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际体坛归化运动员浪潮的理性思考
2019-02-18冯俊翔
魏 晖,李 柏,冯俊翔
对国际体坛归化运动员浪潮的理性思考
魏 晖,李 柏,冯俊翔
大连理工大学体育教学部,辽宁 大连,116000。
采用文献资料法分析国际体坛中的归化运动员现象。研究认为:国际政策法规的调整,竞技体育水平的提高,国家优势项目体育人才过剩和运动员个人价值的实现以及外籍运动员对经济利益追求是运动员选择归化的主要原因。与此同时,归化运动员对国际竞技体育秩序的影响,归化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的冲击,运动员个体价值的实现以及民族文化的交融同样值得我们思考。面对日益增多的“归化”现象,我国应摒弃旧有观念,理性看待归化运动员对国际竞技体育发展的影响;适宜归化外籍运动员以带动我国竞技体育发展;完善我国运动员培养、保障机制,避免人才流失。
归化运动员;浪潮;归因;理性思考
归化是移民语境下的一个法律概念,日本最早将加入日本国籍的申请称为归化。归化运动员是指运动员在出生国籍以外自愿、主动取得其他国家国籍,并代表其他国家参加国际体育赛事的行为[1]。
随着体育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国竞技体育人才流动加强,归化运动员参加大型体育赛事的现象已屡见不鲜。当今世界足坛,除巴西和阿根廷以外的其他足球强国均引进归化运动员。2010年南非世界杯德国队的归化球员数目多达1/2;2012年欧洲杯英格兰队主力近50%为归化球员;在2018年的世界杯中,超过1/10的球员不是代表自己的出生国参加比赛。2013年菲律宾篮球亚锦赛的16支队伍中有9支队伍启用了规划运动员,最后的8强赛中2/3的队伍都拥有归化运动员[2]。除了篮球项目和足球项目,运动员归化现象在田径项目上也随处可见。1998年至2007年间,约有250名归化运动员获得国际田联的承认。在体育全球化背景下,国际体坛归化运动员浪潮已势不可挡。
归化运动员发展之迅猛开始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归化运动员作为一种特殊的人才引进手段在促进体育项目发展的同时,势必也会对国家的政治利益和个人的经济利益产生深远影响。部分学者认为归化运动员有利于国家竞技水平的提高,运动员个人价值的实现,体育弱势项目的发展,间接提高国家竞争力并有利于体育文化的传播和发展[3]。但也有学者认为归化运动员造成了“金元体育”的产生,打破了归化国人才培养体系,破坏了国际体育秩序[4]。当前大多学者仅从运动员个人价值实现和竞赛本身进行研究,本文从运动员归化的归因入手,理性思考运动员归化的优势以及潜在弊端,以期为我国在运动员归化问题上提供理论借鉴。
1 归化运动员归因分析
1.1 国际政策法规为运动员归化创造“环境”
随着体育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竞技人才跨国流动现象频繁,逐渐出现“双重国籍”现象。国籍是运动员参加国际赛事所具备的首要条件。据统计表明,世界上225个国家及地区中有198个国家及地区对“双重国籍”身份持认可或默认态度[5]。这在某种程度上为运动员创造了归化环境,促进了运动员归化现象的发展。
关于归化运动员国籍问题,《奥林匹克宪章》中有明确的文字规定。第41条附则规定:凡是拥有多重国籍的运动员只能选择代表其中的一个国家参赛。同时也规定,若该运动员想要代表新的国家参加国际赛事,需要加入该国国籍或取得该国国籍3年[5]。这项规定看似严苛,但在获得有关国际组织的认可和批准后,规定年限可以缩短甚至可以取消。国际足联对归化球员的规定进行调整,归化球员代表他国参赛必须年满18周岁的要求被打破,并由先前在他国居住五年的期限改为两年[5]。国际篮联在最新规则中明确提出,参加国际篮联比赛的每个国家最多可拥有一名归化球员,此球员必须年满16岁加入该国国籍且先前没有代表任何国家参加国际赛事。国际泳联在归化运动员的问题上也持宽容态度,在《一般规则》里规定,“归化”运动员在归化国居住满一年或者遵守该国法律管辖一年才可代表该国参赛。可见,国际政策法规已经为归化运动员创造了有利的环境。
1.2 国家竞技水平的提升诉求,拉动归化运动员“市场”繁荣
近几年,包括卡塔尔、巴林在内的中东地区国家在国际赛事中日渐活跃,这些国家拥有大量天然资源和财富,却极其缺乏高水平的竞技体育人才,在体育方面并没有傲人成绩。因此,在体育人才紧缺的情况下,他们利用本国的矿产资源和经济条件吸引运动人才归化,带动本国竞技体育发展,并在篮球、田径等多个项目上取得名次,实现奖牌从无到有的突破,且取得了骄人的战绩。2006年多哈亚运会,卡塔尔启用11名男篮归化运动员成功杀进决赛,此后便以“人才引进”方式大量招募“雇佣军”;2014年仁川亚运会赛场上,巴林的28名归化运动员携带本土运动员取得了9金6银4铜的优异成绩。在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田径项目的比赛中,巴林凭借非洲归化军团赢得了12枚金牌,位居奖牌榜第2,卡塔尔也取得了4金2银1铜的好成绩。这些国家对体育竞技水平的提升诉求直接拉动归化运动员“市场”的繁荣。
在经济全球化发展的今天,体育文化也在全球范围内迅猛发展,竞技体育越来越成为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准。体育文化中所说的归化运动员现象主要是指归化国通过一定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地位等优厚条件来吸纳优秀的外籍运动员,从而提升归化国国内的竞技水平,促进本国弱势项目发展。一个优秀运动员的培养无疑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通过归化运动员可以短期内在落后项目上迅速实现成绩突破,同时也间接提高归化国在国际体坛中的竞争力和话语权。
1.3 国家优势项目人才供过于求致使部分运动员选择归化
众所周知,世界各国都具有自己的优势竞技项目,这些优势项目多出现体育人才供过于求的现象。由于参赛名额有限,部分高水平运动员无法代表自己的国家取得国际重大赛事的参赛权。为能在国际重大赛事中崭露头角,寻求更好的发展机会,许多高水平选手选择归化到他国。足球强国巴西一共有四万余名职业运动员,其足球竞技水平和体育人才储备远远超过其他国家,但最终入选国家队或参加国际赛事的球员只有几十人,其他人连参加比赛的资格都没有,又何谈个人价值的实现?足球名将德科在巴西鲜有用武之地,随后其加入葡萄牙国籍并入选国家队,凭借出色表现帮球队赢得联赛冠军和欧洲冠军杯冠军。美国篮球项目也可谓人才济济,入选“梦之队”更是每个职业球员的梦想,由于NBA球星的激烈竞争加之球队名额有限,所以入选国家队的难度可想而知。在这种背景下,若想在国际大赛中证明自己的实力,归化无疑是一条捷径。在中国,因未能参赛而归化到他国的运动员也不在少数。如乒乓球选手冯天薇,在被国家队淘汰之后转战新加坡,多次代表新加坡参加世界性体育赛事并取得骄人的成绩。当年中国最优秀的乒乓球选手何智丽,拒绝教练员安排的“让球”,使其乒乓球之路走得异常艰难,最后选择归化日本,在日本广岛亚运会力压邓亚萍获得金牌。
在国内巨大竞争压力之下,运动员“被归划”是实现个人价值的另一种方式,也许是一种无奈之举。
1.4 个人利益驱使运动员选择归化生活
体育全球化的态势使体育已然超越了本身的特征,进而赋予了商业化和世俗化的符号。体育社会学家卢元镇指出,利益驱使和要在国际大赛证明自己的实力是导致运动员转投他国的两大重要因素[6]。经济利益的获得也是运动员选择归化的重要因素之一。部分国家缺少竞技体育人才,短期内又难以培养出优秀运动员,这时想在某个竞技项目上取得快速突破,归化外籍运动员无疑是有效的方法。这些国家通过给予一系列优厚待遇来招揽外籍优秀运动员的加盟,如丰厚的报酬和优越的生活环境及退役后的生活保障。经济实力强大的巴林给运动员开出合同价码的同时签订联赛一个赛季的合约。选择归化到新加坡的冯天薇,凭借出色发挥在伦敦奥运会斩获一枚铜牌,获得奖金185万人民币,待遇堪比中国奥运冠军。对于经济落后国家的运动员,经济利益的诱惑更是不容小觑。
运动员竞技能力周期的有限性决定了多数运动员都想在竞技状态的巅峰期实现个人价值并获得利益最大化。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运动员将归化看作一种谋生手段并无不妥。
2 “归化”运动员之辩
2.1 “公”“偏”之辩,对国际竞技体育秩序冲击之思考
“归化”运动员所带来的最直接结果是“归化国”竞技成绩的迅速提升。尤其是在洲际比赛中,由于地理演化的历史因素影响,同一洲际各国间人种相近,导致各洲竞技项目本身存在自然“优劣”,例如,黑种人耐力、爆发力较强,非洲运动员在长跑、短跑、跳远、拳击等项目中表现突出。亚洲则以黄种人为主,普遍对乒乓球、体操、跳水等等技巧、灵活性方面的运动更为擅长。归化不同种族的运动员参加洲际比赛,往往能够对本洲的竞技体育秩序产生较大冲击。在2014年仁川亚运会中,沉寂20年之久的男子5000m亚运会纪录,被摩洛哥出生的卡塔尔归化选手阿尔·穆罕默德提高了12s之多,而代表巴林出战,获得亚军和季军的选手原籍分别为埃塞俄比亚和肯尼亚。在女子10000m,原籍非洲的阿联酋运动员阿丽娅·萨义德夺走金牌。归化运动员无疑对国际竞技体育的格局与秩序产生了巨大的冲击,而通过归化运动员提高的国家竞争到底是“公”是“偏”?
归化运动员和本土运动员竞技水平差异一部分原因归根于天赋。天赋是竞技体育运动员培养必不可缺的重要因素,在洲际竞技层面来看,相对稳定的洲际种族竞技格局,受到“外来种族”运动员的冲击,对于那些付出大量心血培养本土运动员的国家来说有失“公允”。
2.2 “促”“阻”之辩,对归化国竞技体育人才培养发展之思考
竞技体育是一个国家经济、科技、文化等综合实力的展示窗口,因为竞技运动员培养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培养方式是否科学,而无论是科研的发展还是运动员的训练保障,都需要国家经济的支持。此外,体育文化氛围则潜移默化地影响竞技体育的发展理念,进而影响运动员的培养成果。而运动员在“归化”之时基本上已经具备了“拿来既用”的竞技水平,归化国的综合国力对运动员的竞技水平影响较小。若以归化运动员的竞技水平作为一国实力之展示,是否存有“偏颇”。
亚奥理事会副主席魏纪中就归化运动员这一问题接受采访时曾说过“现在很多国家通过购买运动员——而不是自己培养运动员的方式来提高成绩,我认为这样的手段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弊大于利的”[7]。科学合理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是比赛取胜和实现国家竞技体育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一个国家利用经济或利益对他国运动员进行过多归化,必然会打击本土运动员训练和比赛的积极性,扼杀年轻运动员对参赛和夺冠的希望,弱化本国竞技项目的发展,对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和发展极为不利。
归化运动员的引入给本土国家带来先进的训练理念和科学的训练方法,但同时也遏制了本土年轻运动员的发展。从长远来看,归化运动员究竟是促进还是阻碍了本国竞技体育水平的提升还有待于时间的进一步考证。
2.3 “利”“义”之辩,对运动员个体价值实现之思考
金字塔型的竞技体育人才选拔机制,决定了能够最终通过竞技体育实现个体价值的运动员少之又少。而竞技运动员的培养从选材到最终成绩的取得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这一过程使得运动员很少有机会掌握到其他一技之长。如何实现自己的个人价值,成为那些“非塔尖”运动员所要面临的问题。个人价值主要有两个层面的含义,(1)指物质层面,指个体通过自己的行为所达到的物质水平;(2)指精神价值层面,指个体通过努力取得的社会成就及认可。在世界竞技体育的发展格局中,某些项目强国,往往人才济济,即便有的运动员已经在世界上属于一流水平,但仍有可能无法代替国家参加世界大赛。比如我国的乒乓球运动,在相当长的时间中处于世界垄断地位,由于国内竞争太激烈,许多优秀运动员无法代表本国参赛,便只有训练的工资,个人竞技价值也难以实现。于是便有部分运动员选择通过“被归化”的方式以求实现自己的价值。
归化作为世界性话题备受争议。基于孔孟义利思想,主张求利行为应该受到“义”的约束。在莫斯科团体世乒赛女团决赛,中国输给了新加坡,而新加坡的冯天薇、王越古、孙蓓蓓、李佳薇、于梦雨原本都是中国人,很多媒体戏称,中国不是输给了新加坡,而是输给了中国女二队。无独有偶,里约奥运会女子乒乓球团体赛半决赛,日本女乒不敌德国女乒,被挡在了决赛的大门之外,德国队的中国归化球员韩莹、单晓娜在比赛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不少日本媒体纷纷表示:这不是德国队,而是“中国二队”!从其培养过程来看,原国家是其成才成长的主要投入国,在运动技能“成型”后,代表“归化国”与“原籍国”在赛场上进行厮杀,有悖于传统“以义为上”道德原则。
受限于国内激烈的竞争环境,背负“利”的目的以寻找“义”的平衡,对于归化运动员本身都是一个难题。在“利”“义”取舍面前,(1)首先要加强运动员的政治素质培养,要懂得“国”与“家”的概念,国家荣誉高于一切;(2)要满足运动员的基本“利益”保障,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和后顾之忧,在满足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服务好大众,效力于国家。
2.4 “融”“歧”之辩,对归化现象背后的民族文化之思考
民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形成的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近些年来运动员归化现象发展迅猛,运动员的归化过程往往伴随着运动员国籍归属的变化。从这一角度来看,运动员归化现象似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人类民族融合的进程。但作为一种带有强烈目的性的民族融合方式,其融合伴随着的延伸效应值得关注。
通常,代表国家站在国际赛场领奖台的运动员往往被视为国之英雄,民族骄傲。同时,国际赛场中运动员的表现也逐渐成为一种树立国家形象的重要形式。而一个国家引入运动员归化的目的往往是代表归化国参加国际比赛、取得名次,归化运动员代表归化国站在国际赛场的聚光灯下。因此归化运动员的影响力要远远高出普通移民者。随其而来的原国文化也将受到归化国人民的关注,对归化国的文化带来影响。从这一点来看,优秀归化运动员的出现加大了归化国人们对其他民族文化接触的机率。但从归化国群众的接受心理来看,对于这样的文化接触,他们是乐于接受还是内心抵触呢?曾有网民发帖问“如果引入高水平归化运动员替中国参加世界杯,是否能够再次闯进世界杯呢?”有网友评论“也许可以,但即便是中国队捧起了大力神杯,可镜头前身穿中国队服的全是黑种人,大家会作何感想?”可见,归化运动员在国际竞技赛场取得优异成绩时,本国观众的民族自豪感并没有像国内运动员一样强烈,且至少有一部分人对归化运动员代表国家参赛是持排斥态度的。而通过前文分析,人们对“异”文化的关注源于对归化运动员的关注,若人们对运动员持排斥态度,那么对于文化的交融是否会产生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国际赛场是通过运动员展现一个国家精神面貌和体育文化的平台,而当一个对归化国没有任何了解的运动员站在领奖台上,他是否能够宣扬本国文化并代表本国形象宣扬本国文化呢?
3 国际体坛归化运动员浪潮对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之启示
3.1 理性对待他国“归化”现象对国际竞技体育秩序的冲击
无论归化运动员现象对国际竞技体育带来怎样的冲击,随着全球一体化趋势的发展,归化运动员现象将呈越发普遍的发展趋势。因此,当他国通过引进归化运动员的方式在国际赛场取得优异成绩,对国际竞技体育格局造成冲击时,一味的批判是没有意义的。在2018年雅加达亚运会中,巴林归化运动员斩获100m、200m冠军,我国短跑名将韦永丽屈居第4,其表示非洲裔选手参加亚运会对其他选手略有不公,但他们也能促进亚洲的整体水平提升。可见,以一种更加包容的态度看待其他国家的归化运动员现象,将归化运动员作为努力赶超的目标,可对我国甚至世界竞技体育项目的整体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归化运动员作为迅速提高国家国际体育竞争力的直接方式毋庸置疑。通过引进归化运动员以迅速提高我国弱势竞技项目国际竞争力的方式得到部分人士的支持。但仅仅希望通过引进归化运动员,代表我国参加国际赛事,以迅速提高我国项目竞争力的方式治标弃本,不利于我国体育项目的长远发展。对待我国引入归化运动员,应持谨慎态度。引进“归化”运动员的目的是带动我国在此项目的整体发展,充分发挥“归化”运动员在国内运动水平提高中的带动作用,促进国内外运动项目在技术、风格、流派的共融,构建中外体育文化沟通交流的桥梁。
3.2 发挥归化运动员优势带动我国运动员培养体系
归化高水平运动员已经成为多数国家提高竞技成绩的重要举措。由于我国特殊的政策和制度,仍坚持单一国籍,否认“双重国籍”,这成为我国归化他国运动员的重要阻碍。同时中国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有着源远流长的优秀传统文化,爱国主义情怀和民族认同感植根于国民心中,民族自豪感和荣誉感也不容许其他国籍运动员代表中国站在最高领奖台。
当今,随着国际竞技体育局势日益复杂,归化运动员现象愈演愈烈。要求我国必须加快体育事业改革的步伐,归化优秀外籍运动员,以带动我国运动员培养体系。现如今,我国正式处于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我们不应该固步自封,理性对待归化运动员浪潮,摒弃旧有封建思想,更新观念。我们可以通过归化运动员让其辅助我国进行训练而不参赛,学习他国先进的训练理念和培养机制,形成完整的长期的训练归化,走中国体育的自我发展之路。“归化”运动员所带来的“鲶鱼效应”对运动员技战术水平的提高以及运动员的训练心理等都有较大帮助。乒乓球向来是中日友谊交往的桥梁,日本很早就开始归化我国优秀乒乓球手,如韦晴光,1998年在亚锦赛上击败马琳,后来担任日本男队主教练。韦晴光对新世纪日本男队的崛起有很大贡献。近年来,在日本归化球员带领下,本土球员在战术和打法上有了新的突破致使日本乒乓球在国际体坛中保持着强劲的竞争力,这给予我国很大启示。
3.3 完善运动员培养、保障机制,避免我国优秀运动员恶性外流
2003年3月9日,邓亚萍等体育政协委员在议案中提出我国90%的竞技运动员从小长期进行超负荷训练,为国家赢得荣誉的背后,大部分运动员都留下了不同程度的伤病[8]。在“体教分离”人才培养模式之下,国家只注重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培养,却忽视教育和生存能力培养。综上,造成了退役运动员在就业以及个人发展上的很大阻碍,甚至一度出现昔日长跑冠军卖奖牌为生的局面。我国保障水平偏低,运动员待遇差,运动员退役后的安置等问题导致一些高水平运动员自愿归化到他国,造成我国人才流失。为避免我国高水平运动员恶性外流,(1)首先,净化国内体育环境,引入公平选拔机制,重视运动员需求;(2)建立和完善运动员福利制度,适当提高运动员工资,对具有突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加大奖励额度;(3)完善运动员培养机制,加强“体教结合”培养模式,提高运动员科学文化素养为运动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与此同时,政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拓宽退役运动员就业渠道,促进退役运动员二次就业,保障具有伤病或者二线运动员的基本生活;同时保证运动员在医疗、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基本利益。
与国外运动员相比,我国运动员退役后的生活状况并不理想。运动员作为一名社会劳动者,也需要基本的生活保障。因此,我们首先要做到完善运动员的社会保障机制,消除运动员的后顾之忧。
4 结 语
归化运动员现象是体育全球化背景下的产物,在国际体坛中的浪潮已不可阻挡。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归化运动员的出现必然伴随着争议。归化运动员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世界竞技体育的发展,打破了“一家独大”的竞技格局,给予了运动员再一次证明自我的机会,解决了人才过剩问题,使体育成为各国友好交往的桥梁和纽带。与此同时,归化运动员对国际竞技秩序,归化国人才培养以及民族文化也带来了较大冲击。本文认为在归化运动员符合国际法规以及道德规范的情况下,应以更加包容和开放的态度正确看待这一潮流,使归化运动员更好地发挥其效应,以期带动我国体育事业和世界竞技体育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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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ional Thinking on the Wave of Naturalized Athletes in International Sports
WEI Hui, LI Bai, FENG Junxiang
Physical Education Department,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alian Liaoning, 116000, China.
This paper makes an in-depth study of the naturalization of athletes in the international sports world through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The research holds the idea that the adjustment of international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the promotion of national sports, the realization of individual value of athletes and the pursuit of economic interests by foreign athletes are the main reasons for the choice of sports naturaliza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 impact of the phenomenon of naturalization of athletes on the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sports order, the influence of sports reserve personnel training, the pros and cons of personal value realization on the impact of national culture is worth our serious consideration. Faced with the increasing phenomenon of "naturalization", China should abandon the old concept and rationally treat the influence of naturalized athletes on the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competitive sports; it is suitable to naturalize foreign athlet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ompetitive sports in China . We should naturalize foreign athlet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ompetitive sports, improve the training and guarantee mechanism of Chinese athletes to avoid brain drain.
Naturalized athletes; The wave; Attribution; Rational thinking
G808.22
A
1007―6891(2019)06―0011―04
10.13932/j.cnki.sctykx.2019.06.03
2019-06-26
2019-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