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表现形式及因应对策
2019-02-19秭归县审计局
◆余 莲/ 秭归县审计局
行政事业单位的往来款项主要是应收、应付款,它们在资产负债中所占比重较大,往往是资产负债审计的重点。笔者在近几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账面往来款项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财务集中核算的单位,历史复杂,多代沿袭,长期挂账屡见不鲜,呆账死账也就像传家宝似的代代相传,以至于时间久了连来龙去脉都搞不清楚。如某行政单位,截至2018年底账面负债近210 万元,为资产总额的57%,而审计核实负债仅有16 万多元,占账面负债总额的7.6%。这种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数额较大,账实不符,不仅会影响单位会计信息的准确性,还容易造成管理上的漏洞,引起单位资产流失。
一、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主要表现
(一)长期不对账不清理形成的往来款项历史性问题。行政单位相对企业而言涉及往来款项的经济业务较少,且过去按收付实现制记账,往来款项发生更少,因而容易被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忽视,未执行严格的对账清理制度。如: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中保留的质保金质保期到期以后未及时按合同退款;单位办理相关证件等情况产生押金,由于经办人管理不善或人员变更导致相关合同、单据丢失,押金难以收回;付款账号错误付款被退回等原因导致的应付款处理不及时,长期挂账;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消亡导致无法履行债务、收回债权,如审计中发现,有单位应付委托业务费10万元,账龄达20年,经核实对方单位早已注销。
(二)部分单位违规使用往来科目。有的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将预算外收入,如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补助、专项资金(经费)等计入往来科目,在往来款项中列收列支。有的为了实现决算报表收支平衡,年终决算时人为将超支或结余调入往来科目,但在次年使用资金时往往忽略了上一年度往来款项,直接反映经费收支,这样在年度终了时无疑又使用往来科目平衡决算。还有的单位为了避税或逃避非税监管而隐瞒经营或非税收入,将收到款项挂在往来科目中,待以后发生支出项目时直接冲抵。
(三)部分单位财务人员账务处理不规范。有的单位会计人员业务不精,工作责任心不强,往来资金明细设置不科学,造成多头挂账、重复挂账,比如:社保个人缴交资金,有时在其他应付款中反映,有时又在其他应收款中反映;有的计提社保费挂往来科目,但在缴社保费时又在经费支出中直接列支,导致多列支出挂往来;还有些本可收回的款项不主动清理,如职工个人款项,可能后来人员调离、退休或死亡了还挂在账上。此外,有的单位会计人员变动,没有规范交接,如前任会计以债权或债务单位名称设置明细科目,后任会计在记账时又以资金性质设置明细,这样前后发生的往来业务没有及时合并,更容易造成一本糊涂账,无从清理。
二、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剖析
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主因为管理不善,具体原因则是领导重视不够、内部控制欠佳、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及工作责任心欠缺等。
(一)单位领导重视不够、监管不力。一方面,部分单位对往来款项缺乏监管意识,认为往来款项的进出不影响单位正常运转,所以只关心单位经费收支结存情况。另一方面,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对财务部门的职责理解不透彻,片面地认为财务人员只要会记账、报账就行了,所以在安排工作时往往财务人员都是身兼数职,以至于财务人员在工作中疲于应付,对单位往来款项跟踪管理缺位,该结算的不结算,该清理的不清理,时间长了,往往连资金来龙去脉都说不清楚,形成呆账死账长期挂在账面上。
(二)内部控制制度不全、执行不力。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没有建立健全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往来款项没有相应的控制政策及控制程序,财务人员在财务处理时无章可依,容易导致财务管理上的混乱、核算上的不规范。二是缺乏对往来款项账龄分析,未建立定期核对、清理制度。三是不少单位为了应付各项检查,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管理办法,但仅仅是流于形式,在实际内部管理中没有认真有效地去执行各项管理办法,比如在往来款项管理上没有与单位的资产、负债紧密联系,没有将往来款项的管理当作单位重要财务管理之一来抓。
(三)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及工作责任心欠缺。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多半是办公室主任兼任,由于岗位变动频繁,导致会计从业人员存在不稳定性,且不是专业的财务人员,综合财务技能不高,这是导致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的主要因素之一。二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这也是导致财务管理监督失控的重要因素。三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往往一名会计兼任多个单位的财务,由于核算中心的工作人员未能参与单位的经济业务,各单位报来的发票、资料手续齐全就予以入账,会计人员与报账员之间缺乏沟通,由此导致会计核算等诸多环节存在操作上的较大随意性。
三、解决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对策及建议
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管理尤为重要。管理好往来款项,能够有效避免单位资金长期占压,及时收回债权,按时归还债务,减少坏账,合理调配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此,笔者建议:
(一)全面清理和逐步消化历年形成的往来款项。一是单位应组织力量,全面清理债权债务,并按性质实行分类。二是充分核实债权债务,单位可以采用发函、询证、检查、核对对账单等形式,有针对性地查账、核实每一笔债权债务,并分析往来款项形成的原因,厘清责任,确保往来款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三是制定核销办法,逐步消化历年形成的往来款项。对于收支挂在往来款项的,财务应及时进行账务调整,本年度的确认为当期收支,以前年度的在结转结余中调整。对于多头挂账或者同一户头多次挂账的,一经核实,应冲销或合并账务。对于债权挂账时间较长的,为防止法律失效,应及时补签债权凭证,让债务方确认债务金额。对于能收回的债权应加大催收力度,因债务人破产、死亡等原因形成的呆账、坏账,应按规定程序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后予以核销。
(二)制定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往来款项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往来款项的日常管理,严格控制新往来款项挂账规模。一是从思想上重视往来款项的管理。单位领导应该高度重视往来款项的核算及清理工作,准确决策,及时审批,把好管理关口,确保往来款项的规范管理。二是以制度促规范,完善往来款项的管理。各单位应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财务公开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实行往来账款的台账管理制度、催收责任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坏账核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往来款项核算行为。三是建立健全相关财务规章制度,严格各项财务手续,避免新的往来账款沉积现象发生。
(三)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规范会计核算。一是要增强财务人员的责任感和法制观念,严格遵循会计核算原则,切实按照有关会计准则、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的要求规范会计核算行为,客观真实地记录和反映各项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结果。二是切实改变财务核算中心重核算轻监管现象,使其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会计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会计核算机构的观念,同时要加大财务核算中心与单位报账员之间的沟通及业务指导,准确反映各单位经费收支情况,确保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创造和形成有效的外部约束环境。把对往来资金的管理情况纳入单位一把手经济责任的范围,经济责任审计时要对往来账进行审计。对往来账管理得好、资金规模减少的领导,由有关部门给予肯定或表彰;对往来账疏于管理、导致资金规模增大的,则要说明原因,并视情况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