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的基层投资审计谋略
2019-02-19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把其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内容。基层审计工作在最前沿,直接面对“三农”工作,如何推动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探索创新乡村振兴中的投资项目审计,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审计机关面对的重要课题。现从基层的角度,就乡村振兴中的投资审计谋略进行初步探讨。
一、把握乡村振兴的投资规律
(一)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多样化。乡村振兴发展涉及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并需要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仅发展现代农业就涵盖了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素质的内容。国家将采取措施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与农业农村相关的项目建设。这些投资建设项目分布在农业农村多个领域,而且区域间存在差异化。
(二)乡村振兴项目投资多元化。国家将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这个大环境下,不仅各级公共财政资金在农业农村项目建设上起着主导和支撑作用,而且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也不断加大向农业农村项目建设的投入,与公共财政资金或独立、或合作、或融合式地推进项目建设,金融信贷也将向实体农业倾斜。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这种多元投入的保障机制,必将增加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也为基层投资审计增加了新内容和新情况。
(三)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常态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解决农村经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短板,不仅是农业农村面貌的改变,更是农民生产生活水平的划时代跨越。实现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既需要“三农”政策的长效性和稳定性,也需要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的持久性和常态化。建设项目和持续性投入的业态,需要基层审计干部认清形势,保持定力,苦干实干,久久为功,不懈努力。
(四)履行审计职责需要专业化。乡村振兴中的投资项目建设包含了多领域的建设项目,是以不同形态存在的。项目建设不仅涉及自然资源、生态保护和项目内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而且要履行项目预算评审、项目审计、绩效评估、重点论证、实施方案、招投标等相关程序。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才能得出客观公正科学的审计结论,为领导决策服务。
二、服务乡村振兴的审计定位
(一)关注基层领导落实决策责任。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和发挥政策效应,关键是确保政策措施在基层贯彻落实。同时,各地“三农”基础情况差异较大,需要投资建设的项目各异,基层各级领导在乡村振兴的投资建设中又承担着规划、决策、领导和组织责任。因此,基层审计机关服务乡村振兴,推进项目投资审计监督,首先需要把关注点放在基层各级领导在项目建设的政策落实和投资决策责任上。通过审计监督,分析判断所建项目是否符合乡村建设规划、是否注重质量、是否符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
(二)注重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夯实“三农”基础,项目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基层情况来看,公共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大多集中在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乡村治理上,体现着应有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投资项目内在效益的发挥,直接关系着乡村振兴的成败。因此,基层审计机关推动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就要把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的重点放在建设项目既定效益的审查上。要在对项目审批、重点论证、实施方案等程序进行监督的同时,针对项目建设核定的效益指标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和揭示事关效益的问题,有针对地提出审计意见,推动科学规范项目建设。
(三)推动建设项目资金加强绩效管理。在乡村振兴的多元投入中,公共预算资金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而项目建设投入占有最大比重。在项目建设资金运行中,既有地方财政管理拨付的资金,又有部门管理使用的资金,还有的是上级预算资金在地方直接投入建设等。这些资金有的作了绩效评估,有的确定了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和绩效的合理性。预算资金在运行管理和使用中,能否实现既定的绩效指标,是项目建设亟需认真对待的问题。基于国家对预算资金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基层审计机关推动和服务乡村振兴,就要把投资审计的着力点放在推动资金运行绩效管理上。通过审计监督,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不断加强投资项目绩效管理。
(四)促进维护农民自身利益。乡村振兴的最终目的是农村生活富裕,实现农村全面小康的目标。乡村振兴中的投资项目建设,既关系着这一目标的顺利实现,又关系到农民最现实的切身利益。能否在项目建设中让农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是检验建设项目符合客观规律的重要体现。因此,基层审计机关推动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就要在投资审计实践中,把维护、实现农民现实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审计监督,在鉴证投资建设项目的经济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合规性的同时,更好地推动地方政府和部门围绕群众利益科学规划发展项目。
三、服务乡村振兴的审计方略
(一)坚持常态跟进审计服务。基层审计机关要将乡村振兴中的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作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坚持常态跟进审计。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公共资金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有计划地组织乡村振兴投资项目审计。对具有普遍性特征的建设项目,可以实行统一组织、分类实施、集中反馈的方式跟进审计,助推乡村振兴中的项目建设更加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实现建设项目的预期效益。
(二)依托数据扩大审计覆盖面。乡村振兴中的投资建设项目,属于多部门主导和管理,既有一致性,又有差异性,基层审计机关人力资源有限与审计任务重的矛盾突出。在这种形势下,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既要扩大覆盖面,又要突出重点。为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要依托既有信息技术和建设项目的数据资源,进行网上巡查或实行网上跟踪审计。要科学采集、运用、分析、判断项目建设中的数据资源,从中发现和揭示项目建设中的程序履行、政策落实、工程质量、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根源,为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发挥审计工作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职能作用。
(三)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基层审计机关要积极探索和创新审计组织方式和协作配合模式,形成监督服务合力。一方面,审计机关要根据实际需要,与负有监督义务的纪检监察、财政、检察等部门协作或组成联合审计组,有重点、有目的地进行监督,提高监督的客观公正性;另一方面,要针对建设项目的专业性和监督的技能型,抽调专业力量支持配合审计监督工作,共同把关审计质量,使审计评价和审计意见符合客观实际,更具有审计公信力。
(四)审后监督推动审计整改。基层审计机关在乡村振兴投资审计履职中,要在常态监督服务的同时,把功夫下在推动审计整改落实上。要在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审计意见的同时,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再监督,推动相关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切实整改到位。在整改问题的基础上,健全完善机制制度,确保持续性的项目投资建设更加符合乡村振兴的实际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