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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默生超验主义自然观对狄金森的形塑

2019-01-20刘保安李向英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19年3期
关键词:诗节狄金森爱默生

刘保安,李向英

一、引言

爱默生超验主义思想对美国的哲学、文化、文学艺术影响颇为深远。如他倡导的自立自强深深地影响了几代美国人,为美国的全面崛起奠定了雄厚的基础;他号召美国人冲破传统英国文化的桎梏,开创独立的美国文化;呼吁美国作家用独创精神,创建富于本土意识的文学,为美国文学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最终使美国文学屹立于世界之林。学者们曾就爱默生超验主义思想对狄金森诗歌创作的影响有过论述。界拉·沃罗斯基(Shira Wolosky)说过,“狄金森在1850年读了爱默生的《随笔:第二集》(Essays:Second Series,1844)”[1]473,这对她产生了深刻的影响。黄宗英说过,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思想影响了包括狄金森在内的19世纪美国文学大师:“沃尔特·惠特曼(Walt Whitman,1819-1892)、艾米莉·狄金森(Emily Dickinson,1830-1886)、纳撒尼亚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亨利·戴维·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1817-1862)、赫尔曼·麦尔维尔(Herman Melville 1819-1891)等一代美国文学大师,都深受爱默生超验主义思想的影响”。[2]1黄宗英还说,爱默生的诗学理论不但影响了包括狄金森在内的19世纪美国诗人,而且还影响了众多20世纪及后来的当代重要美国诗人的艺术创作。[2]2岳凤梅指出,狄金森“十几岁的时候,父亲的学生——告诉她文学是通向不朽之路的富兰克林·牛顿,就曾把爱默生的《诗集》作为礼物给她。她还拥有爱默生的其他作品,如《论自助》《代表》等。她唯ー一首在报纸之外匿名发表的诗歌《成功》,被读者认为出自爱默生之手,可见两人才思的相近之处。在她晚年的时候,她还经常抄写爱默生的读歌。”[3]3刘守兰明确指出,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思想浸染了狄金森的诗歌,其中狄金森诗第668首明显有爱默生的影子:“本诗反映出爱默生的超验主义自然观对诗人的影响:自然界中一切都融洽共存,人间如同天堂。”[4]190

上述学者都从自己的视角论述了爱默生超验主义思想和诗学对狄金森所产生的巨大影响。但是,学者们对爱默生超验主义自然观与狄金森诗歌的关系剖析不足,笔者将从自然的作用、人对自然的态度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三个层面来探讨爱默生超验主义自然观对狄金森的影响。

二、爱默生超验主义自然观对狄金森诗歌的影响

(一)自然的作用

第一,自然给人类带来无限的欢乐。爱默生超验主义自然观认为,自然能够给人类带来无限的欢乐。爱默生在《论自然》中说过:“不仅仅是太阳或夏天,而是每一时刻、每一季节都产生了自己快乐的贡物”。[5]178可见,在爱默生的眼中,一年四季中每个时刻都给人类带来无尽的欢乐。接着,爱默生还阐释了一些具体自然事物如“雪泥纷乱的荒野”“树林”“光光的地面”以及田野等都给人类带来永远的欢乐。爱默生还说,因为我们处于自然之中,即使我们心里没有特别幸福的事情,我们也感觉到欣喜若狂。爱默生还指出,一些自然如树林不仅使人永远保持青春,而且会让人回归理性和信仰,给人类带来希望,赋予我们高尚的思想和美好的感情。可见,爱默生认为,自然不仅会给人类带来无尽的欢乐,自然还会增加人类的理性,坚定人类的信心和信仰,还会提升人类的修养。

众所周知,狄金森成年后过上了隐居生活,开始拒绝与外界交往。狄金森践行爱默生倡导的回归自然。她热爱花草,潜心呵护自己花园里的花草。当她与花草为伍时,她也和花草结为亲密的朋友。她经常把自己的花草作为自己的子嗣,作为礼物献给亲朋好友。这可以充分证明狄金森与自然(花草)的深厚感情,以及她从自然中得到的欢乐。她不仅从花草中得到了欢乐,而且花草也给她排解了孤寂之苦。除了花草之外,狄金森对四季、太阳、星星、日出日落和风雨以及自然之物如山川、森林、正午等详细观察并展现了自己在自然中得到的无限欢乐。

狄金森的许多自然诗与爱默生超验主义自然观如出一辙。如狄金森诗第12首:“晨光更为温顺——/毛栗正在变棕——/浆果的面颊更胖更圆——/玫瑰花儿出了城。//枫树包着更艳的头巾——/原野穿上了大红袍——/我怕自己太老气/打算戴件小珠宝。”(J.12)[6]17狄金森将这首诗的背景置于金秋时节。诗人主要展现了金色宜人的季节,诗人旨在告诉读者金秋的迷人景色给人们带来无限的欢乐。此外,狄金森喜欢金秋的丰硕。我们还可以说丰收的喜悦给读者和诗人都带来无穷的欢乐。诗人使用具体意象和色彩意象如变棕的毛栗、滚圆的浆果、出了城的玫瑰花、染红了大地的枫叶以及“原野穿上了大红袍”讴歌了一曲秋之颂歌。诗人使用丰盈的果实谱写了一曲圆润的曲调。这是秋的收获——成熟美。由于果实丰收,因此晨光显得更加温顺。面对金秋的收获,农人感到满心的欢喜。我们也可以认为,诗中再现了诗人对丰收的欢喜,对金秋的欢喜。丰盈的金秋颇似狄金森自己的诗歌创作。

在诗第1213首中,诗人明确告诉读者她喜欢三月的天气,诗人喜爱三月里的紫色、泥浆、树林干爽。“我们喜欢三月。/他的鞋是紫色的——/他高超新鲜——/他为狗和小贩造泥,/他使树林变干。”(J.1213)[6]21狄金森笃爱明媚的春天(J.812),她还满心愉悦地迎接春天的到来(J.1051),她也欢喜夏日的辉煌,她也会欢呼秋天的层林尽染,她还醉心金色季节的收获(J.1407)。她不仅钟爱美丽的清晨(J.728),而且她还喜爱白昼(J.304),她也热爱自然中的一切变迁,她还喜爱自然中的一切如草原、山川、森林、星星、正午(J.327)。狄金森写的自然给读者带来的欢乐正如爱默生在《论自然》的第一节中所写的一样。

第二,自然是人类的导师。爱默生在《自然》中明确指出自然的另一个作用,即导师作用:“枝条在风暴中的舞动,在我看来既新奇又陈旧。它出其不意地撞击了我,可我们彼此陌生。它的效果就像当我认为自己想得公正或是做到不错的时候,高尚的思想和更美好的感情笼罩着我全身时产生的效果。”[5]178-179这种“高尚的思想和更美好的感情”可以包括很多内容,如真善美、正义、仁爱等等。人们只有有了“高尚的思想和更美好的感情”,才会更加美好。

对于狄金森而言,自然的导师作用十分突出。自然陪伴她度过了极度孤寂的隐居生活,陪伴她直面令人窒息的精神重压。自然使她超越自我,战胜自我。自然不仅使她认识自我,完善自我,而且使她全面了解人生,更使她进一步认识人生的真谛,进而使她把自己的一生献给了诗歌艺术,并为全人类留下了宝贵精神财富。

狄金森诗第668首诠释了爱默生所倡导的自然是人类的导师:“‘自然’,是我们所见——/午后的光景,山峦——/松鼠,野蜂,阴影——/自然,甚至,是乐园——//‘自然’,是我们所闻——/大海的喧露,雷霆——/食米鸟叫,蛩鸣——/自然,甚至,是和声——//‘自然’,是我们所知——/我们却无法说明——/要道出她的淳朴/我们的智慧无能——”(J.668)[7]197诗的第一和第二个诗节中,诗人使用多个自然意象来定义自然。第一诗节中的自然意象如午后的光景、山岚、松鼠、野蜂、阴影、乐园,第二诗节的自然意象如大海的喧嚣、雷霆、食米鸟、鸟与和声。狄金森堪称意象派的开山鼻祖。为了给读者留下一个十分明显的差异,诗人用反义、截然不同的意象将自然隔离开来。诗人将自然的崇高和伟大与低微和渺小形容自然在人类感官上不同的感知。在人类的认知上,自然不仅巍峨而且弱小。当然这仅仅是人类的直觉感知。虽然自然十分简单,但却远远超过我们人类的认知能力。因此,我们似乎难以定义自然。诗人最后找到难以定义自然的原因:尽管自然淳朴,但是人类似乎难以探求它的奥妙,无法描述它的奥秘。虽然自然十分简单,但是如果我们越来越走进自然,越来越了解自然,我们知道的自然就越来越少;如果人类更加了解自然,那么,人类似乎很难领悟它的奥秘。尽管如此,自然一直在引导、启发人类向善去恶的,因此自然一直是人类的导师。为了真正达到认识和探索自然的奥秘,求索自然的真理之所在,人类不仅要和自然和谐共存、共处、共生,同时人类必须要对自然怀揣敬畏之心。

第三,自然净化人类的灵魂。爱默生“逐层揭示自然与人的关联,从最基本的‘物用’(commodity)层面逐渐上升到哲学和精神的层面——美、语言和训诫。如‘训诫’一章中,爱默生揭示自然的道德寓意,自然的教育意义‘永无穷尽’,‘既教化知性,又教化理性’”[8]200爱默生认为,“道德法则横在自然的中央,并向四周辐射。它是一切实体、一切关系和一切过程的心髓,我们所处理的一切事物都在向我们说教着”。[5]196爱默生所说的自然并非纯粹的物质自然,从哲学的层面而言,是灌注着“精神”的自然:“精神存在于自然的背后,又贯穿于整个自然。它是单一而非复合;它并非外在地,也就是说在具体的时空中,作用于我们,而是精神性地,或经由我们自身而发生作用:因此,精神,这至高的存在,并非在我们周围建立一个自然,而是让自然经由我们的生命勃发……”[8]200正如爱默生所说的:“站在光光的地面上——我的头沐浴在快活的空气里,伸向无限的空间——一切都意味着自我主义消失了。我变成了一个透明的眼球,我是虚无,我看见一切,宇宙本体之流在我体内循环,我是神的一部分或一片段。”[5]178由此,自然使人类的心灵得到净化和升华。我们知道,以爱默生为首的超验主义“作为一种文化批评思潮,它将矛头指向美国的物质主义、商业化和社会的从众趋势”[8]74-75。超验主义者认为,人的精神超越物质、感性、经验的世界的局限,人类通过生活实践发掘自我、表达自我、充实自我。

爱默生说过,人的本质不在于物质,而在于精神。因此,爱默生注重人的精神提升。狄金森在这方面深受爱默生的浸淫。“狄金森注重精神内省,认为精神生活高于物质享受”。[9]107同时,狄金森与爱默生倡导的人类回归自然净化自己的心灵也产生了强烈的共鸣。狄金森坚决反对19世纪美国社会追逐物质享受,淡化精神生活。狄金森担心物欲横流的社会环境将会使整个社会风尚败坏,残酷的物质竞赛使美国人缺乏仁爱之心。狄金森担心久而久之,人们灵魂的一片净土将会丧失殆尽。那么,人类的灵魂将如何净化,人类就必须自觉投身到自然之中去。

狄金森诗歌中,自然中充满神性(J.122),因此人类置身于自然之中,灵魂可以得到超脱和升华(J.155)。诗第155首共有3个诗节:“一只蜜蜂嗡嗡唱歌/一种巫术——把我掌握——/如果有人问我何故——/死掉比说出——/还要容易——//小山上的红光/带走了我的志向——/如果有人讥刺——/当心——因为上帝就在这里——/如此而已。//破晓的朝晖/增加了我的地位——/如果有人问我怎么样——/把我画成这样的——画匠/必定会说起!”[6]110-111这首诗中的第二个诗节中的人(我)、自然(小山上的红光)和上帝(上帝)所表现的思想与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思想一脉相承。这首诗的第三节中的“破晓的朝晖”象征任何一种美丽的自然现象,诗中人说“增加了我的地位——”指的明显是自己的精神地位或者素养的提升。

(二)人与自然的态度:人类对自然的敬畏之情

我们知道,狄金森曾写过一些人与自然不和谐的诗篇,在这些诗篇中狄金森或者是诗中人不仅惧怕自然而且还对自然敬而远之。但是,我们这里所说的狄金森对自然的敬畏并不是恐惧自然,而是对自然的崇敬之心。爱默生在《论自然》中指出:“星星唤醒了几分崇敬,因为她们虽然一直出现着,但却是不容接近的”。[5]177因为我们不容易接近一些自然之物如星星,因此我们对它们带着好奇心。又因为我们无法穷尽自然中所有的奥秘,因此我们一直都会对自然带着好奇心。这种好奇让我们去尊重自然敬畏自然。在爱默生看来,自然是值得尊重和敬畏的。即使我们能够探索出自然中的所有奥秘,我们也不会丧失对自然的好奇心。“自然永远不会摆出一副卑鄙的面目。即使最聪明的人也不会因追究她的秘密、探出她一切的至善,而失去所有的好奇心。”[5]177

狄金森和爱默生一样,对大自然抱着崇敬之情。所有的自然现象(如四季的轮回、日出日落和潮涨潮落)都使狄金森感到神奇,一切自然现象都能引起诗人的好奇心和对自然的敬畏之心。这促使促动她接近自然、投身自然,探究自然的奥秘,发掘真理的源泉。

狄金森在诗第122首的第一诗节就明确告诉读者夏日徐徐上升的太阳如此庄严,令她肃然起敬:“一个夏日里的某种东西/像她的火炬慢慢燃去/它使我感到庄严。”(J.122)[6]86因此,我们对自然应该顶礼膜拜。既然爱默生认为,我们接近自然拥抱自然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对自然的好奇心,那么,我们走进自然的目的是什么?我们接近真实的自然美景,在自然中可以感觉到真理的存在,因为真理存在于自然之中。可见,在这一点上,狄金森和爱默生的自然观完全一致。他们都认为,在描写自然之目的是为了探索真理、发现真理。诗第122首的第二诗节中,一个夏日中午的碧蓝给诗人带来欢喜;第三诗节中,夏夜里的一种亮让诗人心旷神怡。“一个夏日中午的某种东西——/一种深度——一种碧蓝——一种香气——/超越迷醉狂欢//而仍然在一个夏夜里/一种东西亮得令人心旷神恰/我拍着双手去看——”(J.122)[6]86-87我们知道,直白与婉转是狄金森诗歌的一个特征之一。这两个节诗十分直白,和狄金森平时的婉转不同。第二和第三诗节分别是一个意象,“碧蓝”和亮的东西。其中一个指的是夏日的中午时分,另一个指的是夏日的一个夜晚。这两种自然之物给读者带来极大的欢乐。爱默生认为,自然是具有生命力的,那么,自然的生命力律动是让人类难以置信的,更让人类产生敬畏之情。这些自然之物都值得人们敬畏,因为它们具有神秘特色、神性的特征,是人类难以用人工造化的。这正符合爱默生所说的“对自然形态的单纯观感是一种快乐。”[5]181狄金森认为,自然值得人类敬仰、敬畏不仅因为它给人类带来的神秘感和美感,而且还因为它鬼斧神工的造化令人叹服。

(三)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爱默生在《论自然》中这样说过:“自然以自己充溢的生命环绕在我们的四周,并流入我们体内,它用自己提供的力量邀请我们与自然协调行动。”[5]175既然自然具有一定的生命力,那么,自然总会与人类一起行动,互相配合,达到和谐共存的。不仅如此,“超验主义者相信能以理性(Reason)或心灵直觉的力量,超越感官经验的边界,直接沟通理念的世界,把握道德或其他超验的真理。”[8]75人类不仅可以与自然共存,而且人类可以借助经验了解自然,并且人类在自然中可以得到真理。

爱默生认为,人与自然是十分和谐的。但是狄金森发现,有时人与自然是互相孤立的,自然对人类甚至是冷漠无情的(J.1624),自然对人类甚至构成威胁(J.520)。当然,狄金森也认为,人与自然有时是十分和谐的。可见,狄金森将爱默生的一元论发展成为二元论。由此,爱默生对自然的认知是片面的,而狄金森对自然的认识不仅是全面的而且是透彻的。自然在与人类相处中,显然受到了人类美好品德和习性的熏陶,之后它们将会秉承人类的属性,具有人类的特性。自然之物如树林、溪水、清风具有人类的音容笑貌。自然的这种特性容易和人类建立深厚的情感,也容易和人类亲密、友善、融洽、和谐地共处。同时,狄金森在与自然长时期的相处中,有时她发现她不仅自己离不开自然,而且自然也离不开她。这也就促成了她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要条件。自然和诗歌一样成为狄金森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成为她诗歌创作的不衰竭的源泉。

狄金森诗第790首也阐释了爱默生超验主义的人与自然和谐的思想。“大自然——是最慈爱的母亲,/对每个孩子都很有耐心——/最儒弱的——还是最任性的——/她的劝诫都十分温馨——//在林中——在山间——/旅人——都能听到——/她在约束狂放无羁的松鼠——//或者张狂浮躁的飞鸟——//她的谈话多么动听——/一个夏日的午后——/她的家——她的伙伴——/当太阳沉落的时候——//她的声音在过道里/激发最渺小的蛐蛐——/最微贱的花儿——/胆怯的祷告求祈——//所有的孩子入睡时——/她把身子远远地转开/好把她的一盏盏灯点上——/然后从天空躬下身来——//怀着无限的爱心——/和更加无限的关怀——/她金色的手指压着嘴唇/希望安静——处处存在——”(J.790)[6]223-224

在这首诗中,狄金森把自然进行了拟人化的处理。首先,诗人将自然比喻为母亲。其次,狄金森赋予自然神明的特征,她和爱默生一样,将自然等同于神明。爱默生和狄金森一样,抛弃了上帝,并创造了自己的上帝。“超验主义者反对体制化的教派和教义,将神或上帝视为一种神圣的‘原则’、‘精神’和‘灵魂’,爱默生称之为‘超灵’(Over-Soul)。”[8]75我们知道,狄金森最终抛弃上帝之后,在自然中找到了人间天堂。这就是狄金森在这首诗中为什么把自然母亲替代了上帝。自然(母亲)不仅对所有的孩子都会献出无私的爱和奉献,而且还会想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呵护自己的孩子。狄金森诗歌中的自然和上帝一样,不仅热爱人类,而且还原谅人类的过失、庇护人类的错误,并拯救人类于水深火热之中。自然中的子民和上帝一样把自己的子民看作自己的孩子。某种意义上说,狄金森婉转地批评了上帝的仁慈和对人类的拯救。大自然不仅赐给人类光和热,而且照亮黑夜,把光明带给人间。自然一直处处都为人类着想,晚上,自然为人类打造出一个安静、祥和而又和谐的栖息之地。可见,人与自然多么和谐呀!这首诗的字里行间流溢着自然母亲的品德,给读者留下一个白璧无瑕的自然母亲的形象。狄金森笔下的自然母亲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与可望不可及的上帝形象有多么大的差别呀!从这个意义上讲,这首自然诗的意蕴更加深刻了。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认为:尽管狄金森的诗学理论以及其艺术创作风格与爱默生有一定的差异,但是她在思想情感、时代精神、创作准则与爱默生是相同的。狄金森与爱默生的一些相似观点容易使她接受爱默生的思想观点。1837年8月31日,爱默生在剑桥镇对全美大学生荣誉协会发表的演说《美国学者》中所说的话,道出了狄金森一代知识分子的心声:“我们依赖旁人的日子,我们学习他国的长期学徒时代即将结束。在我们周围,数百万计的青年正冲向生活,他们不能总是依赖外国学识的残羹来获得营养”。[5]116狄金森阐释自己的诗歌创作目的是:“如果我能使一颗心免于哀伤/我就不虚此生/如果我能解除一个生命的痛苦/平息一种酸辛//帮助一只晕厥的知更鸟/重新回到巢中/我就不虚此生。”(J.919)[7]236爱默生在《诗人》中明确自己所写的是人和事包括:“探索男人、女人、大海和星辰/看到自然高蹈向前;/探索世界、种族、友谊和时代/看到了音乐的节奏”[5]16可以看出,无论是狄金森还是爱默生都是写现实生活经验的,他们秉承的都是功用诗学理论,他们都倡导诗歌创作的目的是揭示生命的本质。可见,爱默生对19世纪以及20世纪后世诗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狄金森一直钟爱自然,用人的直觉感受自然,通过体悟自然,进而感知自然的奥秘。狄金森通过自己所了解和把握的自然,告诉读者与自然和谐相处,进而充分有效地利用自然。通过对自然的思考,对自然的体悟之后感知人的价值,并感悟到生命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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