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用水定额管理与机制建设研究
2019-02-14王建文孔莉莉肖梦华
王建文,孔莉莉,肖梦华,潘 登
(1.杭州市萧山区钱塘江灌区管理处,浙江 杭州 311200;2.杭州萧山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所,浙江 杭州 311200;3.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290;4.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浙江 杭州 310020;5.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萧山分院,浙江 杭州 311200)
农业是用水大户。面对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乡村振兴战略的新形势,需要通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断促进农业节水,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实现绿色发展[1-3]。在充分发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牛鼻子”作用的基础上,迫切需要解决农田水利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单项突进”和“碎片化”问题[4-6],促进设施完善和水价改革机制建设有机融合,增强改革的系统性[7-8]。本文以杭州市萧山区为例,探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用水定额管理与机制建设研究。
1 萧山区农田水利建设与农业水费征收现状
1.1 农田水利建设现状
萧山区现有耕地面积2.86万hm2,有效灌溉面积2.39万hm2。区内现有1个大型灌区 钱塘江灌区,是以灌为主,排灌结合的平原河网型灌区,建有大中型泵站6座,自排闸11座,区级河道90余条;1个中型灌区 下桥灌区,属提水灌区,建有电灌站3座,灌溉渠道55条;小型灌区共447个,均为提水灌区。全区灌溉设施配套良好,基本能够满足农业灌溉需要。
1.2 农业用水管理模式与水费征收现状
大型灌区(钱塘江灌区)由钱塘江灌区管理处管理,负责灌区内各镇街的防汛、抗旱、配水、调水、防洪、排涝等职能,同时负责全区工农业水费收缴及辖区内的水利工程管理和建设工作。中型灌区(下桥灌区)农业用水管理,主要集中于末级渠系,管理职责由用水管理组织(村、合作社等)以及用水户承担。小型灌区农田水利工程(泵站、渠系等)以村集体自行管理为主,大户、农民自治管理组织为辅,基本采用放水员管理首部泵站及田间渠系的模式。大型灌区骨干工程,2006年起明确免缴农田灌溉水费,同时骨干工程运行维护成本也全部由财政转移支付。2007年起,不再对中型灌区末级工程及小型灌区收取农业水费,相关费用由所在村集体承担水价成本。
1.3 存在的问题
一是水源成本不重视。由于萧山区农业水价不包括水资源费,也导致部分用水户养成大量用水灌溉的习惯,严重超出浙江省用水定额。二是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农业灌溉水的大量使用,使农药、化肥等大量污染物随灌溉排水进入受纳水体,引起农业面源污染。三是水价核算不合理。日常维修经费需村集体自筹,缺口较大,不能反映现状灌溉供水成本中的维修养护费用。
2 萧山区农业用水定额管理
2.1 定额确定方法
用水定额采用公式(1)计算:
式中:M为毛灌溉用水定额,m3/hm2;J为净灌溉用水定额,m3/hm2(浙江省《农业用水定额标准》);η为渠系水利用系数;k为灌区管理水平修正系数。净定额根据萧山区典型灌区作物(水稻、蔬果、苗木),摘取浙江省DB33/T 769 — 2016《农业用水定额》中对应区域的农业用水定额数值。渠系水利用系数采用《2017年度萧山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测算结果,渠道灌区取0.588,灌区管理水平修正系数K取1.0 ~ 1.5。
2.2 典型灌区用水定额
本文在充分考虑地理位置、农业分区、农业产业等情况的基础上,选择4个典型灌区,根据典型灌区作物种植模式,可得典型作物用水定额(见表1)。非典型灌区可参照此定额,结合自身种植结构与面积加权得到灌区用水定额。根据典型作物定额,可得4个典型灌区的综合用水定额(见表2)。本文推求的用水定额为接近平水年型的控制定额,实际上降雨频率是随机的,只有当灌溉期结束后才能分析出当年的降雨频率(或水文年型),因此,需要根据当年实际降雨分布情况对用水定额进行修正,使得用于考核的用水定额更加符合实际。
表1 典型作物灌溉控制定额表 m3/hm2
表2 典型灌区综合用水定额表
3 萧山区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3.1 水价分析方法
末级渠系水价成本测算采用“以点带面”的方式,即在各个分区内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灌区进行水价成本测算。末级渠系水价成本包括工程设施运行维护费、人员成本、运行公共费3部分。其中,工程设施运行维护费指灌区泵站、渠系等农田水利工程设施每年必须进行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人员成本费指在灌溉供水期内聘用放水员所支付的劳务费;运行公共费指灌溉动力费等公共费用。水价成本测算采用2种方式,一是通过实地调研,摸清典型灌区现状运行维护水平和现状投入人员、电费所需资金,即为现状支付水价成本。二是科学测算达到维修养护标准和规范用水终端管理所需的成本,即为运维水价成本。计算公式见式(2):
式中:M为灌溉供水总成本,元;Y为日常维修养护费,元;R为人工费,元;D为公用费用,元。
灌溉总成本在灌溉供水量或灌溉面积上的分摊结果,计算公式见式(3):
式中:C1为单位供水量的灌溉成本,元;C2为单位灌溉面积上的灌溉成本,元;Q为灌溉供水量,m3;S为灌溉面积,hm2。
3.2 典型灌区水价成本分析
本文选择4个典型灌区,基本覆盖萧山区现有的灌溉模式、种植结构、管理现状等特性,可以充分反映全区农业灌溉现状。典型灌区基本信息见表3,典型灌区水价成本测算见表4。可以得出,4个典型灌区均为渠道灌溉,且由村集体管理,作物种类中有耗水量较大水稻(临一村、梅东村、车路湾村),其现在水价成本与测算水价成本均高于低耗水量作物,与分类水价的内涵相吻合。
表3 典型灌区基本信息表
表4 典型灌区水价成本测算表
3.3 水价形成机制
水价成本因种植结构、田间设施类型、当地人员工资、村集体经济条件不同,有所出入。总体来看,水稻放水管理由于提水电费、放水员工作强度明显高于其他低耗水作物,故以水稻作物为主的灌区水价成本均明显较高;以苗木、经济作物等为主要作物的灌区灌溉成本低,因苗木灌溉用水量少,提水电费与所需人员管理精力较低,水价成本低。由表4可以得出,典型灌区现状成本水价为475.0元/hm2,运维水价成本为620.0元/hm2,现状支付水价成本与运维水价成本的平均差额为145.0元/hm2。农业水价改革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故定额内成本水价为620.0元/hm2。现状支出水平(现状支付水价成本)与定额成本水价(运维水价成本)的差额,通过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填补。
4 萧山区农业水价奖补机制
4.1 精准补贴机制
精准补贴机制建设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萧山区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着力解决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不足的问题。精准补贴原则上用于末级渠系工程的维修养护,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运维成本与现状运维成本的差额确定,即定额内成本水价和现状支出水平的差额。萧山区精准补贴对象为村集体,补贴标准为145.0元/hm2,补贴资金来源于区财政的农业水价改革补贴资金,超定额用水不予补贴。
4.2 节水奖励机制
在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的基础上,建立农业节水奖励机制,对采取节水措施或用水集约管理的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或放水员给予奖励,提高主动节水的积极性。萧山区节水奖励对象为放水员,节水奖励实行“先核算后奖励”的方式,灌溉季结束后,通过计量设施及电量数据,核算各泵站实际用水量,对照不同种植结构确定的综合灌溉定额,计算各泵站节水量。根据节水比例划分不同档次,给予放水员奖励。节水奖励标准见表5。
表5 萧山区节水奖励标准表
5 结 语
本文在分析杭州市萧山区农田水利建设、用水管理及水费征收现状的基础上,提出萧山区农业用水存在的不足,对萧山区农业用水定额管理及水价改革机制建设进行研究与探讨,得出以下结论:
(1)确定典型灌区作物用水控制定额及灌区综合用水定额,为萧山区农业水价改革“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是农业水价改革奖补机制建设的前提标准。
(2)通过水价分析方法,确定典型灌区的现状支付水价成本在307.5 ~ 692.3元/hm2,运维水价成本在441.9 ~848.3元/hm2,现状支付水价成本与运维水价成本存在145.0元/hm2缺口。
(3)探讨萧山区农业水价奖补机制,明确用水定额内补贴对象为村集体,补贴标准为145.0元/hm2,超定额用水不予补贴;奖励对象为放水员,依据泵站节水量确定奖励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