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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产业带动小农户富裕的路径研究

2019-01-30李晓艳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4期
关键词:农户农民生产

李晓艳

(信阳职业技术学院 思政教研部,河南 信阳 464000)

“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农情,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全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90%[1]。小农户的现代转型和发展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基础,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的实现。针对现阶段我国小农户增收出现的问题,以乡村产业发展带动小农户富裕具有现实可行性和重要意义。

一、现阶段我国小农户增收的难点

2019年2月,中央出台了《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对扶持、服务、提升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做出了全面部署。我国建设现代农业的进程中,既要注重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也要注重培育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夯实乡村振兴的基础。

(一)我国小农户的经济属性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障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我国基本国情农情的全面、深刻、准确把握和对小农户发展的高度重视。

从形式上,小农户是基于家庭经营规模而界定的。在中央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中提出了促进小农户发展的若干举措,对小农户的基本界定是其经营规模。《意见》指出,“我国人多地少,各地农业资源禀赋条件差异很大,很多丘陵山区地块零散,不是短时间能全面实行规模化经营,也不是所有地方都能实现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小农户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的主要经营方式”[3]。我国小农户广泛存在,占现有经营农户的98%以上,小农户在经济生活中所面临的基本条件是土地要素数量少,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和利益分享存在一些困难。

从实质上,小农户之“小”体现了农业的生产方式。在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小农户将长期大量地存在,从农业生产方式方面对小农户的内涵进行探索具有内在的必要性。总体上,现阶段我国小农户处于从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的过程中,小农户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主要体现在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等方面。

首先,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发展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在《改造传统农业》中写道,传统农业“完全是以农民世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为基础”[4]。传统农业所依赖的生产要素主要是劳动力和土地,农业生产的各环节高度依赖土地的自然禀赋、气候条件以及劳动者体力的投入。在传统农业生产中,劳动者的农业知识虽然也参与了生产各环节,但是农业生产是非专业性的,农户尚不具备系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进行生产的能力、条件。伴随着我国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我国小农户的农业生产已不再是完全意义上的传统农业生产,现代科学技术和服务已广泛渗透到农业生产的各环节,小农户生产中使用科技、农业机械以及利用信息等现代生产手段的程度日益提升,农业生产呈现了一定程度的专业化特征。

其次,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现代社会是高度分工、有机联结的社会,农业生产者也处于深度分工的链条之中,小农户农业生产的社会化特征凸显。传统农业的生产要素简单,生产过程粗放,单个农户就几乎可以掌握和完成全部的生产环节。另外,由于传统农业生产链条短,农户基本上是一个封闭的生产和消费单位,较少接触社会其他生产领域和环节,生产具有较高的封闭性。现代社会条件下,农业生产链条不断延伸,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需要多领域、多专业的分工协作,小农户日益融入大生产的各环节之中。农业的社会化发展不断促进农户内部成员的分工和小农户收入来源的多样化。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提升了农业劳动生产率,释放出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剩余劳动力通过外出务工、经商等方式谋生创收,为农民收入的大幅增长做出了较大贡献。

最后,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现代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社会化不断增强,同时,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程度也不断加深。中国传统的小农经济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每个农户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生产和消费单位。传统小农户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也普遍从事一些手工业生产,家庭所需的消费品几乎不用交换和购买,传统小农户生产的产品主要供家庭消费,极少接触市场。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不断完善,小农户不断融入大市场中,农业生产除了满足自身需要,更加注重面向市场,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市场化不断提升。

(二)小农户增收的难点

从收入来源对小农户进行划分,小农户主要分为全职农户、兼业农户和非农业生产农户。现阶段小农户的收入来源主要有四部分,即工资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和财政转移收入。对于小农户而言,由于其生产规模较小,融入现代农业生产的程度较低,依靠传统农业生产获利较小,小农户的收入构成较多地依赖要素在非农领域的投入。现阶段,小农户拓展增收空间、实现富裕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农业生产主体能力不足。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农业生产主体的老龄化、农村的空心化问题较为突出。根据《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截至2018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2.8亿人,比上年增长0.6%。其中,外出农民工17 266万人,增长0.5%;本地农民工11 570万人,增长0.9%。全国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721元,比上年增长6.8%[5]。农村人力资源的流失导致小农户生产的兼业化不断上升。留守农村的非青壮年劳动力进行农业生产的能力不足,在要素投入,产前、产中、产后经营、管理等方面观念落后,制约了小农户增收。

小农户农业生产主体能力不足还表现为运用信息技术和现代科技能力不强。现代农业是以信息技术和先进科技发展为背景的,互联网、大数据的蓬勃发展为农业生产带来了诸多的新产业、新业态,极大地提升了农业生产的增值空间。现代农业要求农业生产主体能够掌握现代科技,懂农业、懂经营、会管理,而目前,大量的小农户在学习、运用先进技术方面的意识不强、能力不足,成为其增收、致富的短板。

2.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农业生产的市场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农业生产必须高效融入市场之中,才能拓展增收空间。现阶段,我国小农户还在一些方面不能适应大市场的潮流,生产经营理念、业态滞后,难以高效增收。

首先,小农户生产规模小,生产专业化程度低。“大国小农”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人均一亩三分田,户均不足十亩地”的状况是客观的现实。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市场化客观上较有利于规模化的农业经营者。小农户经营规模小,经济实力弱,难以实现标准化、专业化生产,难以满足市场化要求。现阶段消费者对农产品的消费要求不断升级,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已不再局限于基本消费,而更多体现为对高质量健康绿色食品的需求。小农户生产专业化程度低,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品牌建设薄弱,导致农业生产增收困难。

其次,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联结性低。现代市场瞬息万变,市场信息对农业生产经营和价值实现至关重要。小农户生产经营主体对现代市场把握能力弱,获取市场信息滞后,难以跟上市场变化的趋势。如前所分析,现阶段我国农村空心化、老龄化问题突出,小农户的经营主体大多为非青壮年劳动力,文化程度不高,在运用现代信息手段、科技手段方面能力滞后,在市场中竞争能力较差。

最后,小农户与二、三产业融合度低。乡村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农民富裕的基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是三大产业的有机融合。小农户由于生产规模小,生产的专业化、市场化程度低,与二、三产业的融合存在不少困难。与二、三产业融合不足,生产链条短,是制约小农户增收的主要因素。与二、三产业相比,农业具有内在的弱质性,传统农业生产的利润低,现代农户应融入农产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的各环节,以获取农产品的附加值,提高生产经营的效益。

3.小农户增收的生产要素条件制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应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类要素的数量、质量及其市场作用的发挥是小农户在现代农业生产中获取利益的基本条件。现阶段我国小农户在土地、劳动力、资金等方面仍存在不少制约其增收致富的因素。

首先,土地规模小。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本要素,小农户以土地要素投入主要有以下类型:一是家庭自主经营。自20世纪80年代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承包到户、家庭经营是我国农村土地经营的基本模式。我国由于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小农户户均占有土地不足十亩,在现代农业生产中以土地要素投入增收的空间较为有限。二是土地流转。近年来,随着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承包权、经营权的分置为农户土地流转提供了保障和条件,小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包、入股,可以更多地获取土地要素的价值。三是融入二、三产业。随着乡村二、三产业的蓬勃发展,农户可以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等途径积极参与第一产业与第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使其收入来源更具多样性,有力地拓展了农户的增收渠道。

其次,劳动力要素。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劳动力的投入是农业生产的必要条件。近年来,随着小农户收入结构的不断变动,务工收入日益成为小农户收入的重要来源。小农户在生产经营中劳动力要素主要投入两大领域。一是劳动力在家庭经营中的投入。劳动力是农业生产中的能动部分,是农户与各项生产资料结合的基本条件。劳动者的农业技能、管理知识、文化水平等决定了小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的效率。二是小农户家庭经营之外的劳动投入。在第二、三产业务工是农户尤其是小农户增收的重要途径,对农户增收的贡献较大。当前,小农户劳动力要素也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第一代农民工的老龄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发展,大量农民工外出务工,成为中国第一代农民工。目前,第一代农民工已进入老年期,无法继续务工,小农户家庭务工收入大幅减少。二是农民工就业的结构性矛盾。在信息化、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务工岗位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技术要求越来越高,传统劳力型的务工岗位面临替代性强、竞争力弱的挑战。三是农民外出务工的社会成本增加。农民外出务工面临家庭生活、子女教育、融入城市生活等诸多社会成本。据统计,我国农村目前有近四千万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的家庭培育、教育、成长面临不少问题。父母常年外出造成一些留守儿童、青少年的亲情缺失、心理人格障碍等,这些问题对于小农户家庭来说,易造成贫困的代际传递,不利于小农户家庭的可持续发展和整体实力提升。

最后,资金等生产要素。发展现代农业,拓展增收空间离不开资金等要素的投入。现阶段,小农户有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公司+农户”等多种形式参与到社会大生产中,以获取现代农业生产的利益和收入。小农户资金存量和总量不足是影响和制约小农户分享大产业利益的重要因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城乡收入倍差不断降低,然而,不容否认,我国众多小农户仍然不富裕,资金存量不足、融资能力有限,在与公司、合作社等的利益联结中处于弱势地位。

二、乡村产业发展带动小农户富裕的可行性

我国小农户数量多,小农户富裕是保障农民发展利益,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乡村产业带动小农户富裕的可行性、效果主要受到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能力以及乡村产业能否有效促进小农户增收两大方面的因素影响。

(一)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能力

发展现代农业,实现生活富裕要以提升小农户的生存、发展能力为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小农户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主体作用,基本呈现出“谋生存—求发展—奔富裕”的变迁线索。

小农户的生存能力。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传承数千年的农耕文明是中华文明的主要内容。我国的农民吃苦耐劳、自强不息,具有热爱劳动,奋力拼搏谋生存、求发展的优秀品质。20世纪80年代,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制定了我国实现现代化的“三步走”发展战略,提出在20世纪90年代前解决人民温饱问题。从改革开放到90年代是我国农民以土地和自身劳动力求生存、求温饱的时期。这一时期,由中国农民首创,并由党中央支持认可确定为国家制度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范围推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释放了广大农民经营土地的积极性、能动性,为包括小农户在内的广大农民解决温饱奔向小康、走向富裕提供了制度条件。全身心地投入所承包的土地,以土地的产出保障全家的温饱是这一时期小农户能力建设的核心内容。小农户的土地产出在缴纳国家征购定量和集体提留后,在保障基本口粮的同时,农户的产出可以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用于交易,以赚取子女教育、家庭开支、房屋维修翻新等方面的支出。

小农户的发展能力。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在解决了基本的温饱之后,人们的诉求会日益多样化。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发展,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为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提供了机会。

从农业发展层面分析,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农业机械的运用和普及使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产生创造了条件。从传统人力、蓄力耕种向现代科技、机械耕种是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机械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促进了农业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也推动了小农户能力发展的多样化。

从农民层面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由可能变成现实,生产要素的流动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各类市场的发展,小农户能够通过市场交换获取生活资料、生产资料,同时也能够通过市场实现自己所拥有的生产要素价值。因此,小农户不仅具有融入大市场的现实条件,也产生了融入大市场的内在需求,小农户的生产逐渐由高度同质性向多样性转变。

小农户的富裕能力。小农户富裕是中央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出发点,现阶段,我国小农户正在由发展起来向走向富裕大步迈进。在中央大力支持农村农业优先发展的政策关怀下,小农户走向富裕能力的培育具备了更加坚实的保障和更优化的条件。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的发展战略,对乡村振兴的总体框架进行了部署。2019年,中央进一步提出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小农户走向富裕的宏观条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坚实、更有力。目前,小农户的富裕能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土地、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促进农村家庭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新举措,旨在盘活农村的土地资源,为富裕农民、推进乡村振兴创造条件。在承包地方面,小农户承包地权能放活后,小农户的发展和增收渠道将更加多元化。小农户可以通过将承包地经营权转包、出租、入股等形式获取要素收入,也可以通过土地流转等发展家庭农场、进行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走向富裕。在宅基地方面,小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的放活有利于农户获取出租租金、入股分红等收入,也有利于乡村二、三产业的发展,为小农户融入二、三产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是农户参与、融入新产业、新业态的能力不断发展。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7.2%,第二产业增加值比重为40.7%,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为52.2%[5]。以河南为例,2018年,河南省三次产业结构为8.9∶45.9∶45.2[6],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小农户参与、融入新产业提供了有利条件。河南省小农户参与和融入二、三产业的途径主要有:1.务工。河南省近年来农民转移就业呈现的显著变化是省内转移就业、就近就业人数增多。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年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2995.14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799.01万人,省外输出1196.13万人[6]。农民省内和就近在第二、三产业就业是小农户获得工资性收入的重要途径。2.入股。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农民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入股参与和融入第二、三产业的现象不断增加。同时,在市场化的带动下,农民也以出资和其他形式入股参与二、三产业。3.合作。小农户通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与大市场联结。小农户经营规模小,产业链条短,应对市场能力弱。近年来,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的蓬勃发展为小农户融入大市场提供了平台,为小农户参与和融入二、三产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是小农户主体能力不断提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7]。中央、省、市等一系列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举措有力提升了小农户生产主体能力。现阶段,我国小农户主体能力提升主要表现为:1.文化水平大幅提升。随着城乡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农民文化程度大幅提升,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显示,农业生产经营人员接受过初中以上的人口比例为57%,其中接受过高中或中专的比例为7.1%,大专及以上的占1.2%,农民接受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的比例不断提高[1]。2.运用互联网能力的提升。根据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截至2018年底,我国“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40 738万户,比上年末增加5884万户,其中固定互联网光纤宽带接入用户36 833万户,增加7440万户;移动宽带用户130 565万户,增加17 413万户”[5]。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民接触和运用网络更加便利。互联网使农民能够了解和接触行业、产业、市场的行情,学习专业技术,开阔了农民的视野,拓展了农民参与新业态、新产业的途径。

(二)乡村产业带动小农户富裕的可行性

以乡村产业发展带动小农户富裕具有必要性,同时,我们还要分析其可行性。近年来,乡村产业的发展为小农户增收和融入大市场提供了新产业、新业态,搭建了新平台,为小农户致富开辟了多种途径。

新产业带动小农户。土地规模小、产业单一、产业链条短是制约小农户增收的基本因素。基于我国国情,综合考虑我国农业人口进入老龄化、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等因素,我国农村人多地少的基本农情在较长一段时期内不会改变。小农户耕地数量少,拓展增收空间的主要途径是融入乡村产业发展的各环节,延长产业链,获取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的利益。对于广大小农户而言,依靠自身力量难以实现生产的产业化,在高度分工的现代社会条件下,小农户搭乘乡村产业发展的“便车”“快车”,是一个便捷的路径。

乡村产业带动小农户的作用主要有:一是乡村产业发展促进小农户生产精品化。随着我国总体消费的转型升级,人们对有机绿色食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小农户农业经营增收的重要途径是产品的品牌化、精品化。由于小农户农业生产规模小,创建品牌特色能力弱,龙头企业可以为小农户参与、融入品牌建设和品牌链条提供引领、带动作用。以河南信阳毛尖茶为例,信阳市浉河港、黑龙潭、董家河等乡镇的小农户多为茶农,以种植茶叶为主要农业生产经营内容。当地的文新茶叶集团、双龙茶叶集团等运用自身品牌优势,带动当地农民参与到企业的生产链条中,大幅提升了当地小茶农的种茶收益。二是产业链延伸。乡村产业发展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以河南信阳为例,当地的板栗由小农户散卖每斤只有5~8元,而经过企业加工成板栗汁后,其价格提升了数倍。小农户通过参与到农产品的精、深加工、销售等环节,可以大幅拓展增收渠道。三是农村产业融合。三大产业融合发展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乡村产业体系的完善是三大产业融合的基本条件。农村产业融合的价值旨归是使广大农民增强获得感,走向富裕。从乡村振兴的视角,农村产业融合应更多地带动小农户生产的产业化、现代化。农村产业融合可以从生产要素、入股、订单农业等方面带动小农户分享收益,带动小农户增收致富。

新业态引领小农户。乡村产业在为小农户发展提供新业态引领方面能够发挥积极作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农业信息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备要素。近年来,乡村新业态蓬勃发展。2018年,全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70 198亿元[5],通过互联网销售农产品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在乡村产业带动下,小农户融入新业态有了便利的条件。乡村产业为小农户发展电商提供了农产品加工、广告宣传、包装、物流等方面的支撑和保障,使小农户足不出户就能够拥有广阔的销售平台,农产品的品牌价值、加工附加值等可以通过电商这一新业态得到实现。同时,运用“互联网+”的平台,小农户能够与大市场对接发展乡村服务业,如休闲农业、旅游观光、农家乐等项目,从而获得更多收入。

新平台服务小农户。如前所分析,制约小农户增收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小农户在瞬息万变的市场面前往往感到无所适从,难以融入市场大潮。乡村产业的发展带动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蓬勃发展。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统计数据,截至2016年末,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民合作社总数179万个,其中,农业普查登记的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的农民合作社91万个[1]。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把小农户联结起来,并且为小农户提供三大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服务,帮助小农户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小农户现代转型的动力,是帮助农户实现富裕的重要平台。

三、乡村产业带动小农户富裕的基本路径

乡村产业发展是带动小农户富裕的重要途径,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可行性。立足我国国情、农情,乡村产业发展带动小农户富裕的基本路径为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创新驱动和社会支持。

(一)政府主导

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哲学和社会学的视角,社会结构是由政府、市场和社会三种力量构成的有机整体。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政府力量表现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党政力量。当前,我国处于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新时代的各项战略目标,需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许多具有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坚持党的领导,源自于我们党在各个时期对中国事业的担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开辟和发展,无不体现了党对中国事业的伟大担当。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然要求发挥好党政力量的主导作用。

党政主导地位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特征,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每一次重大的社会结构转型都是政府力量主导推动、人民拥护支持的结果。当前,我国农业已处在“发展起来以后”的阶段,正在由传统的农业大国向社会主义农业强国转变,农民生活总体上处于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的时期,广大小农户既有走向富裕的强烈愿望,也有坚定跟党走,鼓足干劲拼搏致富的信心决心。

在以乡村产业发展带动小农户富裕的进程中,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从国家制度层面切实保护小农户利益。从财产持有、生产要素占有和社会资源拥有等方面来看,小农户在社会和市场中总体上仍具有弱质性。促进小农户富裕,需要从国家制度层面对小农户的核心利益进行安排和保护,重点是维护小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资格使用权的利益,增强小农户进入大市场的能力。二是优化小农户融入乡村大产业的环境。从现代化的路径方面分析,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路径具有后发型、外向型的特征。当前,我国大力推进的农业现代化需要政府强有力的引导和服务。长期以来,我国小农户的生产具有较高的传统性,与现代经济接轨的内生动力不足,在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进程中,小农户较难单凭自身力量认识和接触纷繁复杂的大市场,政府从提供制度安排、优化发展环境、知识技能提升等方面对农民进行引导是十分必要的。为小农户融入乡村产业、分享产业发展利益优化环境,主要从激励乡村产业带动小农户、保障小农户分享产业发展利益、提供市场信息、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着力,引导乡村产业与小农户的双向对接,支持服务小农户的发展。三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安居方能乐业,乡村治理有序、文明和谐,小农户才能心无旁骛,安心创业致富。现代治理的基本要求是法治。治理的现代化从深层次上是建构基于公平正义的社会力量结构,依法规范政府权力的运行,使以政府为主体的治理机制实现制度化、法治化。现代治理的基本特点是协商共治。法治为建构合理的社会结构提供了保障,在法治保障的基础上,现代治理是具有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政府不是单一的治理主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可以依法参与社会的公共事务管理,在乡村层面,协商共治主要表现为保障村民自治的权利。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中,治理机制的目标确定过程就是各方平等协商的过程,能够避免一元主体治理中治理目标的随意性、片面性,从而切实保障好包括小农户在内的广大农民的治理权利。

(二)创新驱动

纵观人类的发展历史,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技创新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突出,科技创新能力越来越成为一个国家、民族的核心竞争力。西方发达国家走向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同时也就是科技在农业生产中地位不断提升的过程。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国家推动科技创新一系列政策和战略的展开,科技在农业生产力要素系统中的地位逐渐提升。但从总体上看,我国要素驱动的增长方式未根本改变。

根据力量转移的规律,社会发展主导要素的变化通常表现为“土地”主导-“资金”主导-“知识”主导的转变路径。“在农业社会,影响社会历史发展的主导力量是土地,土地是最大的社会财富;在工业社会,影响社会历史发展的主导力量是资金设备,资金设备是最大的社会财富;在知识经济社会,影响社会历史发展的主导力量是知识、科技和创新能力,知识、科技和创新能力是最大的社会财富。”[8]聚焦中国三农问题,我国已进入工业化的中后期,我国的工业化、现代化与世界范围内的科技革命不断交融,知识经济在发展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基于新的历史方位,我国已具备现实条件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已具备推动经济整体转型升级的条件。促进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转变,解决的基本思路是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建构创新驱动的动力要素系统,最根本的是要解决社会结构中的矛盾问题,如政府的越位、缺位,市场机制的不完善、资源流动不充分等。实现创新驱动,基础的环节是确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该由市场决定的事务交给市场,通过市场机制调动各类生产要素的活力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让小农户高效地融入大市场,实现由传统型小农户向现代型小农户的转变。

(三)农民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政府已逐步从“全能型”政府向现代法治政府转变,市场和社会力量不断增长。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组织在数量以及内部管理、结构优化、职能创新等方面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社会力量、人民主体力量不断增长,能力不断提升,参与多元治理的要求和动力逐渐增强。在这样的条件下,发展现代农业产业、促进小农户富裕需要更加注重社会力量的参与和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把广大小农户的创造性、能动性充分调动起来,汇聚成乡村振兴和农民富裕的巨大力量。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具体到乡村产业发展带动小农户富裕这一问题上,就是要坚持小农户的主体地位。在推进各项工作中,首先应尊重小农户的意愿。在我国的国家权力体系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小农户如何走向富裕,应在党政主导下,尊重农户自己的意愿。以乡村产业带动小农户富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基础的环节是盘活小农户所拥有和支配的各类生产要素、社会资源。其中,土地制度是最为核心的要素,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中,应充分尊重小农户意愿,切实维护小农户土地确权、流转等方面的利益。在土地经营权如何使用、如何投入大市场等关键问题上,应由小农户自主决定,决不能强迫或代替小农户做决定。其次,要调动小农户的能动性。马克思主义哲学指出,人的活动具有主观能动性。在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践中,要在尊重事物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引导、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我国小农户长期以来观念较为保守,生产方式较为传统。在与乡村产业进行衔接的过程中,小农户要认识和接触大量的新生事物和市场现象,小农户积极主动地学习、了解市场规律,能动地投入大市场是非常关键的。在这一进程中,小农户的能动性主要表现为学习的能动性、生产的创造性,融入产业和市场的积极性。一是学习的能动性。农业的现代化转型首先要求农民自身的转型。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进程中,农民需要掌握现代农业生产知识技能,懂经营会管理。农民学习的能动性是实现转型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列入重点规划。在国家政策引领下,小农户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升发展和融入现代产业的能力和素养。二是生产的创造性。我国农民具有巨大的创造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及农村的重大改革都体现了广大农民的创造性精神。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的内涵和外延都在发生质的变化。在三大产业日趋融合、信息和高新技术不断渗透的条件下,农民在生产中要大力弘扬积极性、创造性,以创新的理念勇于融入现代产业发展的潮流。三是融入产业和市场的积极性。乡村产业发展带动小农户富裕的必要条件是小农户与乡村产业的有机衔接。融入大市场和新产业新业态是小农户实现现代转型的必然要求。

(四)社会支持

以乡村产业发展带动小农户富裕,促进小农户与现代产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坚持政府主导作用、农民主体地位,也需要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支持。社会力量对小农户富裕的支持主要着力点是提供社会化服务,为小农户融入大市场提供组织载体,为农民富裕提供支撑保障。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是引领小农户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途径。坚持农民主体与社会支持的有机统一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思维在实践中的运用,体现了“统”与“分”的辩证关系。习近平在担任宁德市委书记期间,就深入地阐释了“统”与“分”的关系:“所谓‘分’,就是以基层农村组织为依托,帮助农民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对分散的农户加强统一服务……建立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包括生产、科技、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和农产品的销售)。”[9]在我国农业发展中,社会化服务是一个短板和弱项。传统小农户在农业生产中较为封闭保守、传统小农业产业形态落后。小农户小而全的自给自足的经营方式已无法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突破“小而散”的传统小农户生产模式,引领小农户走上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轨道是社会力量支持、服务小农户发展的关键。农业的社会化组织是把分散的小农户服务好,组织起来应对大市场、融入大市场的重要途径。截至2018年底,我国依法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04万家,入社农户1亿多户[1]。伴随着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合作社的业务逐渐由服务第一产业向三大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向生产、销售、信用业务综合工作转变。到2018年底,我国超过一半的合作社能够向农户提供“产+销”一体化服务,服务总值11 044亿元[1]。通过农业专业合作社服务小农户,重点在融资、推广新技术、组织标准化生产、提供信息对接市场、组织销售等方面为小农户的生产提供服务和支持。同时,针对小农户的家庭成员结构、收入结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着力解决小农户剩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引导帮助小农户对接劳动力市场,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培训,就业权益保障等,帮助小农户提高收入,走向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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