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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传承与现代发展

2019-02-09

贵州民族研究 2019年11期
关键词:少数民族传统音乐

姚 礼 李 勇

(1.沈阳音乐学院 音乐教育学院,辽宁·沈阳 110168;2.沈阳音乐学院 民族声乐系,辽宁·沈阳 110168)

早期的音乐伴随着人民的劳动生产逐渐成型,追溯源头,民族音乐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每个少数民族都有着本民族在长期的生产和生存过程中所创造和传承的音乐形式,它们都是中华民族音乐文化整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从历史的发展来看,在夏朝,少数民族音乐就已经开始了与中原音乐的交流,介于古代社会的政治背景,这种交流的成果大多出现在宫廷之中。例如,自周朝便有四夷舞, 《竹书纪年》记载:“后发即位,元年,再保庸会于上池,诸夷入舞”; 《韩诗内传》记载:“王者舞六代之乐,舞四夷之乐,大德广之所及”,由此可见少数民族的乐舞与中原交流之早、之广。在外部交流与内部发展的双重因素影响下,少数民族逐渐形成了具有民族个性和特色的音乐文化,除了刚刚提到的宫廷音乐,还有宗教音乐、祭祀音乐、民歌、戏曲等。纵观少数民族的发展历史,是由许多个独立存在的民族,经历交流融合以及分裂消亡,所形成的互相依存但又“各具特性的多元统一体”。在这个过程中,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也在不断历经着转变,成为一个多元的文化共同体,它在中国音乐文化将近5000年的历史性发展过程中熠熠生辉,同时在以地域性为主导的不同空间中,呈现出不同的音乐文化形态模式。例如蒙古族以及相关民族,因地处辽阔的草原与放牧为主的生活方式,其音乐文化特征以气息宽阔、情感深沉为主。在当今文化交流互动频繁的背景下,其他国家民族的音乐文化为中国本土的民族音乐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冲击,尤其对于少数民族的音乐来说,其传播范围逐渐窄小,传承途径逐步减少,趋向于成为一种小众的音乐文化。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梳理,是认识其文化内涵的基础,只有深入历史,才能体会少数民族音乐在演唱演奏过程中所呈现出的衍生文化价值和历史韵味,也为探寻现代化背景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道路提供了前提和思路。

一、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传承

(一)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发展梳理

各个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是在不断的交流和融合中逐步形成的,这种交流最早可以溯源到夏朝,通过与中原乐舞的结合,它们共同服务于朝廷,用于教化人心、祭祀等目的。例如,人们熟知的四夷舞、六代舞等都是各民族乐舞不断融合的成果。先秦文献中记载四方之“夷”,而且这些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就是通过交流的方式进入宫廷王室,当时的宫廷有专职的乐官“旄人”“鞮鞻氏”,这些乐官在掌管少数民族音乐的同时,还要负责教学培训和表演赏悦,其中《周礼·春官·大司乐》中记载,旄人主要负责“舞散乐、舞夷乐”,鞮鞻氏主要掌管“四夷之乐”。从交流融合的切入点,不难发现当时统一朝野的秦国,也是民族融合的产物,所以早在先秦时代,中原华夏的音乐文化就与周边少数民族的音乐开始了交流互动。

汉代以来,中原与西域各少数民族的交流不断加强,丝绸之路的开放更是促进了民族之间的物质交换和精神文化活动,尤其是对于音乐来说,龟兹、西凉等,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不断丰富着中原音乐的发展和内涵。在班固的《东都赋》中对当时的场景有所记载:“四夷间奏,德广所及,僸佅兜离,罔不具集。万乐备,百礼暨,皇欢浃,群臣醉,降烟熅,调元气,然后撞钟告罢,百寮遂退”,以龟兹音乐为例,隋唐时期,当时中原地区及朝廷对龟兹音乐的接受程度之高;在玄奘的《大唐西域记》中记载:“屈支国,东西千余里……管弦伎乐特善诸国”,也是隋炀帝所定的《九部乐》中的一种,当西晋动乱,中原局势不稳,人们逃难于凉州时,将龟兹乐与传播于凉州的中原音乐互相结合,便产生了《西凉乐》。汉代比较有名的乐舞当属《盘鼓舞》,《盘鼓舞》是以盘、鼓为道具进行表演的舞蹈艺术,在表演过程中,要求表演者以足击鼓,这样的表演形式,就借鉴了西域地区少数民族的舞蹈,是民族音乐舞蹈文化互相融合的产物。当时的音乐文化类型相继传入中原,例如风靡一时的胡茄,这种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对于中原地区的影响,在一些诗作中尚且可以寻到痕迹。岑参在《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中就写到了当时军队饮酒作乐时所用的胡琴、琵琶、羌笛等乐器,此外还有横吹曲、巴渝舞、竖箜篌、曲项琵琶等,并通过交流进入朝廷,在乐府中得到在此改善,经官方推广逐渐成为宫廷礼仪音乐的一种。

宋元时期以来,中国古代历史进入一个逐渐式微的过程,宫廷乐舞、教坊歌舞这一类代表贵族享受的音乐文化类型发展进入停滞时期。相反商业经济和市民阶层的出现,民间音乐艺术进入全面发展时期,从文化溯源的视角进行探索,流传于当时中原地区的传统音乐类型。例如杂剧、鼓吹、回回曲等,以及大量的音乐艺术作品和民间乐器,已是经历民族文化融合之后所存在的艺术形式,同时处于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歌舞以及研究理论,独立于中原当时的环境,更能体现出民族音乐本身的独特性。因此,在中原的部分典籍中也可以看到相关的文字记载。

明清时期,位于我国西北和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例如维吾尔族、蒙古族,其音乐文化是在政治主导下文化交流过程中进行的。雄厚的民族实力增强了文化的传播程度,在当时影响甚大。比较流行的有“莽式空齐”和萨满乐舞,以及八角鼓、单弦等艺术形式,同时南方部分少数民族的歌墟、果卓、囊玛等歌唱和歌舞活动,也在当时的中原地区十分流行。在当时,影响力最大的当属木卡姆音乐,这是维吾尔族的一种音乐形式,相关的演奏乐器和演奏曲目在清代文献《律吕正义·后编》《续文献通考》中可以看到相关记录。这些经历过历史传承和文化交流的民族音乐,不仅展现了自身的艺术价值,还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路径,促成其丰富的艺术内涵形成。少数民族地区音乐舞蹈与中原地区不断交流,它们彼此之间的互相影响力几乎持续了整个历史,音乐的交流从一开始的宫廷发展到民间,既是历史的重要组成,更代表了历史本身。直到今天,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依然是最具中国文化特色的代表之一。

在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蓬勃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少数民族的乐器逐步丰富,不仅见证了少数民族音乐发展的整个过程,更是肩负起大众通过音乐表情达意的媒介作用。根据数据统计,少数民族乐器有近500种,占到民族乐器总数的近四分之三。我国的少数民族自古以来居住在西南、西北等地区,多山岭、高原地貌,以游牧、打猎等生活方式为主,交通条件和经济发展相比于中原处于落后的地位。因此,他们所创造的音乐文化和相关乐器在原生态的生长环境下得以保留,但是,相关的文字记载较少,一直到《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的出版,才对少数民族乐器有了一个系统的梳理和总结。例如流行于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的芦笙、壮族的乐器竹膜管、合欢箫等,它们不仅见证了少数民族音乐发展的过程,更是当前研究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音乐和乐器的标本。

以广泛流传于我国西南地区的苗、仡佬、彝等少数民族中的乐器芦笙为例,它在漫长的历史演变与文化交流中,逐步形成了特有的表演形式和演奏规律。以芦笙的声音作为传递讯息的信号,这一说法广泛流传于黔地。因为制作工艺和材料的原因,给芦笙的起源时间推算带来一定的难度。在现有的遗迹挖掘中,湖北当阳曹家冈、随县曾侯乙墓都曾出土过葫芦笙,将这些出土的葫芦笙集中联系起来,不难发现楚文化和滇文化对于芦笙的形成发展过程所带来的影响,同时芦笙文化的发展壮大,也衍生出了一系列其他文艺,例如用于举行社会集体活动的芦笙场、结合舞蹈表演的芦笙舞等。以芦笙为主体的文化因素在长期的发展融合过程中,互相建立联系,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文化体系,并且突破文艺运行的单一轨道,成为教化群众、集体活动、凝聚力量的媒介和途径。这种文化血液是深植于少数民族性格基因中的,因此,以芦笙作为主要乐器的少数民族,在发展迁移的过程中,将芦笙文化带到各地。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在历史前进的过程中不断经历融合转型,乐器的多样和留存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文字记录的缺失。而且,基本上每一个少数民族都有代表该民族风格的民间乐器,从器用方面反映了该民族的历史发展和文化特点,例如人们所熟知的铜鼓,经考古验证起源于春秋时期,代表了青铜器时代的到来,更是西南及岭南地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和民族特点的象征,从铜鼓这一乐器可以折射出当时的社会工艺发展水平以及精神文化倾向,铜鼓表面的纹饰,代表了古人的一种图腾崇拜,并且在部分铜鼓的纹饰中,还可以看到吹芦笙、打铜鼓、跳舞等歌舞场面集中出现,说明了古代少数民族已经出现了合作伴舞的形式,并且达到了一定的水平。从这样的视角来看,乐器的研究对于考证少数民族音乐发展历程具有特殊的意义。随着时代的变迁,少数民族乐器与音乐文化也在不断地发生转变,而这种转变程度由于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习俗、文化状况等因素,也呈现出了较大的差异。我们可以看到同出一源的乐器,因为使用者情况的不同展现出了迥异的音乐文化内涵和演奏方式。

总体来说,少数民族的音乐发展基本处于原生态的环境之中,封闭的生活状态又为这些原始的音乐提供了一定的保存条件,例如凉山州木里县俄亚纳西族村,从17世纪中叶丽江土司木天王迁来后,就一直处于封闭状态,与外界的互动十分贫乏,这样的状况持续至今,从音乐文化研究的视角探寻,这无疑为纳西族音乐文化研究提供了难得的资料。少数民族的音乐在交流中发展,在历史中传承,不仅代表了本民族的文化精神,更丰富了中华民族音乐的形态面貌。它们凭借着民族节日、民族习俗、民族乐器等物质精神因素,参与到民众日常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在影响中深化人们对于音乐文化的依赖,促使自身更加蓬勃地发展。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代表了中国特色文化最质朴最具味道的一面,更是我们所提倡的文化自信的源泉之一,因此梳理其发展历程、研究其传承过程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

(二)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研究梳理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少数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出了灿烂的、丰富的民族文化,其中,民族音乐作为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有重要的作用和影响。关于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是从20世纪40年代开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全新的政治权力结构和社会关系模式消除了封建社会民族关系中的不平等,为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科研工作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和环境,以民族音乐为主体的调研发展迅猛。1958年,有研究团体针对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并出版了《中国少数民族简史丛书》等丛书。20世纪50年代后期到20世纪60年代初期,地方文化部门也针对该区域的民族音乐开展了调查报告,尽可能地保留了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第一手资料。关于侗族、苗族、萨拉族、布依族、壮族、藏族等少数民族的民族民间音乐概述和调研结果陆续出版。20世纪60年代后期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开展,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工作进入停滞期,一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才继续开展,并进入一个全面发展、多方调研的蓬勃期。出于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保护和弘扬,在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领导下,以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为主题的学术会议在全国各地陆续展开。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关于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研究,都呈现出蓬勃发展,欣欣向荣的状态,例如1986年,由中央民族学院文艺研究所编著的中国第一部少数民族音乐志书《中国少数民族乐器志》出版,填补了少数民族器乐研究领域的空白。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全新一代的成长以及西方音乐的传入,都对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发展有所影响。1993年出版的杜亚雄主编的《中国各少数民族民间音乐概述》就系统全面地梳理了各个少数民族音乐发展的历程、特点,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参考。研究者们也意识到了在现代化的发展背景下,传统的少数民族音乐遭遇了困境,如何在保持民族特色的前提下进行转型,成为了新世纪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一大趋势。进入新世纪以来,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研究进一步发展,2005年由吴国栋编著的《中国少数民族音乐》作为少数民族音乐史论文献综录出版,全面探究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价值与内涵;2010年,张中笑主编的《贵州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集粹》以地域为导向,以民族、民族乐器为主要内容,深入分析了贵州地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于1986年成立的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年会也积极组织各项学术会议的召开,截至2018年,已经成功召开到第十六届年会,为推动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发展有很大的作用。

总体来说,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随着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研究的开展,相关的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逐步建立,学术会议不断举行,科研队伍逐步强大,在弘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中的民族特色音乐过程中,也关注着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在新时代的发展变化,主动推广少数民族音乐向大众文艺的方向发展。就研究本身来说,领域不断扩大,内容更加具体,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史学研究,回归音乐本身,厘清音乐与文化之间的关系,进而促进音乐文化的现代化发展。在整体的研究过程中,少数民族的音乐并不是作为狭义上的专业,而是以宏观的视角,将其作为人类生产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样的研究方法是将音乐研究与文化社会研究相结合,不仅遵循了音乐的内部发展规律及文艺特征,还科学地解释了少数民族的某些特有的音乐文化现象。在不断变换的社会发展中,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应该在保持民族特色、固守原生态音乐创作的基础上有所取舍,通过创新和转型,在世界音乐文化的舞台上走得更远。

二、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现代发展

(一)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研究现状和发展境遇

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历经千百年的历史,从独立到融合,从融合到革新。直到今天,依然是中国民族文化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梳理当今民族音乐发展现状,不仅是对文化历史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的奠基。总体来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有值得欣慰的一面,但是随着文化经济的全球化,以及人们生活方式、思维习惯、审美标准的变化,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也面临一些变化,无论是内部分析还是外部冲击,少数民族的音乐发展确实到了转型的关键点。

拉长少数民族音乐发展时间线,从整体的角度看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其状态呈现出进步的趋势,主要表现在音乐创作和研究人员的数量上升,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提高两个方面。自上世纪50年代关于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开展以来,少数民族的音乐与民族学、音乐学、社会学等学科紧密挂钩,频繁交流。因此,直到现在,研究者们对于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不同领域都有了一定的认知和了解,这就是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呈现出一种多元化发展状态的原因之一。在一定程度上,拓展了研究视野,同时将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上升到文化学研究和社会学研究的高度,而不仅是将其作为单纯的音乐。就其研究人员构成来看,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以及各项民族政策的落实,音乐教育开始进入大众视野,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也逐渐受到了社会关注,以往少数民族音乐研究者大部分是具有一定资历的老年学者,而在近些年的发展中,中年学者开始出现并逐渐成长为研究的中坚力量,同时少数民族音乐的推广也吸引了大批青年学者的兴趣,因此就研究队伍的结构来看,从单一的老年学者发展成为年龄层次分明的老中青研究人才队伍。同时,随着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地位的提升,研究者本身的素质也在逐步提升,更多、更高学历的人加入了研究行列,他们为少数民族音乐研究和推广带来了全新的模式和视角,这种新鲜的想法与具有资历的研究者及其研究经验相互碰撞,将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推向更加学术、更加专业的高度,同时,研究领域扩大,研究视野拓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不仅是单纯的音乐研究,更是将音乐投射到社会文化的发展之中,透视当地人的生活在音乐的影响下所呈现出的变化。因此,少数民族学者研究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得天独厚的便利条件,而在以前,因为少数民族地区封闭落后,整体教育水平较低,所以少数民族学者还是较为少见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情况有所改善。因此,近年来,关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出现了很多少数民族研究者,他们拥有优秀的音乐素养,接受过专业的音乐教育,因此在研究过程中,不仅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提供了学术上的理论支撑,还为整体研究的实践过程提供了便利,避免了很多研究弯路,为整体的研究过程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方向和准确的资料。

针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成果,在整体发展过程中,其不断取得优秀的研究成果。20世纪初,《东方民族之音乐》正式出版,它代表了少数民族研究正式与民族文化、民俗文化等因素联系在一起,这本书的问世催生了关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探究热潮,研究民族学和民俗学的学者们先后开展了大量的实地考察,通过访谈、对话等形式,对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音乐创作和现象进行了详细的记录与描述。在这些早期的文献资料记载中可以看到,这些学者通过对西方先进理念和研究方法的借鉴,从一种比较的视角对少数民族音乐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对于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研究来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建国后,各项少数民族政策的推广与落实,催生了少数民族文化的学术研究,不少音乐工作者和研究者都深入到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调查,并且在调查过程中,收集积累了大量的资料,据统计,在这一时期,研究者在专业音乐期刊上,大量发表了关于少数民族民间音乐的论文,并且出版了关于少数民族音乐志的著作,这一时期的研究,属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研究的初步构建时期。到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研究工作重新开启,不断深入音乐文化的内部,人们通过田野调查获取一定的资料,并将其整理作为论文发表,经统计,1978年—1990年以少数民族音乐为主题,在知网上进行检索,可检索到84条,前期成果与之相比,数量差异悬殊,同时1995年所召开的“中华文化为母语的音乐教育研讨会”更是将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推向了大众视野,人们开始从传承和教育等视角审视传统的民族民间音乐,并提出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进入课堂及教学体系的理念,也是在这一时期,各个少数民族地区都相继成立了地方性的民间音乐研究团体,这无疑是一剂兴奋剂,直接推动了我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高潮的出现,其中不乏具备严谨学术态度和学术方法的高学历音乐人才,他们的出现更新了相关科研队伍的人员配置,促进了研究人员素养的提升。伴随这一现象,相关研究论文发表的数量快速上升,以少数民族音乐为主题,2000年至今,在知网可搜的期刊论文数量接近3500篇,同时,研究质量也在稳步提高。

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是建立在历史的传承和文化的积淀之上,是在历史发展基础上精神文化体系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从狭义的含义来看,少数民族音乐指的是音乐的样式、旋律和演奏方式等因素,但是从广义的含义来看,更多指的是少数民族音乐中所蕴含的民族文化内涵和精神,除了审美层面的音乐本身之外,还代表了民族文化价值之丰富。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拥有各具特色的音乐文化,与各地的生活方式紧密相连,在构成生活的同时展现生活,例如少数民族音乐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概念,其中不仅包括叙事歌曲,还有情歌、山歌、祭祀歌等多种类型,通过交流和融合,少数民族的音乐世代流传在当地人民的口中、生活中、文化中,以一种娱乐的方式承担着人们生活中的部分社会功能,例如通过祈祷向神灵传递自己基本生活中的诉求,通过歌舞表演促进人们的交流和沟通,通过自我演唱调节生活、调节情绪等。随着社会的变化以及信息的传播,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置于整个社会的文化信息传播传承体系中,其发展的尴尬和式微便凸显出来,这不仅是其他文化的外部冲击造成,更是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现代转型过程中的内部嬗变导致,民族文化是一个历史积累的深厚容器,但是当代社会对于民族文化和民族音乐的理解往往缺失了历史的认知,进而将其简单化、异域化。同时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主体在社会的发展中也产生了思想上的变化,导致了其内部的嬗变,这种变化从表面看是顺应当代文化整体特点的。但就民族音乐文化自身长远发展来看,是具有不利性的,以羌族的领歌节为例,在羌语中称为“瓦尔俄足”,每年农历五月初五举行,整个活动持续三天,为了纪念歌舞女神莎朗姐,以妇女为主要活动人群,而当地的男性则承担起家庭事务。但是现在整个仪式的时间和过程都有所减弱,作为展现民族特色的重要内容以及承担起民族文化生存的母体,民族音乐文化中体现出的民俗性被冲击分解,好比一棵大树的树根,受到了破坏,其树干和树叶也将受到影响,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这样的传承背景下,逐渐丧失了其民族文化最具特色的部分。

(二)民族音乐文化所面临的现实

从文化传播的角度来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遭遇了全球化的冲击,地理环境不再成为束缚文化传播的因素之一。对于音乐来说,也明显地受到了全球化发展的影响,西方发达国家的音乐文化大量传入中国,人们对于传统音乐和传统音乐文化的认知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因为历史的原因,以新奇的目光看传入中国的西方音乐,对应的,会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贴上“落后”、“糟粕”的文化标签。这种文化标签在一定程度上遮蔽了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真正价值,并形成一个文化之间的恶性循环。西方文化不断扩张,中国传统文化及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生存空间受到挤压,在这样的境遇下,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内部被迫转变,这种转变是具有功利性的,因此削弱了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特色。

伴随着市场营销、媒体广告等行业的蓬勃发展,人们在所能接触到的信息媒体中所获取的音乐种类以流行音乐为主,通过网络传播技术的辅助,已经逐渐替代了民族音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音乐享受的重要内容。相比民族音乐,流行音乐通过移动媒体的终端,突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成为了音乐传播的主流,相应的,这些传播途径也成为吸收其他音乐类型经验和优点的途径,因此在音乐文化创作需求上,流行音乐呈现出了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少数民族传统音乐造成了巨大冲击。发展环境的改变,同时也削弱了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传承的原生态。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作为精神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传播途径主要是经过信息的传播和人的代代相传。因此,对于目前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来说,传承者越来越少,关注度越来越低,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尤其是西方文化和思想在我国开始广泛传播,社会经济的发展吸引了很多少数民族地区的年轻人到城市中生活工作,这种与自己家乡的文化长期分离的状态,以及对其他思想文化的长期接触,导致他们从自身对于家乡民族地区的传统音乐文化缺乏热爱,多元化的思想背景也在不断挤压传统少数民族文化在年轻人中的接受度,在文化交融和碰撞之下,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发展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在现代文明和西方文化的冲击下,我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和发展面临着复杂的环境,主要表现为外部力量的扶持,音乐文化内部的衰弱,以及传承路径的创新,这三者是互相依存的。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很多社会力量都投入到其传承和弘扬的事业中,经过财力和人力的大量投入,民族文化事业在经历整体长期的衰退之后,呈现出逐渐复兴的景象。这种复兴是一种外力支持下的局部复兴,不是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整体的重新兴起,主要与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有关。以宗教文化和民俗文化为主要组成部分的中国传统文化,在经济政治支持下的文化自信背景下,重新回归主流视野,作为一个连接点,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连接起来。对于少数民族的日常生活来说,宗教是不可或缺的一种精神信仰。因此,在他们的音乐中,宗教作为创作内容和表达方式都频繁出现,例如纳西族地区流行的“洞经音乐”,作为一种宗教活动中演奏的音乐,经过历史的转型和变化之后,逐渐脱离其原有的音乐功能,转向节日演奏。同时从文化交流的视角来看,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来说,西方宗教的影响也不可忽视,而这种影响对于传统音乐的传承来说,负面的影响较多,例如在贵州西北部的一些苗族地区,基督教信仰开始流行,人们逐渐摒弃原有的芦笙、竹笛等乐器,以及传统的少数民族音乐仪式,开始信教唱灵歌。但是就总体发展来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外部因素的刺激和扶持下,其传承和发展情况有所好转,文化内部的进化,在时代发展的需求下,开始将部分传统的因素从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中剔除,同时积极吸纳全新文化形态中的因素,可以说当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产生交集的那一刻,就注定了它在未来的发展传承中要面临传统因素的退场,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是一种文化的衰退。由此可见,真正原汁原味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已经随着历史发展的洪流而隐退,全新的音乐形式与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互相融合,促成了其当代传承的途径。在历史与文化的交融和退场中,人们应该学会理性地看待文化的传承和消亡。

三、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路径探究

(一)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途径

加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途径,首先应该关注到传承主体的发展情况,对于文化来说,其传播是经过人们的代代相传得以存在的。因此,提升青少年群体中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保护和传承意识,是目前保证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自从课程改革的口号提出之后,我国的教育体制正在逐步完善,同时政策的帮扶也在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改革情况,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引入不仅有助于其加强民族身份认同感,还能够丰富教学内容,加强少数民族音乐的传播,这种教育不仅在少数民族地区推行,在非少数民族地区也逐渐成为文化拓展类常规课程,比如在北京、上海等地的中小学已经开始有少数民族音乐特色课程。同时,针对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更加突出的大学生,也可以将少数民族音乐作为音乐教育的一个部分引入到课堂之中,通过对传统音乐的技巧、旋律、唱法等教学训练,形成具有中国传统文化特色的高校声乐教学体系,同时利用学生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对少数民族传统音乐进行改造,以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和潮流。针对文化艺术类学生,可以以教学实践的形式,通过采风、访谈等方式,让他们直接接触少数民族音乐文化,推进传统音乐文化在年轻群体中的传播和推广。音乐是一门艺术,而少数民族音乐则是历经历史积淀与文化进化之后,所形成的少数民族劳动人民的精神结晶,它的非物质性在传承过程中也会有不便的情况发生。因此,在传承过程中,从长远的角度来看,应该以教育为载体,加强对优秀传承人才的培养。

作为当地政府来说,也应该采取一定的政治手段,加强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保护,在详细了解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将这种政治保护与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形成良性的互动,通过人力、物力、财力的大量投入,加强各种音乐文化活动的举办,以及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研究的推进。同时对音乐文化传承者进行资金扶持,让音乐文化的传承与个人生活的保障不再冲突。同时,少数民族的节日是与其音乐文化互相联系的,针对少数民族传统节日,政府应秉持鼓励重视的态度,通过正确的引导,加强少数民族节日文化和民俗文化的传承,吸引更多的年轻人,主动了解少数民族音乐文化,以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内部形成过程来看,它是通过在历史文化中长期积累而成,在音乐的背后,体现的是少数民族地区的风俗、文化、宗教信仰等内容。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音乐文化通过艺术传播的方式,影响人们的文化认知和艺术审美。另外,少数民族音乐及文化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其欣赏建立在具备一定的少数民族文化基础上。因此,相比大众流行的音乐来说,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受众范围有限,这就为未来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提出了一个问题——通过适应市场化发展需求,被动完成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内部有选择性的舍弃;抑或是坚守民族特色文化,走稳定发展的传统道路。从发展的视角来看,这两者之间不是完全对立的。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精髓就在于其不同于主流音乐文化之处,它不仅丰富了传统文化的内涵,还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历史与文化的载体。而对于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来说,其传承是置于少数民族文化生态系统之中,所以要保持民族特色,以一种求同存异的发展态度,继承少数民族文化独特的价值。

(二)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现代转型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应该重新定位,在文化的层面之上,增加商品的价值属性参与到市场的经济运行中来,以全球视野纵观音乐文化产业的发展,可以看到西方的音乐,已经形成了一个成熟的完整的产业体系,一首歌从创作、包装到营销是环环紧扣的。西方流行音乐在全球范围内的传播,说明了这一发展模式的可取之处。对于具有民族特色和原生态性的少数民族音乐来说,具有市场经济中可挖掘的价值点,同时,民族文化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具有较多的发展空间。以广西民族音乐《刘三姐》的发展传承为例,它来源于神话传说,建国后,作为广西自治区柳州市迎接国庆十周年的礼物,刘三姐的故事原型经过艺术创作,形成了彩调剧,经过逐步地推广,刘三姐的故事被搬上了银幕,通过主流媒体达到了广为人知的文化传播目的。在广西当地的文化推广过程中,刘三姐作为一个艺术形象和品牌,成为了广西文化走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媒介,例如1998年,由张艺谋等人导演的大型水上民族歌剧《印象·刘三姐》树立了中国实景演出的里程碑。同时,刘三姐这一品牌还延伸到了其他的艺术种类之中,例如在音乐创作中、文学构思中都可以看到刘三姐的影子。作为一个民间传说,刘三姐的故事通过上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广为人知,而电影的创作让更多的群众接触到了这一艺术形象,在当时较为贫乏的文化环境中,这无疑是一次具有先驱性的尝试,得到了大众的认可和肯定。相同的,还有彝族的《阿诗玛》,同样,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阿诗玛在世界文化舞台上占据着一定的地位,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阿诗玛就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传播到了30多个国家,并衍生出多种文化创作题材和版本。

在市场化发展的同时,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也应该坚持本土文化和民族特色。在目前少数民族音乐转型尝试中,可以看到流行音乐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结合,更新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形式,例如将说唱和传统戏曲相互结合,将民歌与流行唱法互相结合,甚至将少数民族音乐与西方歌曲互相结合,不仅推动了彼此文化之间的交流和借鉴,也推动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新发展。从少数民族音乐的演奏形式和旋律以及曲式来看,有很多独特之处,能够带给听众不同的艺术享受,在音乐文化的定位中,少数民族的音乐与自然、土地、淳朴的民风相联系,代表了一种慢节奏的生活状态。同时,随着中国国力的逐渐增强,文化自信的不断提升,人们开始在传统艺术中寻求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曾经代表落后的传统文化,此时成为艺术创作和表现的重要源泉,并且在传播过程中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和喜爱。例如代表蒙古族传统音乐的歌手腾格尔,其演唱风格和作品都受到了主流媒体的关注,在一些歌手比赛中,也可以看到少数民族歌手及少数民族唱法的出现。在群众接受的过程中,可以看出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早期传播,主要是因为传播范围窄、传播形式单一,没有在大众视野中广泛流行,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少数民族音乐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积极主动地走出去,主动拓展发展空间,积极推广民族文化,坚持跟随时代发展的脚步,寻求与其他民族文化及其他音乐类型的结合和交流。从演奏内容、演奏形式的推广过程中寻求创新,避免固步自封的传承态度,以民族特色文化为根本,坚持保留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中值得吸取的优秀经验,让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弘扬。

另外一个值得关注的传承途径就是产业之间的结合,人民的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在基本的生活需求之外,开始寻求更多的生活享受,重视精神层面的体验和满足,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应该与当地旅游产业强强联手。少数民族地区在旅游发展的过程中,凭借优美的环境、具有民族特色的风俗和独特的文化吸引着大批游客前往观光,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就蕴含在少数民族地区旅游吸引力之中。作为当地政府在发展旅游的同时,应该积极挖掘当地音乐文化的价值和内涵,寻找历史中音乐文化和民族产生与兴起之间的联系。将旅游、文化、音乐三者之间紧密联系,形成一个有机共通的体系,加强游客的旅游体验和文化印象,让每一个游客作为媒介,传播当地的民族文化和民族音乐。另外,还可以将少数民族传统音乐与现代媒体结合起来,在早期媒体并不发达的情况下,少数民族地区传统音乐的收集基本靠人力,他们花费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奔波在少数民族地区广袤的土地上,凭借录音机、照相机等工具,收集当地的民族音乐。在媒体发展壮大的今天,更应该凭借媒体的力量进行民族文化和传统民族音乐的传播。例如广播、电视节目、网络都可以成为民族文化的载体。在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经开始利用广播进行民族音乐的传播,例如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曾播出《一方水土一方情——民族风情和音乐》节目,这种传播方式不仅影响的是内地的听众,海外地区的华人包括部分西方听众也会通过广播领略中国传统民族音乐之美。电视媒体对于少数民族传统音乐的传播也发生在同一时期,例如由北京电视台出品的纪录片《民歌魂》,就在广泛收集民歌素材的基础上,为广大观众呈现了一部中华民族传统音乐文化的视听盛宴。现如今,网络科技发展迅速,媒体的概念发生变化,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媒体的传播者和创造者。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音乐文化传播不仅可以在官方网络媒体中进行推广,还可以通过个人的记录在网络传播,例如利用抖音、微博等软件。总体来说,少数民族的音乐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在现代化发展的过程中加强创新和积极转型,保证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多元化发展和多样性特点,加强传承力度,让传统的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未来的发展中继续发光发热。

(三)文化保护视角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当代思考

历史的经验表明了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在未来的发展中也将保持着变化发展的状态,作为我国政府来说,一直对少数民族地区持扶持态度,并据此制定了很多政策战略。网络经济时代的到来,将引发不同产业之间的经济一体化趋势,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应该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主动走向现代化道路,这是一次机遇和挑战并存的机会,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应该及时把握,才能继续生存。以社交媒体中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为例,与主流文化相比,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音乐文化在文化传播的过程中,参与度较低,但是社交媒体的发展提升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在整体文化交流传播过程中的参与程度,而作为社交媒体本身来说,其包容、自由、共享的内部形态,更是为少数民族地区传统音乐文化的参与提供了一个舒适的氛围,让文化传播的过程与现代科学技术及网络平台联系起来,利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通过各种媒体进行传播。例如比较典型的网络论坛“中穆论坛”,不仅有助于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拓宽视野,同时提升了少数民族文化在网络中的浏览度。这样的参与过程在整体上缓解了少数民族文化在整体传统文化中的边缘性,同时以一种分享的方式扩大了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范围。但是从另一个层面来看,社交媒体的开放性和自由性,对于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也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这样一种双向互动式的传播途径,难免引发部分人因为功利的目的,对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进行有目的、有方向的引导,这样的舆论导向对于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传播来说无疑是致命的,同时强势音乐文化的主导性,也可能引发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内部的被动转变,导致音乐文化的同化。因此,任何机遇都是伴随着挑战和危险的,对于少数民族地区传统音乐文化来说,在现代化的转型和发展中,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应该稳步发展,坚守民族文化中具有特色的内容,同时积极创新,发展传播渠道,利用网络营销推广,宣传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正面积极的形象。

在多元化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进行内部调整和外部交融是文化得以适应时代发展而存在的必要条件,吸收其他音乐文化的有利元素,通过创新、转型等途径与自身文化融为一体,不断刺激自己文化内部的发展和进化,保持一种活跃的运动的状态,才是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文化能够在未来发展过程中逐步壮大的重要方向。在少数民族地区传统音乐文化的现代发展过程中,不仅需要政府有担当地为其创造必要的生存条件,还需要文化本身的主动发展,好的音乐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升人们的审美,并影响人们价值观念的形成。因此,少数民族传统音乐应该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积极融入时代因素,赋予音乐本身以正能量,改进自身所蕴含的民族精神,从艺术的本质激发听众的共鸣,从而达到广泛传播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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