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适应性分析
2019-01-30侯小雨闫志利
侯小雨 曾 姗 闫志利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河北 秦皇岛066004)
专业设置是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关键,能够联接劳动者的职业和社会经济产业,规范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和教学活动,是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纽带。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强调,职业院校要“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同年,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要“适应经济社会需求”。学界有关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研究取得了较多成果,杨振军(2015)研究认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合理与否的标准是区域内高职院校专业的种类、人才培养规模是否能够满足劳动力市场的基本需求,是否与区域经济、产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结构匹配。马建富等(2017)研究认为,学界要主动探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适应规律,建立专业建设预警机制,以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社会经济需求的能力。本文分析了北京市“十二五”期间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适应性状况,并提出了优化措施。
一、北京市“十二五”期间产业结构及就业结构变化趋势
1.产业结构及就业结构变化总体情况
依据国家及北京市统计部门发布的相关数据,将2011-2015年北京市产业结构、就业结构的变化情况整理为如表1所示。可见,“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国民生产总值呈逐年增长态势,三次产业增加值比重也发生了明显变化。2011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为16251.9亿元,三次产业比重为0.8:23.1:76.1;2015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增加到23014.6亿元,三次产业比重为0.6:19.7:79.7。与2011年比较,第一、二产业比重分别下降了0.2个、3.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上升了3.6个百分点。北京市产业结构呈现“三二一”特征,第三产业占主导地位,第二产业次之,第一产业保持基本稳定。
如表1所示,“十二五”期间北京市就业人员也呈逐年增长态势,2011年、2015年全市就业人员分别为1069.7万人、1186.1万人,五年间增加了10.88%。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数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五年间就业人员比重下降了1.3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就业人员数量也呈“逐年下降”趋势,五年间就业人员比重下降了3.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五年间就业人员比重增加了4.8个百分点。五年间,北京市劳动力逐渐从第一、二产业向第三产业转移,第三产业的就业容量在不断扩大,为解决民众就业做出了贡献。
表1 北京市2011~2015年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变化表(亿元、万人、%)
通过进一步分析可见,“十二五”期间北京市三次产业结构变化和就业人员变化表现出同一趋势,随着相应产业比重的增加就业人员比重也增加。
2.各产业高职学历就业人员变化情况
根据2005年和2015年《北京市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将北京市各产业高职学历就业人员数量变化情况整理如表2所示。可见,2015年北京市高职学历就业人员27621人,比2005年增加了0.33倍。除住宿和餐饮业、教育业和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业三个行业(产业)外,其他产业高职学历就业人员均呈增加趋势。批发和零售业高职学历就业人员增幅最大,10年间增长了近5倍;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高职学历就业人员增幅次之,10年间增长了三倍以上;再次为采矿业,10年间增长了两倍;其他行业均在两倍之内。
表2 北京市各产业高职教育程度人口就业分布情况(人)
续表2 北京市各产业高职教育程度人口就业分布情况(人)
二、北京市“十二五”末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现状分析
依据《北京市经济年鉴》及“中国职业学校库”相关信息确定,“十二五”末北京市共有高职院校25所,设置了594个(具体)专业(含各校重复设置,下同),覆盖了19个专业大类,具体如表3所示。可见,与第一产业对应的农林牧渔类专业(大类)共设置了12个(具体)专业,与第二产业对应的包括生化与药品、土建类等九个专业大类共设置了102个(具体)专业,与第三产业对应的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等九个专业大类设置480个(具体)专业。各专业大类设置数量占所有专业大类设置数量的比例由高到低排序依次为:电子信息类、财经类、艺术设计传媒类、文化教育类、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公共事业类、土建类、医药卫生类、旅游类、公安类、法律类、农林牧渔类、环保、气象与安全类、资源开发与测绘类、材料与能源类、生化与药品类、水利类、轻纺食品类。
表3 北京市2015年高职院校专业大类设置及毕业生数量情况
北京市“十二五”末高职院校毕业生数量近3.68万人,各专业大类毕业生数量占毕业生总量的比例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财经类、电子信息类、制造类、文化教育类、艺术设计传媒类、土建类、交通运输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业类、旅游类、法律类、农林牧渔类、公安类、生化与药品类、环保、气象与安全类、轻纺食品类、资源开发与测绘类、材料与能源类、水利类。
三、北京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适应性分析
潘懋元(1988)认为,产业结构是制约教育学科结构的主要因素,评价教育学科结构是否合理应看其是否与产业结构对于人才的需求相匹配。职业教育以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为己任,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也必须与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劳动力就业结构(或称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结构)相匹配。判断北京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是否科学、合理,必须分析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适应性。
1.理论假设
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与劳动力就业状况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分析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适应性需将其相对“静态化”,做出系列“强假设”。
假设一,劳动力迁移理论表明,在自由市场中劳动力可“纵向流动”和“横向流动”。“纵向流动”指某一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可被高层次的技术技能人才替代,有时也可被低层次人员替代;“横向流动”指富裕(指劳动力)区域的劳动力可跨区域流动到劳动力紧缺的区域。分析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适应性,需假设每个行业(同类产业)均存在由于退休、自然流动等原因造成的就业人员自然需求,其数量设定为年末对应行业就业人口的10%。即:年度实际新增就业人口=本年度就业人口—上年就业人口×1.10
假设二,产业带动效应理论表明,某一行业(产业)的兴起会带动相关行业(产业)发展,也会导致就业人员总量及就业人员结构发生一系列变化。但是,在一般情况下,新型产业(行业)的兴起需要经历一定的时期,分析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适应性,需假设新型产业的兴起对当年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带来影响。
假设三,社会劳动力结构理论表明,生产力发展、经济类型转变、劳动力政策变动以及人口再生产等均会引发劳动力结构的变化。但是,任何社会的任何历史阶段,劳动力群体均具有层次性,人力资源市场总会对技术技能人才产生需求,其总量也会随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发生变化。分析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适应性,需假设人力资源市场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总量的变化未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劳动力就业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基于职业教育的就业导向,分析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适应性,需假设高职院校毕业生全部就业,且所有专业与就业岗位对口,“专升本”等接受高层次教育的高职院校毕业生不再纳入分析范围。
2.分析方法
运用匹配度和吻合度两项指标表达北京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适应性。其中,匹配度采用崔晓迪等(2017)的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匹配度公式计算,吻合度采用王春艳(2014)的吻合度分析方法计算。
(1)匹配度的计算方法
式中:TM表示专业与产业的总匹配度,i表示产业级次(取值为1、2、3,代表三次产业)。Mi表示三次产业结构的匹配度,Gi表示2011~2015年三次产业生产总值比重。
Mi=∣某次产业对应专业毕业生比例年增长率—某次产业产值权重年增长率∣
显然,匹配度数值越大,说明某次产业与对应专业越不匹配。当匹配度数值近于0时,说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结构具有较高的匹配度。
(2)吻合度的计算方法
由于匹配度分析不能获知高职院校某专业与对应行业(产业)之间的适应性状况,需利用年度各产业新增就业人员数据进一步分析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的吻合度。计算公式为:
式中:i代表某个专业,Fi代表某个专业与对应产业的吻合度;Ngi代表某年i专业“毕业生人数所占比例”;Ei代表对应年度i专业“新增就业人数所占比例”。
如果Ngi与Ei相等,吻合度为零(Fi=0),表示对应年度本专业人才供给与市场需求“完全吻合”。如果Ngi大于Ei,吻合度Fi为正数(Fi>0),表示对应年度本专业人才数量“供过于求”;如果Ngi小于Ei,吻合度Fi为负数(Fi<0),表示对应年度本专业人才数量“供不应求”。
根据李德方等(2010)的观点,专业与产业的吻合度偏差在20%内可被政府及社会接受。设定当-20%≤Fi≤20%时,对应年度某专业及其人才培养规模与产业“吻合良好”,应保持该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当Fi>20%时,表示对应年度某专业及其人才培养规模“供过于求”,应减少该专业人才培养数量;当Fi<-20%时,表示对应年度某专业及其人才培养规模“供不应求”,应增加该专业人才培养数量。设定高职院校专业(大类)与产业(行业)对接分析表如表4所示。
表4 高职院校专业(大类)与产业(行业)对接分析表
3.分析结果
(1)专业与产业匹配情况
北京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计算结果如表5所示。可见,北京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总匹配度为0.3379,说明北京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结构匹配性较差。北京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三次产业结构的匹配度分别为0.1380、0.0900、0.4090,说明专业设置与第二产业的匹配性最好,第一产业次之,第三产业较差。
(2)专业与产业吻合情况
北京市高职院校未开设与“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第三产业)对应的专业,其他各专业与产业的吻合度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可见,北京市住宿和餐饮业新增高职文化程度就业人员为负值,高职院校应适当控制旅游类专业的发展规模;与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和软件业等三个行业对应的生化与药品类、制造类、轻纺食品类、交通运输类、电子信息类等五个专业大类的吻合度在适应范围之内,应保持其发展规模,注重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与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和公共管理、社会组织业,教育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个行业对应的农林牧渔类、资源开发与测绘类、医药卫生类、公安类、法律类、公共事业类、文化教育类、艺术传媒传媒类等八个专业大类的吻合度均为正值,且大于20%,说明八个专业人才培养“供过于求”,应控制其招生数量;与其他行业对应的5类专业吻合度均为负值,且小于-20%,说明人才培养“供不应求”,应适当扩大其发展规模。
表5 2015年北京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匹配度、吻合度分析表
四、北京市优化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原则与措施建议
优化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目的在于能够培养适应区域产业发展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促进区域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供给)与需求的平衡,也是高职教育发展的内在逻辑和客观要求。
1.基于区域产业结构变化趋势调整专业设置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多为省、市两级政府举办,生源及学生毕业后就业区域也多限于相应行政区域内。因此,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必须与产业结构相适应,随产业结构变化而调整。在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北京市产业结构必将发生一系列变化,经济类型亦会更加丰富。高职院校必须以此调整专业设置,强化社会服务功能,确保毕业生学有所用,能够顺利就业(创业)。“十三五”期间,北京市将重点发展生态特色农业、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创造、航天航空、金融、信息、科技、旅游会展等产业,就地淘汰一批污染较大、能耗水耗较高的行业和生产工艺,有序退出区域性物流基地、区域性专业市场等部分第三产业。本研究结果表明,北京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第二产业的匹配性最好,第一产业次之,第三产业较差。适应新时期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建议教育行政部门发挥宏观调控职能,引导高职院校积极发展与现代农业、智能制造等产业相对应的专业,加大相关产业人才供给力度;进一步提升与第三产业相对应的专业质量建设水平,以高质量人才培养确保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东风,有序疏解部分与当地产业结构不相符合的专业到天津或河北。
2.基于供求平衡调控不同专业人才培养数量
本研究结果表明,北京市众多专业(产业)高职学历水平人才培养出现了“供求失衡”的情况,人才(培养)供给与人力资源市场需求之间存在严重的专业错位问题,这也是导致北京市高职院校毕业生对口就业难、企业等用人单位聘任到适合的人才难的主要原因。为解决部分专业人才培养过剩问题,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协调财政部门发挥投资的杠杆作用,限制高职院校设置“供过于求”的专业。对“供不应求”专业,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协调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相关专业建设投入力度,引导高职院校扩大招生规模,扩大相应专业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此外,应推进京津冀三地高职院校合作,实现生源共享,解决三地毕业生就业问题。高职院校应主动与行业企业及社会组织合作,做好区域产业发展趋势调研工作,为专业设置提供科学依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利用现代互联网技术,建立技术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平台,引导广大民众强化对“紧俏专业”“过剩专业”的认知。仿照电视台“股市评论员”的办法,聘请一些专家学者就区域人力资源市场供求趋势做出定期或不定期预测,为高职院校调整专业设置、民众选择专业学习提供依据。
3.基于特色职业院校目标设置区域特色专业
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提出,鼓励大型企业、科研机构和行业协会举办或参与举办以服务产业链为目标,主要依托企业开展教学实训,人才培养和职工培训融为一体,产教、科教融合发展,专业特色明显的特色学院。建立特色职业院校,需要实施校企合作,以特色专业为基础。2015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京津冀三地的发展定位,提出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包括部分教育、医疗、培训机构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加快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到2030年,京津冀区域基本形成一体化发展格局,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据此,北京市高职院校应恪守“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念,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带来的良好机遇,主动在津冀区域范围内寻求合作伙伴,疏解部分与北京市产业结构不相符合的高职专业,并与行业企业、科研机构等一起兴办特色专业,逐步形成特色职业院校。反过来,通过特色职业院校建设,推动特色专业不断上水平、扩规模,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各类专业人才的需求。
4.基于完善质量评价体制机制优化专业结构
目前,北京市高职院校专业设置评价以教育行政部门评价和高职院校自我评价为主,市场要素利用不够,市场参与性较低。对高职院校已有专业,教育行政部门以“毕业生就业率”为评价标准,数据来源于高职院校自身,社会影响力不高。新设置专业由高职院校提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市场调研工作较少,社会评估过程明显缺失,行业企业及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参与的力度明显不够。部分高职院校对优化专业设置具有抵触情绪和为难思想,认为调整专业设置是一项庞大的社会工程,仅凭高职院校自身难以解决师资队伍建设、课程设计与开发等问题。因此,建议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引入市场要素,以“对口就业率”为考核指标,构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第三方评价机制,倒逼高职院校持续优化专业设置。对高职院校毕业生“对口就业率”未能达标的专业,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利用市场这只“看不见得手,实现市场自然淘汰。通过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解,全面提升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适应水平,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强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