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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及其表现形式

2019-01-30洪兴旺

审计与理财 2019年1期
关键词:列支原始凭证票据

■洪兴旺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作为财政审计一个分支,在政府审计中占有重要位置,与其相关的审计大致有:财务收支审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专项资金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行政基建财务审计、民生工程审计等。本人结合近几年审计工作实践,对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了梳理,罗列了各类问题的表现形式,供各位审计同仁参考。

一、预算方面

1.预算编制不及时、不精准。常见表现形式:在年底才下达当年支出计划,年末根据当年财政实际拨款数编制预算。

2.预算编制不完善、不规范。常见表现形式:预算不规范,经费相互挤占,费用支出无计划、无定额,或是有计划定额但流于形式。

3.预算单位报表反映支出数不真实。常见表现形式:人为调整经费支出数,虚列支出,以达到收支平衡的目标。

4.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常见表现形式: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分离”等制度不严格,未能及时足额上缴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预算外收入等非税收入,存在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问题。

二、财务管理制度方面

1.没有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常见表现形式:没有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对单位各项收支制定具体的制度规定,仅以局长办公会、班子碰头会等形式对此简单的会议记录。

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常见表现形式: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不完善、不及时,与新的财经法规和制度衔接不好,与单位情况变化和制度实际执行情况不相适应。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常见表现形式:虽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但流于形式,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单位财经管理混乱。

4.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常见表现形式:会计出纳职责不明确,工作职责交叉,互相缺乏监督;人员岗位设置不合理,存在兼岗现象,不相容职务未能合理分离,出纳兼任记账、档案保管,记账兼任复核等;没有设立专门的财产管理人员对财产物资的购进、领用、报废进行登记,支出报销凭证审核不严格。

5.未依法设置账簿。常见表现形式:以流水账代替账薄;收支以往来形式代替;不设账簿,以原始凭据代替。

6.做假账。常见表现形式: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7.私设会计账薄。常见表现形式: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薄外设账登记、核算。

8.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

9.向不同的使用者提供编制依据不同的财务会计报告。

10.私设“小金库”。常见表现形式:收入不入账;部分收支未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通过虚列支出、资金返还等方式将资金转到本单位财务会计部门账外;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在其他单位报销费用,或者用发票从其他单位套取现金,然后再用于其他支出。

三、收入方面

1.无证收费。常见表现形式:未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擅自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

2.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常见表现形式:超出收费许可证规定的项目、标准和范围进行行政事业性收费。

3.收取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常见表现形式:擅自对上级已明令禁止(或取消)收费项目继续收费。

4.违规使用收费票据收费。常见表现形式:擅自印制收费票据收费,串用通用收费票据或专用票据收费,利用票据乱收费或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无票据收费,擅自扩大收费票据的使用范围。

5.执收执罚单位坐支行政性收费或罚没收入。常见表现形式:收取行政事业收费或罚没收入后,未按规定缴存财政专户,擅自在收入中列支费用。

6.隐瞒收入。常见表现形式:以代收代付名义在往来科目中列收列支;将收入挂往来,在往来中列收列支;有的本期收入延迟到下期入账;有的自管其他收入,未纳入单位预算进行统一管理。

7.虚减收入。常见表现形式:将费用支出直接冲减收入,致使这部分收入、支出在年终报表中均不能够反映,造成会计报告失真。

8.收入管理混乱。常见表现形式:将取得的各种租赁收入、国有资产处置收入、代征代扣手续费或违规收费等收入计入“暂存款”科目长期挂账,逃避纳税和监督检查;将应缴预算款或应缴财政专户款长期挂在“暂存款”科目,列收列支,隐瞒应缴财政收入;将专项资金长期挂在“暂存款”科目,造成专项资金被挤占或挪用;有些单位之间为了逃避财政部门监管,直接将支出票据在应支付相关费用的单位报销。以上造成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核算不实,影响了单位收支规模的真实性。

9.乱收费。常见表现形式:违规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擅自扩大收费范围;违规将无偿公务活动改为有偿收费服务;利用职权和行业垄断强买强卖、变相收费;越权出台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四、支出方面

1.支出超范围、超标准。常见表现形式:违规列支各项罚款、赞助款;滥发奖金、补贴、物资;违规列支差旅费;违规列支业务招待费。

2.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常见表现形式:原始凭证上有刮、补、挖、擦痕迹;大小金额不一致;未按规定填写日期;假原始凭证;附件不完整等。以旅行社发票作培训费报销;发票提供人与收款人不一致;以发票复印件报销;以娱乐场所发票作餐费报销;房屋维修等应由承建单位提供发票,但却是本单位人员去税务机关开具报销;过期发票。

3.超范围支付现金。常见表现形式:超出国家有关规定范围支付现金。

4.大额支付现金。常见表现形式:超过现金结算起点不按规定进行转账支付,主要体现在工程结算、采购物品、单位往来结算等方面。

5.白条抵库。常见表现形式:以借据等自制凭据顶替库存现金。

6.库存现金超限额。常见表现形式:单位库存现金数额,超过开户银行核定的该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的库存现金限额。

7.乱摊派。常见表现形式:以兴办市政建设或城市公用设施为名,向企业摊派;以经费不足为名,向企业摊派办公费、管理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和其他费用;巧立名目向企业摊派,为本单位搞福利、发奖金、建宿舍和办公楼;以召开会议和举办各种活动为由,向企业摊派活动经费和伙食补贴费等;以举办文体娱乐活动、发行报刊、拍摄电影电视为名或以“赞助”、资助、捐献等名目向企业摊派费用;各种协会、学会、研究会、基金会等社会、群众团体向企业摊派各种费用。

8.白条列支费用。常见表现形式:白条入账。

9.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常见表现形式:让下属单位购车给本单位使用。

10.以招待费、会议费等名义虚列支出。常见表现形式:采用虚开发票的方式以会议费、招待费、维修费等各种名义虚列支出,或在项目支出中大量列支应在基本支出中列支的办公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办公费用;将费用下沉到下属二级单位,规避监督。

五、固定资产管理方面

1.未按要求设置固定资产总账和明细账,只是在统计报表上作了资产总额反映,或者根本不作任何反映。

2.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入账。常见表现形式: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使用期限在1年以上的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常见表现形式:固定资产长期不盘点,账实不符;购买或建设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形成账外资产;固定资产已变卖、报废,但未及时作账务处理;减少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报批手续;固定资产出租管理不到位,取得的收益不上缴财政专户;虚增资产价值;账面资产额与实际资产额不符;基建项目竣工后不进行决算审计,长挂往来账,形成了有账无资产或有资产不入账问题;不按资产的增减变化进行会计核算,造成固定资产账目不全、登记不清的问题。

4.对外投资不合规。常见表现形式:未按规定报批或备案;以实物、无形资产投资的,未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5.财产物资处理不及时结算形成呆坏账。常见表现形式:把闲置的设备物资作价划给企业、其他单位,或把库存物资以赊销形式出售,事后不及时清理、结算,长期挂在应收款账户上,日久形成呆账。

6.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常见表现形式:将应招投标的项目拆分,规避公开招投标。

7.未政府采购。常见表现形式:购入固定资产未政府采购。

8.擅自处置罚没财物或赃款赃物。常见表现形式:截留、坐支、挪用或变相私分查处的罚没财务或追回的赃款赃物;查处的罚没财务或追回的赃款赃物未及时上缴财政。

六、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1.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常见表现形式:审批把关不严,供应范围过宽,资金分配随意。

2.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常见表现形式:财政经费保障有差距,只能保障各单位的基本运转,奖励工资、车辆费用等还需单位自筹,出现挤占专项资金,占用代管资金,甚至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来弥补经费不足。有的项目资金应该专款专用,资金只能按照财政部门的批复项目内容使用,实际执行中,存在从中列支正常的办公支出、资金未及时拨付项目单位、挪用项目资金等问题,未做到专款专用。

3.项目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常见表现形式:项目已完工,专项资金有结余,但未按规定将结余的专项资金及时上缴原资金渠道。

七、年终清理结算和财务结账

1.往来长期挂账。常见表现形式:应收、应付款未及时与相关单位对账,同一个单位设置多个户头,互相之间不能对应。

2.有的单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常见表现形式:多年形成的不良债权债务;多年形成的潜在国有资产损失;历史遗留的对外担保和纠纷等。

3.往来款项的管理。常见表现形式:呆账、坏账。在采购财产物资商品的预付货款因不及时清算或贷款担保硬性扣回形成呆坏账。单位购车、买设备或其他物品,汇给商家的钱多,购物金额少,因结算不及时,产生债务纠纷,无法收回形成呆账。违规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由于借款人不能到期清偿而承担连带责任被银行硬性将款项扣回,单位求偿未果形成呆账,而直接责任人得不到相应的惩罚。职工借用公款没有及时催收形成呆账;有偿资金不及时清算形成坏账。

4.年终清理结算和财务结账。常见表现形式:会计部门和财产管理部门没有按有关规定,对各项物资进行清理盘点,致使盘盈、盘亏资产不能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从而导致账实不符。没有按规定进行年终结账,没有将收入支出账户的余额全部转入“结余”账户,而是将本年度结余虚列支出转入存款,造成本年度内收支不实。

八、财务管理方面

1.有的财务人员素质不高,难以满足工作需要。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业务能力有高有低,思想意识有强有弱,导致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无法适应现代管理的需要,有的甚至连基本的财务核算也不符合制度要求。有的不能独立执业,牺牲原则性,在行政权力的压力和经济利益驱使下,按领导意图办事,放弃原则,违规操作。

2.会计核算不规范,账目设置较随意,账务处理不严谨,财务手续不健全。主要表现形式:只设总账,明细账不设或随意设,使得资产不明细,债权债务不清;不设总账,无法对各明细账进行核对、控制和平衡账户;填制的记账凭证不准确,不能准确反映经济业务的内容;会计科目名称不规范,处理业务不及时,将当期发生不同经济业务的多张原始凭证填写在一张记账凭证上,使一张记账凭证所附的原始凭证数量过多,分不清会计科目对应的是哪些原始凭证内容,业务记录乱且不准确;在年终结账时,制作会计凭证不是将收入和支出结转“结余”科目,而是将收入和支出相对转,使“结余”科目不能正确、完整反映核算单位的结余状况;填制会计凭证内容不完整,如附件张数不填写,或编制人、出纳、复核等相关人员不签字盖章;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混用或一本账多年度使用,账簿在启用时不填写经管人员一览表和账户目录,会计人员和经管人员责任不清;单位会计出纳由一人兼任,移交不规范,账簿登记发生错误时更正方法不规范,挖补、涂抹、刮擦,数字书写错误。明细账没有摘要说明,甚至连年度的收支都不结转,有的核算错误。

3.纳税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形式:出租房屋、处置资产、培训等收入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发放工资、奖金、补贴、酬金等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合规”发票报销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给纳税人逃避税收提供了便利。

4.原始凭证缺乏真实性。对原始凭证审核不认真,原始凭证内容填写不全。如购买实物发票不填写数量和单价,有的发票内容笼统,甚至没有售货单位盖章;手续不严密,购买实物的凭证只有领导签批,没有验收人或经手人签字,而且有的领导签字不规范。对外来原始凭证的合法性没有按规定进行审核,以白条支付;报销、领款人用圆珠笔或铅笔签字;支款单和支款报销单使用混乱;借款、报销、转账等凭证或没有领导签字、没有报销人签字或没有审核人签字;大量的报销单据后不附相应的明细清单,这就使得原始单据的真实性大打折扣。

5.经济项目内容与发票使用范围、经营范围不符。主要表现形式:使用商业零售发票,项目内容却填写为运输费,饮食业发票项目内容填为复印费,既给会计监督造成了困难,又难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使用过期作废发票及收费收据等:不按规定开具微机打印发票或不能同时全联次地复写开具发票,而是按各自需要“大头小尾”地开具各联次不统一的票据,造成支出方实际支出少,却以“大金额”票据列支,收入方实际收入大,却以“小金额”的票据列收入账。违规编制虚假的自制原始凭证:如:编造人员名单领取各种劳务费等款项;编造到农贸个体市场购买材料等自制凭证从而套取现金。

6.擅自变更会计处理方法。主要表现形式:会计处理方法前后期不一致。

7.财务报告方面。财务报告只有表,没有表附注及财务状况说明,财务报告内容不完整,账表不符,财务报告失真。

8.银行账户开立混乱。主要表现形式:违规开户,在金融机构开立两个以上的基本户,出租出借银行账户;公款私存,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或将单位资金转入个人储藏账户。

9.票据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形式:票据领用和核销未办理任何手续,容易形成“小金库”。将财政票据提供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导致税款流失,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开“阴阳票”或自制收据套取现金,逃避财政部门监管,形成“账外账”。票据档案保存不完整,作废票据收据联未收回,只收回了报查联,票据存根与入账金额不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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