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农型城市发展绿色金融经济对策研究
2019-01-09伦肇亮
◎伦肇亮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发展新目标,也是新时期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尤其是对于偏重农业、林业、畜牧业等第一产业的城市而言,借助绿色金融所给予的资金供给、资本导入以及政策优惠,能够充分缓解前期投资不足的压力,优化现有的产业结构,均衡一二三产业的比重,进一步提升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效率,改善生产、居住环境条件,引入更为环保、高效的产业项目,逐步形成完整的绿色产业集群链条,最终实现经济转型、生态保护以及社会和谐的共赢发展。而需要指出的是,当前绿色金融在我国的发展仍处在摸索阶段,专业评估体系不健全、监管执行标准不统一、绿色产业整合度偏低等问题普遍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这一新型运作模式在偏农型城市中的应用与推广。因此,要切实立足偏农型城市的发展实际,依照党的十九大对于绿色金融经济模式的科学定位,遵循开发、保护同步推进的核心原则,不断完善、创新现有的绿色金融发展制度,形成开放式、一体化、联动式的绿色经济新生态,以此去有效推动偏农型城市产业经济的转型、升级。
一、发展绿色金融经济是驱动偏农型城市提档升级的可行途径
(一)顺应绿色发展、金融转型的主流趋势,推动偏农型城市加快改革。转变粗放、单一的传统发展理念,明确集约、环保、创新的绿色发展观,是新时期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立足点之一。党的十九大再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并明确指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乡村绿色发展,加快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的相互统一。长期以来,偏农型城市由于侧重第一产业、生产结构相对单一、农金体系建设滞后,在进一步提升机械化、现代化农业发展水平以及寻求产业转型上,一直受制于启动资金短缺、社会资本流通不畅等因素的干扰。通过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完善现有的农金经营管理机制,可以充分拓宽偏农型城市金融资本的信贷投向,提升资产质量承压能力,以服务创新为偏农型城市的产业升级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这就有效解决了城市经济发展的融资难问题,为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深度整合金融行业、环境产业,全面配置偏农型城市的优势资源。随着环境污染、能源消耗以及生态破坏等一系列问题的凸显,淘汰落后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重新配置一二三产业资源、全力发展绿色产业,无疑成为了当前偏农型城市打破发展困境的基本共识。然而资金缺口巨大、融资渠道受限以及营收效益低下等问题的长期存在,又极大拖慢了偏农型城市进行绿色转型的推进速率。随着绿色金融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偏农型城市能够充分强化金融业与环境产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以更为科学、高效、多样化的金融运作机制,去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产业,提升投资、运营以及收益之间的转化效率,避免金融行业与环保产业出现各自为政的失调局面,进一步加快城市的转型发展。
(三)打造开放、创新的金融生态链,提升偏农型城市的自我造血能力。推动基层农业金融发展、深化改革农金机构管理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协助了我国农业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为偏农型城市发展金融产业、扩充融资渠道提供了可行的突破导向。长期以来,偏农型城市由于农金机构数量偏少、金融理念相对滞后,很难有效对区域内的产业转型完成充足的资金支持、供给。得益于绿色金融体系的协助,偏农型城市通过导入更为规范、完善的融资运作机制,进一步带动了城市居民的就业与创业,盘活了本地的贷款市场,并充分激发了金融行业的发展潜力与活力。此外,随着绿色金融服务平台的建立与推广,偏农型城市企业的融资方式也更为多样化、规范化以及便捷化,能够有效利用充足的资本去发展特色化、主导性的产业集群,促进产业经济的内生性增长,以强大的自我造血能力去驱动偏农型城市发展的提档升级。
二、偏农型城市发展绿色金融经济的制约因素
(一)绿色金融评估体系有待完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缺乏统一标准。建立规范、高效的评估体系,是确保绿色金融有序发展的基础前提。而当前大部分偏农型城市,普遍都未形成符合国际通用标准、国家要求的环境与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缺少对信用风险的有效监测和管理,难以依照分类、评估结果去为相关企业与个人确定提供相应的融资额度。此外,对于主要的农业面源污染对象,目前的评估制度也仅仅明确了基本原则,缺失具体的执行细则。评估标准的缺少、管理制度的不健全,无疑很难令金融机构及时、有效的掌握客户的相关信息,针对加快排污治理、提高废弃物一体化无害化处理水平等需求,去核定融资的资质、提供充分的资金支持,降低了节水、减药、畜禽粪污、秸秆以及残膜综合利用的治理效果与效率,并未有效改善偏农型城市生产、生活的环境条件。
(二)绿色金融政策完善度不足,居民居住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缓慢。随着绿色金融发展战略进入落实阶段,不少偏农型城市也都制定、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奖励与支持机构落户、绿色金融人才、绿色产业发展以及绿色上市等。不过由于绿色债券产品标准尚不明晰、绿色评估认证规范仍有待细化,加之绿色金融标准化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因此,在需要大量金融资本支持的居住环境综合整治环节,一些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产业体系不尽完整的偏农型城市,就无法通过投入足够的资金,去有效开展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和污水的处理,很难吸引有一定技术与资金实力的绿色企业参与治理,更无从谈及通过发行债券、基金等方式去带动全民治污,这不仅影响了社会资本充分导入绿色金融体系,而且也干扰了城市居住环境综合整治的高效推进。
(三)绿色金融与农业、环保产业、传统工业之间的对接度偏低。得益于国家相关政策、制度的有力支持与引导,当前不少偏农型城市开始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发展、推动传统工业进行绿色升级。然而在加强绿色金融与农业、环保产业、传统工业等主要行业的衔接与合作上,仍有相当一部分偏农型城市倾向于将融资用于农业生产园区的扩建,缺少引入节能、环保以及资源循环利用型等绿色技术与设备,对于传统工业升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鼓励低碳环保制造业发展等,也并未给予足够的重视与支持,弱化了绿色金融激发偏农型城市发展潜力与活力的助益效用。这就难以令偏农型城市的绿色生态项目形成规模化集聚,拉长了金融投资的回报周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投资风险,因此也无法释放出强劲、持久的产业联动运作的发展合力。
三、偏农型城市发展绿色金融经济的措施
(一)优化绿色金融评估认证制度,统一引导、管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应当依据偏农型城市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居民的消费能力,合理调整现有的绿色金融评估认证制度,逐步构建以社会评估为主的意见开放平台,围绕偏农型城市的金融资本导入、气候变化以及环境治理等,加快建立金融评估专家组,针对绿色信贷项目审批、投资资质审查以及金融市场一站式窗口等,形成规范、高效的磋商机制。以绿色金融评估认知制度为参照,大力支持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的落实与推广,鼓励企业研发、投放绿色产品,完善废弃物一体化无害化处理机制,集中整治禽粪便乱放、农作物秸秆燃烧、农膜回收等乱象,深度改造绿色养殖场项目,由此建立起全方位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体系。
(二)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扶持机制,推进居住环境综合整治的全域覆盖。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对于绿色金融应用、推广的撬动作用,不断完善财政贴息、风险补偿以及投资补助等专项政策,以优化循环农业、循环农业服务业为切入点,根据偏农型城市产业转型的现实需求,稳步落实绿色金融贷款贴息、绿色银行网点覆盖、绿色金融融资便民服务,为城市居住环境的综合整治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通过重点治理城市垃圾、污水,依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利用绿色金融所给予的资金支持,逐步将生活区、农业区、工业区进行科学分离,降低各类生产、生活废弃物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加快偏农型城市的绿色转型。
(三)强化绿色金融项目与各产业的合作,跟进专项化的金融服务支持。在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延伸农业产业链的基础上,偏农型城市要持续加强绿色金融发展模式与工业、环保产业、制造业以及服务业之间的融合性。通过强化对绿色金融的统筹、规划、管理,持续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以推广银保合作方式为突破口,不断完善绿色生态农业保险、环境污染责任监管机制,强化金融投资与产业收益之间的转化效率。此外,也要推广配套的绿色金融专项服务,通过提供以合作增信为核心的定制式服务,共同推进投行、租赁以及资管等新型融资工具与方式,加强企业与证券基金投资公司之间的深度合作,合力驱动偏农型城市打造更为高效的绿色金融运作体系。
(四)加强绿色金融的跨区域合作,构建高效、联动的绿色经济新生态。围绕推广绿色基金合作模式、引导绿色投资与绿色技术应用,偏农型城市需要继续加强与周边城市的产业合作,共同针对提升城市环境效益、加快金融产品创新、降低金融风险管理、增加融资渠道等议题,不断强化绿色金融与伴生产业之间的衔接性,强化各个环节之间的协同性,持续降低绿色产业运营的成本投入、优化综合营收,形成与巩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性关系,充分发挥绿色金融助推偏农型城市经济绿色转型的积极作用,促使绿色产业形成多层次、立体化、交互性的联动发展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