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域之眼”中的晚清镜像
——以琉球汉文笔记《北上杂记》为研讨中心
2019-01-30张明明
张明明
(扬州大学 文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0)*
琉球国第二尚氏王朝后期著名文人蔡大鼎(1823—?),字汝霖,和名伊计亲云上,出生于琉球国久米村,是琉球“闽人三十六姓”蔡氏家族后裔。蔡大鼎曾多次以使臣身份往来中琉之间,并游历了中国诸多城市,与中原地区文人交往密切。①蔡大鼎最后一次来华是在日本企图吞并琉球,发动“球案”的光绪年间。蔡大鼎与林世功、向德宏等人于1876年奉琉球国王之命赴中国请求救援,并于1879年向李鸿章请愿,希望清朝能向日本交涉,保全琉球。蔡大鼎此次来华,在北京寓居五载,著汉文笔记《北上杂记》六卷(存世四卷),其序云:“乙卯秋,余为乞救国难事,改为清朝之装,由闽入京,叠次号恳,以兴灭国……余在京师日久,不敢空过日子,由是一切之事物,或记所见,或述所闻,聊为一集。”[1]225-226蔡氏在国家危亡之际有意识地“存其国史”,体现了中国传统史家“国亡史存”观念之影响。《北上杂记》分别对晚清佣工行业、医药行业、手工业等日常生活史给予了关注,事无巨细,靡不入册。其以“异域之眼”观察晚清镜像,不仅是对同光时期社会生活史的实录,也为管窥“球案”爆发期间,中日琉三国的国际关系、政治张力提供了文献依据。
一、“姚氏请佣记”——一份晚清佣工的自荐书
晚清时期的大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陆续步入工业化时代。工商业的蓬勃发展激发了人口流动与就业机会,导致大量外地人口涌入大城市、大码头。这些外来人口中最为主要的来源便是破产农民,亦即“流民”。历史上因天灾人祸导致农民背井离乡的情况由来已久,清末尤甚。远离土地,流亡到城市的农民为解决生计问题,不得不找机会四处打工,当时更通俗的称法是“佣工”。蔡大鼎寓居北京期间,对佣工群体给予了关注。其《姚氏请佣记》一文记述了一位佣工在北京求职的情况:
癸四月之朔,有京人函请被佣者(即口禀也)。曰:小的姚升,叩请老爷台前升安。敬禀者:窃以小的刻值闲居,谋食无策。恳祈老爷格外垂青,不遗葑菲。倘蒙录用,一二日内即可前往。所有工银一节,多寡有无,出自鸿施,不敢较亦不必较也。小的时下并非店中雇工,不过在此闲居,本店肯与小的作保。如老爷不用,仍望代为转荐,从此小草披拂,深赖和风嘘植,感戴曷极!此上。
予展读之,王掌柜代作也。虽经不应其请,而微颁花钱,聊慰劳苦也。[1]289-290
这位叫姚升的佣工在北京赋闲多日,生计无依,暂时寄身于小客店中,由王掌柜代为草拟了这份“函请”之文,即所谓的“口禀”。姚升“刻值闲居”的具体时间虽未知晓,然其生计无依,“谋食无策”的艰难处境却显而易见。姚升声明自己没有受雇于寄居的客店,正是为打消雇主的顾虑,与“倘蒙录用,一二日内即可前往”亦相呼应。
清朝政府对于流民的救济工作颇为重视,雍正时期曾对聚集于京城的大规模流民问题给予关注和抚恤。雍正元年(1723)上谕对直隶、山东、河南的在京流民按照每人银六分,老弱病残加三分的供给遣返原籍。对于部分流民在京佣工,朝廷的态度是“如有依亲佣工易食者,听其乞食者用截漕米粮,照例计口赈给。其欲回本籍者,资给遣回,不愿即归者,于来春耕种之候,仍皆给以资粮令其回籍”。[2]户籍制度是传统社会制约人口流动的根本制度,政府希望这些佣工能够在奖励政策下回到本籍。不过基层的执行则并非顺畅,部分流民贪图在京城粥厂可以不劳而食,出现了遣返复还的情况,甚至还有一些人因为贪图朝廷下拨的遣返费而蓄意“纠众结党,仰给官府”。真正投奔亲友或者佣工谋食者,却被强制遣回原籍。针对这些复杂情况,乾隆三十八年(1773)停止了拨款遣送流民返乡的政策:
夫以灾地专委多员挨户察赈,尚恐不能一无遗漏。邻省州县各有应办事务,又何从辨其灾黎?徒滋奸民,在本地则乘机溷冒,及资送则聚众强抢,去而复返,日不暇给,而实在被灾流民或依傍亲属、或佣工糊口,又必逐一稽留、安插于伊等。生理益致拘碍,故停止此例等因。[3]
佣工政策的放松客观上促进了清中后期佣工市场的自由开放。晚清内忧外患交困的环境下,流民问题更加凸显。背井离乡来到大城市谋食的人不计其数,此时的国情则不得不令晚清政府对佣工谋食之人持听之任之的态度。不过,大量的人口涌入与相对供应不足的就业市场之间形成了强烈反差。由于佣工之难,加以国外“淘金梦”的刺激及部分人口贩子的威逼利诱,华南地区许多百姓远渡重洋,出国佣工。宋赓平《矿学心要新编》载“光绪初年美国所开新旧金山,人工愈贵。于是来华招集工人,闽粤之人初尚不肯远适,既而知获利甚厚,饮食起居无不精好,于是出洋者盈数十万”。[4]这里所谓“获利甚厚,饮食起居无不精好”显然是虚妄的憧憬,华工名为佣工,实则类似于美国黑奴,受尽剥削和歧视,毫无尊严和地位。文中“工银一节,多寡有无,出自鸿施,不敢较亦不必较也”,可见佣工只求有个栖身之所得以温饱,不敢奢求其他回报。正如《儒林外史》中著名的“范进中举”一节,范进中了举人的消息传播出去,“自此以后,果然有许多人来奉承他:有送田产的;有送店房的;还有那些破落户,两口子来投身为仆,图荫庇的。”[5]这些投身为仆的“破落户”正如同四处投奔的佣工姚升,只是他们的境遇比起姚升来更加难堪。对于佣工或雇工的身份,清朝律法界定为:
雇工人不过受人雇请,为人执役耳,贱其事未贱其身,雇值满日,即家长亦同凡人,与终身为奴婢者不同。然即在工役之日,与家长之亲属亦有名分,虽异于奴仆,亦不得同于凡人。[6]
“贱其事未贱其身”意即虽然暂时操的是贱业,却没有落入“贱籍”,相对于家奴等有较为完整的人身自由。就其社会地位而言,则分为佣期和非佣期。佣期内主人与佣工之间的关系并不平等,虽无主仆之名,却有主仆之实。而非佣期则“亦同凡人”,也就是说只要摆脱了雇佣关系,佣工的社会地位就恢复到平民的状态。
《北上杂记》另有一篇描写佣工的文章,名为《佣王氏记》②:
王氏原系福来客店之伙计,上年六月间,移徙本寓。请他帮手。其为人也,年纪近壮,质而少言、强而多让,未见不恭之心。兼之一年之久,不论夏冬,每日黎明起来,洒扫内外。及其四更时,必有起来,查看厨房埋火,此岂有他哉?煤炭开火不易,恐有泡茶洗脸之妨也。一日一时,尚无有微屙,而能尽其职。至若日买东西,概行公平,而未有损人利己。是以同炊人等,无不叹美。乃除报劳钱若干外,屡有惠之。兹有感搦管,聊旌善行云。[1]288-289
此文标题下有小注:名叙,直隶保定府涞水县人也。可知这位来自涞水县的佣工王叙本来是福来客店的伙计,后来又受雇于蔡大鼎所在的客栈。蔡大鼎对王叙忠厚严谨的品质颇多称许,故作文以记之。王叙四更起来查看厨房埋火,可见其谨小慎微、尽职尽责的态度。传统文人作品中即便对这类底层社会的普通百姓偶有涉及,大多也是因其有“异言异行”,著者出于猎奇的角度希望成就一则博人眼球的异闻,或将其作为一种宣扬因果、道德等教化目的的案例。而蔡大鼎的记述则类似于日记或笔记,平淡又细腻地刻画出一个“忠仆”形象,通过这些细节性的描写,一位晚清佣工的形象呼之欲出。如果说《姚氏请佣记》是对佣工生活的不加任何感情色彩的实录,那么《佣王氏记》则为其补充了细节和人物刻画,二者的叠加共同构成了蔡大鼎对于“中国佣工”的大致印象。
二、“庚辰记事”中的晚清北京医药行业
《北上杂记》卷二“庚辰记事”共71则。庚辰年(1880)系光绪六年,是蔡大鼎寓居北京的第二年。“庚辰记事”以极其敏锐的眼光和细腻的笔触深入到了京城的各个角落,对他感兴趣的事物给予了关注:
药店同仁堂之设,在正阳门外大栅栏西口路南,其散丸之药,皆甲于京都,而驰名天下者也。育甯堂亦在其附近,所有汤药之类无有胜于此者,顷闻有事关店,未知何日开之哉。若夫两店则本国人或见知或闻知,而屡次为之讨论。[1]311-312
此处所列的“同仁堂”和“育甯堂”两家药店在琉球几乎家喻户晓。同仁堂以散剂、丸剂闻名,育甯堂则以汤剂著称。同仁堂即今亦为药行翘楚,一般认为是由曾任太医院吏目的乐显扬创立于康熙八年(1669)。同仁堂于雍正元年(1723)获得供奉御药房的资格,以“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旧训精神而声名远扬。民国徐珂的《清稗类钞》载:“京师药铺之著名者为同仁堂。堂主乐姓,明已开设,逾三百年矣。外省人之入都者,无不购其磠砂膏、 万应锭以为归里之赠品。”[7]2297足可见其口碑。除了北京药行之外,蔡大鼎还记录了当时颇负盛名、与同仁堂不相伯仲的杭州姚氏:
北京同仁堂药家(此与天津同仁堂异主同号)有灵应痧药,又名兑金丸,江南塘西之姚氏(其招牌曰:“门上纶褒世美,平厅诰命金匾,颂芬寿世为号。”)亦有痧气灵丹,各名虽少异,实皆痧药也。兹稽其药方以录其略……往年北上时,水土不服,屡患小恙,概为吹吞,立见消愈,现今试用两家之药,皆似无分优劣。但近年本国官买姚氏之丹,其价约一丹一钱,该塘西地方,在太平县水驿附近。转坐太平船不过两天水路。其店主是北小河姚绍曾也,其丹药宜上京时购之,勿俟京回,恐有其赶不上之误也。[1]314-315
此则的重点是描述同仁堂和姚氏两家药店的“痧药”,所谓“痧”是指感受时令不正之气,或秽浊邪毒、饮食不洁等因素所引起的病症。“痧药”为传统开窍药之一种,一般用于祛暑解毒,辟秽开窍。此处所说的“姚氏”即乾嘉时期塘栖(或称“塘西”“唐栖”,今杭州余杭区塘栖镇)人姚湘所创立的姚氏药铺。据《民国杭州府志》载:
姚湘字宝田,仁和诸生。家唐栖,高祖玉符得奇方,治瘴疠霍乱有异效。湘恢拓其业,远近争贾。海外绝域有持倭牌购姚氏药者。……嘉庆十年、道光三年浙西大水,湘创议给振,以私贷继公赈后,并任其劳。灾后多疫,捐药疗之,脱手数千金,全活无算。阮元帅承瀛并为请叙,湘恳辞甚力。元、承瀛推巨德长者。[8]
姚湘以赈灾善举赢得了乡里广泛的美誉,其良药“姚丸”更是声名远播到日本,以至有“持倭牌购姚氏药者”。蔡大鼎所说“本国官买姚氏之丹”的话绝非空穴来风。此外,蔡氏对具体用药方法、药效作用等也有关注,如“灵宝如意丹”:
灵宝如意丹,于一切初起之疮而有其效。是不消说。每遇热病,尤不可无之,其药方有云:大人服十几丸,小儿四五丸,孕妇勿服。第念,凡药之类,倘经久岁月,则其气稍疏,是以节经用以一倍,或其重者吞下二倍,均有效验。迨以吞之后,即可吐出,尚无丝毫之妨,乃得瞑眩更好。凡用之者,皆应为之一试。[1]315-316
灵宝如意丹是治疗热毒、疽痈的药。京城卖“灵宝如意丹”的小店题作“青囊一卷”,此店仅靠着这一味药已经可以发家,徐珂《清稗类钞》曰:
东安门内有卖灵宝如意丹者,定价不二,先与银,乃付丹。每以纹银之重量若干,易丹如其数,钱则每百易丹一钱。治病神效,故人争市之。屋仅一廛,悬额为青囊一卷,其人以此起家,传数代矣。由是争相仿效,或书清囊一卷,或诚囊一卷,或菁囊一卷,或精囊一卷,以此相混攘利,而不知其意义不通也。一巷之中,殆有数十家,门面宏敞,点缀鲜明。客至,殷勤延坐,奉茶奉烟,先与丹而后付值,银不必纹,钱不必足,而丹不甚佳。青囊之门,客仍满焉,其对客也,亦落落不为礼。惟关东猪贩至,主人出柜迎揖如不及,其人皆履关东履,俗所谓踢杀虎者。不袜而缠邪幅,泥渍没胫,衣蓝布大袖之衫,首戴鸭尾毡帽,腰缠整匹大布袋。面深墨,声如牛如鹅,手指如木鱼搥,握烟筒,长不盈尺而粗如棍,斗大如酒杯。迎入柜,延上坐,主人执礼甚恭。手捧茶,自吸烟,一一遍奉已,客乃各解其腰缠倾之,则皆累累大白镪,内外柜皆布满,为之目眩。盖猪服丹则不病,故争购之也。[7]2297-2298
“青囊”乃中医的别称,源于华佗传狱吏以青囊之典故。这里记述了灵宝如意丹的掌故。“青囊一卷”店面虽小名气却大,有趣的是,此店对一般顾客殊为怠慢,唯独奉关东猪贩为上宾,皆因关东猪贩需购灵宝如意丹羼入饲料中使用,需求量巨大。可见,此丹可运用到兽医领域,并远销东北。“凡药之类,倘经久岁月,则其气稍疏,是以节经用以一倍,或其重者吞下二倍,均有效验。迨以吞之后,即可吐出,尚无丝毫之妨,乃得瞑眩更好”之说,足见蔡大鼎的中医学水平。所谓“瞑眩”是指人体在排毒时各种不适的生理反应,《尚书·说命》:“若药不瞑眩,厥疾弗疗。”意即重症之人服药后如果没有任何不适感,那么疾病就很难根除。病人要有瞑眩反应,才说明是对症下药。蔡氏的用药经验可以看出灵宝如意丹等名药在琉球的普及程度。
此外,还有多处与医药相关的记述。比如对北京天育堂孙氏之“夹纸膏”和山东青驼寺的“唾纸膏”的对比,四译馆附近人参店所卖朝鲜人参之优劣及其鉴别之法等,凡此种种,无不显示出蔡大鼎对中国医药行业的了解与关注。蔡大鼎对晚清北京之杏林的描写堪称“实录”,而国人对同类事件的叙述则呈现出不同的态度和旨趣,譬如,上文所引《清稗类钞》中关于拿灵宝如意丹喂猪之事,很能反映国内文人的兴趣所在,稗官野史本是小道,不采奇闻异事不足以慰人一笑。关于“青囊一卷”待客之分别的描绘,亦有吊起读者胃口的意味,整个事件叙述得颇有层次和机关。若将猪贩买药一事四平八稳的写去,读者怕是要味同嚼蜡了。然而在蔡大鼎的记录中,则能反映出一个藩国文人对于虽饱经战乱却仍然地大物博的“天朝上国”之崇拜,同时也反映出末世琉球王国自上而下的困厄与无助。
三、“不啻风俗之美”——藩国文人“慕华”心态下的晚清北京风物
《庚辰记事》中蔡大鼎曾感慨:“余留京师已久,不啻风俗之美,而路上行人未见癞者,则地灵人杰,亦不言可知。”[1]317对京师人物的观察及与本国的对比给蔡大鼎留下了深刻印象。其《杂记问答记》一文曰:
会有友人,将其编次杂记,看了一遍,乃曰:短句粗语,均删去册中可乎?予曰:不必如此。余自年少以逾下寿,其所述赠答,不论字句之长短,意味之浅深,概为誊存,俟有华儒之就正,而后梓行,已不一次。然恐先后各辈,观之为嘲者,或有之矣。回忆往昔在越,需得三苏文集,其更仅止一十余字之移函,尚有登录。由是观之,虽曰短粗,而更手者,皆为藏板可乎?否则除去为是。其友亦善之。予复曰:本国文人,所作诗文,倘或不请华儒读之,则难乎免有粗鲁之弊也。[1]284-285
琉球人所作诗文,时常会借其来华之便而请教“华儒”。所谓“华儒”也并非一定是名家或大家,从蔡大鼎诗文集中序跋可以看出,蔡大鼎所请教的“华儒”主要有谢鼎、郑莘等福建民间文人。这些文人的生平多不可考,惟因蔡大鼎的传世作品才使得他们的名字流传至今。《北上杂记》卷一《感记》一篇中写道:“诗有之‘多情是明月,异地必相亲。莫道无知己,天边有故人’。余经节在中朝,就正谢、郑两位夫子者,尚矣。其恩谊不可言明。此则其证乎哉?”[1]257寓居京师的蔡大鼎对郑、谢两位远在天边的故人仍然感念不忘,显示出其拳拳情谊。蔡氏在多部作品中皆称郑、谢二位为“夫子”,对其以师事之,表现出无限的尊敬,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琉球文人对“华儒”的仰慕。不仅如此,蔡大鼎对普通市民的关注也颇为细致,如:“京都人等,都是沉重力强,兼之少言,然多唱歌,坑桌子。”[1]321北京人憨厚稳重又乐观豁达的态度跃然纸上。所谓坑桌子,当指炕上所使用的“炕桌”,也叫炕案、炕几,其下有小字注曰“即满洲桌子也”,可为证。
此外,蔡大鼎对中华物产之丰美也表现了艳羡之意。对饮食的描写便是一例,如:
米极为味美而洁白者。北上时,江山船下程所送者是也,虽不食肴,毫无厌之。菜有每日食之不厌者,山东白菜是也,此等之物,不唯我独嗜之,至其僚伴,亦无不然。[1]323
北方稻米因其成长时间较长,日照充足,故而结实饱满,有香软的口感,蔡大鼎对其喜好竟至“虽不食肴,毫无厌之”的程度。而山东白菜也是蔡大鼎及其同僚们每日食之不厌的。不过他们偶尔也会有莼鲈之思:
本所平时调羹,多用干虾鱼,大小不均,皆剥皮者,其价亦有低昂,每斤二三吊文,至七八吊文,其为用也,直如佳苏鱼一般。是系山东之海产,每日食之不厌。福州称之曰虾干,亦不少。且豆瓣酱油(又呼清酱),皆有美味。非福州之可比也。[1]325
所谓佳苏鱼即黑鳗鱼,康熙年间琉球册封使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卷四载:“佳苏鱼本名黑鳗鱼,大者长八九尺,围尺许,割其肉为腊。各岛多有产此者。”[9]琉球人有将此鱼肉制成鱼干的习惯,而蔡大鼎在北京所用的调羹则是山东的海产鱼虾,味道与佳苏鱼相似,颇能慰其乡思。蔡氏认为北京豆瓣酱油美味远胜于福州,他在描写北京风物时,往往以福州作为参照,福州是琉球贡使来华的第一站,福建柔远驿便是中国接待琉球使臣的专门机构。福州与琉球一衣带水,风土人情近似,同时福州也是琉球“勤学”③人员学习技艺的场所,曾经以“勤学”身份来闽学艺的蔡大鼎将福州当做第二故乡,福州与北京的对比背后实际上暗含着琉球与北京的对比。
又,“庚辰杂记”载北京风俗曰:
凡店铺,大半昼关门户,况人家开之,十无二三。恐有多少灰土飞入其内也。且凡人打门入内,间有未关者,则弗敢直入也,至若乞丐之人,尚在门外,扬声乞物。是风俗之美者也。[1]311
为了防止沙尘进入,北京的店铺白天多关门,即便是遇到虚掩大门的情况也不会有人擅入。更有甚者,连行乞的乞丐也有礼有节,不会擅入乞讨。对于中原人物风情之俊逸丰美,蔡大鼎如是解释:
兹管见论之:天下之人,皆随其方位而有清浊强弱之殊,而况国之大小也?其畜生之类,复无不一辙。本国之人不啻文武各艺不如于中国之人,一切艺术不可企及也。[1]335-336
蔡大鼎将国之大小强弱以及相应的人物之分别归结于“方位”,显然是受到华夷观念的影响。明清时期藩属之国在儒家文化的渗透下,表现出对中原文化的强烈崇拜。即便是风雨飘摇的晚清政府,在这些藩国文人眼中仍然是优越而尊贵的,其慕华心态可见一斑。
余 论
家国存亡之际的琉球文人蔡大鼎在其最后的留华岁月里仍然谨守藩国之礼,表现出一如既往的慕华心态。《北上杂记》以其深入的观察、细腻的笔调还原了晚清镜像中的不同社会阶层及其日常生活。这位异域文人眼中的晚清印象因其“实录”精神而显得接近现实,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正史之阙,也为管窥藩国文人的心灵史、生活史提供了文献依据。蔡氏慕华意识的背后反映出中琉宗藩关系的惯性维系,以及在此时局下琉球“小国外交”的艰难处境。一方面,对于东亚朝贡体系中的藩国琉球而言,在明清两代长达五百余年的怀柔政策与文化感召的作用下,要对宗主大清国的国力与地位加以质疑,几乎是不可想象的。即便到了晚清时期,琉球王国对“天朝上国”的幻想式崇拜并未消弭,这在《北上杂记》中的“慕华”记述中可见一斑。另一方面,受到日本的步步紧逼,以及西方势力的介入,琉球内部分化出部分亲日势力,支持日本“废藩置县”阴谋论,在这样的局势下,蔡大鼎等人寄希望于晚清政府能救琉球国于危亡的企望必然会落空。向德宏、林世功、蔡大鼎等在1879至1880年间,共9次向总理衙门或礼部请愿,呼吁清朝与日本交涉,期盼复国,最终却以林世功以身殉国、蔡大鼎不知所终而收场。晚清之际,围绕日本吞并琉球始末的事件简称“球案”,“球案”几乎可以视为东亚朝贡体系走向落幕的标志性事件。有鉴于此,可以认为蔡氏笔下的晚清镜像呈现出文学描写与历史真实之间的背离,同时也可视为遗民文人想象与现实国际形势之间的背离。
《琉球王国汉文文献集成》所影印的《北上杂记》是冲绳县立图书馆藏光绪十年(1884)福州刻本,本六卷,残存前二卷。日本藏本中另有京都大学附属图书馆藏本也是仅存卷一和卷二。上述《姚氏请佣记》《佣王氏记》等皆出自卷一。冲绳县立图书馆藏本目录显示除了卷一之外,还有卷二“庚辰记事”、卷三“辛巳记事”、卷四“壬午记事”、卷五“癸未记事”、卷六“附纪”,惜后四卷皆不存。《北上杂记》林世功序中说蔡、林等人于光绪乙卯年(1879)来华,最后落脚于西河沿的来福客栈。至光绪癸未年(1883),蔡大鼎寓居北京长达五年之久,此间始终笔耕不辍,为琉球文学史最后的辉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笔,正因如此,《北上杂记》后四卷的散佚格外令人引为憾事。
注释:
① 参见张明明《琉球久米村蔡氏家族文学》,《民族文学研究》,2019年第4期,第150-159页。
② 参见王振忠《琉球汉文燕行文献的学术价值:以晚清蔡大鼎的〈北上杂记〉为例》,《安徽大学学报》, 2014年第2期,第88-100页。
③“勤学”一般认为是琉球自费入华的留学生,主要在福建地区学习技能方面的知识,与琉球官派留学生“琉球官生”共同构成琉球入华留学生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