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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德树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概念究竟如何理解

2019-01-30李建华张响娜

关键词:立德立德树人道德

李建华, 张响娜

(浙江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强调,思想政治教育应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这一论述结合十九大报告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要求”,再次肯定和深化了“立德树人”在教育领域的价值,明确了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指导理念和方向。“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是顺利开展教育的前提和基础,体现了人们对道德的尊重和需要;而教育的本质在于育人,即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随着思想政治教育(以下简称思政教育)改革的推进,“立德”和“树人”理念作为新时代教育任务的总结和凝练,其蕴含的深刻意涵和实践价值是显而易见的。“立德树人”这一教育理念既继承了传统教育中“人德共生”的文化根基,又吸收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领域的工作经验,兼具历史性和时代性,对思政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立德树人”教育理念的关键在于厘清和创建“德”和“人”的和谐状态,将立德树人理念与思政教育进行有效融合,实现德育的历史和现代贯通、理论和实践的结合。明晰“立何种德,德何以立”“树什么人,人如何树”等基本问题的逻辑内涵和时代特征,是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要任务。

一、立何种德,德何以立

“德”是中华文化中不可或缺的支撑点,道德教化在教育史上具有丰厚的历史渊源,是中国教育的传统特征和根本途径。“立德”一词最早出自《左传》,“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意指人生最高境界在于形成良好品德,确立德行。从施行德政到修身正心再到实践德行,有关“立德”的教育思想成为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文化核心,鲜明体现出中华文化的伦理特质与历史传统。李泽厚曾提出,德在历史上的发展轨迹是由君王的行为、品格逐渐扩大为个人的心性修养。[1]由此可见,“德”的内涵是从政治领域向人生理想拓展,从国家道德向个人道德延伸的,并且将“德”的培育贯穿始终,形成了封建社会制度下的道德教化体系。随着近代历史进程的推进,传统道德教化理念的历史局限性不断显露并遭到猛烈抨击,道德教育的内涵从抑制人性向发展个性转变。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德育思想在吸收以马克思主义为代表的先进文化过程中,逐步实现了科学化和人性化兼具的现代化转变。重视道德教育是中国共产党一贯以来的优良传统,从确立“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至十七大提出的“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再到十八大和十九大强调“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充分体现出时代发展所赋予的教育新使命,以及“立德”在教育中毫不动摇的首要地位。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立德树人”中“德”的底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展现了中华民族精神层面最深刻的道德追求,具体包含内德和外德两方面的内容:内德指的是人内在的道德修养与内心境界,主要表现为品德高尚、仁德爱人、崇尚真理等君子修为;外德指的是人在社会关系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将人的行为限定在德的范围之中,并以此规范社会关系。从道德教化立场出发,传统美德之“德”大致包括人德、政德和学德三层次。人德即为人之德,家庭是人感受道德氛围,认识道德关系,形成道德观念的最初场所。因此,围绕家庭产生的孝悌道德要求是人德的基本内涵之一,具体表现为父慈子孝、夫亲妇顺、兄友弟恭。以儒家为代表的传统思想文化主张社会道德是家庭道德的延伸,“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2]47继而提出为政之德的要求,将做人的道德底线上升为治国的有效途径。为政之德更接近具有道德理想和道德责任的公民之德,旨在将德的范围扩大至社会层面。学德即为学之德,“大学之道,在明明德”,[2]3谦虚好学的道德品质是提升道德修养的关键,有助于形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2]58的诚实态度,形成“笃信好学,守死善道”[2]106的坚强意志,形成“见贤思齐”的上进精神和“学以致道”的强大信念。为学之德旨在引导人通过学习,萌发强烈的道德使命感,树立正确道德观,从而达到更高的道德境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属于中华文明的道德之根,其影响力贯穿每一位中国公民生活的全过程,“立德树人,就是要让中华民族崇真向善的德心永在,优秀的精神基因永续”。[3]因此,继承且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是“立德”的主要内容之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立德树人”中“德”的核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4]在新时代背景下,经济领域的深刻变革使得社会利益格局调整变动,继而引发人们道德观念的不断革新,价值取向往逐利性靠拢,道德水平良莠不齐。单向度地继承传统美德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对德的要求,德的内涵更需要增添时代性和先进性色彩。同时,也需要将不同领域的道德准则进行整合、规范,提升人们的道德观念,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分别从国家、社会和个人三个方面提出了囊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四大领域的基本道德诉求,反映了全国人民在新时代背景下共同的道德理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属于国家层面的价值追求,是国家之德的生动体现,从国家角度提出学生应当树立的国家意识和应当认同的国民身份;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属于对美好社会的祈盼,是社会之德的象征,从社会角度提出学生应当了解的公民权利和应当捍卫的法治精神;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属于对个人德行的基本要求,是个人之德的基本内涵,从个人角度提出学生应当履行的道德义务和应当遵循的价值标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一脉相承,在立足于马克思主义道德观的基础上,汲取具有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精华,提出了彰显公民道德意愿和选择的新理念。因此,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立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成了“立德树人”中“德”的基本内容,明确立德的基本内容有利于进一步探寻立德的正确方向和有效途径,回答“德何以立”的问题。解决立德的实现路径问题,有利于全面深刻地理解“立德”所蕴含的理论内容,更好地开展道德教育,培育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新时代人才。在思政教育领域,实现“立德”应从课程、实践、文化和制度四方面着手。

建构“课程立德”是“立德”的重要途径。“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5]“课程立德”,即为“立德”提供科学的理论支撑,是指以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为平台,通过讲授、讨论等教学活动,传授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知识,增强学生在思想、道德、政治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储备。正确认识“德”的知识体系和价值功能是“立德”的前提,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学生了解和认识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重要渠道,因此也是“立德”理论传播的主要途径。然而,在利益多元化的时代背景下,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受多种负面思潮冲击,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如果理论课程不能及时结合社会现实和生活实际,脱离学生真实的思想道德需求,则会降低学生对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学习兴趣,进而削弱“课程立德”成效。

创新“实践立德”是“立德”的关键步骤。在传统思想政治理论课上,教师往往把传授知识作为教学的主要目标,要求学生熟记并掌握理论知识,忽视学生实践意识和能力的唤醒与培养,导致学生陷入理论知识丰富、实践经验匮乏的不平衡学习状态。实践是检验真理、锻炼提高真本领、实现知识向行为转化的主要渠道。同理,“德”的真理性需要通过实践的检验,并在实践中得到确立、巩固和完善。因此,在重视“课程立德”的同时,要充分挖掘“实践立德”的功能,在注重课堂理论教育的同时,开展生动活泼的新型实践教育模式。“实践立德”使得学生能够以参与者的身份直接在实践中把握道德体系的科学性,摒弃理论教育的滞后性、片面性和抽象性;能够最大程度地鼓励学生结合所学知识,发挥创新创造能力,践行道德行为习惯;能够提高学生辨别是非、美丑、善恶的能力,在实际学习和生活中做到知行合一,成为有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自觉的人。

推进“文化立德”是“立德”的隐性路径。文化资源是宝贵的精神文明财富,蕴含丰硕的道德成果。“文化立德”是指运用人类创造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三类文化资源,将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道德融入教学实践中,满足道德在物质、制度和精神三方面的引导作用。文化化人的过程也就是教育人、塑造人、培养人、改造人和提升人的过程,帮助受教育者脱离动物本性,成为有道德讲文明的社会人。应充分开发和利用现有的文化资源,挖掘其所蕴含的历史底蕴和时代特征,发挥文化润物细无声的特殊感染力和丰富延伸性,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师风师德、尚学氛围,为“立德”提供浓厚的文化环境、广阔的发展空间和积极的舆论导向。“文化立德”可以采用多元的培育方式,例如,寓德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文化活动之中。通过学术、科技、体育、艺术、娱乐等文化活动,满足学生崇德尚善的道德需求,提高其文化底蕴、审美品味和道德情操。

完善“制度立德”是“立德”的根本保障。“制度立德”是指将“立德”任务上升为制度层面,确保“德”的内容在思政教育的各个环节中得到落实,为“立德”提供科学、合理、官方的政治保障。“制度立德”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通过研究社会成员道德发展规律,优化分配社会资源,制定相关政策决议,采用强制性手段推动道德在知识和行为层面的巩固和落实,从而增强“立德”成效。“制度立德”能够保障德育在思政教育中的首要地位,实现德育的全面覆盖。

综上所述,课程立德、实践立德、文化立德和制度立德共同组成了立德的方式和途径,其中课程立德是前提,实践立德是基础,文化立德是条件,制度立德是保障,四者各有侧重,又紧密结合,从整体上形成合力,增强“立德”实效性,为“树人”提供了铺垫。

二、树什么人,人如何树

培养什么人和怎样培养人,是教育的根本问题和永恒主题。教育的本质在于传承知识和延续人类文明,通过人和人之间的联系,不断深入地认识世界、了解自我、沟通历史。马克思高度重视教育在个人成长成才过程中不可替代的关键作用,主张教育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惟一方法。[6]从人的本质而言,人不是消极的历史产物,而是社会中现实的创造历史的实践主体,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个人存在和社会发展的目的和动力,是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理想目标和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理论在不同历史时期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对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公民的思想道德增添新的期待。从思政教育角度出发,结合“立德树人” 中“德”所蕴含的基本内容,以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基本论断,“树人”旨在培养学生成为拥有道德人格、知识能力和理想信念的人,实现受教育者在道德、知识、体能、审美、劳动各方面全方位的发展。

“树人”旨在培养具有知识能力的学者。思政教育担负着培养政治合格、德才兼备、专业过硬的人才的任务和使命,强调成才成人的全面性,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目标。毛泽东早在1957年发表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就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7]意味着实现全面发展的基本内容包括:以增强思想品质和道德素养为主要内容的德育,以培养人文底蕴和科学理论为主要内容的智育,以塑造健全人格和强健体魄为主要内容的体育。因此,思政教育在注重道德培育的同时,应兼顾可以通过后天培养而形成的智慧和能力。道德人格是“成人”的基本前提,而科学文化知识和实践水平则是“成才”的必要条件,“树人”是一个德才兼顾的过程。由于德才之间长期具有不一致性,在培育道德人格基础上应充分考虑当前的时代诉求,完善人才培养目标,将道德、学识和能力三者并重。

“树人”旨在培养具有道德人格的君子。“学习知识是服务社会的手段,是工具性的,而学会做人是立身之本,是根本性的。”[8]自古以来,评判人才的主要标准基本围绕道德、学识和能力三个方面,其中道德长期处于首要地位,是“成人”的先决条件。随着思政教育改革出现的新要求和新局面,学生的道德素养和人格品质逐渐成为关注和培养的重点。应首先明确道德对人才塑造的重要推动作用,“树人”目标在于培养出对社会有利、对他人有益、拥有道德人格的君子。道德人格是指“个人的尊严、价值和道德品质的总和,是人在一定社会中地位和作用的统一”。[9]具有良好的道德人格是做人的基础,是人价值的体现,能够帮助人们意识到自我、他人与社会的内在关联,承担起对社会、他人和自身的道德责任,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遵循社会规范,履行道德义务。道德人格的发展是一个从低到高的过程,受教育者道德人格的高低影响着思政教育工作的开展和成效。“树人”不仅在于唤醒个体内在的道德理性,关键在于养成其独立的道德判断能力,以尊重自主性为前提,提高学生的道德修养。

“树人”旨在培养具有理想信念的志士。理想信念是保障人们孜孜以求、不言放弃的精神动力,能够产生支配人们行为的意志力量。理想的追寻和实现需要以信念为精神支柱,信念力量的强大程度影响、支配着理想的实现程度。理想信念教育是中国共产党思政教育的传统优势,能够引领塑造正确的思维模式、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保障受教育者具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以及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拥有理想信念有利于提高个体生命韧性,丰富和拓展其活动空间和行为价值,进而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信心。“树人”的重要内容在于引导受教育者从崇高历史使命、高远人生志向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三方面坚定理想信念,奋发成才。思政教育应当以培养具有明确人生志向和敢于担负社会责任的人为目标,受教育者通过自觉自主地安排和管理时间,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和脚踏实地的精神面对个人和社会问题。理想信念是新时代人才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在个人学习生涯和人生事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具有理想信念的人能够把个人得失与社会责任、国家理想紧密结合起来,以大局为重,心系国家前途和命运。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显著增强,思想活动呈现出明显差异性、复杂性和独立性。这种现象,一方面有利于把握时机培育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的道德高尚、学识渊博、能力过硬、意志坚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新时代高素质人才。同时,也会给思政教育成效带来不确定性,例如思想领域的多元化导致一些消极落后的政治观点和错误思潮腐蚀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念和思想道德。结合人的发展规律,以及道德、知识、能力和信念形成的过程,“树人”教育实践需要经历知、情、意、行四个紧密联系的培育阶段,要求学生在意志参与下,从课程中掌握基本知识,形成道德认知;从实践中践行道德准则,通过以文化人形成情感认同。

知情意行的发展遵循循序渐进的逻辑规律,是较为完善的综合性培育方式。传授知识是“树人”的首要环节,是学生了解并熟知概念性知识的重要途径。思想政治理论课是教师和学生探索真理、发现真理和传播真理的学术舞台,能帮助学生理解并掌握基础知识,实现从物化到人化的超越。“树人”应当充分肯定受教育者在知识获取过程中的独立性和主动性,从学生主体角度出发,遵循其身心发展规律,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课本知识与社会现状结合起来,增强受教育者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储备。以文化人是“树人”的关键环节,有助于实现教学模式从灌输走向对话。文化的传承是一个民族赖以延续的条件,也是支撑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把文化教育融入课堂有利于增强受教育者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认同,发挥文化软实力功能。但是,长期以来,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重视知识的传授,忽视行为的养成和情感的培育,导致学生以应付考试的态度学习,缺乏学习热情和创新能力。灌输知识是一种强制性、封闭式、单向度的僵化教学方式,容易忽视学生的学习兴趣,压制创新精神;而文化滋养是一种浸润思想观念、调动情感共鸣、引导行为方式的教育过程。思政教育应打破 “满堂灌”的痼疾,结合时代精神,发挥文化感召力,重视学生审美力、共情感和同理心的培育。意志参与是“树人”的核心环节,行为是建立在独立思考、自由选择和意志自律的基础上,通过意志参与进而养成习惯的过程。 “树人”是一个长期且艰苦的过程,需要师生的共同努力,其中意志和信念关乎育人的成效性和持续性。实践育人是“树人”的最终环节,旨在帮助学生将课堂上所习得的间接经验转化为综合性的直接经验,实现从理论到现实的跨越。当前,部分思想政治课存在重知识轻实践的现象,过分偏重理论知识的识记,忽视学生行为能力的培养,导致“树人”方式知行分离,失范行为增加。更严重的还在于纯粹理论知识的传授无法顺应新时代的人才诉求,导致教学陷入空洞的教条化模式中,教学内容缺乏时效性与说服力,使学生与社会脱节。马克思将人置于社会历史的现实中来思考,指出人“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0]人是社会化的,人的发展是不断加深社会化的过程。 因此,正确的“树人”方式不应纯粹是理论知识的教学,而应引领学生走出象牙塔,体验社会生产发展,学习生产技能,从事实践创造,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从而达到知行合一的理想境界。

三、立德与树人的内在关联

“立德树人”理念不仅回答了“教什么”和“怎么教”的问题,并厘清了“德”与“人”在思政教育中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立德”即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课程、实践、文化和制度四个方面培育德性、确立德行,用道德引导和教化受教者,为“树人”做铺垫;“树人”即通过知、情、意、行四方面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人才,对立德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梳理两者关系有利于深入了解“立德树人”的哲学内涵,反思当前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开展情况,提高“立德树人”的理论专业性和实践有效性。

“德”和“人”的从属性关系,对“立德”和“树人”的关系解读产生了深远影响。道德的产生来源于人的社会性本质,因为人而产生和存在。在社会关系中对个人行为提出规范性要求,能够满足人类更好的生存和发展需求。因此,众多学者将“立德”和“树人”视为具有因果关系的两部分,提出前者是后者的前提和条件,后者是前者的目的和归宿。从人本主义立场,肯定了德育的积极作用,重视道德对成人成才的重要性。道德修养是立身之本,相比缺乏道德人格的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更能够专注且高效地学习吸收课程理论知识,并结合所学知识进行道德实践,成为具有榜样作用和人格魅力的新时代人才。因此,将“立德”视为“树人”的前提条件不乏其合理性。同时,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标看,该课程旨在通过教学活动,对受教育者进行意识形态教化,使其思想和行为达到预期目标,优化提升其生存处境和发展方式,促进社会的进步和超越。简言之,思想政治理论课以改变和提高人的思想为首要和直接目标。思政教育作为人所特有的精神生产实践活动,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本位立场出发,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道德教育作为思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思政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能够对学生产生深刻持久的正面影响。不仅能提高学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能够完善学生的道德情操,维护心理健康,培育受教育者对马克思主义的崇高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因此,将“树人”作为“立德”的目标和归宿不乏其科学性。

“立德”和“树人”作为独立性概念,分别在不同研究领域被广泛使用。但是,在思政教育中,两者并非简单地并列或递进关系,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被理解和应用,将“立德树人”作为偏正结构进行论述忽视了立德和树人的双向影响。“立德”是为实现人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而确立的首要指导方针和价值选择,在思政教育中具有特殊地位,贯穿“树人”的全方位和全过程。同时,从教育的本质进行合理推断,教育是以培养人为目的的人类实践活动,一切道德活动为优化人的生存发展服务。

正如古人所说,“才者,德之资也”(《资治通鉴》),智体美等方面的发展对提升个人道德品质,强化道德实践具有辅助作用。“立德”不仅仅在于树立道德本身、实施道德教育,还在于处理和协调德和才的关系问题,实现德智体美等多元素教育的渗透融合,推进教育的整体发展。德育排列于德智体美劳全面教育之首,是思政教育的核心部分。但是,要系统全面地认识和把握“立德”的地位和作用,则需正确认识智育、体育和美育对德育的推动作用,摒弃认为四者矛盾对立的错误理念。首先,传授知识是教育范畴的主要工作之一。当前,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下,才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学识水平仍然为评判和选拔人才的重要标准之一。长期以来,思政教育围绕着智育,传播和教授了一系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准则、规范、理想,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综合素质。掌握知识有利于德的传承和树立,推动品行和知识并行。其次,强健的体魄、健康的心智、健全的人格是学生进行学习和生活的基础。体育不仅有助于强身健体,同时也是培养高尚道德情操的有效途径。在体育中,可引导学生学会遵守道德规范,培养公平竞技、团队合作等精神,通过体育涵养道德,锤炼意志。再者,良好道德品质是内心真善美的体现,外化为符合道德规范的言行举止。美育能够纠正受教育者对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错误认知,塑造正确的审美能力,提高人文素养,增强发现道德美的能力。因此,真正的有德之人不能缺乏基本的理论知识、审美能力、专业技能。脱离“才”的“德”是空洞、抽象的,只有具备一定才能的人,才能更系统地吸收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相关知识,更坚定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更扎实全面地锻炼提高学习能力,享受道德带来的益处,践行道德行为。因此,“树人”同样对“立德”具有促进作用,是“立德”的有效途径。“立德”和“树人”在思政教育中密不可分,不能狭隘、片面地理解“立德”和“树人”的内在关联,“树人”有益于道德的发展,“立德”也是育人的重要目标之一。

综上所述,“立德”和“树人”共同结合成为一个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教育方略和根本任务。“立德树人实质上就是‘立育人之德’和‘树有德之人’的辩证统一。”[11]一方面,“立德”是“树人”的前提条件,为“树人”提供道德基础;“树人”是“立德”的目的和归宿,以实现人的德化为目的。另一方面,立德是树人的追求,树人是推动立德的方法和动力,为更好地进行立德提供人才条件。在思政教育实践中,两者互为因果、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总之,“立德”和“树人”理念以相互嵌入的方式贯穿思政教育的始终,要实现“立德树人”作用的最优化,必须在思政教育中融合运用立德和树人理念。立德和树人的融合,有利于实现道德观念历史性和先进性的统一,摒弃其中腐朽落后的内容,吸收马克思主义道德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实现教育科学化和人性化的统一,坚持教育以人为本,在传授科学理论知识过程中注重受教育者道德品行的培育,发挥教育理解人、关怀人、发展人的人性化作用。“立德树人”教育理念打破了陈旧的灌输式教育模式,理解并尊重受教育者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立自主性;有利于实现学生创造力和责任感的统一,以培育道德自觉和行为自律的新时代人才为目标,完善人才培养方略,增强学生创新能力和道德责任意识,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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