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2019-01-28北京市委编办
● 北京市委编办
2018年,北京市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基调,以机构改革为重点,统筹做好改革、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
一、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任务。改革中,北京市按照“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摆在首位、贯穿始终。一是坚持对标看齐,建立健全和优化市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全面依法治市、审计、财经、教育、网信等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市委职能部门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确保上下贯通。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围绕“四个中心”定位、“四个服务”职责,建立健全市委对首都城市建设发展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包括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组建市委市政府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加快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建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下设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及应对气候变化等7个专项工作小组,既加强了集中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又突出了专业管理、分工合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组建市委城市工作委员会,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指导城市工作,抓好首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发展,制定重大政策,审议重要规划,部署重点任务。
二、深化“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
“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是北京市创新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建立服务群众的响应机制、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的改革创新举措。
一是厘清街道职责“家底”,编制职责清单。通过组织街道自下而上梳理、征集市区部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编制形成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职责清单,基本框定了主要职责,建立了职责准入制度。
在清单编制过程中,一方面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围绕党建、治理、服务,强化街道党工委领导本地区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的职能,共明确了6大职能板块,111项职责任务;另一方面坚持职责法定,每一项职责任务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依据,文件依据的效力层级原则上不低于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并明确在文件依据和清单之外不得增加街道的职责任务。
二是推行大部门制改革,实现扁平化高效运行。2018年,结合“吹哨报到”改革,在31个街道开展“大部门制”改革,综合设置“6室1队3中心”,即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平安建设部、城市管理部、社区建设部、民生保障部,城管执法队,党群活动、治理平台、服务窗口3个功能型中心,街道各类机构从改革前的30个左右优化至10个左右,职能也从“向上对口”转为“向下对应”,更加贴近群众需求,运行更加扁平高效。改革中,注重结合实际、分类指导,鼓励编制规模较小的街道进一步综合设置机构。2019年,街道将全面推开“大部门制”改革,同时在部分乡镇开展试点。
三是优化理顺“条块”关系,增强属地统筹能力。坚持“赋权、下沉、增效”原则和到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编制“吹哨报到”专项清单,围绕基层反映比较集中、需要职能部门协同的重点领域32个难点问题,细化街道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厘清主次责任,建立“吹哨”“报到”机制,使街道乡镇在行使“吹哨”权力、督导“报到”效果时更有操作性。
同时,针对与基层日常工作联系紧密、易于管理的科队站所,探索推进派驻机构属地化管理。设在街道乡镇的城管执法队,全部实现以街道乡镇为主的管理体制。部分区(西城、朝阳、海淀等)将司法所下沉至街道,实行以街道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对于暂不宜下沉至街道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探索建立实体化综合执法平台,完善街道与部门间的职责对接机制,强化街道的综合协调能力。
三、探索建立外籍人才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制度
近年来,北京市着力打造发展环境优良、人才迁移便捷、高端智力集聚、创新创业活跃的人才国际化发展“软口岸”,围绕外籍人才进得来、留得下、干得好、融得进,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外籍人才担任新型研发机构法定代表人登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办法》),在外籍人才担任新型研发机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登记办法》按照稳中求进的原则和吸引外籍领军人才、推动重大科研项目落地的导向,主要在两个方面进行了制度创新。一是对符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要求的新型研发机构,按规定进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二是试点允许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科技领军人才、专注科技创新的杰出投资和管理人才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登记办法》对做好法定代表人失信联合惩戒等事中事后监管做出了相关制度规定。《登记办法》于2019年2月正式施行。一些新型研发机构,如中科院北京纳米能源与系统研究所,正依据《登记办法》接洽、吸引外籍科技领军人才,推动重大项目落地。下一步,将持续跟踪《登记办法》实施情况,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为引进更多外籍科技领军人才做好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