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家女子的侠客情
——论霍小玉与黄衫客的形象互补关系
2019-01-28蒋金陵金陵汇文学校南京210000
⊙蒋金陵 [金陵汇文学校,南京 210000]
唐传奇是中国古代小说史中绚丽的一笔,其中保留了许多经典篇目,这些经典篇目多是扣人心弦、耐人寻味的故事。蒋防的《霍小玉传》是唐传奇中的经典,它通过对霍小玉爱情生活的描写,揭示了封建门阀制度的残酷,小说中的女主人公霍小玉更是封建婚姻制度下的牺牲者,面对封建礼教、门阀制度、阶级对立、科举制度等重重阻力,霍小玉一次次妥协和退让,尽管在这个过程中有排斥和争取,但最终却是香消玉殒。许多学者认为霍小玉形象是悲惨的,对霍小玉人物形象的分析也多是基于其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背景方面。在小说中,对于人物形象的分析离不开其言语和行动,不同人物形象的设计往往是有所寓意的,代表了一定的阶层,甚至对角色的塑造可能寄托着作者的某种思想。在阅读小说时,我们不仅仅要进入文本,更要跳出文本,诚如《批评的剖析》所言:“好比看一幅油画,不仅要站到跟前研究其各种细节,也要‘向后看’从大处着眼,从更广的角度去考察文学作品的构成,突破某一两种文学作品的界限,达到对文学总体轮廓的清晰把握。”笔者以为,从小说的整体设置来看,《霍小玉传》中黄衫客这一角色的出现并不是作者偶然为之,而是作者在文章中设立的主人公霍小玉的另一面,其人物形象在本篇小说中起到了与霍小玉形象互补的作用。黄衫客的出现不仅推动了后续故事的发展,同时也是霍小玉作为反抗现实的“代言人”。由于学界对本篇的研究成果甚多,笔者仅在前人基础上提出拙见,以就教于方家。
一、“替罪羊”地位:为人物角色的互补提供可能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地位是指一个人处在社会当中的位置高下,人是社会的产物,作为具有社会性质的人来说,处在社会之中,难免会被人用社会的尺度来衡量,衡量的结果就是从其所处的“社会地位”来判别。文学作为一门艺术,是生活的高度总结,它能够反映社会的面貌,不仅如此,更能够真实地记录处于不同的社会地位的人的心理面貌,因此,笔者以为,在文学作品中依旧存在“地位之说”。地位相同,便为霍小玉和黄衫客人物形象的互补提供了可能,二人同时作为封建制度下的“替罪羊”,其二人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并无差别,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社会地位和心理地位。《霍小玉传》最牵动人心的地方在于它延续了古代才子佳人小说的基本模式,给读者最美好的想象,但故事情节却一波三折,跌宕起伏,小说的最后,以女主角的死和男主角的妒为结局,原本美好的一段姻缘却变成令人惋惜的悲剧,有学者认为霍小玉痴情、李生负心是这篇文章的主题,也是贯穿全文的一个重要线索,但是李益的负心包含许多社会阶级的原因。文学中的各种人物形象往往是在对比中才更见艺术效果,文章中最能够显现霍小玉卑贱的社会地位的是李益及其家族对卢氏的态度,虽然文中的霍小玉和卢氏之间并无交集,但从李益及其家族对二人的态度,也可以窥见霍小玉在社会中的地位。李益赴考前夕,霍小玉与李益约定:“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壮士之秋,犹有八岁,一生欢爱,愿毕此期。”就是这样简单的要求,李益都无法满足她,并对其再三躲避。有学者认为李益是“负约”而非“负心”,认为“李益是有错误的好人,而非有优点的恶人”,可是,“负心”正是“负约”的缘由,“负约”是“负心”的表现,相反,对比李益对卢氏的态度便可知霍小玉的地位卑微,小说中说道:“卢氏亦甲族也,聘财必以百万为约,不满此数,义在不行”,对于卢氏的要求,李益几乎是有求必应。于是李益便“事须求贷,便拖假故,远投亲知,设立江、淮,自秋及夏”。由此,李益对卢、霍二人的态度便可见分晓。身为妓女的霍小玉在当时的社会中根本不受重视,霍小玉的低微反映了中国女性身上的奴性,她既没有显赫的家族,也没有满贯的钱财,所以才能忍受李益的背叛,从这里就可以窥见在当时社会里,她们作为社会最卑贱的底层,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格,不断地被迫害、被蹂躏,从来得不到公平的待遇,而这也恰恰是霍小玉悲剧的社会原因。
与霍小玉社会地位相仿的黄衫客同样是处在社会底层的人,作者在文中仅有两次提到过黄衫客的角色,而且每次提到黄衫客时都没有提及他的身份与地位。笔者以为这与黄衫客游侠的形象相吻合,同时,也能够印证游侠卑微的社会地位。游侠形象自古以来都是小说家所乐意刻画的,“豪侠”小说也自然是唐传奇的三大表现题材之一,但是“豪侠”形象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出现在小说创作中的,而是在后来才进入小说创作领域,“侠客的出场只是帮助排忧解难的‘手段’”,再者,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游侠也一直被史学家定义为不道德之人,“司马迁不讳言其‘不轨于正义’,班固则称其‘惜乎不入于道德’”。尽管后世为让读者能够接受游侠形象而设计了一种类似于包装的手段——即戴罪立功,但即使这样也无法逃脱命运的掌控:唐代传奇小说家依然要为“游侠”角色能够突出其伦理价值和消除读者的不信任危机而努力。所以,结合上述史学界和文学界对“侠客”形象的记录和运用,“游侠”的形象无论是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有其接受的难度,从现实到作品,他们的地位都是不易被广大人民所接受的,当然,不可否认的是,难以被接受并不代表绝对的排斥,当作品中需要有这一角色时,它的功能也就自然而然地被肯定。所以,作者在文章中加入了黄衫客一角来帮助霍小玉行使对封建制度的反抗。
因而,黄衫客与霍小玉两人也就是因为有着相同的社会地位,即他们同为封建制度下的“替罪羊”,才有性格互补的可能性。除此之外,由于社会地位引发的对李益的心理崇拜,也正为霍、黄二人的互补形象提供了可能。“女性对自身社会地位的主观评估主要取决于对自我能力的认可程度、母亲和自己的受教育水平以及所居住区域的性别文化性质。”面对与李益之间的文化差距,霍小玉的自我认可程度很低,她对李益的爱慕之情自是不必多说,在见到李益之前,其母对她说道:“汝尝爱念:开帘风动竹,疑是故人来。即此十郎诗也。尔终日吟想,何如一见。”在两人未见面之前,霍小玉便产生了对李益的崇拜和爱慕之情,霍小玉知道自己地位低下,也曾对李益说道:“妾本倡家,自知非匹。”这样的崇拜自然反映在两人恋爱关系当中的不平等关系,而霍小玉则轻易地处于心理弱势的一方。黄衫客则在见到李益之后便吐露了自己的倾慕之情。从文中对李益的描述看,李益无论从门第还是才华都是可圈可点的人物:“生门族清华,少有才思,丽词嘉句,时谓无双。”可见黄衫客从门第和才学上都不及李益,所以,同霍小玉一样,面对李益这样才华横溢、学富五车的才子,两人都自动放低了自己的心理地位。同社会地位相比而言,心理地位也在小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这两个因素奠定了霍、黄二人形象互补的基础。
二、时间明暗:黄衫客是霍小玉的另一面
如果说社会地位和心理地位的相同为霍、黄二人提供了基础,那么这种互补形象又体现在哪里?文中又是怎样设计的?从人物形象的出场顺序来说,黄衫客的出现是在小说的后半部分,但是却属于本篇小说的高潮部分,在读这篇小说的时候,读者容易将注意力集中在男女主角身上,从而忽视了文中的其他线索,但是笔者以为黄衫客却在这里扮演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其重要程度并不亚于霍小玉,文中塑造的黄衫客正是霍小玉性格的另外一面,是潜藏于霍小玉性格中的豪侠情结,这是两人形象互补的具体体现。
作者为霍小玉的豪侠情节设置了两条线索,一明一暗,且线索的排列也是一前一后。首先是明线,黄衫客出现在霍小玉已经得知李益要和卢家小姐结婚之后,且投李益所好:“亦有声乐,足以娱情。妖姬八九人,骏马十数匹,唯公所欲。”经过了黄衫客的一番劝说之后,李益答应了黄衫客的请求,从全文来看,李益和黄衫客两人是素未谋面的,黄衫客对李益的一番言语也是两人第一次见面所谈,为何李益会答应一个陌生人的请求?从黄衫客的这番言语当中我们就可见端倪,第一次见面的两个人并没有多说客套话,相反,黄衫客列出的条件足够吸引李益跟着他走:丝竹、音乐、骏马、妖姬,从这里可以说明李益为人的本质,但为何黄衫客会对一个陌生人了如指掌,甚至像是对一个多年如故的老朋友一样说话?同时,两人一番交谈之后,黄衫客直接将李益引至霍小玉的住所。前文也并没有交代霍、黄二人的关系,这里,黄衫客不仅仅对李益的喜好十分熟悉,还对霍小玉的住所也很了解。从小说的设置来看,黄衫客似乎是“从天而降”,但笔者以为这里就为霍小玉的豪侠情结提供了一条明线,作者是想通过这样的一条明线告诉读者,黄衫客就是一个隐形的霍小玉,而霍小玉并非是弱女子一个,她的血液里还隐藏着对“负心人”的仇视和对封建礼教的反抗,由此,这篇小说的讽刺和反抗成分便更加突出。
如果说黄衫客与李益的见面是文中的一条时间明线的话,那么霍小玉在梦中与黄衫客见面则是文中的另一条时间暗线,时间线索的一明一暗恰巧构成了两人形象上的互补。首先,文中说道:“先此一夕,玉梦黄衫丈夫抱生来,至席,使玉拖鞋。”后又写道:“因自解曰:鞋者,谐也。夫妇再合。脱者,解也,既合而解,亦当永诀。”霍小玉想到了李益的负心便也心生仇恨,作者在这里的安排既是为后续的发展提供线索,又是在塑造一个互补的人物关系形象。其次,从文本中的安排来看,霍小玉梦到黄衫客在先,黄衫客见到李益在后,暗线的安排恰好为明线的行动提供了契机。最后,霍小玉与黄衫客的见面是在梦中,根据弗洛伊德对于梦的解析,他认为梦是人类欲望的满足,是愿望的达成,人们有所希望但是却不能够在现实生活中实现,故而寄托于梦境。“梦,它不是空穴来风,不是毫无意义的,不是荒谬的,也不是一部分意识昏睡,而是只有少部分乍睡少醒的产物。它完全是有意义的精神现象。实际上是一种愿望的达成。它可以算是一种清醒状态精神活动的延续。”文中交代自李益走后,因不得其消息,霍小玉便对其日思夜想,最后病卧床榻,可见霍小玉对李益的思念之深,但得知李益对她“负心”之后,她便因爱生恨,根据文中线索的安排,黄衫客便是在这时出现在其梦中。结合前文分析,笔者以为,霍小玉的形象是一个矛盾的复杂的存在,一方面,作为封建礼教的受害者,她被抛弃,最终以悲剧结束自己的性命;另一方面,作为对爱情忠贞的守护者,她敢反抗,最终也让“负心人”受尽折磨。而霍小玉反抗的一面不仅仅表现在其死前对李益所说的那些诅咒,也表现在黄衫客的种种行动上。由此,对于黄衫客的解读更是本文不可忽视的突破口,而黄衫客则是一个从侧面塑造的代表霍小玉反抗性格的形象,这一形象与其恰恰互补。
三、霍小玉的侠客情:言语反抗与肢体反抗
社会地位的相同为霍、黄二人的性格互补提供可能,时间线索的明暗为霍、黄二人的性格互补提供证据,如此,作为故事女主角的霍小玉的豪侠性格是怎样体现的?笔者以为,霍小玉的侠客情体现在言语反抗和肢体反抗两个层面,而这两者既是霍小玉性格的双重矛盾,又是两人性格互补的具体体现。恩格斯非常赞赏傅立叶的一段论述:“在任何社会中,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尺度。”从全文来看,霍小玉自知道李益负约之后,多番感慨,其言语程度也随着故事情节的推动而发展,当知晓李益要娶卢氏女子之时,霍小玉的反应是:“天下岂有是事乎?”这里,她对李益还是抱有一丝丝侥幸的,但是当黄衫客将李益引致霍小玉处时,她对李益的态度是“含怒凝视,不复有言”。即这时的霍小玉已经因爱生恨,从而说不出话来了。最后,一气之下,霍小玉说出了与李益决绝的一句话:“我死之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霍小玉的言语反抗是一个不断渐进的过程,最终喷薄而出变成对封建礼教反抗的最强音。而这种对世界的反抗,对自身的救赎,对正义的伸张,都是有仇必报的侠客形象所共有的,从这一点来看,霍小玉身上的侠客情便清晰可见。从肢体反抗的角度来看,霍小玉并没有与李益发生直接的肢体冲突,毕竟在社会等级有着明显区分的古代,男女之间也要有需要遵守的礼节,于是,作为霍小玉的互补形象在这里发挥出了重要作用,黄衫客的豪侠形象为肢体反抗提供了便捷的条件。豪侠的形象多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而文中交代黄衫客是将李益引入霍小玉住所,然而“生以近郑之所止,意不欲过,便托事故,欲回马首”。黄衫客“遽命奴仆数人,抱持而进。疾走推入车门,便令锁却,报云:李十郎至也!”这一举动无疑是在帮助霍小玉对李益进行言语攻击,因此,肢体反抗是为言语反抗牵线搭桥,由于霍小玉自己不能够进行肢体反抗,所以在这里作者就设置了黄衫客的形象帮助霍小玉来达成心愿,从这里来说黄衫客的动作表现是霍小玉心理表现的实施和延伸,由此可见黄衫客的人物形象也是不容小觑的。所以说,黄衫客与霍小玉一同完成了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反抗,没有霍小玉就不会有黄衫客,反之亦然,两人的形象相辅相成,从而为本篇小说主旨的呈现提供有力的证据,作者的小说艺术也是于无声处听惊雷。
四、结语
鲁迅曾说:“小说亦如诗,至唐代而一变,虽尚不离于搜奇记逸,然叙述婉转,文辞华艳,与六朝之粗陈梗概者较,演进之际甚明,而尤显者乃是在是时则始有意为小说。”在许多唐传奇作品中,都可以看见唐人“有意为小说”的痕迹,作者借助小说形象的语言动作等要素来传达自己对社会的思考,并且其小说创作手法也是有意为之,从而唐传奇才能够显现其艺术特色和魅力。在《霍小玉传》中,作者并没有对黄衫客进行细致的交代,但是他却推动了整个小说的后续发展,不得不说,对于黄衫客这一角色的探究自然是必不可少的。霍小玉与黄衫客在文中的形象是相互补充,相互成就的,从而构成了一个融合于一体的反对封建社会的整体形象,为文章主旨的艺术表现添砖加瓦,更好地帮助作者对李益这类“负心汉”的形象进行批判。唐人小说不仅仅表现了他们对社会的思考,更加表现在他们对小说写作技法的创新与运用上,体现在《霍小玉传》这里就是人物形象的互相补充,作者在这里有意识地塑造了两个互补的人物形象,从而达到了更高的艺术效果,正是基于相同的社会地位,两人才有互补的可能性,同时在时间线的设置上也给读者暗示了两人的互补形象,而表现在具体的行动上就是两人对封建婚姻制度的言语和肢体反抗。正是由于此,霍小玉和黄衫客的互补艺术才更加完美。
①〔加〕诺斯洛普·弗莱:《批评的剖析》,陈慧、袁宪军、吴伟仁译,百花文艺出版社 1998年版,第3页。
②关四平:《唐传奇〈霍小玉传〉新解》,《文学遗产》2005年第4期,第1页。
③④陈平原:《江湖仗剑远行游——唐宋传奇中的侠》,《文艺评论》1990年第2期,第2页,第2页。
⑤叶文振,刘建华,杜鹃,夏怡然:《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及其影响因素》,《人口学刊》2003年第5期,第1页。
⑥〔奥〕弗洛伊德:《梦的解析》,赖其万、符传孝译,作家出版社 1986年版,第37页。
⑦〔德〕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载《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 1979年版,第119页。
⑧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中华书局 2010年版,第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