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育优化的方向引领与路径选择*
2019-02-19马振清杨礼荣
马振清 杨礼荣
[内容提要] 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维度即实现公民对法治的认同。法治教育作为推进法治认同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实现法治认同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提高法治教育成效,就是要坚持法治教育的正确方向,不断增强法治教育的说服力、凝聚力和感召力;完善法治教育的内容与呈现、决策实施与反馈,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良性互动,保证法治教育系统的高效运行;构建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系统,保证法治教育环境的正确性质,增强环境的感化力和协同力。
党的十九大对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了系统规划和总部署,并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政基本方略的之一。公民对法治的认同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维度、基本要求、关键着力点。全面依法治国的纵深推进对法治认同的实现提出更高要求,实现法治认同成为亟须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法治教育是指社会有计划有目的地对社会成员进行法治知识、法治理论、法治精神的教育,以使社会大众形成法治情感、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行为的过程。法治教育是实现法治认同的重要路径,优化法治教育以推进法治认同的实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一、导向与驱动: 坚持法治教育的正确方向
坚持正确方向是法治教育得以顺利实施和推进的根本所在,要以保证法治教育的正确性质为前提,以把握法治教育的发展趋势为基础,以优化法治教育的理念为保证,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说服力、凝聚力、生命力。
1.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法治教育的说服力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我国发展的时空态势和人民群众实践总结、提炼、升华的理论成果和智慧结晶,是新时代新发展的基本遵循。法治教育的说服力是指法治教育对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影响力和改造力,表现为人们对法治的信任感和信服感,以坚持正确的理论指导为前提。在新时代新发展新要求下,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法治教育发展,保证法治教育的正确方向,提高法治教育的说服力。
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和本质特征,展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逻辑和实践逻辑。法治教育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最根本的是要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和基本旨趣贯穿教育实践的全过程,保证教育的人民性。法治教育必须立足人的发展实际,明确人的发展诉求,不断提高人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进而激发人的发展动力,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阐明了现象与本质、特殊与普遍、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辩证关系,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诸多重大关系,树立全局眼光、提高统筹能力提供了思想武器”[1],蕴含和体现了深刻的战略思维和系统思维。法治教育是系统工程,涉及多个方面、多个环节、多个主体。一方面,教育者“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定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2];要站在时代发展的高度,将法治教育放在整个社会系统中进行考量,分析法治教育与社会其他系统的关系,考察法治教育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以获得对法治教育的系统的深入了解。另一方面,突出法治教育作为整体的系统性。只有在统领法治教育全局的基础上认清法治及法治教育的发展趋势,协调各方因素、整合各方力量、综合各类资源,才能激发法治教育的动力和活力。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痛点问题提供遵循,突出体现了问题导向和现实关怀。法治教育要以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问题为基本依托,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法治教育的基本进程和现实状态,“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2],以有力回应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认为法治教育可有可无、空洞乏味的错误认识与思想倾向,解决法治教育中存在的诸如内容时效性不够、理论性过强、形式单一等问题,实现法治教育的与时俱进。
2. 明晰发展趋势,提升法治教育的凝聚力
法治教育的凝聚力源于其自身的感召力、牵引力、黏合力。牵引力指的是法治教育对人的思维及行为的导向作用,感召力指的是法治教育对人的感染和号召能力,黏合力指的是法治教育对社会成员思维及行为的整合与同化功能,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法治教育凝聚力的实现机制。法治教育凝聚力的提升离不开对其本身发展趋势的洞悉,只有全面把握并顺应新时代对法治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尊重法治教育自身的发展规律,才能使法治教育浸润人心。
实现法治教育的专业化、常态化、普适化、精准化是当前法治教育发展的基本趋势,这是由法治教育面临的现实困境、社会大众的思想品德水平、社会有序发展的紧迫需求所决定的。法治教育的专业化主要体现为法治教育队伍的专业化和教育内容及方法的科学化。反观现实,“很多教师并不是法学专业出身,而是一些从事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老师,他们在从事法治宣传教育时自身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足,而司法实践经验就更少了”[3]。实现法治教育的专业化,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是关键。法治教育的常态化应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从时间上讲,法治教育常态化要实现对人生各阶段的全覆盖;从空间上讲,法治教育常态化要实现对所有领域的全覆盖;从规范性上讲,法治教育常态化要实现制度化和标准化。实现法治教育的常态化,需要久久为功。随着时代的发展,法治教育逐步转变为通识教育,教育对象的构成更为复杂,其生活经历、教育程度、年龄、职业等均表现出较大的差异,普适化就成为法治教育发展的新要求。从根本上讲,普适化内在地要求实现不同群体对于法治教育的最大认同,以画出法治教育的“最大同心圆”。而精准化与普适化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精准化的实现以对教育群体的科学分类为前提,进而实现法治教育的针对性。
专业化、常态化、普适化、精准化共同构成推进法治教育发展的基本维度。其中,专业化是基础,为常态化、普适化、精准化的实现铸牢根基;常态化为专业化、普适化、精准化的实现提供保证;精准化与普适化的实现是专业化和常态化的重要体现。法治教育专业化、常态化、普适化、精准化的实现有赖于对法治认同现状的全面了解。一项关于大学生法治品质的调查报告显示:“对于法治知识,总体认知明晰,具体知识缺乏;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初步形成,仍需大力提升;法治情感方面,能够认同法治价值,但是不满法治现实;法治行为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政治参与不足,民主行动缺失。”[4]因此,要以加强具体知识传授、重视法治现实剖析、促进政治参与作为法治教育优化的重要着力点,不断增强法治教育的凝聚力。
3. 优化法治教育理念,激发法治教育的生命力
法治教育的生命力是法治教育适应时代及自身发展需要,不断实现自身完善、自我更新的能力。法治教育理念引领法治教育行为,规定法治教育发展的基本方向,是保证法治教育生命力的关键所在。实现法治教育的广度与密度的结合、温度与深度的共存、热度与力度的统一,是对当前法治教育基本形势和社会发展现实需要理性分析的结果,是当前开展法治教育应持有的基本理念。
实现法治教育广度与密度的结合。广度是标志范围的范畴。法治教育的广度,是指其所覆盖领域的范围。由对我国法治教育发展历史的分析可知,法治教育不断普及,呈现出大众化的趋势。学习法治知识、体认法治精神,不仅仅是专业人士及社会精英的任务,更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生命中的必修课。事实上,由于种种因素的限制,法治教育的普及程度还远远不够,尤其是在边远地区、民族地区及一些边缘行业,公民的法治意识依旧淡薄。扩大法治教育的广度的核心任务是扩大法治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以提高全民族的法治素质。法治教育的密度,是指特定时空条件下法治教育的集中程度。增强法治教育的密度,就是要在保持当前法治教育频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次数,促进法治教育内容的有效衔接,在保证人们对法治知识抱有新鲜感的同时深化其对法治知识的理解。而在现实生活中,各类法治教育开展的频次还远远不够,公众往往没有系统接受法治教育的机会。因而增加法治教育的密度是当前提升法治教育实效性的基本要求之一。
实现法治教育温度与深度的共存。法治教育的温度集中体现为法治教育对人的关怀,法治教育的深度则表征着法治教育内容的科学性、理论性。实现法治教育温度和深度的共存,就是要不断提升法治教育的理论性,做到理论上的彻底;就是要重视发挥法治教育在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中的作用,立足人的情感需要、利益诉求、政治参与等现实问题,挖掘法治的道德内核,突出情感关怀与共鸣,在解决现实问题的过程中让大众切身感受到法治教育的温度和深度,不断增强法治认同。
实现法治教育热度与力度的统一。法治教育的热度指的是法治教育要时刻立足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社会有序运行保驾护航。法治教育的力度指的是法治教育不能局限于纸上谈兵,必须凸显实践指向,以为法治行为提供指引为旨归。实现法治教育热度与力度的统一,就是要立足时代问题和时代诉求,以时代精神丰富教育内容,使法治教育充满时代感,将法治价值观的践行实效作为法治教育成效的评判依据。
广度、密度、温度、深度、热度、力度都是测评法治教育实效的重要指标,是时代发展及人的发展对法治教育提出的更高要求。转变法治教育观念,就是要将诸多指标作为法治教育优化的指引,为法治教育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推进法治教育的科学化进程。
二、对接与融通: 保证法治教育的高效运行
法治教育是由多重要素构成的系统,其实施是一个系统的整体运转过程。从横向看,法治教育运行是指在内容的合理设计及呈现的基础上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良性互动的过程,以受教育者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行为的生成为旨归。从纵向看,法治教育运行集决策、实施、反馈为一体,具有自我调控、自我完善、自我更新的功能。
1. 着力点: 实现法治教育内容及其呈现的优化
教育内容及其呈现的优化是法治教育得以顺利运行的重要前提。当前法治教育以知识传授居多,教育路径以宣传教育为主。现实中忽视法律、漠视法律、违反法律等现象问题的存在影响了法治理论教育的效果。优化法治知识传授,丰富法治教育路径,回应法治实践中的种种问题,成为当前提高法治教育成效的新要求。
法治教育的内容设置应注重综合性。不论是课堂理论教学,还是各类普法教育,不断提高法治知识的构建水平是增强法治教育成效的重要举措。其一,保证法治教育内容的理论性与实践导向的统一。只有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才能认识到法治理论的真理性和价值性,才能理解其中所蕴含的方法论导向并运用其指导法治实践,才能正确看待法治实践中遇到的种种问题和挑战。而单纯的法治理论讲授是远远不够的,过分偏重理论讲授会导致法治教育枯燥无味。注重内容设置的综合性,就要求在以理论讲授为主的基础上实现法治知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治实践的相互融通,突出法治教育的方法论导向,为理论的实践转化奠定基础。其二,突出法治教育传承性与时代性的统一。既要继承法治教育的优良传统,借鉴法治教育的基本经验,使法治教育有底蕴;也要立足时代要求,将时代主题融入法治教育,使法治教育有活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能够丰富法治教育的内容,提升法治教育的境界,突出法治教育的时代特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治教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教育,是当前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丰富教育路径,不断优化法治教育内容的呈现。课堂教学仍是当前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但不得不承认,课堂教学有其自身的局限性。空间的局限性使课堂教学只能以理论讲授为主,时间的局限性使课堂教学存在一定的间隔性。同时,由于课堂教学以教材为主要依据,与报刊、网络相比,其内容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不能充分解释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教育的说服力。在完善课堂教学的基础上,不断丰富法治教育的路径,开拓新的教育平台,成为提高法治教育实效性的必然选择。一方面,发挥多样载体在法治教育中的作用。通过运用“主题教育、校园文化、党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载体,全过程、全要素开展法治教育”[5],使法治教育融入学习、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另一方面,充分发挥互联网等大众传媒的影响优势。互联网以传播速度快、信息量大、影响力强为基本特征,能够克服时间和空间的局限,弥补课堂教学的滞后性缺陷,以实现法治知识教育、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培养的全方位覆盖,为优化法治教育奠定基础。
构建法治教育话语体系。话语对于人类社会的运行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讲,人的世界,即是由人的语言或者话语构成的具有意义联系的不断展开的世界”[6]。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体系,是把握法治话语权的内在要求,是掌握法治话语主导权的重要基础,是当前法治建设的重要课题。首先,构建亲民的法治教育话语。法治教育话语是教育内容得以传递给教育对象的载体,恰当的话语表达能够拉近教育对象与教育内容的距离,消除教育对象的隔阂与畏惧,激发教育对象学习法治知识的积极性,并在此基础上促进其法治情感的养成,进而推进法治认同的实现。实现法治教育话语的亲民性,就是要实现法治专业表达向通俗表达的适当转化,以朴实生动的语言表达深刻的道理。其次,构建中国特色的法治教育话语。要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表达深入人心,这是对法治教育话语构建的根本要求。最后,构建时代性的法治教育话语。法治内容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完善,其内容和表达也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征,必须及时改变法治教育话语中与最新法治内容不适应、不一致之处,使法治教育话语符合时代发展需求。
2. 突破口: 优化决策实施及反馈机制
实现法治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本要求。决策的科学化首先有赖于充分的信息支撑和良好的信息分析能力。只有收集法治社会建设及法治教育实施和发展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有效的信息解读和重构,才能从纷繁复杂的资料中提取出真实有效的信息,为科学决策提供基本依据。同时,决策的科学化要求决策者具有统筹协调的能力,能够在顺应法治教育发展趋势的前提下,立足法治教育的具体实践,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法治教育的顺利实施需要以明确的职责划分为前提。明确法治教育各主体的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是保证法治教育决策落细落小落实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执行决策需要充分尊重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不违背决策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突出法治教育的行业本色与区域特色。
科学的反馈能够为法治教育优化提供依据和动力,建立健全反馈机制是增强法治教育实效性的重要抓手。拓宽反馈渠道、建立法治教育跟踪机制是当前完善反馈机制的重要维度,要求对法治教育的基本效果、满意程度、基本期待进行系统的记录和分析,并及时向相关责任人反馈,在此基础上及时改进法治教育的具体实施。
法治教育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其顺利开展以正确决策为前提,以有效实施为关键,以及时反馈为保证。决策、实施、反馈三个环节相互影响,共同保证法治教育的顺利开展。只有确保各环节的畅通联系,才能保证法治教育实现最佳效果。一般而言,决策是第一环节,决定法治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而决定反馈的基本情况,法治教育的实施和反馈情况反过来又对教育决策产生影响。
3. 切入点: 促成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良性互动
实现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良性互动是法治教育顺利进行的内在要求,这是由法治教育自身的特点决定的。法治认同是一种价值认同,其实现不仅需要理论的力量,更需要人格的感化,而这种人格的感化以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良好关系为基础。
教育者与受教育的良性互动以良好的教育团队构成为前提。其一,加强教育者的个人素质。法治教育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其凝聚力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教育者的个人魅力。教育者的个人形象对受教育者的知识内化和行为选择影响深远。教育者只有以身作则,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其二,丰富教育队伍构成。法治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每一个方面,法治教育不能局限于专业的教育者,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的积极力量,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团队的构成。职业法律工作者凭借其过硬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能够使法治教育更加生动形象,更加富有说服力。因此,应充分利用职业法律工作者这一资源,使其成为法治教育的重要力量。
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良性互动以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充分发挥为基础。受教育者是具有独立思维能力的个体,其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程度直接决定了法治教育的最终成效。主观能动性由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组成,这三个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从不同方面保证主观能动性的有效发挥。因此,要以尊重受教育者的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为抓手,优化法治教育实践。首先,尊重受教育者的自主性。在法治教育中,通过提出具体问题,为受教育者提供独立思考和判断的机会,进而在恰当的时机作出正确的引导,使其形成正确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其次,尊重受教育者的能动性,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到法治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要求,自觉认识到个人的法治素养与社会需要的差距,从而自觉自愿地接受法治教育并主动克服学习中的困难。最后,激发受教育者的创造性,认真倾听受教育者对于法治教育的意见,鼓励受教育者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
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良性互动离不开平等、民主、共享等基本理念。平等指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人格的平等,是民主与共享的前提;民主指的是受教育者有发表个人看法的权利和机会;共享指的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能够彼此分享经历与看法。在具体的法治教育过程中,应贯彻平等、民主、共享等基本理念,促进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平等对话中的情感交流,促进法治教育的知识传授、释疑解惑、观念塑造的功能的实现。
三、时空与场域: 构建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
法治教育的开展离不开一定的时空条件,也必然会受到所处环境的影响。充分发挥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对法治教育的推动作用,是保证教育实效性、巩固教育成效的内在要求。法治教育环境指对法治教育产生影响的一切因素的总和。营造科学的、有感化力的教育环境,实现多重教育环境的共同发力,是构建良好法治教育环境的重要内容和基本目标。
1. 营造科学的法治教育环境
保证法治环境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当代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以坚持党的领导为前提,以服务国家和社会发展大局为目标。与此相适应,社会主义法治环境必然是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因此,必须剔除和改造法治环境中不符合社会主义性质的内容,在不断深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实现主流价值观对非主流价值观的整合,保证法治环境的正确性质。在有着深厚人治传统的中国,推进法治建设,就要营造具有当代特色的法治教育环境,大力培育法治思维,宣传法治精神,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社会风尚。
营造促进人生发展的法治教育环境。实现法治教育环境在时间上的延伸,使法治教育环境转变为影响人生发展的环境。这种时间上的延展性内在地要求将法治教育贯穿人生发展的各个阶段,以实现法治教育环境对人的持久影响。同时,还应将法治教育渗透到社会的各行业、各领域,促进法治教育环境对人的全方位影响。
2. 强化良好环境的感化力
构建特定场景,增强法治教育环境的感染力。场景是环境的重要组成,场景构建是环境优化的策略之一。“符号是一切人类行为和人类文明的基本单元。”[7]设计具有法治教育意义的符号是场景构建的重要内容。在人类文化的传播和传承中,存在多种符号表现形式,包括漫画、图像、标语、口号等。这些符号贴近生活、老少皆宜,具有很强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是价值传递的重要载体,能够以生动形象、轻松活泼、简明易记的方式将法治知识、理念及精神呈现出来。法治符号是法治教育的重要资源,构筑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景观,有助于增强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激发受教育者的学习兴趣。
充分发挥法治仪式的作用。“在历史与现实的法律实践之中,法律规范与制度的价值与意义显现,法律规范与制度的社会效果的获得,在很大程度上也都是通过法律的符号与仪式来呈现的。”[8]法治仪式具有庄严神圣、不可亵渎的基本特征,承载了丰富的法治内涵,“法律仪式的重要价值在于通过特定主体的特定行为、特定语言或特定器物的使用,所表现出来的精神实质感受,以达到法律规则与法律价值之问的交融”[9]。法治仪式本身就构成了一种法治文化环境,身处法治仪式中,人们对法治的敬重感和信任感便油然而生。法治仪式具有的感染性是其他形式的法治教育难以企及的。充分发挥法治仪式的优势,营造法治教育的感染性场域,使广大民众接受法治仪式的熏陶,是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必然选择。
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治舆论环境构建中的作用。社会舆论环境指“在大致相对集中的时空内,不同群体、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众多具体社会舆论组成的相互影响、相互融合的有机整体”[10]。社会舆论具有自发性、交互性及影响广泛的特点,能够以其源于生活、贴近生活的特征引起人们的共鸣,激发人们的情感认同,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具有引导作用。大众传媒的特点及其日益普及使其在社会舆论的形成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在特定条件下甚至能够决定舆论的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治舆论环境构建中的作用是大势所趋。要加强对大众传媒的监管,增强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素质,充分发挥多种大众传媒的独特优势,使其成为普及法治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引领法治风尚的重要渠道。
3. 实现多重教育环境的共同发力
法治环境是由多个层次的子环境构成的,各子环境系统相互作用,共同决定法治环境的整体性质和态势。要整合多重环境系统的力量,优化法治教育环境合力。
家庭对一个人的影响是贯穿一生的,是法治教育的基础环境。诸多犯罪行为的发生都与当事人所处的家庭环境有着密切的关系。和谐、有爱、温馨、有序的家庭环境为有序行为的形成提供重要滋养,反之,则会助长失范行为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家庭法治教育环境,首先就要发挥父母的表率作用。父母的思维和行为方式直接而深刻地影响着子女的行为选择。父母遵纪守法、拥护法治,并积极用法治方式解决生活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这种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方式就能浸润子女的心灵。其次还要营造良好家风。家风是一个家族精神风貌和追求的集中体现,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家庭成员的精神气质。良好家风对人的思维和行为具有约束力和感染力。重视良好家风建设是我国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遵纪守法、做合格的社会成员是良好家风的价值取向的重要维度,这与法治教育的价值取向是一致的。
学校教育以集中性、计划性、专业性、强制性为基本特征。学校是法治知识传授、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养成的重要场所,是法治知识传播的策源地,是法治风尚的引领者。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是当前法治教育的内在要求。当前的学校法治教育实施存在“评价体系不健全,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师资、教育资源的保障机制尚不健全等”[5]诸多问题。因此,应重视校园建设的制度化和法治化,实现依法治校,营造讲文明、懂礼貌、守规矩的校园环境,提倡宽容、和谐、理性的处世理念,“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挖掘各门学科蕴含的法治教育内涵”[5],使校园环境成为培育法治人才、传播法治理念的重要资源。
就社会大环境而言,要通过加强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使民众自然而然地养成法治思维,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一是加强立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11]38-39突出立法的科学性、时代性、民主性,为社会难题及矛盾的解决提供法律依据,从根本上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二是在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中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作为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分子,应该带头尊法、守法。“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12]要不断规范执法者的行为,发挥其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家庭、学校和社会是相对独立的三个领域,实现三者对法治教育的共同促进是提高法治教育实效性的题中之义。要“实现加强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家庭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校内校外、课内课外、网上网下相结合的教育合力”[5],以促进良好法治环境的生成。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法治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11]39。优化法治教育任重道远,要以把握正确方向为前提,以实现法治教育系统的有效运行为关键,以法治教育环境的优化为保证,不断提高法治教育的说服力、凝聚力、生命力,提高法治教育体系的运行效率,发挥环境对法治教育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