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融资方式的探讨
2019-02-16朱冰雁
朱冰雁
摘要:目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企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柱,它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是我国实现经济强国梦想的主要推动力量。然而,在国家坚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实现供需动态平衡”的大背景下,企业在发展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其中最突出的就是融资难的问题。融资困难已成为我国大部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企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文章从企业的融资方式及其内涵入手,阐述了不同融资方式选择的策略,结合目前我国实际着重分析了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的四大问题,即融资渠道不够宽、融资环境不够公平、融资担保措施运用不够灵活和融资程序不够简易,最后针对这些问题分别从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的角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融资方式;互联网金融;融资风险
资金是企业运行的血液,它能否正常循环流通,决定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然而,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很难依靠初始股东的投资就能获得企业发展壮大所必须的所有资金,因而,融资几乎是所有企业都要面临的一种经济活动,企业可以通过融资可以使其自身及内部各环节之间的资金由不平衡到平衡,从而促进企业自身发展壮大。
一、融资的定义及方式
所谓融资,简而言之,就是资金在不同的资金持有者之间进行的流动。根据不同的资金来源,可将融资分为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方式。
(一)内源融资
内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在自身内部进行的资金融通。它与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密切相关,因其不需进行利息的支付,而具有融资成本低、财务风险小、自主性高的特点。内源融资因为能促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而成为企业融资的首选方式,通常情况下,只有在通过内源融资来获得资金已无法满足企业发展需要时,企业才会转而采取以外源融资的方式进行资金融通。
(二)外源融资
外源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各种方式向企业之外的其它经济主体筹集资金的行为。它的优点是资金来源极其广泛,方式多种多样,使用灵活方便,可以满足资金短缺者的各种资金需求。并且它是连接资金盈余者和资金短缺者的重要融资方式,进而大大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外源融资主要包括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混合融资。
1. 股权融资
股权融资是指以企业的股权来交换投资方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属于直接融资的范畴。在实际操作中,股权融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增资扩股,增资扩股是投资者通过直接向企业增资以获得股权的方式,最终获得资金方是企业自身。二是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是企业的发起股东将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者,以获取相应资金的方式,最终获得资金方是企业发起股东而非企业本身,企业若要获得该部分资金则需发起股东继续增资才可实现。
股权融资获得的资金属于股本金,无须到期还本付息,没有偿还资金的压力,财务风险较小,同时投资者也将与企业共同承担经营风险,起到了分散经营风险的作用。但是投资者也因此不但要享受利润分配的权利,还要参与分享企业决策的权力,融资成本很高,可能会影响原有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并且股息红利是从税后利润支付的,所以存在企业法人和个人股东双重纳税的问题。总之,股权融资不仅是企业股权与资金的交换,同时也是风险与收益的权衡,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发展规划合理予以选择。
2. 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贷的方式来进行资金的融通,定期向资金提供者还本付息的一种融资方式。它一般包括银行借款、企业债券、租赁融资和商业信用等,除商业信用不需要企业定期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外,其他债权融资一般都要到期还本付息,企业面临较大的财务压力,承担较高的融资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财务风险。但对筹资者而言,债权融资因具有比股权融资成本低、风险小,能发挥杠杆作用,利息也可用来抵税,同时它也不影响原有股东的控制权等优势,从而使债权融资比股权融资更具有吸引力。
3. 混合融资
混合融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优先股融资,优先股融资实际上就是股权与债权的结合,它集债券和普通股的优点于一身,既不需要承担到期还本的财务压力,也不必担心企业的控制权被分散。但它的融资成本处于债券税后资本成本与普通股资本成本之间,虽然优先股股东分担了企业一部分的风险,但是却只能获得固定的股息,因此,其优势不如债券融资。二是租赁融资,租赁融资是商品信贷和资金信贷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对融资企业而言,它具有利用租赁业务“借鸡生蛋,以蛋还钱”的特点,具有较强的灵活性。但是租赁融资方式的资金成本较高,企业不能享有设备残值,且固定的租金支付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企业的财务压力。
二、不同融资方式的选择
融资方式的选择是处于市场经济中每个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不同的企业应在具体分析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在选择融资方式时除了应綜合考虑企业未来的发展规划、企业所处的行业特点、企业的性质、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对资本结构的要求,还应该考虑融资风险和融资成本。
(一)若企业以融资风险作为标准,则融资方式的选择应该遵循先股后债,先外后内的原则
若企业比较注重融资风险,并将其作为选择融资方式的一个重要标准时,则企业应遵循“先股权后债权,先外源后内源”的原则。究其原因,一是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形成的是资本金,无须到期还本付息,没有偿还资金的压力,财务风险较小;二是企业通过股权融资获得的资金使资本金规模扩大,实际上就降低了企业的杠杆率,同时也形成了一个风险的分散机制。一笔大的贷款失败了,放到银行账上往往会对银行的资产质量形成显著的冲击,但是如果通过资本市场,通过股权融资,成千上万个投资者就把这个投资风险给分散了。所以,股权融资是降杠杆的可行路径之一,也是形成风险分散机制的路径。
(二)若企业以融资成本作为标准,则融资方式的选择应该遵循先内后外,先债后股的原则
若企业比较注重融资成本,并将其作为选择融资方式的一个重要标准时,则企业应遵循“先内源后外源,先债权后股权”的原则。主要是因为:第一、内源融资与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利润水平密切相关,它不需要进行利息的支付,具有融资成本低的特点;第二、对筹资者而言,债权融资具有比股权融资成本低、财务风险小,能发挥杠杆作用,同时它也不影响原有股东的控制权等优势。
三、企业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企业融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融资成功与否除了与企业内部自身状况和行业发展特点相关,也和企业所处的经济环境等密切相关。目前,我国企业在融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融资渠道不够宽
目前,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的门槛较高,公司债发行的准入条件也较为严格,我国企业在大程度上仍然高度依赖银行贷款融资,很难通过直接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得所需的资金。融资渠道不够宽,企业普遍缺少发展所需资金,大型企业及初具规模的企业缺乏转型发展资金,刚刚起步的中小微企业缺乏生存发展资金,运作良好的中小微企业缺乏做强做大的发展资金。另外,部分企业由于缺乏自有资本金,不能满足银行对企业自有资本金比率要达到项目贷款总额20%~30%的要求,使得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获得融资资金的渠道受阻。
尤其是在整个宏观金融政策强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政府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监管政策,如2018年1月5日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就等于将银行委托贷款作为大量资产管理机构的资金出口这一通道给堵死了;再如2018年4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该意见规范了嵌套层级,允许资管产品再投资一层资管产品,但所投资的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产品,禁止开展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业务。该意见的出台意在消除多层嵌套,抑制通道业务。虽然这些新规改变了委托贷款业务和资管业务的缺乏统一监管的状态,也规范了该类业务的发展,但在没有新的合规的金融创新产品问世的情况下这些新规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融资的渠道变得更窄。
(二)融资环境不够公平
相对而言,大型企业、规模企业、优势行业企业以及大型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由于其信用良好、企业制度健全、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则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资金的支持;而中小微企业信用度不高、企业制度不健全、盈利能力较低、抗风险能力弱,因此,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融资。而作为金融市场有益补充的小额贷款企业,对一些缺少抵押物的中小微企业而言,也难以成为融资渠道。部分中小微企业为抢占最佳投资时机,迫不得已只能通过个人渠道向外界高息借贷。正所谓银行等金融机构只做锦上添花的事情,而绝不做雪中送炭的事情,这也正体现了融资环境的不公平。
(三)融资担保措施运用不够灵活
企业要想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除了要拥有良好的信用条件、较强的抵御风险能力和稳定的盈利能力之外,金融机构往往会要求企业提供各种形式的担保措施,如动产或不动产抵押、信用担保、保证担保、以及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等。但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持续推进,各行业企业都在进行不同程度的“洗牌”, 企业轻资产化是一种发展趋势。而这些轻资产企业在没有相应的抵押物进行抵押的情况下,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资金的支持。股权质押也仅仅被金融机构用作担保手段而非融资手段,在股权质押前,企业和金融机构已办理了资产抵押等贷款手续,股权质押只是为贷款风险增加了一道防火墙,而仅仅靠股权质押来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四)融资程序不够简易
企业在获得银行贷款资金之前一般都需要按照金融机构的要求办理一系列的流程和手续,而这些流程和手续往往耗时较长,少则一个月,多则数月甚至会跨年,尤其中小微企业由于自身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提供相关信贷资料比较困难,有的因没有完成流程而无法获得贷款,有的因耗时太长,等贷款放下来时已经错失了良好的投资时机。
四、企业融资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企业融资能否获得成功仅仅依靠企业自身的力量还远远不够,为此,针对上文所提到的问题,笔者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应与企业一起寻求有效的解决对策。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种对策。
(一)拓宽融资渠道
1. 从政府的角度来讲,要积极推动加快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放宽资本市场准入条件,搭建融资平台,鼓励发展直接融资,为企业拓宽直接融资的渠道。
2.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讲,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互联网+”经济时代,金融机构应该依靠互联网思维不断进行融资模式和融资渠道的创新。在长期强调存款立行和负债主导模式的惯性下,金融机构要增强对优质资产的控制能力,在流动性相对充沛的环境中,依靠获得的优质资产,通过产品设计、风险管理以使其能转换成让投资者能够投资的金融产品,然后合规地把它销售出去,以实现融资产品的创新,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同时,金融机构也应突破传统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方式,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以将服务对象从主要服务于处在稳定发展阶段具有稳定正现金流的企业,慢慢扩大到服务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各类企业。
3. 从企业自身的角度来讲,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规范自身的行为,开阔融资的思路,对比考虑各种融资渠道,以选择适合自身的融资方式。
(二)优化融资环境
1. 从政府的角度来讲,要尽快建立信用服务体系,对企业的信用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制定企业信用统一标准,积极探索企业信用体系创新,优化企业融资环境。
2. 从金融机构的角度来讲,要积极探索企业信用评价体系,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利用互联网金融、大数据、云计算以实现与企业信息及数据的共享,加强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沟通交流,增强两者之间的互信度,优化融资环境。
3. 从企业的角度来讲,企业应完善自身的各项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经营,注重自身信用文化建设,提高企业自身的信用等级,维持良好的信用,为融资活动的顺利有序开展提供保证。
(三)综合利用融资担保措施
依靠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尽力解决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增加银企之间的互信度,让信用担保、保证担保以及股权质押等担保手段成为企业能成功融来资金的手段而非仅作为融资风险的防火墙。
(四)简化融资程序
为匹配中小微企业对资金需求“急、频、少”的特点,金融机构应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利用互联通平台,实现在线审批信贷,以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为企业融资创建良好的社会服务环境,简化融资的程序。
五、结语
目前,在降低金融杠桿的宏观背景下,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尤其是股权融资,将成为降杠杆的重要方式之一。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但是,由于我国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要想成功融来资金,各类企业不但应抓住机遇,改变观念、合理地利用各种融资方式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促进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的目标,而且也需要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合作,齐心协力,才能在融资这一复杂过程中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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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北京农产品中央物流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