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现状、问题与对策
2019-02-18刘勐李亮杨正
刘 勐 李 亮 杨 正
(1.兰州大学图书馆 甘肃 兰州 730000;2.兰州大学循证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甘肃 兰州 730000)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称非遗)数字化是通过数字化方式对非遗进行保存、传播、开发、利用,从而实现更有效的保护。具体而言,就是运用录音、录像、网络等数字化手段,对非遗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实现保护工作的自动化处理、多样化资源服务、科学化决策管理。
数字化是非遗保护的有效措施。伴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非遗数字化保护已经成为对其进行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方式。199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启动了世界记忆工程(Memory of the World,MoW),世界各国纷纷开始非遗数字化项目,如美国的“美国记忆”[1]、欧盟的“欧洲文化遗产在线”[2]等。我国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起步则相对较晚,2005年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指出:“要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档案和数据库”。2006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3]开放。2010年文化部委托中国艺术研究院承担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启动。201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指出:“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关情况,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相关数据库”。同年,文化部成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中心,目前已对30个国家级非遗项目开展了数字化保护工作。全国各省市均及时跟进,针对各地域特色开展非遗数字化工作。
非遗数字化保护是甘肃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契机。通过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可以推进甘肃省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融合发展,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也有利于让民族文化进入主流话语,形成多元共生的文化生态环境,延续城市文脉,承载文化记忆,增强甘肃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一、甘肃非遗数字化保护现状
为了解甘肃非遗数字化保护的情况,检索了甘肃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栏目[4]、文化甘肃网[5]、甘肃文化产业网[6]等网络资源,对这些网站内容进行了比较,并前往甘肃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处对所有数据进行了调研核实。
(一)开展非遗基础性资料的数字化
甘肃省文化厅网站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省内各地先后拍摄完成非遗相关视频专辑795部,总时长达6.12万分钟。经深入省文化厅调研发现,这些非遗视频只有少部分保存在省文化厅,而绝大多数均散存于各地方文化部门。甘肃作为文化大省,已经对部分基础性资料开展了数字化保护工作,但这些珍贵的音视频等数字资源被束之高阁,无法共享使用。
(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项目建设
2007年起,由甘肃省文化厅原社会文化处牵头负责,甘肃省图书馆、兰州大学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合作建设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资源建设项目“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资源库”,为此,甘肃省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各级政府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该非遗保护工程还被列为重大文化工程。后由于诸多原因该数据库并未建成使用。
(三)非遗数据库及数字化虚拟博物馆建设
2013年,省政府召开的全省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视频会议上,曾规划建成甘肃省非遗数字化虚拟博物馆[7]。2014年起,各研究机构开始尝试建设各类非遗数据库。甘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申报了“甘肃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影像资源库”、“甘肃特有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资源库”项目建设。兰州大学图书馆建成的“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目前只在内网发布使用。甘肃庆阳市环县道情皮影是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专业性试点,环县与西北师范大学联合开发了“环县道情皮影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了道情皮影数据库。
(四)非遗网站建设
在甘肃省文化厅及商业公司参与下,甘肃先后建设了包含非遗内容的网站,其中,以甘肃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栏目网站、文化甘肃网、甘肃文化产业网最具有代表性。这些网站主要以静态史料的文本、图片等类型为主;非遗数字化的手段和内容不够丰富,信息量较小,尤其是音视频数据很少;主要通过栏目分类浏览和关键词实现检索功能,较为单一;栏目设置上未见有“论文专著”等内容;未能体现用户参与功能,交互性差。
(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应用
微信公众号“天工文化”由甘肃天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维护,是甘肃省内较早开展非遗微信传播的服务平台。该公众号页面简洁,内容更新较为及时,以文字+图片形式报道省内外非遗政策、新闻为主。由于采用商业化运作模式,而政府又缺乏后期维护资金的投入,加之名称上未出现“甘肃非遗”字样,其受关注程度和宣传效果一般。
(六)非遗数字化研究团队的培养
2014年3月,省教育厅批准在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藏学院成立“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8],由智库团队开展藏区非遗数字化建设和研究工作,目前正在开展“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博物馆软件平台”项目建设,该实验室还与甘南州文广新局、中国藏学研究中心西藏文化博物馆签订合作协议,携手进行非遗的数字化保护、传承、发展。兰州大学艺术学院研究团队则专注于非遗“花儿”的数字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播研究。科研管理部门在项目审批时,应重点支持一批非遗数字化研究团队的建设。
综上,目前甘肃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还处于酝酿拟起步阶段。虽然甘肃非遗数字化保护规划较早,但由于甘肃地处西北内陆,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在项目数量、资金投入、机构人员配置等方面均处于劣势,与国家和其他省非遗数字化保护相比,目前各项指标已逐步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甘肃非遗数字化保护中的问题
(一)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数字化管理缺位
甘肃省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在本地区非遗数字化传承保护方面,暂时处于管理缺位状态。文化部于2011年建设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对联合国名录和国家名录的非遗项目开展了数字化保护工作。在该网站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网链接处,全国已有23个省/直辖市建成了非遗专业网站,曾经链接过的“文化甘肃网”(“非遗文化”版块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内容),目前已被删除。
(二)尚未建立政府主导下的非遗数字化保护模式和体系
非遗数字化保护应该构建由政府文化部门主导制定规划、技术标准、运行规则、组织资源库建设;非遗拥有者及传承人自觉选择、按需发展;企业、非营利组织、研究者、全体公民积极参与的模式和体系。而目前甘肃省尚未建立这种非遗数字化保护模式和体系。
(三)相同内容非遗的重复数字化
省内的政府、企业、高校、研究机构之间缺乏协调组织和共建共享,不断地生产内容雷同的非遗数字化文档、图片、音视频,不同机构将相同的工作重复进行了若干次,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而极具甘肃地域特色的数据资源,目前大多处于内部保管状态或仅限内网使用,未能在互联网上进行发布和传播。
(四)数据库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欠缺
2007年,甘肃省已开始尝试建设非遗数据库,是全国较早开展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的省份,然而截至目前,该项工作却一直停步不前,早期建设成的非遗资源数据库项目,均未采用统一标准而无法共享使用。长期以来,甘肃一直未能在政府文化部门主导下建设省级非遗数据库,使得甘肃省前述各类非遗数据库建设缺少标准化和规范化管理,数据质量控制不足,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评估,影响了数据库作用的发挥。
(五)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完善
知识产权保护已然成为非遗数字化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必须具有国际视角。应制定特别法对数字化作者的智力成果予以著作权或邻接权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的方法、系统等应及时申请专利来寻求保护。
(六)非遗的数字化展示形式不足
甘肃省非遗展演活动中主要形式有非遗项目的现场技艺宣传展示、戏曲歌舞的舞台广场表演、实物及音像图片展览等。在非遗展示形式上,没有紧跟当前信息化发展的趋势和潮流,数字化展示尤显不足。
(七)新技术和新媒体应用不足
当前,利用社交媒体公众账号、移动终端应用程序、电子商务、微博等新媒体和人工智能、虚拟现实、三维动画、人机交互、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进行非遗数字化传承保护已经渐成趋势。而甘肃省各级非遗的保护主体运用新媒体、利用新技术来传播保护非遗仍处于尝试和起步状态,保护意识和能力急需加强。
(八)存在“重技术、轻文化”等现象
非遗的数字化保存属于“信息性保存”,其实质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无论是口述史的摄录、日常资讯及网络资源的共享,还是与新技术、新媒体的结合都只是其实现手段。非遗数字化保护的核心是对非遗本体的保护[9],数字化保存方式无法直接维系非遗的生命力。而甘肃省的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虽然只是刚刚起步,却从一开始就存在“重技术、轻文化”、“难以展现非遗活态性”、“忽视地方性”等现象,应及时加以修正。
三、对策建议
(一)早日制定甘肃省非遗数字化保护规划
目前,在非遗保护规划的基础上,甘肃在一些政策规划中已初步涉及到了非遗数字化保护的内容。未来,应在地方文化部门主导和引领下,制定适合非遗数字化的本土化保护规划,从而确定省内非遗数字化保护的运行规则、技术标准,积极开展组织资源库建设。
(二)参建或自建省级非遗数字化管理系统
甘肃应及早参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管理系统”试点,或是通过自建全省非遗数字化管理系统。应该使用数字化管理系统对非遗项目和普查成果进行处理、记录和保存,为代表性传承人建立数字档案,建成省、市、县三级非遗保护数字化管理体系。
(三)及早构建省级权威非遗知识库和非遗网站
应在地方政府主导下,组织出版全省非遗成果研究资料,并对这些研究资料进行数字化;编撰出版国家级、省级非遗保护系列丛书。在上述数字化文献的基础上,应参照执行中国艺术研究院非遗数字化保护中心编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专业标准》,及早构建省级权威非遗知识库或研究数据库。建设甘肃省非遗保护专业网站,打造非遗项目品牌,借助互联网,让甘肃非遗保护成果全民共享、造福社会。
(四)多部门合作制作甘肃非遗专题片和宣传片
应在政府文化部门主导下,采用多部门合作的方式,分期分批制作甘肃省68个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保护成果的系列专题片、宣传片,分专题宣传甘肃省的非遗保护成果,同时,应将这些专题片和宣传片在非遗相关网站、各类新媒体上进行链接和共享,扩大甘肃非遗的影响力。
(五)成立非遗数字化保护联盟
在非遗数字化保护工作中,公共文化机构应协同合作创新,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包括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在内的公共文化机构和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已建有一些非遗数字化资源,应提早规划成立“甘肃省非遗数字化保护联盟”,有利于加强这些单位间非遗数字化资源的信息共享,推动共同发展。非遗数字化平台应与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进行融合,并最终形成一个大型的公共服务平台。
(六)借助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非遗数字化保护
非遗属于典型的公共物品。在非遗数字化保护过程中,政府理应承担主体责任,但这不代表政府是唯一的主体来承担保护职责。政府应积极鼓励、扶持企业和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或委托服务的方式来完成保护。例如,在甘肃省非遗数据库、非遗博物馆、非遗知识库等数字化建设中,政府可以通过招标采购方式,向具有资质的企业购买相关服务,这样不仅可以弥补政府在数据库建设时的专业人员不足问题,还可得到企业良好的售后服务。
(七)建设非遗数字展厅展馆
运用数字技术和方式建设非遗数字展厅展馆。在非遗展厅展馆中,可综合运用数字沙盘、特种影院、360度全息成像、增强现实系统、3D投影、虚拟漫游系统、互动投影、人机交互、触摸互动等展项,通过上述多维跨界整合的创意设计,创造出一种全新的展示环境,从而使非遗文化得到有效地传播。例如,可以将“花儿”的歌词、唱腔等与互动软件结合,游客通过触摸屏定制就能聆听、学唱“花儿”作品。通过高分屏和服务器配合人体骨骼识别器组成互动墙,当游客走进识别区,识别器会分析人体骨骼并在游客面部佩戴不同角色的面具,游客就可以模仿视频影像跳起“南木特藏戏”。
(八)建设非遗文化数字产品创意园
立足甘肃文化的资源优势打造非遗文化创意园。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战略支撑下,应加快非遗文化产业发展、振兴非遗传统工艺,可在创意园区内建立创客服务、非遗体验、项目路演、全民阅读、文化休闲等功能板块。争取尽早开展非遗文化创意的人才培养、数字非遗资源平台、数字非遗双创服务平台、产学研用联合创新中心、数字非遗众创空间等一批项目建设。
(九)利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
引进人工智能、复杂网络、物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的应用,从而实现非遗数字资源的访问体验,代表着未来发展的方向。这些技术突破了非遗保护和传承的瓶颈,推进了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带动了非遗产业的繁荣和发展。例如,利用大数据技术,可以为某个非遗项目、某个地区或族群非遗进行发展趋势预测,通过建立数字化分析模型,找出制约该文化生态区发展变化的影响因子和变化参数,为该文化生态区保护提供决策咨询和规划建议等[10]。
(十)人才队伍培养及教育体系建设
政府文化部门应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参与非遗数字化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高校院系组建“教师+传承人+大学生”模式的非遗数字化传承研究团队,同时整合多学科资源,逐步建立一支懂文化、通网络、精技术的复合型文化人才队伍。
实施“数字非遗进课堂”行动,在中、小学校园里开展非遗数字化教育。同时,应由省文化厅牵头、文化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具体负责,开设全省范围的非遗数字化保护管理培训班。培训应围绕非遗数字化采集、著录的重点和难点,采取“理论学习+实地实践+专家点评”的方式,授课教师应邀请省非遗数字化建设工作的负责人和非遗数字化建设工作经验的一线工作人员进行实际操作。
(十一)新媒体传播形态应用
利用社交媒体公众账号、移动终端应用程序、电子商务、微博、博客、社交网络平台、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开展非遗数字化保护,已成为当前非遗保护的重要趋势。甘肃省应争取早日建成诸如“甘肃非遗”官方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应用等,及时利用数字化新媒体宣传、传播甘肃非遗。
四、结语
非遗数字化保护对甘肃非遗发展既是机会也是挑战。甘肃非遗资源丰富,加快数字化保护步伐是实现“弯道超车”的良机。2013年甘肃省进行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非遗的挖掘、整理、传承及其数字化保护、展示和创新活动均呈现良好发展势头。2015年《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实施使全省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2016年甘肃省制定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科技创新建设的“十三五”规划,也出台了非遗数字化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政策,以上政策均涉及非遗数字化保护的相关内容。对于甘肃省制定的一系列非遗数字化保护政策,如何贯彻落实成为当前面临的重要问题。
甘肃省非遗管理部门须具备“数字治理”的意识和能力,利用信息技术对非遗范围内的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治理,合力让甘肃的传统非遗资源转变为数字非遗产品,让甘肃的灿烂文化得到更好的发扬和传播,让数字化技术真正融入甘肃非遗之中,成为非遗生命的有机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