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警务学二级学科建设思考
2019-01-18赵凌
赵 凌
(铁道警察学院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河南 郑州450053)
学科是高等学校教育的基础,学科的发展代表着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培养人才的专业发展方向,是衡量一个领域科学水平、教育水平和社会服务水平的重要标志[1]。《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中把“双一流”建设提升为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其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坚持以学科为基础”,“带动学校发挥优势、办出特色”。党的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公安教育训练工作在整个公安工作中居于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公安高等教育是公安教育训练工作的主体,是国家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公安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2011 年3 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批准增设公安学为一级学科,开创了公安高等教育学科建设的崭新时代。在此基础上,以城市轨道交通警务学(城市轨道交通以下简称“城轨”)为研究对象,发展公安学二级学科及其研究方向,解决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对于发展和完善公安学一级学科,推动公安高等教育特色式、内涵式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一、设立城轨警务学为公安学二级学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 号,以下简称《学科目录》)第四章第九条规定,二级学科是组成一级学科的基本单元。二级学科设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的理论基础,或属于所属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二是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三是社会对该学科人才有一定规模的需求。下面我们结合上述基本条件和城轨安保工作的现实要求,从必要性和可行性两个方面对设立城轨警务学为公安学二级学科进行简要分析。
(一)必要性
1.城轨警务学是公安学学科体系的基本组成
《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指出,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独立的学科必须有独立的科研属性,科研属性包括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等[2]。公安学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的公安警务活动及其规律与对策的学科[3],其研究对象包括社会治安秩序及其维护,违法犯罪现象及其预防和查处的对策、方法与手段,公安工作发展的历史、现状及未来,公安机关及公安队伍自身建设及发展规律等,其研究方法有调查研究、实验研究、实地研究和文献研究。
就研究内容而言,城轨系统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确保城轨安全运行是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中央综治办关于加强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4〕15 号)强调“党政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和“运营单位落实安防主体责任”;《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4〕28 号)中指出“党委、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公安机关要落实城市公共交通的治安管理责任”“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行业指导责任”“运营单位要落实安防主体责任”;《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 号)中再次明确了政府、交通运输部门、公安机关、运营单位在城轨安保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城轨警务可以理解为,在本级人民政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下,由运营单位主体负责,公安机关会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在城轨区域开展巡逻查控,对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危及城轨安全的涉恐等情报信息进行引导、监控,指导、监督、检查运营单位做好安检、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管理和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的总称。由此可见,城轨警务学是研究保障城轨安全运行一般规律的科学,是公安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研究对象而言,城轨警务学的研究对象是城轨系统中人、车、物、网络与信息等要素的特性及活动规律。其中,人是指危及城轨安全运行的人,如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的、携带违禁物品进站上车的、暴恐袭击的、散布虚假信息和制造恐慌的人;车是指可能危及机车安全运行的安全保卫重点区域,包括车站控制室、列车司机室、行李室、运营控制中心、行车隧道(或线路)、车辆基地及变电站等;物是指可能引发城轨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设施、设备、技术装备等;网络信息是指利用网络传播危及城轨安全的涉恐涉暴谣言等。很显然,这些研究对象必将给城轨运行带来安全风险,管控这些风险所形成的对策、方法与手段也必将有利于维护城轨治安秩序稳定。
就研究方法而言,城轨系统复杂的内部结构和昼开夜闭的运营特点,一定程度上就决定了其安保工作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暴恐分子总是选择人员密集场所作为袭击目标,针对城轨客流所呈现的均匀型、混合型、居住型、办公型①均匀型:该类型客流除早晚高峰客流略微上升外,全天大部分时段客流分布较为平均;混合型:该类型客流分布呈明显的早晚双高峰特点,且进出站客流相差不大;居住型:该类型客流早高峰进站量大,晚高峰出站量大,全天的客流呈现出早晚单向高峰的分布特性;办公型:该类型客流早高峰出站量大,晚高峰进站量大,全天的客流分布正好与居住型相反。等特点,安保工作势必伴随着客流动态监测的变化规律而作相应调整;针对城轨的舆情热点、焦点和难点与发生在本地内外的案事件,应保持高度敏感,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警情分析、案例分析和舆情分析,及时预警防控,明确安保工作重心和要点。因此,城轨警务学的研究方法应包括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结合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史料与实证研究法等,其研究目的是利用科学合理的安保方法与手段,协调人、车、物、网络与信息等各要素在城轨系统内部的关系,最大限度地确保城轨安全运行。
由此可见,城轨警务学既具有公安学的内在科研属性,又具有鲜明的自身特点,可以归属于公安学一级学科。
2.城轨安保工作的现实需要
根据《学科目录》第三章第七条规定,设置公安学一级学科,“一般应有若干可归属的二级学科”,不仅从理论和学术上考虑应设置二级学科,更要从人才培养需求上加以考量[4],也即社会对该学科的需求,因为社会需求是学科动态发展最直接的推动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当前我国城轨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开通城轨运营的城市达到34个,运营里程达到5032.7公里,投入运营车站3234 座,客运总量将近185 亿人次,增幅将近15%,国内64个城市开工建设城轨项目,在建线路长度达到6246.3 公里,增幅超过10%[5]。到2020 年,地铁轨道交通规划里程将达到8500 公里,比2017年年底新增近3500公里。
随着开工建设、运营通车里程、乘客人数的迅猛增加,城轨安全运行也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内人们最为关注的社会问题之一。首先,城轨系统一般处于相对封闭的运营状态,点多、线长、面广,空间狭小、客流密集、人流高度集中,安全保卫难度很大。其次,城轨规划、建设、运营投资大,专业性强,信息化程度高,专业化的安保工作(如治安防控、刑事侦查、警卫、运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要求警务人员具有深厚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精湛的特色警务技能,专业化、系统化、规范化的学习和训练是提升安保能力的重要途径。第三,城轨不仅是人流密集的客运公交场所,还常常与地下商场、娱乐场所对接,乘车、购物、休闲等多方位客流在狭小空间内汇聚、无秩序流动,人员成分复杂,潜在安全风险巨大,极易引发次生灾害,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形成威慑力显得十分重要。从对国内多个城轨运营城市警力配置现状及规划情况的调研和分析来看,每2 公里内设置1 个车站,按照“驻巡结合”的警务模式和“三班两运转”的运行机制部署,每个站点应至少配备6 名以上专业民警。以此推算,在不考虑短期内城市轨道安保压力骤增引发的大规模警力需求,以及民警调岗、退休等自然减员、补充等情况下,仅以新建线路需增配的专业警力数量测算,从2017 年至2020 年规划新增专业警力10500人,即年均需新增专业警力不少于3500 人。可见,随着城轨的快速发展,未来一段时期,全国城轨专业民警培养需求量巨大。因此,从城轨安保工作的实际和人才培养的需求出发,在公安学一级学科下设置城轨警务学二级学科是城轨安保工作的必然要求。
3.城轨警务基础理论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学科是一个历史性范畴,从其产生和发展的角度看待城轨警务基础理论建设和发展是相对理性的。学科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三个根本特征[6]:其根本动力是人自身教育或发展的需要,其途径是主体的需要和认知结构与客体结构间的互动,其呈现方式是一定知识范畴所组成的逻辑体系。
首先,在迫切的社会公共安全保障需求的引领下,确保城轨安全运行逐渐成为全社会共识。为适应新形势、新机遇,公安院校在发挥警务人才培养、在职民警培训职能方面理应作出积极回应,城轨警务基础理论建设应运而生。其次,由于公安院校缺乏对口专业毕业生供给,当前城轨民警多数来自交警、巡警、特警等专业警种或退伍军人,在环境结构复杂、案(事)件发生发展群体效应联动性强破坏性大的情况下,非专业民警的现场执法、应急处突能力亟待加强。最后,城轨警务基础理论属综合性学科[7],结合了法学、哲学、管理学、教育学等社会科学以及交通运输工程等自然科学的知识,符合公安学交叉学科的性质和特点,同时公安机关执法逻辑主线始终应与城轨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营、维护管理同步,不同阶段涉及的基础理论会有所侧重,但这一基本逻辑主线不会发生改变。因此,城轨警务基础理论在公安队伍建设、后备警务人才培养、学科知识体系建设等方面已经表现出了公安学二级学科应有的特征。
(二)可行性
学科是相对独立的知识体系。法国学者埃德加·莫兰认为,“每一个学科由于有自己特定的学科界限,有自建的学术用语、研究方法和理论,所以都是独立的”[8]。《学科目录》第四章第九条强调了专业知识体系的重要性。下面从专业知识体系和人才培养基础两个方面对设立城轨警务学为公安学二级学科进行说明。
1.城轨警务学具有相对健全、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
我国城轨自1969年开通运营至今,在安保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城轨警务学也正在形成自身的专业知识体系,主要包括四个模块:一是城轨警务学的基础理论研究,主要包括城轨警务学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基本技能经验、发展史以及对境外城轨安保工作做法和取得成果的比较研究。二是城轨警务专门工作的研究,主要研究城轨安保主体,城轨安全保卫政策法规,维护城轨公共安全与运营秩序的警务活动规律与特点,防控犯罪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公安行为与创新对策,公共安全事件风险评估、预警、预防、处置的公安战略战术,公安工作发展趋势等[9]。三是城轨安保工作的研究,主要安保任务包括巡防查控、单位防控、物品管控、人员稳控、舆情导控、应急处突等,日常安保工作包括风险评估、秩序维护、识疑查危、隐患查治、应急演练等。四是城轨警务理论应用的研究,主要包括风险预警与防控、犯罪预防与控制、联勤联动机制建设与创新、大客流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安保社会化、智慧安保等方面的具体应用。
2.城轨警务学已经具备了一定规模的人才培养训练基础
随着城轨安保工作对理论化、规范化、系统化、智能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有部分公安院校顺应城轨安保工作实践对专门警务人才的迫切需求,已经开始着手培养应用型城轨警务人才。2017 年年初,经公安部人事训练局批准,铁道警察学院组建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挂靠治安学专业招收城轨安全与执法方向本科学生,为城轨安保领域专业化建设和特色人才培养开辟了先河。之后,上海公安学院、广西警察学院等多所公安院校也专门设置轨道交通公共安全管理教研室及相关业务部门,培养轨道交通公共安全、城轨安全技术管理等方向的专业化警务人才。铁道警察学院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每年招收3 个区队约140 人,该系各类在校学生约500人,首届80 名2018 届城轨安全与执法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已经服务于实战单位。
截至目前,我国城轨公安机关民警将近1.5 万人,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和现有公安民警轮值轮训的培训机制双重驱动下,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自2016年以来,每年至少举办两次全国城轨公安机关安保工作培训班,与此同时,地方城轨公安机关也逐渐形成了符合本地城轨安保专业化、实战化特点的定期培训机制。由此可见,全国城轨安保警务人才培养基本显现出公安院校教育培养城轨预备警官与专业实战部门自上而下培训在职民警相结合的总体态势,城轨安保工作具有了一定规模的人才培养训练基础。
二、当前城轨警务学科建设面临的问题
任何一门学科的创设,特别是在一级学科下创设二级学科,都不是简单的、一蹴而就的事情,它需要长期的学科发展积淀。当然,城轨警务学在今后的建设和发展中,肯定还面临着多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理论与实践发展不协调、基础理论研究薄弱,以及专业研究人员数量缺乏且交流不足。
(一)理论与实践发展不协调
截至目前,我国城轨始终保持安全运行,但安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任务艰巨繁重。一是城轨发展快,安保任务重。按照规划,到2020年,我国开通运营城轨的城市将超过40个。城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地方安全管理没有跟上,老问题没解决,新问题又出现,安全隐患较多。二是大客流成常态,安全保障压力增大。城轨已成为公众出行的主要方式,客流量逐年加大。如北京城轨日客流量超1200万人次已成常态,随着新线的开通运营,日均客运量将达到1400万人次。上海、广州、武汉、成都等地一些重点城轨站,每天客流量都在10万人次以上,有的甚至超过了20万人次。大客流情况下维护良好秩序的压力大、难度大。三是遭受袭击的风险高,发生问题危害大、影响大。近20年来,俄罗斯、德国、西班牙等国城轨区域发生暴恐案件20 余起,造成了1 万多人死伤。虽然公安机关对城轨安保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各种安保新机制(如四位一体防控模式、五位一体查控勤务运行模式、地上地下一体化模式、最小作战单元等[10])、新方法、新技术层出不穷,但还应客观地看到,公安院校、科研机构、专业协会、城轨管理部门及其运营单位之间交流还不够通畅,理论人员的研究和思考还未广泛深入开展,对安保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创新举措无法及时跟进,理论研究与实战工作协调发展不够,城轨警务学科发展动力不足。
(二)基础理论研究薄弱
《学科分类与代码》对学科的形成进行了系统描述,提出人类的活动产生经验,经验的积累和消化形成认识,认识通过思考、归纳、理解、抽象而上升成为知识,知识在经过运用并得到验证后进一步发展到科学层面上形成知识体系,处于不断发展和演进中的知识体系根据某些共性特征进行划分而成学科。长期以来,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城轨警务学研究更多关注现实问题的探讨和解决,如安检不规范、运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责任不到位、可疑人员定位跟踪等问题,使得城轨安保研究长期停留在“经验总结”阶段。经验总结是学科建设的初级阶段,无法揭示本质性规律,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理论。有学者指出,一个学科之所以能够独立,要追溯到逻辑起点,由学科的逻辑起点推演学科的研究对象,并由研究对象框定研究范围,在此基础上发展学科理论并形成体系,并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设置课程体系[11]。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城轨警务的研究还未广泛涉及逻辑起点、研究对象、研究范围、学科理论体系等,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明显不足,势必影响认识的成熟度,对知识的总体把握可能出现偏差,从而限制城轨警务学科的进一步发展。
(三)专业研究人员数量缺乏且学术交流不够
学科建设和发展归根结底是人的建设和发展,由什么样的人来建设、培养什么样的人是学科建设与发展应当认真对待的问题[12]。从专业研究人员研究基础的角度来看,据了解,截至目前,从事城轨警务学科研究的大部分师资是从单一学科,如法学、公安学、社会学甚至工学转行而来,学科专业背景的局限导致教师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体系储备不系统、不全面,再加上缺乏城轨安保经验,开展深层次的理论研究时就会显得功底不够。此外,从事城轨警务学术交流平台也明显不足,相关成果也仅零星出现在部分公安院校学报、地方报刊、非公安类期刊上,而与城轨有关的专业性期刊,也是仅从技术装备、工程实践、设备检修等角度多有研究,很少涉及警务或安保方面,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研究人员的学术交流,对城轨警务学科发展十分不利。
三、推进城轨警务学科建设和发展的探索——以铁道警察学院为例
学科建设是高等院校提高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能力的重要基础,是高等院校各项工作的核心。对于学科建设的组成要素,学术界大致分为两种类型:构成说和过程说。构成说方面:有学者认为学科建设包含调整学科布局、完善学科组织、组建学科队伍、确定学科方向、争取和设立学科项目、建设学科基地、营造学科环境等八个方面[13];有学者认为学科建设包括学科方向建设、学科梯队建设、基地建设和项目建设等四个方面[14]。过程说方面:有学者认为学科建设分为起步、发展、提高三个阶段,起步阶段应明确学科发展方向和重点,发展阶段应扩大规模、建立平台,提高阶段应在已有平台、重点突破的基础上实现学术水平的全面提高[15];有学者认为学科建设过程主要体现在五个环节,即凝练学科方向、汇聚学术队伍、构筑学科平台、争取科研项目和营造学术环境[16]。城轨警务学作为新兴学科,其建设和发展必定是依据已有学科建设经验以及建设主体自身学科建设经验和优势来展开。
(一)确立学科方向
学科体系结构自上而下主要包括四个层面: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二级学科方向。显然,二级学科方向的确立是学科建设的基础和首要环节。铁道警察学院为推进城轨警务学科建设,率先确立城轨安全与执法方向并挂靠治安学二级学科,主要基于三个方面的考虑:
1.立足优势、面向前沿
新学科或学科方向的产生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学科边界的知识互补共生,形成交叉学科或边缘学科;二是众多学科对某个复杂社会问题或现象进行研究,彼此在内容与方法上相互影响、相互渗透而形成综合性学科[17]。铁道警察学院历经了将近70 年的办学历史,在以铁路为代表的交通运输安保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经验,为建设城轨警务学科奠定了坚实基础。
确立具体学科方向应注意两个原则:一是学科的前沿,也即学科建设的时效性;二是学科方向的现实意义,也即学科方向建设的可行性。在城轨警务学科建设过程中,面临众多学科前沿问题需要解决,如学科的逻辑起点、内涵、性质、学科地位、学科价值、学科的历史与发展等等。如学科的逻辑起点是构建整个学科体系的首要环节,具有最抽象、最简单、最基本,与终点辩证统一,逻辑与历史一致等特点[18]。学科前沿代表学科增长点,是对现有知识的超越,它包含理论前沿和应用前沿两个方面。铁道警察学院利用公安部直属公安院校的平台优势,准确把握国内公安院校城轨警务学科建设空白现状以及可面向全国招生的优势,目前已在国内公安院校城轨警务学科体系建设、系统化城轨警务人才培养、城轨警务科技研究以及服务城轨实践队伍在职培训等方面取得领先成果,并已由先发优势转向内涵式方向发展。
2.确定研究方向和思路
确定研究方向是设置二级学科的必要条件。当前铁道警察学院正以“史”“论”“专”三大模块来构建城轨警务学知识体系为基本研究思路,进一步厘清了城轨警务学的研究方向。其中,“史”是指城轨警务发展史,也即结合纵向城轨警务发展史与横向境内外城轨警务发展各阶段特征比较,提炼出城轨警务的缘起及主要特征,用以解决城轨警务“从哪里来”的问题;“论”是指城轨警务基础理论,包括风险导向警务理论、情景预防警务理论、客流导向警务理论以及综合治理警务理论,通过深挖有关学科理论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创立城轨警务特有理论基础,用以解决城轨警务“是什么”的问题;“专”是指城轨警务工作内容,包括日常警务和应急警务,日常警务包括指导监督、巡逻查控、案件查处、服务群众与组织动员等,应急警务包括反恐防暴、应急处突等,用以解决城轨警务“怎么干”的问题。
3.凸显学科特色
在学科方向建设上,不管是地方高校还是公安院校都普遍存在相互模仿、缺乏特色的问题。铁道警察学院新一届党委紧紧围绕“立足铁路、面向交通、服务公安”的办学定位,遵循“错位竞争、差异发展”的发展理念和“相通相近、逐步拓展”的发展路径,借助服务铁路公安特色鲜明的行业优势,在国家大力发展城轨的背景下,充分解读国家政策和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创设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培养城轨安全与执法方向的专业警务人才,避免了公安院校同质化发展,抓住了发展机遇,确立了学科特色。
(二)打造学科队伍
学科队伍建设一般包含三方面内容: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培养与管理;学科队伍的搭建、合作与管理;学科创新团队的组建与管理。
1.学科带头人
学科带头人不同于学术带头人,通常情况下,一个学科只有一名学科带头人,但不同学科方向可以有若干学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一般是在本学科教研水平最高、影响力最大的教授。在遴选学科带头人时,要注重将其个人资源积累与学科建设所需资源紧密结合起来。拿破仑曾说过,一头狮子带领的一群羊可以打败一只羊带领的一群狮子。铁道警察学院新一届党委在全院遴选学科带头人,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开发专业课程10 余门,并同步编写课程讲义,城轨安全与执法课程体系不断完善。
2.学科队伍
组建学科队伍的核心是学科研究方向,一般有两种形式:以有共同学术语言的志同道合者或以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成员为核心。铁道警察学院在规划组建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时,依据“校内调剂、内外结合、强强联合”的原则配备学科队伍。以校内为主,将侦查学系、治安学系、警察体育与战术训练教研部等系部承担相关课程的骨干教师,特别是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科研成果的教师统一调整到该系,并聘任一批城轨公安实战专家和校外特聘教授,组建起了一支专兼职相结合、年龄职称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组建学科队伍,不是简单的人员整合,要注重各成员积极性的发挥,同时还应根据学科建设的需要不断调整队伍的梯队结构,实现动态平衡和稳定,最大限度地发挥学科队伍的整体功能。
3.学科创新团队
学科创新团队是针对学科建设的科研任务,打破组织壁垒而组建的学科队伍。学科创新团队可以在学校层面也可以在系、部层面设专门机构组织实施,但应注意名义上的组合与形成合力是两回事。学科创新团队主要具有以下特征:一是学科方向特色明确,紧密联系最新研究需求,引领学科前沿动向;二是团队成员在研究专长、知识结构、研究经验等方面实现能力互补;三是团队要有持续性、高质量的科研产出。铁道警察学院为进一步完善学科建设制度,以完成一定科研任务为前提,在基层教学组织设置教研室的基础上设置专家工作室和研究中心。两年多来,笔者所在的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已经设置了城轨警务研究中心,研究成果十分丰富,其中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6 项,发表学术论文20 余篇,在近年的绩效考核中屡获优秀,成效显著。
(三)搭建学科平台
学科平台是学科队伍实现团队价值的载体,是学科建设的必要条件。学科建设平台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由实验设备、设施、材料支撑组建的实验实训平台;二是由各种报告、图书、文档支撑组建的信息平台;三是对接社会需求和协作关系而搭建的基础理论研究、业务交流、成果创新转化平台。
1.实验实训平台
实验实训平台是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实践、科研创新的重要基础,体现了高校的办学水平。铁道警察学院为支持城轨安全与执法方向建设,拨付专项资金近500 万元,在校内建成地上地下近八百平方米的城市轨道交通智慧安防技术实验室。同时,还联合国内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联合建设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力求在重点人员识别跟踪、智慧安检、大客流超限预警等方面取得成果和突破,打造新理论、新技术、新装备研发高地,为在校师生教研、在职民警培训提供基础保障。
2.信息平台
信息平台是高校从事学科建设的信息库和资源池。学科建设需要进行大量的研讨、调研、论证,每次都会有大量的信息资源需要总结、提炼。铁道警察学院轨道交通安全保卫系自成立以来就十分注重信息平台建设,定期将重要的政策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国内外城轨安保新成果以及系部阶段性建设成果以“先集中研讨、学习、总结,后统一挂网、内部分享”的形式,明确各类资料编号、日期,并指定专人负责,供学科团队成员随时查阅,做到“有始有终,留有痕迹”,资源信息平台化管理成效显著。
3.基础理论研究、业务交流、成果创新转化推广平台
创新平台是学科建设高要求的体现。铁道警察学院以部属院校为抓手,与公安部业务局和全国城轨公安机关积极建立、用好共同育人、共同发展的工作机制,推动了城轨警务学科基础理论研讨、实战业务交流以及有关成果的创新转化推广。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的具体指导下,校局合作遵循“订规划、办论坛、创刊物、订国标、促立法、建基地、编教材”的发展理念,推动了城轨警务学科建设的快速发展。截至目前,校局已联合举办三届城轨警务创新发展论坛,参会代表遍及全国已开通城轨运营的22 个省34 个城市公安机关和相关科研院所;参与主编的国内首部城市公共交通安保民警教育训练大纲已经完成;参与主编的国内首份《城市轨道交通安保研究》公安内部学术刊物已正式印发;参与评审的公安行业内首部标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技术防范要求》已正式发布;参与主编的国内首本公安民警《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工作》教育训练教材已初步通过公安部专家验收;同时,还积极参与编纂全国城轨相关法律规范,与全国十余个城轨公安机关协议建立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等。与此同时,我们还正在积极考虑创建“城轨安保学会”,争取专项课题研究,不断深入拓展研究成果的开发交流,有力推动学术观点争鸣,为城轨警务学科建设发展持续注入新动力。
城轨警务学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在建设过程中,研究人员需要在理论与实践结合中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实现该学科健康、持续、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