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就业帮扶研究
2019-01-22周继红米尔阿依·阿力木
周继红 米尔阿依·阿力木
摘 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事关广大民族生及其家庭切身利益,事关地区和谐稳定。基于不同的文化环境和受教育程度,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体现出与汉族学生的差异。本文通过分析影响民族生就业的因素,旨在探求如何精准帮助民族生群体更好地就业。
关键词: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帮扶;就业问题
一、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第一,少数民族毕业生缺乏市场意识,认识不到竞争的激烈性。少数民族毕业生大多生活在西北西南偏远地区、宗教信仰、传统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这就造成民族毕业生现代社会信息匮乏,在生活态度上陈旧思想严重,竞争意识淡薄。由此造成社会上对民族毕业生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质疑,从而影响民族毕业生就业率。
第二,少数民族地区就业市场不完善。社会经济发展的落后,决定了市场发育的低水平。虽然国家、政府出台了许多相关政策,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但是由于少数民族就业市场起步晚、总体化水平低,造成相关制度落实不充分、政策配套设施缺乏、服务层次低、工作职责分配不到位等问题。
第三,现代企业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在就业市场的竞争中,实际是知识和能力综合素质的竞争,要想成功就业获得理想职业,在学校期间就必须刻苦学习理论知识,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掌握实际技能,提高择业技巧。少数民族毕业生只有不断提高知识水平,培养能力和素质,才能找到理想的、适合发挥自身才能的岗位。
第四,少数民族毕业生缺乏合理的就业策划。一方面许多民族毕业生在校期间只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而缺乏把理论落实到实践这一高度,造成实践动手能力较弱;另一方面许多民族毕业生大学期间没有及时的结合社会需求而选修课程,造成知识面狭窄;最后许多民族毕业生对今后要从事的工作没有合理的认识,造成准备不充分,面对招收单位应对不足。 目前,学生到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就业可享以下多方面优惠:
(1)公务员招录优惠。国家每年拿出公务员考录计划的一定比例,专门用于定向招录服务期满且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国家适当降低了基层公务员招录门槛,如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最低可到高中、中专;放宽招考专业限制,乡镇机关可不限专业;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合理确定开考比例,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降低开考比例;此外,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可以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事业单位招聘优惠。从2009年起,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同时,各省(区、市)县及县以上相关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不低于40%的比例,聘用各专门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3)考学升学优惠。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4)国家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政策。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由国家实行代偿。每位毕业生每学年国家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5)高定工资或放宽职称要求。对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机关工作的,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级别工资高定1至2档;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至2级。高校毕业生在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申报相应职称时,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放宽外语成绩要求。
国家要发展,民族要强盛,都离不开知识,离不开人才。一直以来,党和国家将更多资金、技术和人才向少数民族地区投入,为的就是让少数民族群众过上幸福,最终实现民族共繁荣共发展的宏伟目标。为了这一共同目标,各地也推出了众多优惠政策。
湖北
少数民族学生可直接落户创业将获扶持资金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少数民族地区学生,入学时可不迁移户口;少数民族地区学生毕业后在湖北省内就业创业的,凭毕业证、就业创业相关手续和住所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少数民族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超过两年的,经教育部认证的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学士以上学位留学回国人员,符合就业创业地落户基本条件的,可申请在当地落户。
此外,湖北划拨专门资金用于促进大学生在湖北创业发展,特别是将少数民族地区在校大学生纳入了重点扶持范围。
湖北省规定,少数民族地区的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项目。根据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產业政策、科学技术含量、市场前景以及吸纳就业能力等因素,分别给予2万元至20万元无偿资金扶持。
广东
到农村从教可退学费为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提高农村学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广东自2008年起实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满1年后可享受退还学费的政策。退费的标准按每人每年6000元计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高校毕业生上岗退费以4年为限,从上岗满1年后逐年退费,连续退费4年;大专学历高校毕业生上岗退费以3年为限,从上岗满1年后逐年退费,连续退费3年。
2012年,广东发布了《关于将欠发达地区农村幼儿园纳入上岗退费实施范围的通知》(粤教师函〔2012〕50号),决定将在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的“上岗退费”适用学校类型范围扩大为: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及乡镇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对就业困难学生进行帮扶的措施。
1、对就业经济困难的学生,一是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在教工党员中建立扶贫帮困骨干队伍,以基层党组织为依托、以党员为骨干,认真开展落实扶贫帮扶活动。二是以辅导员为主的思想政治队伍,要做好贫困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缓解贫困生的心理压力,促进其健康发展,积极乐观地面对生活。三是由学工部建立贫困生救助机制,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使学生通过劳动获得生活资助,摆脱因经济困难而造成的各种压力。四是由学院就业管理中心提供就业信息和机会,帮助贫困毕业生实现就业。
2、对就业形象困难的学生,一是强化素质教育,进行职场形象指导,开展就业应聘模拟训练,使就业形象困难的学生能够以自身素质和娴熟、得体的应聘技巧弥补就业形象上所存在的不足,从而赢得用人单位的认可。二是由就业管理中心提供就业信息和机会,帮助就业形象困难的毕业生实现就业。
3、针对就业能力困难的学生,一是由教务处和就业管理中心督促任课教师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增加对就业能力困难学生的关心和帮助,使其不断进步;二是由教务处和就业管理中心提供必要条件,组织开展各种技能强化训练和社会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三是由就业管理中心提供就业信息和机会,帮助就业能力困难的毕业生实现就业。
4、对就业心理困难的学生,一是由各系室深入实际,对症下药,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开展挫折教育、成功教育和自立自强教育,培养他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二是由学院开展个别心理辅导,帮助培养其健康心理;三是由就业管理中心提供就业信息和机会,帮助就业心理困难的毕业生实现就业。
5、对就业观念困难的学生,一是由就业管理中心有针对性地开办就业指导讲座,正确引导学生面对现实,认清形势,准确定位,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打消“等、靠、要”的念头,积极投身到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活动之中去。二是由各专业班级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调查研究活动,通过调查走访、分析总结、自我剖析、小组讨论、经验推广、撰写报告等方式让学生面对就业现实,感知就业形势,调整思维,从而实现就业观念的根本转变。三是由学院就业管理中心提供就业信息和机会,帮助就业观念困难的毕业生实现就业。
各个职能部门要正确认识对就业困难学生的进行帮扶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就业困难学生的帮扶工作,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本部门、系室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就业帮扶方案,有计划、分步骤的落实就业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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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数民族社会发展与就业马戎 - 2009.
[4]少数民族社会发展与就业:以西部现代化进程为背景马戎 - 2009.
[5]马海霞.浅析新疆产业间就业结构.新疆师范大学学报,1999.
2019 年度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创业研究立项课题立项编号(JYB2019289)
(作者单位:黄河科技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