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传”:游民的梦想与绝望
——《阿Q正传》的社会文化视角解读
2019-01-14彭冠龙
彭冠龙,周 循
(山东师范大学 文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阿Q正传》是鲁迅重要的小说作品之一,历来为研究者所重视,目前已产生的大量有价值的学术成果,主要围绕两个方面展开,一是作品中显现出的关于启蒙的问题,比如阿Q的精神胜利法;二是作品中对辛亥革命的反思,比如未庄各色人等投机革命的行为。这些研究在深化我们对这部作品的认识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个问题,即精神胜利法、革命以及诸如此类的内容只是作品中的一部分情节,并非从宏观上对整部作品进行阐释。面对以上研究格局,已有研究者开始寻找新的方向,提出阿Q是游民而非农民的观点,这在对人物形象的认识上又进了一步,突出了阿Q游离于宗法社会秩序之外的特点,然而并没有触及这部作品的思想内涵,不能说是一个质的跨越。综观整部作品,鲁迅着力展现了两种社会秩序的冲突,一是非主流的游民社会秩序,二是主流的宗法社会秩序,题目中“正传”二字则传达出在这两种社会秩序的冲突中游民的梦想与绝望。
一、为什么“正传”寄托了游民的梦想
作品开篇围绕“名目”问题展开了一大段讨论,原因在于“名不正则言不顺”,可见这是一个根本问题,不仅关系到这篇作品的名字,而且关系到阿Q的名分。作者最终选择了“正传”,来源是“闲话休提言归正传”这句“小说家”的套话,因此就需要对“小说家”所传的故事进行一番考察,才能进一步理解鲁迅取“正传”二字的意图。古代小说大多源于民间艺人讲述的故事,比如《三国演义》《三侠五义》《水浒传》《大八义》《小八义》《隋唐演义》等等。这些作品的主人公基本都是游民出身,比如《隋唐演义》里的程咬金,最初只是村里面贩私盐、游手好闲的无赖;《三国演义》里的刘备,最初只是织席贩履、没有固定谋生手段的社会底层人;《济公传》虽然以神化故事为主,但济公“鞋儿破帽儿破”的造型也是非常典型的游民形象;《赵太祖千里送京娘》中的赵匡胤,最初也是以逃难天涯、流浪四方的下层社会游侠形象出现的;《水浒传》更是塑造了各种社会游民的群像。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可以说,民间艺人讲述的每一个故事,几乎都是一个游民的艺术世界,在此基础上加工而成的小说作品,虽然经过了文人士大夫的加工,渗透了大量宗法社会的主流价值观,但是依然没有改变主人公的游民身份。
进一步来看,这些民间艺人所编织的故事以及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的小说作品,几乎都在描绘游民社会地位上升,甚至成为帝王将相的过程。《隋唐演义》中的程咬金,从一个贩私盐的无赖很快成为了瓦岗寨的大德天子、混世魔王,然后又成为了大唐开国名将,魏征和徐茂公从游方道士逐渐成为了大唐开国元勋,甚至丞相;《三国演义》中的刘备、关羽、张飞从流落江湖的市井小民,逐渐成为了昭烈皇帝和五虎上将;《新编五代史平话》中写了五个皇帝,其中后梁的朱温、后晋的石敬瑭、后汉的刘知远、后周的郭威等四个是游民出身;《史弘肈龙虎君臣会》《杨温拦路虎传》《郑使节立功神臂弓》等作品所写的都是游民通过闯江湖或造反逐渐成为高官的故事;《水浒传》中108将虽然并没有全伙获得高官厚禄,但是他们在受招安之前都实现了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大秤分金银的梦想,并自认为具备了替天行道的能力,受招安之后,虽然以悲剧结尾,但是他们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朝廷的认可,也算是提升了社会地位。这些作品大多依托某一段历史事实,在此基础上以艺术虚构的方式重新设定人物的命运走向,其中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一是特别强调主人公的游民身份,二是社会地位变化过程必然是迅速上升的,结合作品中普遍带有的英雄浪漫主义色彩,我们有理由相信这种情节模式中包含着某种愿望,而愿望要寄托于与自己身份相同或相近的人身上,作品中的人物是游民,作品的最初创作者——民间艺人——同样也是“出身都很低微,很多是从农村流入城市的游民”[1]231,因此,“言归正传”之后所讲的,都是游民的梦想。
从社会历史环境方面来看,由于战乱纷争、政局动荡、经济凋敝,中华民国是一个游民泛滥的时代,袍哥、混混、洪门、青帮、兵痞、娼妓、乞丐、土匪、江湖艺人、乡村无赖、破产农民、失业工人等等是几种非常典型的群体,毛泽东在1926年认为中国社会中游民数量“大概在二千万以上”,这一数字仅包含了兵、匪、盗、丐、娼妓五类人,远没有涵盖所有类型的游民,并且认为“他们乃人类中生活最不安定者。他们在各地都有秘密的组织:如闽粤的三合会,湘鄂黔蜀的哥老会,皖豫鲁等省的大刀会,直隶及东三省的在理会,上海等处的青帮,做了他们政治和经济争斗的互助机关。……这一批人很能勇敢奋斗,引导得法可以变成一种革命力量。”[2]可见,他们遍布社会的各个角落,甚至结成的帮会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国家的政治走向,当时著名新闻记者黄远生就指出了民国初年的“游民政治”问题[3],重要的启蒙思想家杜亚泉也谈到辛亥革命后“吾国今日尚辗转于贵族、游民二阶级之势力中而不能自拔”[4],对此,当代史学界已经意识到:“近代中国流氓无产者(游民无产者)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群体。他们的活动,涉及到城市和农村、经济和政治。”[5]
鲁迅十分关注游民问题,并在许多文章中有所谈论,其中,在《叶紫作〈丰收〉序》一文中说:“中国确也还盛行着《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但这是为了社会还有三国气、水浒气的缘故”[6]228,所谓“三国气、水浒气”,正是游民意识,以此来解释《三国志演义》和《水浒传》两部通俗小说作品盛行的原因,说明鲁迅已经开始注意到这一类文学作品中所寄托的游民的精神向往,以及所展现的游民文化。更重要的是,鲁迅一生中多次感觉自己就处于游民的状态中,在创作《阿Q正传》的时候,“我那时虽然并不忙,然而正在做流民,夜晚睡在做通路的屋子里,这屋子只有一个后窗,连好好的写字地方也没有,那里能够静坐一会,想一下”[7]397,这种对居住环境和生存状况的回忆所反映出的就是一种非常强烈的游民体验,在南下广州的途中,给许广平的信里说:“所以我此后的路还当选择:研究而教书呢,还是仍作游民而创作?倘须兼顾,即两皆没有好成绩。”[8]233鲁迅显然是将自己的游民状态与创作联系了起来,而且认为这是创作的必备条件。结合鲁迅作品中大量出现的游民形象和对游民问题的讨论可知,他经常是在一种游民生活状态中观察游民、反思游民的,因此最能理解游民。但值得注意的是,自古以来“闲话休提言归正传”的民间艺术作品,其创作者也几乎都是处于游民生活状态中的人,他们的艺术构思只是停留在了寄托改变自身处境的梦想的层面,鲁迅则不同,一方面,他也在《阿Q正传》中渗透了自己的现实遭遇[9],另一方面,他还在思索,其中固然有我们一直以来所关注的批判性锋芒,而更多的是关怀,是对游民挣扎生活中之梦想的同情,以及永难翻身之绝望的悲悯。
二、《阿Q正传》中两种社会秩序的冲突
《阿Q正传》从讨论文章名目开始,就是想给以阿Q为代表的游民一个定位。作品中谈到多种传记形式,比如列传、自传、内传、外传、别传、家传、小传等等,“而可惜都不合”,原因在于阿Q不符合进入这些传记的条件。列传所记载的是“阔人”,而且要能够“排在‘正史’里”;外传和内传所记载的是神仙;别传和本传所记载的人,是能够得到“大总统上谕”,由“国史馆立‘本传’”的。上述条件无不是从社会地位的角度来考虑,只有处于主流宗法社会秩序顶端的人物才能进入这些传记中,即便是普通人的家传,也需要身处宗族血缘关系中,而宗族血缘关系是宗法社会秩序的基础,可见,阿Q不在这一社会秩序之内,是一个脱序的人。鲁迅最终确定“正传”,给出的原因是文章“文体卑下”、语言“是‘引车卖浆者流’所用的话”、内容只有“不入三教九流的小说家”才会讲述,而这些也全是从社会地位的角度来谈的,并非文学创作方面的原因,前文已经说明,这是一个游民群体,因此,阿Q是游民社会秩序的代表。
小说正是围绕这两种社会秩序展开的。在主流宗法社会秩序方面,着墨最多的代表人物是赵太爷,作者并没对他的财产进行渲染,通篇找不到几处说他有钱的地方,因此,作品主要体现的不是他的财富,而是他的地位。首先,他起初是“文童的爹爹”,“夫文童者,将来恐怕要变秀才者也”,后来他的儿子果然“进了秀才,锣声镗镗的报到村里来”,这在未庄人眼里是很值得尊敬的;其次,有一群人愿意供他驱使,比如每次都替他去找阿Q的地保、“真正本家的赵白眼,赵司晨”、与赵太太来往密切的邹七嫂等等。因此,赵太爷是未庄社会的顶端,以至于“赵太爷是不会错的”,甚至一个被他打了的人,反而能受到未庄人的格外尊敬,原因是“打的既有名,被打的也就托庇有了名”。除了赵太爷之外,作品中还出现了两个类似的人物,一个是钱太爷,一个是白举人。钱太爷和赵太爷地位相近,起初也是“文童的爹爹”,而且他的举动也是未庄社会的焦点,比如“只有赵太爷钱太爷和秀才大爷上城才算一件事”,但是他的地位比赵太爷略低一点,因为他的儿子后来去东洋留学,剪了辫子,成了阿Q眼中的假洋鬼子,同样是进城,赵太爷的儿子秀才大爷会受到未庄社会关注,而“假洋鬼子尚且不足数”,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钱太爷的地位。白举人则是地位高于赵太爷的,根本原因在于他有比较高的功名,“合城里只有他一个举人”,他的影响力达到了包括未庄在内的“一百里方圆之内”,即使阿Q在他家里做雇工,也足以让未庄人都“肃然”。当然,虽然他们之间在社会地位上存在差异,但都是处于主流宗法社会秩序顶端的人物。
在游民社会秩序方面,阿Q是被重点塑造的形象,这一点无需论证,但阿Q在作品中并不是唯一的。整部小说中,有两个人是以字母作为名字的,一个是阿Q,一个是小D,且两人的言行举止完全一样,阿Q挨打时会说“我是虫豸”,小D也会说“我是虫豸”,“龙虎斗”情节中,阿Q说什么,小D也说什么,阿Q做什么动作,小D也做什么动作,赵家遭抢情节中,小D去看热闹,阿Q也去看热闹,小D逃,阿Q也逃,用鲁迅的话说,小D“他叫‘小同’,大起来,同阿Q一样”[6]155。此外,王胡、地保、老尼姑等等也都和阿Q属于一类人,他们都游离于宗法血缘关系之外,都处于社会底层,都无固定经济来源,尤其是在欺负弱小这一方面,王胡殴打阿Q、地保勒索阿Q、老尼姑放狗咬阿Q,都与阿Q欺负小尼姑是一样的,从这一角度来说,作品中还略写了一群人,他们欺负阿Q的言行与王胡等等如出一辙,可见这一类人数量之庞大。在这样一个游民社会秩序中,也有地位高低之分,地保由于与赵太爷关系比较密切,似乎地位高一些,阿Q从来没有敢对他有所不敬;阿Q地位大概最低,因为除了小尼姑外都可以欺负他,而小尼姑与老尼姑是一伙的,所以即使受了阿Q的欺负,也还是地位高一些;王胡和小D的地位似乎仅高于阿Q,因为阿Q不怕他两个人。
这两种社会秩序之间的冲突是整部小说所写的基本内容,以赵家和阿Q的冲突为中心展开,这种冲突主要是宗法社会秩序对游民的提防与镇压。第一章写了因阿Q姓氏问题引发的赵太爷的不满,从“你那里配姓赵”这句话来看,赵太爷所在意的并不是阿Q是否真姓赵,而是阿Q的身份会给赵氏家族带来侮辱。第四章写了阿Q对吴妈有所不轨,赵家的人追打阿Q,也并不是为了给吴妈主持公道,而是觉得“你连赵家的用人都调戏起来,简直是造反”,所定的五个条件,只有“吴妈此后倘有不测,惟阿Q是问”这一条与吴妈有关,其余四条都是阿Q对赵家的补偿。第六章写阿Q“中兴”,赵太爷和秀才大爷“以为阿Q实在有些古怪,我们门窗应该小心些”。第七章写阿Q要革命了,“赵太爷怯怯的迎着低声的叫”“老Q”,而当赵家和钱家也要革命的时候,又对阿Q“不准革命”了。在第七章革命以前,基本都是写赵家和阿Q这两个代表之间的的冲突,从第七章革命以后,则开始出现更多的人,赵家与钱家开始联合,并且要与举人老爷联合,阿Q革命后盘起辫子,小D也盘起辫子了,赵白眼等人也革命了,宗法社会秩序和游民社会秩序中的各色人物均出现,这个时候赵家遭抢了。在抢劫现场,阿Q和小D都在,实施抢劫的人,虽然看不清,但是在阿Q眼中是与自己差不多的人。在赵家、举人老爷、把总等人看来,也认为是阿Q的同伙抢的,所以才会把阿Q抓起来,要追赃和“惩一儆百”,于是,作品中两种社会秩序的冲突达到了顶峰。
三、阿Q的梦想
在两种社会秩序的冲突中可以看到,阿Q总是主动进击的。自古民间艺人讲述的故事中,主人公都具备这一特点,《三国演义》中尚处于游民状态的刘备、关羽、张飞是主动要去建功立业的,《水浒传》中的好汉们都具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该出手时就出手的无畏气概,“隋唐”系列故事中的草莽英雄们是自发劫皇纲、反抗暴隋的。所不同的是,鲁迅展现了阿Q主动进击精神的形成原因。
阿Q这一文学形象有两个基本特点,即游荡和游离。游荡是指居无定所,在不同地域之间漂泊不定。作品在第一章中已经交代,“他虽然多住未庄,然而也常常宿在别处,不能说是未庄人”,后文也说他“进了几回城”,他进城显然不太可能有正经事需要处理,从第五章和第六章来看,是迫于生计才“打定了进城的主意”,进城后所做的几乎是鸡鸣狗盗之事,即使在未庄生活的时候,也没有属于自己的住所,而是寄居在土谷祠,根据第五章内容可知,管土谷祠的老头子是可以赶他走的。游荡是阿Q外在生活方式的特点,游离则是阿Q更为本质的属性,这主要是指他既不拥有任何血缘关系,又不从事任何社会生产活动,完全脱离了正常社会生活。第一章里说不知道阿Q的姓氏,说明他无父无母,不知道阿Q的名字,说明他无兄弟姐妹,根据他“恋爱的悲剧”,可知他无子女后代,这是一个完全没有家的人。从整部小说来看,阿Q“没有固定的职业,只给人家做短工,割麦便割麦,舂米便舂米,撑船便撑船。工作略长久时,他也或住在临时主人的家里,但一完就走了”,劳动时间非常短暂,绝大部分时间是在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在很大程度上,这种游离性决定了他的游荡状态。
游离和游荡共同制约了阿Q的生活状况,使他成为一个无固定收入来源、无任何生存保障、随时面临他人欺侮、挣扎度日的人,在这种情况下,阿Q必然会产生改变这一状况的冲动,在他看来,只要凌驾于宗法社会秩序顶层人物之上,就可以“我要什么就是什么,我欢喜谁就是谁”,于是,这成了阿Q的梦想,其成因与启蒙的不彻底无关,与投机革命也无关,完全是基于现实生存境遇产生的,放大来看,这是整个游民社会的普遍现象。有学者认为阿Q的一切行动都是作为个体想要融入未庄这一文化共同体[10],固然有其道理,但是不准确,原因有二,首先,阿Q形象本身是整个游民社会的缩影,而不是个体;其次,从整部作品来看,阿Q的所有行为不仅仅是想融入未庄社会,更是要凌驾于这个社会之上。
在作品中,最能体现他想要凌驾于未庄社会顶层人物之上的地方有三处。第一处是“赵太爷的儿子进了秀才的时候”,阿Q说“他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细细的排起来他还比秀才长三辈”,如果只是想融入未庄社会,那就说“和赵太爷原来是本家”即可,而强调“比秀才长三辈”,一则是比未庄的最高功名长三辈,二则是比处于未庄社会顶端的赵太爷长两辈,在宗法社会秩序中,长幼有序是排定尊卑的主要依据,这也是使得“几个旁听人倒也肃然的有些起敬了”的原因,他这么说了之后,确实在“许多年”中受到他人的“格外尊敬”,“虽然挨了打,大家也还怕有些真,总不如尊敬一些稳当”。第二处是阿Q“上城”回来之后的“中兴”时期,他自称“是在举人老爷家里帮忙”,此事之真假且不论,作品中也没有明确,在这里仅讨论他为何这样说。未庄社会的顶层人物是赵太爷,但他的顶层地位仅局限于未庄,而举人老爷却有着更高的地位,“合城里只有他一个举人”,对他的尊敬,“不独在未庄是如此,便是一百里方圆之内也都如此”,可以说,举人老爷是方圆百里的宗法社会顶端人物,其地位远高于未庄的赵太爷,阿Q自称在他的家里帮忙,这在未庄人看来“那当然是可敬的”,以至于“听的人都肃然了”。阿Q是清楚的,他可以凭借这一经历把未庄的人都不放在眼里,哪怕与赵太爷对话结束后,也敢“虽然答应着,却懒洋洋的出去了”。事实也的确如此,“阿Q得了新敬畏”,“阿Q这时在未庄人眼睛里的地位,虽不敢说超过赵太爷,但谓之差不多,大约也就没有什么语病的了”。第三处是阿Q决定要革命的时候。他本来是反对革命的人,原因并不明确,只是“有一种不知从那里来的意见,以为革命党便是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是‘深恶而痛绝之’的”,这个原因中其实就包含着阿Q想凌驾于整个社会之上的冲动,“造反”与他没有关系,而是与统治阶级为难,或者说是与皇帝为难,而他却认为是“与他为难”,在他心中或许已将自己视为与皇帝同等地位的人了。后来“也要投降革命党了”,目的并不仅仅局限于金钱和女人,最初使他作出这一决定的原因是“殊不料这却使百里闻名的举人老爷有这样怕”和“况且未庄的一群鸟男女的慌张的神情,也使阿Q更快意”。这说明他突然发现革命能让他一下凌驾于举人老爷之上,跃居方圆百里社会的顶端,让未庄人“慌张”,而不仅是依靠举人老爷来提高自己在未庄社会的地位。
四、“大团圆”与阿Q的绝望
在自古以来民间艺人“闲话休提言归正传”的作品里,表达的都是游民企图从社会底层一跃而凌驾于宗法社会秩序之上的梦想,《阿Q正传》同样如此,而不同的是,鲁迅并没有让阿Q把这一梦想实现。在作品里两种社会秩序的冲突中,游民社会始终是被压抑的,阿Q说自己姓赵,而且“比秀才长三辈”,结果是被赵太爷训斥,还被地保讹诈;阿Q自称在举人老爷家里帮忙,结果是被赵太爷怀疑,并将这一疑惑散播出去,使阿Q再度陷入“末路”;阿Q要革命,结果是被联合起来的赵太爷、钱太爷、白举人一起排斥在外,“不准革命”。阿Q的梦想终将是绝望的,不仅没能凌驾于社会顶端,反而最后被宗法社会的代表人物们抓捕和枪毙。耐人寻味的是,小说最后一节写了阿Q的死亡,也写了白举人和赵府都“号咷了”,还写了白举人与把总之间的合作关系开始破裂,全是不团圆的结局,却以“大团圆”作为标题,因此,谁的“大团圆”就成了一个问题。
最后一节的故事内容比前面几节都要简单,写了阿Q被审讯和押赴刑场的过程,在这寥寥几个姓名和面貌不甚清楚的人物形象中,清晰地展现出两种社会秩序的存在。一方面,是以把总为首的势力,包括“十几个长衫人物”、举人老爷、赵太爷等等,他们虽然以革命后新政权领导者的面目出现,但仍然是革命前的权势人物,因此,曾经的宗法社会秩序没有变,其顶端人物也没有变;另一方面,是以阿Q为代表的底层游民,包括“举人老爷要追他祖父欠下来的陈租”的人、“不知道为了什么事”就被关进监狱的人、已经来到城里做工的吴妈以及围观阿Q示众和枪毙的人们。无论哪一个社会秩序内部,都是不团结的。“举人老爷主张第一要追赃,把总主张第一要示众。把总近来很不将举人老爷放在眼里了”,赵太爷家里的秀才“被不好的革命党剪了辫子,而且又破费了二十千的赏钱”,于是举人老爷和赵府“渐渐的都发生了遗老的气味”,这说明他们开始反对革命后新政权的把总了。阿Q被拉出去游街示众,任何一个围观的人都没有对他表示同情,当他说出“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这句话的时候,人群中“便发出豺狼的嗥叫一般的”叫好声。
总体来看,作者想强调的显然是底层游民社会的舆论。最后一段说“至于舆论,在未庄是无异议,自然都说阿Q坏”,而这一结论的理由“被枪毙便是他的坏的证据;不坏又何至于被枪毙呢”,其实等于没有理由,可以说,未庄底层游民社会的舆论是倒向了主流宗法社会。“城里的舆论却不佳”,但他们感到不满足的原因是“枪毙并无杀头这般好看”“游了那么久的街,竟没有唱一句戏:他们白跟一趟了”,而对于阿Q是否该杀,却同样“无异议”,城里底层游民社会的舆论也倒向了主流宗法社会。因此,最后一节不是某一些人的大团圆,而是两种社会秩序在舆论方面达成了一致,是两种社会秩序的大团圆。
在这一大团圆中,呈现出了阿Q的绝望。他梦想着能够站在社会顶端,然而这一梦想注定无法实现。他所面对的主流宗法社会代表人物之间虽然存在各种摩擦和矛盾,但是对待阿Q这类游民的态度完全一致,赵太爷不许他姓赵,假洋鬼子不许他革命,举人老爷要抓他追赃,把总要杀他示众,整个这一社会层面都不给他任何上升机会。更重要的是,他所处的游民社会秩序也不给他提供任何支持,作品中塑造了很多游民形象,然而都是零散的,相互之间不存在任何联系,他们与阿Q之间都是欺负与被欺负的关系,最后一节所写的阿Q的幻觉即表达了这一思考。“阿Q于是再看那些喝彩的人们”的时候,突然想到“四年之前,他曾在山脚下遇见一只恶狼”,他“永远记得那狼眼睛,又凶又怯,闪闪的像两颗鬼火”,而这些围观的人的眼睛是“从来没有见过的更可怕的眼睛”,“这些眼睛们似乎连成一气,已经在那里咬他的灵魂”。在作者看来,杀死阿Q的人,不仅是主流宗法社会秩序的代表人物,而且还有与阿Q一样的底层游民,把总、举人老爷、赵太爷等人固然是元凶,底层游民对阿Q的“咬”和“咀嚼”更可怕。每个底层游民都希望自己凌驾于社会顶端之上,但对其他人的态度却自觉遵从主流宗法社会的看法。对于每一个游民个体来说,底层游民社会与主流宗法社会经常是以“大团圆”的面貌出现的,这正是游民绝望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