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涉农企业公司治理机制研究
2019-02-16李书峰毛世平
李书峰 毛世平
[摘 要] 在我国经济发展国内市场环境发生改变之时,党在新形势下提出政府机构改革,提高国家机构的治理水平及治理效率来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从而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涉农企业作为“三农”问题的组成部分,也应该在坚强党领导的同时,优化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实现自我创新发展。本文在分析我国涉农企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创新运用PEST+N分析法分析了我国涉农企业加强公司治理,提高治理效率的现实需求,并提出了在加强党领导下完善涉农企业公司治理的措施,以期实现涉农企业的长足发展,促进“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
[关键词] 新形势;涉农企业;公司治理机制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9. 01. 057
[中图分类号] F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9)01- 0129- 04
0 引 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我国企业生存的竞争力,改变了企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这就要求我国企业特别是涉农型的中小企业,能够适时地调整治理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而涉农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有利于“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所以如何完善我国涉农企业的公司治理,提高治理效率,促进涉农企业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1 公司治理概况
公司治理的产生是要解决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利益不一致而产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即公司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的分配问题,包含公司内部股东及管理层之间,也包含公司之外的因素之间的利益分配。鉴于此,现代公司治理有内部公司治理和外部公司治理之分。狭义的公司治理主要指公司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权利制衡机制,通过有关制度,明确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关系,主要涉及公司的内部治理。而广义的公司治理则是通过一系列的内部制度或外部制度来制衡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维护公司利益,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目标。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涉及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之间的协调问题。
现有的研究多集中于企业公司治理理论、模式、效率、评价与内部控制等方面,研究指出公司治理理论产生发展及面临的三大挑战,分别是利益相关者理论与共同治理,最优所有权结构论与大股东治理以及中间组织理论与网络治理。部分研究基于英美德日公司治理模式分析了不同公司治理模式不可能完全趋同化,仅一种趋同与持久性并存,同时发现公司治理效率与公司绩效有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存在内生性问题,且公司治理状况易受控股股东的性质、行业因素、地区等因素的影响。本文拟从我国涉农企业在加强党的领导下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公司治理与党的领导有机融合,在涉农企业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时提高公司治理的效率,使各项制度得以有效贯彻执行,实现企业战略发展目标,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农村的繁荣和农民的增产增收做出贡献。
2 我国涉农企业公司治理现状
2.1 我国涉农企业发展状况
涉农企业指为农业生产活动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过程提供一条龙服务的经济实体,一般指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农产品加工、农产品销售服务等活动,如农场、饲料生产厂、农业科技咨询与信息服务公司等,间接提供与农业相关中介、农业信贷和农业科技等服务的企业。涉农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将农业生产资源进行整合再分配,有效将分布散乱、信息闭塞的农户与市场连接起来,避免农户与市场脱节,是我国农业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动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党中央“三农”问题的提出,彰显出农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而涉农企业是未来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起到龙头作用,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涉农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行,促进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发展,提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从而稳定社会,助推“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
2.2 涉农企业公司治理的作用
完善的公司治理对于涉农企业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可有效提高企业经营业绩和投资回报,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目标。公司治理是涉农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优化配置企业的有限资源,提高效率;公司治理有助于解决涉农企业委托代理关系,降低代理成本,规范代理制度;公司治理促进股权结构的优化调整,充分发挥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能,保证规章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公司治理有效促进涉农企业内控制度的完善,加速整个涉农行业的发展,助推我国“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更好地化解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2.3 我国涉农企业公司治理问题分析
我国涉农企业的发展存在不平衡性,企业规模、企业性质和企业的管理模式都不尽相同,通过对诸多涉农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发现涉农企业公司治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归纳总结如下。
(1)股权结构配比不合理。通过对近年来我国涉农上市企业股权分析,国有企业中国有法人控股,民营企业中自然人控股等“一股独大”特性明显,“一股独大”特征导致公司治理结构难以优化调整,治理效率不高。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完善,这个趋势逐步得到扭转。
(2)组织结构设置不完善。涉农上市企业或者中等规模以上的企业按照《公司法》設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等相应的组织架构,但在具体配置及职能发挥中大打折扣,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董事会规模不合理未能按照《公司法》要求10~15人来配置,缺少相应的独立性,国企中新老三会并存,独立董事缺失,或者独立董事不独立;监事会监督作用发挥受限,监事大多由企业员工构成,不能对董事会和管理层行使独立的监督职能;部分企业审计监督机构未能建立,或设立而不具有独立性。这个问题的存在,阻碍了组织结构不能根据经营环境的改变而进行优化调整,治理效率低下,监管不到位,使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受挫。
(3)权力集中度较高。我国涉农企业整体而言,自然人控股且家族式企业较多,董事长和总经理兼任的现象普遍存在,造成权力过于集中,不能实行有效的授权,导致公司管理层独立性和积极性较差,严重制约了管理层职能的发挥,治理效率低下。在部分企业中高管总体素质不高,对企业发展中权利的集中与充分授权思想意识认识不够,特别在家族式的涉农企业中,只有权利的高度集中才能获取利润的思想存在,严重阻碍公司治理效率的提升。
(4)企业制度的发展滞后。涉农企业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标准,建立诸多的企业制度,并能给予完善和执行。但在部分企业中,企业制度形同虚设,总经理“一支笔”,内部控制制度缺失。特别是在激励机制方面,奖金等薪酬口头约定较多,不能落实,导致管理层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下,不利于管理人员的成长,最终导致公司治理效率低下,进入恶性循环状态,严重阻碍了企业的经营发展。
(5)外部监督机制发展落后。由于企业内部会计信息不公开,或者假账现象存在,对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情况,导致外部监督人监督权的剥夺。同时由于企业股权的不合理,管理的不透明,导致外部人或职业经理人难以进入管理高层,独立董事和监事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外部监督缺失。
(6)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缺失。我国涉农企业中,国有企业或者规模较大的民营涉农企业,建立党的组织结构,实行党的领导。如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建立了党的组织结构,成立党委,切实发挥党的模范带头作用。但部分企业中党组织不健全,未能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织虚化和党员边缘化问题较为严重,党员出现“游离”现象。国企中党组织职责定位不清,党领导作用的发挥缺乏保障等问题严重存在。我国涉农企业民营性质且中小规模的企业数量众多,家族式管理特征明显,党组织缺失,企业的发展方向偏离国家整体发展思路,难以实现既定的战略发展目标。
3 涉农企业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的需求分析
我国涉农企业包含了农业的全部产业链条,从生产资料生产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研发以及服务等环节,其产品关乎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稳定,其发展有利于促进农业的现代化的发展、农村的繁荣和农民小康生活的实现,因此大力发展涉农企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面对目前国内外环境的变化,由于各种原因的困扰,涉农企业未能取得长足的发展。但由于涉农企业的特殊地位,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要求涉农企业必须调整优化公司治理结构,进行创新,取得发展,增加竞争力。在此运用PSET分析法,即P为政治(Politics)、E为经济(Economic)、S为社会(Society)和T为技术(Technology),基于涉农企业发展的宏观社会因素来具体分析我国涉农企业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的现实需求。由于涉农企业对自然因素依赖性较强,同时自然因素是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如自然资源的存在,天气环境的变化,地质条件等,对我国涉农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在此引入N即自然(Natural)因素,对PEST的分析方法予以创新,即PEST+N分析法,来对我国涉农企业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的现实需求进行具体的分析,以彰显出我国对涉农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其长足发展的紧迫性,从而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3.1 P政治(Politics)方面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到十九大报告中的“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三农”问题关系到国民素质提高、经济和社会稳定、国家富强、民族复兴。而涉农企业的发展,有利于解决农民就业增收,农村繁荣和实现农业产业化问题。农业农村部等国家机构改革,党对企业领导核心地位的巩固加强,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一系列法律文件的出台,为我国涉农企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同时也对涉农企业现代化的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
3.2 E经济(Economic)方面
包括宏观经济因素和微观经济因素。宏观经济因素主要指人口、国民收入等,而微观经济因素主要指企业所在地的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偏好及就业程度等。我国涉农企业发展环境中经济方面的因素主要有利率变动、税率、贷款的难易程度等。人民币利率的变动,极大地影响着涉农企业的发展。利率升高,在吸引居民增加储蓄的同时,间接增加了居民的利息收入,增加了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促进了涉农企业的发展。
在税率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2006年取消农业税, 2007年1月1日起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经营采摘、观光农业的单位和个人,其直接用于采摘、观光的种植、养殖、饲养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及部分增值税的免征,大力支持了涉农企业的发展,减轻了税负压力,使企业有充足的资金持续健康发展。
在贷款融资方面,由于我国涉农企业整体上规模小,资产有限,且民营企业较多,在外部融资方面银行需要抵押物和担保人的要求过高,涉农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突出,不能从外部获取更多的资金进行持久发展。虽政府给予种种优惠政策,但在实际中困难犹在,仅能依靠自身實力在竞争中求得生存。
新时期,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供给侧结构的深化改革,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主要矛盾的出现,都促使了我国涉农企业发展所面临的经济环境发生改变,企业发展外部环境的改变诱使内部环境随之改变,加剧了涉农企业对公司治理创新优化的需求。国家对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多种经营方式的发展,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深化,对涉农发展项目的各种补贴等,诱发了涉农企业的快速发展,也加速了企业对治理结构的优化创新动力。
3.3 S社会(Society)方面
社会因素中,主要有当地人口变动趋势、居民的文化教育程度、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等。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民背井离乡,舍家弃子加入到城市化进程中,导致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诸多城市问题应运而生,而农村也出现了“留守”问题,社会人口流动性加剧。城市化的进程,转变了农民的生活方式和消费心理及价值观,诱发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这些变化,提出了对涉农企业发展的需求。居民文化程度、文化传统及价值观念,影响着社会生产规模,对涉农企业的设立,及企业的人力资源、生产产品结构和企业销售利润等都产生较大的影响。涉农企业的发展,可为当地居民提供充分的就业岗位,使农民在自己门口就业,实现增收,同时涉农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城镇化的进程。面对新形势下的产业结构调整,涉农企业在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农业的发展方面,应积极调整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取得长足的发展,促进“三农”整体发展。
3.4 T技术(Technology)方面
技术主要包括国家对科技的重视度及投入,与企业自身经营发展相关的技术创新等。在国家经济调控下,要求经济发展速度从高速转为中高速,优化并升级经济结构,驱动力由投资转变为创新,发展方式从规模粗放型转向质量效率型,经济结构也要在增量扩能基础上,逐步以创新作为新的增长点。涉农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资本密集度小,整体技术含量不高,标准化体系尚待完善,大部分企业的技术升级和规模资金筹集能力不足,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引入和消化难度较大,模仿和改进先进技术能力有限,内部技术创新受环境影响难以开展,如资金不足无法进行科研投入,研究人员不足等情况,导致企业内部创新动力不足。我国涉农企业中小规模居多,企业自身能力所限,不可能进行大规模的校企合作、通过政、产、学、研等多种类型进行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的转化。涉农企业民营或者家族式的管理,使企业基本不具备大型企业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所以必须调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加科研投入,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增加竞争力。
3.5 N即自然因素
自然因素主要指涉農企业所在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如地震、泥石流、冰冻等自然灾害的发生及自然形成的资源等。我国农业及涉农企业对自然资源及自然力依赖性强,自然力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活动的广度和深度,自然因素难以预测和不可抗拒性,使农业生产面临自然风险,特别是各种农作物和养殖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域性,生产周期长,易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减产,使涉农加工制造等企业原料短缺,阻碍发展。中国地域辽阔,从南东北,从西到东,每个地域所面临的自然环境各不相同,南方多雨、北方冬季时间较长等情况,对我国涉农企业的发展产生影响。
同时涉农企业中的农业生产活动,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在劳动密集型产业类型的束缚下,生产环节所需要的劳动数量不同,出现“农忙”与“农闲”的季节性交替,人财物方面出现不均衡性。农村农忙时,人力和机械短缺,而在农闲时较为充足,导致涉农企业发展受到自然环境因素影响较大。所以涉农企业应根据所处地域的自然条件,适时调整发展思路,减少自然环境对企业的影响度。这就要求涉农企业从内部实际出发,调整优化治理结构,加快发展速度,增强实力,应对自然环境及市场的竞争。
4 新形势下涉农企业公司治理的创新完善
4.1 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必须坚持党领导一切的理念,即在涉农企业公司治理中切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谋全局、抓重点,增强企业凝聚力,增进团结协调,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创造性。党的领导作用体现在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及企业的激励机制中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形成党的领导核心。企业应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党组织,杜绝党组织“虚化”和党员“边缘化”的倾向,在公司治理中融入党的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在董事会中由董事长担任党委书记,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进入董事会,把党的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写进企业章程中,使党的领导和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有机融合在一起,职工代表大会与董事会,纪检监察与监事会有机结合,在优化调整公司治理结构中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同时完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和程序,更好地处理好“三重一大”问题。
4.2 完善企业内部机构,确保职能的充分发挥
在股东会方面,合理配置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应充分授权,适当增加第二、第三股东股权比例,确保其他小股东的利益;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股东会议,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审议。在董事会方面,合理控制董事会规模,选聘综合素质较高的董事长,引入独立董事并督促其尽职尽责的参与公司治理,发挥外部监督职能;设立风险与审计委员会,确保审计职能的独立发挥;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充分授权,合理兼任,避免权利的过度集中;设立预算委员及企业发展战略委员会,降低企业发展成本,实现既定的发展目标。监事会方面,引入外部监事,控制监事会规模,不定期地召开会议,切实发挥监督职能,避免员工监事对企业高管流于形式的监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4.3 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
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导致所有人与管理人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出现,二者所追逐的目的不一致,所有人追逐的是股东整体利益的最大化而管理者追逐的是个人眼前利益的最大化。激励措施的合理性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管理层对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进而影响股东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所以管理层对剩余索取权的拥有即有效的激励措施,能够使二者利益趋于一致,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治理效率。首先以人为本,完善用人选才激励机制,加强后续的深造、教育和培训工作;其次加大科研投入,鼓励自主创新,提升创新能力,营造和谐积极的工作氛围,提高治理水平;再次给予总经理适当的股份激励,引入其作为股东,把企业的剩余索取权进行合理分配,有条件的话对所有员工进行股份激励,把股份无偿赠予员工,实施充分的激励并授权,把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捆绑在一起,利益趋于一致,优化公司治理环境;最后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实行优胜劣汰,加强企业员工队伍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提高治理效率。
4.4 加强外部治理监督控制作用
通过引入社会中介服务机构,加大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外部监督和约束。会计师事务所和咨询公司的引入,在保证其独立性的前提下,不断改进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加强对企业内部财务状况的审定,夯实财务数据。完善外部治理机制,提高外部监督管理效率,加大惩处力度,健全外部信息披露制度,不定期的对外披露企业经营情况等信息,使企业能够接受外部的监督,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5 结 语
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涉农企业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发生着改变,这就要求企业能够适时调整并优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加强党的领导下提高涉农企业公司治理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治理效率,从而实现涉农企业稳定发展,助推我国农业现代化实现、农村繁荣和农民增产增收。
主要参考文献
[1]曹廷求.公司治理理论面临的三大挑战[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25(5):51-55.
[2]剧锦文.公司治理理论的比较分析——兼析三个公司治理论的异同[J].宏观经济研究,2008(6):19-27.
[3]王振山,石大林,路文静.基于内生性的公司治理效率与公司绩效间的关系[J].投资研究,2014(6):41-54.
[4]南开大学公司治理评价课题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状况评价研究——来自2008年1127家上市公司的数据[J].管理世界,2010(1):142-151.
[5]张志鹏.公司治理创新:从公司文化认同视角的分析[J].南京社会科学,2005(7):27-34.
[6]邓蓉,胡宝贵.涉农企业经营管理[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1.
[7]蒋铁柱.论企业党建与公司治理和谐发展的制度创新[J].社会科学,2007(7):3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