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水价承受能力分析
2020-05-21程琨
程 琨
(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安徽 合肥 230088)
1 工程概况
引江济淮工程沟通长江、淮河两大流域,穿越皖江城市带、合肥经济圈和中原经济区三大区域发展战略区,地跨皖豫2省14市55县市区。工程自长江北岸的枞阳引江枢纽、凤凰颈引江枢纽取水,通过引江济巢、江淮沟通、江水北送三大输水段落向淮河流域调水。引江济巢段采用双线输水,西兆河引江线路从凤凰颈泵站引水,利用西河、兆河输水至巢湖,菜子湖输水线路从枞阳引江枢纽引水,经菜子湖调蓄后,由南向北穿过菜巢分水岭后,入罗埠河、白石天河,经新辟的派河口泵站引渠过巢湖至派河口泵站,派河口泵站提水后利用派河输水,经新建蜀山泵站枢纽提水后,沿新开挖江淮分水岭渠段输水,接东淝河后入瓦埠湖,出瓦埠湖后经东淝闸进入淮河干流,利用蚌埠闸以上淮河干流调蓄,再通过沙颍河、西淝河、涡河等向淮河以北输水[1]。
引江济淮工程的主要任务是以城乡供水、发展江淮航运为主,结合灌溉补水和改善巢湖及淮河水生态环境。引江济淮工程是继三峡、南水北调后我国标志性重大水利工程,对缓解淮河流域干旱缺水、改善淮河流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由于工程投资规模大、调水线路长,工程通水后,其水价必然高于当地水源工程供水价格,将导致受水区水源结构和水价的变化[2]。供水价格对受水区域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决定性影响。引江济淮工程供水价格制定必须考虑用水户承受能力,实现消费者可以承受、其他产业的扩大再生产可以正常发展的良性发展的目的。
2 受水区现行水价
2.1 城镇供水水价
安徽省现状生活供水水价主要由污水处理费、管网输水费及原水水费组成。根据对受水区供水城市生活及工业水价现状调查分析,安徽省城镇生活水价平均1.94元/m3,工业水价平均2.38元/m3,其中污水处理费平均为0.7~0.9元/m3,管网输水费平均为1.15~1.40元/m3。原水水费普遍较低,大多数地区只收水资源费。安徽省工业水价平均2.38元/m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2.2 农村供水水价
根据调查,安徽省现行农村水价采用两种模式,即计量水价和两部制水价。计量水价为1.5~2.0元/m3。两部制水价中基本水费每户5~7元/月,计量水费每户4t/月,超出部分按照计量水价1.5~2.0元/m3收取,综合水价大概在1.3~1.8元/m3(用户断面)。
2.3 农业水价
根据调查,安徽省灌区水费已执行安徽省政府《关于规范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管理的意见》(皖政办[2002]63号)的规定[3]。自流灌区出库断面0.056元/m3;机电提水灌排区为0.005元/m3。
3 水价承受能力分析
3.1 城镇居民可承受水价分析
城镇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承受能力主要依据该区域低收入人群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来分析[4]。根据国内外统计资料,结合对受水区近年来的水价调查,受水区城市居民的全年水费支出占其年可支配收入的1.5%~3%以内是可以接受的[5],本工程采用1.5%,详见表1。
表1 受水区城镇生活可承受水价分析计算表
若按受水区最大可承受水价计算,并考虑污水处理费涨价,2016年0.70元/m3,2030年涨至1.20元/m3,2040年涨至1.80元/m3;管网输水费和水厂处理费涨价,2016年1.15元/m3,2030年涨至1.80元/m3,2040年涨至2.10元/m3;配套工程的水价按照淮水北调测算的微利水价1.2元/m3(淮水北调成本水价1.0元/m3)[6- 7],反推2030、2040年最大可承受原水价为2.15、2.21元/m3。
3.2 工业可承受水价分析
工业企业用水对水价的承受能力根据工业用水成本占工业产值的比例分析确定[8]。根据国内外统计资料,工业企业的全年水费支出占工业产值的2%~5%左右时是可以接受的。根据受水区现状产业调查结果,结合当地实际,设计水平年可承受水价以不超过工业产值的1.8%进行上限控制,受水区2030、2040年工业用水可承受水价分别为7.20、8.82元/m3。计算结果详见表2。
表2 受水区工业可承受水价分析计算表
若按受水区最大可承受水价计算,并考虑污水处理费涨价,2016年0.90元/m3,2030年涨至1.50元/m3,2040年涨至2.50元/m3;管网输水费和水厂处理费涨价,2016年1.40元/m3,2030年涨至1.80元/m3,2040年涨至元2.40/m3;配套工程的水价按照淮水北调测算的微利水价1.2元/m3(淮水北调成本水价1.0元/m3),反推2030、2040年最大可承受原水价为2.70、2.72元/m3,见表3—4。
表3 工程受水区2030年可承受水价计算成果 单位:元/m3
表4 工程受水区2040年可承受水价计算成果 单位:元/m3
3.3 农村可承受水价分析
参照城镇生活用水测算方法,主要依据居民水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分析,考虑到受水区农村发展水平较低,农民收入普遍不高的实际情况,2030、2040年农村居民可承受水价采用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0.7%测算,2030年、2040年农村居民可承受水价为5.40、6.69元/m3,计算结果详见表5。
表5 工程受水区农村可承受水价分析计算表
若按受水区最大可承受水价计算,并考虑污水处理费涨价,2016年0.70元/m3,2030年涨至1.20元/m3,2040年涨至元1.80/m3;管网输水费和水厂处理费涨价,2016年1.15元/m3,2030年涨至1.80元/m3,2040年涨至元2.10/m3;配套工程的水价按照淮水北调测算的微利水价1.2元/m3(淮水北调成本水价1.0元/m3),反推2030、2040年最大可承受原水价为1.20、1.59元/m3,见表3—4。
3.4 灌溉可承受水价分析
根据安徽省统计年鉴,结合受水区农业灌溉规划预测成果,工程建成后,考虑水资源条件改善及其他农业措施改善的共同作用下,按现状农作物价格测算,亩均收入达3372元,以水费投入占亩均收入的2.5%作为水费支出的上限,按照综合灌溉定额田间断面为312m3/亩,测算农业灌溉可承受水价为田间0.27元/m3。按照现状灌溉平均水价0.056元/m3,扣除配套工程成本水价,则工程末断面农业可承受水价0.21元/m3。
根据安徽省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农业灌溉出库断面水价0.056元/m3,而本工程运行成本水价为0.20元/m3,现状执行水价远低于运行成本水价。根据测算,农业灌溉可承受水价为0.21元/m3,基本与运行成本水价相同。由于现状配套设施差,水价管理机制不健全,水商品属性意识差,农民承受能力低等因素,安徽省内农业平均水费收缴率仅为60%左右,因此本项目农业灌溉水价不宜偏高,在现行水价0.056元/m3和可承受水价(运行成本水价)0.20~0.21元/m3之间做方案分析有一定可行性。考虑到农民对农业灌溉用水的商品属性意识差、农业灌溉水费征收难度大的实际[9- 10],推荐灌溉水价在现状水价0.056元/m3基础上上升到0.08元/m3是合适的。
4 结语
引江济淮工程水价对受水区域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决定性影响,水价制定必须考虑用水户承受能力。结果表明,受水区城镇生活及工业用水户最高可以承受2.21~2.72元/m3的原水价,承受能力较强;农村居民及灌溉承受能力受目前受水区农村经济发展制约,水价承受能力稳中略有提升。
合理的水价政策是实现人民生活幸福、产业扩大再生产等良性发展的重要保障。水价承受能力是制定水价政策的基石,本文分析确定的受水区水价承受能力,为引江济淮工程水价制定提供了定价区间和科学依据。同时,水价制定应结合受水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工农业生产状况,经综合分析后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