校指导的长效机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贯穿企业导师的实践指导和素质培养,保证每位学生在实践能力培养和职业能力养成过程中,既有校内导师的引领也有企业导师的专业化指导。所谓“导生”制度,是从高年级遴选部分优秀学生作为低年级学生的“导生”,通过“导生”的传帮带作用带动低年级学生,这样以来,一方面解决了导师数量不足的问题,另一方面在以高带低的过程中促进高低年级学生共同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二是建立和完善企业导师优化机制。企业导师能够通过实际操作潜移默化向学生传达一种不用文字和语言表达的“默会知识”,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首先要精选企业责任心强、有教育情怀的技术技能人才和管理专家担任学生的企业导师,其次还要根据企业导师的特点,不断完善其在人才培养中的职责和任务,明确企业导师的职业指导标准,探索建立一种全面的企业导师优化机制[8]。

(五)建构“学业标准”与“学徒标准”相结合的评价考核体系

我国学徒制的相关考核要求和标准正在逐步得以建立,自2013年开始,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实行的是《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该标准突出了专业核心课程的技术技能评价,但却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等在企业学习的评价标准。

目前现代学徒制相关评价考核标准还需进一步完善,制定企业“学徒”考核标准,建构“学业标准”和“学徒标准”相结合的评价考核体系。一方面要在校企共同开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充分融入反映学生在企业参与工作任务情况的“学徒标准”,并参照不同岗位的职业资格要求,将实际工作任务与资格证书的考取结合起来,实行双证融通;另一方面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参考行业评价标准,出台相关政策,协调教育、行业、人力资源等机构参与现代学徒制的人才质量评估,保证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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