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古代医家对“药”与“食”概念的认知❋
2019-01-08成莉,甄艳
成 莉,甄 艳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医史文献研究所,北京 100700)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问题也越来越为民众所重视,民众养生理念不断提升,“药补不如食补”“药疗不如食疗”等观念深入民心。然而究竟什么是“药”,什么是“食”?两者之间的关系又如何?笔者通过整理中医古籍文献,梳理古代医家对“药”与“食”概念的认知,以期回归“药”“食”概念的本源,帮助正确认识药疗与食疗的作用,达到安全用药与合理饮食的目的。
1 “药”“食”与“药食两用”
药物和食物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物品,通常认为药物用来治病,食物用来充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则对药品和食品有着严格界定,二者不得随意混淆。但在古人的认知里,“药”与“食”的界限不是那么泾渭分明。
“药”,《说文解字》释为“治病草”[1]18,《说文解字注》引《玉篇》作“治疾病之草总名”[2]42。《康熙字典》引《急就篇》注:“草木、金石、鸟兽、虫鱼之类,堪愈疾者,总名为药”[3],这些解释明确说明药物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物品。
“食”,《说文解字》释为“一米也。[1]101”《说文解字注》为“集众米而成食也。引申之人用供口腹亦谓之食。[2]218”也就是说,食物是以充饥、提供营养为目的的物品。
还有一些既能当作饮食之用,又有治病效果的物品,如桂圆、大枣、生姜等,这些药物和食物的界限不十分清楚,习惯上称之为“药食两用”物品。隋·杨上善《黄帝内经太素》里就说到:“五谷、五畜、五果、五菜,用之充饥则谓之食,以其疗病则谓之药。[4]”清·许豫和在《橡村治验》中提出:“凡物可食而有利于病者,谓之饵。草木虫鱼之不可食而有功于病者,则谓之药。[5]”
2 “药”与“食”的异同
“药”与“食”在其来源和性味上有相同之处,但其作用和性质却有所区别。
2.1 相同之处
自古以来就有“药食同源”的说法。中药多属天然药物,包括植物、动物和矿物,而可供人类饮食的食物,同样来源于自然界的植物、动物及矿物。从这个角度来说,“药”与“食”的来源是相同的。
远古时期,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人类逐渐分清了“药”与“食”的区别,将有治疗功效的物品归于药物,而用于饱腹充饥的物品归为食物。《淮南子》有神农“尝百草之滋味,水泉之甘苦,令民知所避就。当此之时,一日而遇七十毒”[6]的记载,就是人类寻找和分辨食物与药物过程的写照。在宋·王怀隐《太平圣惠方》中亦有“是以有食便有药也”[7]的记载。
同时“药”与“食”都有性味之说。中药有寒、热、温、凉四气和酸、苦、甘、辛、咸五味,从而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食物食用后作用于人体也有偏于寒凉或温热的作用,所以也具有四气五味这些特性。如清·沈穆《本草洞诠》有曰:“药之治病,不过以寒热温凉平之五气,咸酸甘苦辛之五味,以治人之脏腑寒热,使得其平而已。饮食之中亦有五气五味焉。以食治病,以药治病,其理一也。[8]”宋·陈直《寿亲养老新书》也有:“其水陆之物,为饮食者,不啻千品。其五色、五味、冷热、补泻之性,亦皆禀于阴阳五行,与药无殊……人若能知其食性,调而用之,则倍胜于药也”[9]的记载。
2.2 不同之处
俗话说“食养正气,药攻邪气”,食物的作用是提供生命存活的营养物质,是气血生化之源。而药物是利用自身性味专门针对疾病而发挥纠偏作用的。《素问·平人气象论篇》有“人以水谷为本”[10]35的提法。唐·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明确指出:“安身之本,必资于食;救疾之速,必凭于药。[11]448”明·张介宾《类经》曰:“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者,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12]”清·吴钢《类经证治本草》有“气血偏胜而成病,故以药偏胜之气,以此之偏济彼之偏,而使之平,此用药之功也。药优于伐病而不优于养生,食优于养生而不优于伐病”[13]的说法。
同时,“药”“食”二者的性质缓急亦不同。药物偏性较强,大部分不适合长期服用,宜中病即止。食物性质平和,可以长期食用,尤擅调理之功。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指出:“药性刚烈,犹若御兵。兵之猛暴,岂容妄发?发用乖宜,损伤处众。药之投疾,殃滥亦然。[11]448”宋·赵佶《圣济经》也提到,“谷者,养真之物,冲和寓焉。药者,攻邪之物,慓悍出焉。[14]”清·闵钺在《本草详节》中记载:“然食为平人补养后天之本,气血资生之源,即病人邪去调理,尤为药治后劲。[15]”
3 “药”与“食”的应用
古代医家在“药”与“食”的临证应用中,有倡导“先食后药”者,亦有主张“药食结合”者,不论何种用法都应注意不要妄用。
3.1 “先食后药”
有病先用食疗,食疗不效然后再用药。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中提出:“夫为医者,当须先洞晓病源,知其所犯,以食治之。食疗不愈,然后命药”[11]448的治疗原则。他非常重视食疗的作用,在《备急千金要方》中提到“食能排邪而安脏腑,悦神爽志以资气血”,并认为“若能用食平疴释情遣疾者,可谓良工。长年饵老之奇法,极养生之术也”[11]448。后世医家也有类似观点,食疗得当可以不用药。如沈穆在《本草洞诠》认为:“若善调于食饮,虽不资药饵可也。[8]”
3.2 “药食结合”
治疗疾病时,如果药疗与食疗相结合,双管齐下,治疗效果可以更好。《素问·五常政大论篇》有“药以祛之,食以随之”[10]152,“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10]153的治法。《备急千金要方》提出:“是以治病用药力,惟在食治将息,得力太半,于药有益。[11]15”
食疗与药疗互为影响,若配合得当有益治疗,若失当则有碍治疗。如清·章穆《调疾饮食辨》提到:“病人饮食,借以滋养胃气,宜行药力。故饮食得宜,足为药饵之助;失宜则反与药饵为仇。[16]”
3.3 用药用食亦须注意
食疗也好药疗也罢,都要注意根据病情选用,避免“过犹不及”的情况出现。不当用药会对人体有害容易理解,但饮食不当也会对人体有害。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提出:“人体平和,唯须好将养,勿妄服药。药势偏有所助,令人脏气不平,易受外患。夫含气之类,未有不资食以存生,而不知食之有成败。[11]448”
哪怕是性味平和的食物也要有所节制。清·黄宫绣在《本草求真》中说:“食物虽为养人之具,然亦于人脏腑有宜不宜……则知食即于身有裨,而亦有乎当节之理以为之寓。[17]”而元·罗天益《卫生宝鉴》也提出:“夫天之生物,五味备焉。食之以调五脏,过则生疾”“至于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厚合而服之,以补精、血、气,倘用之不时,食之不节,犹或生疾。况药乃攻邪之物,无病岂可服焉。[18]”
4 结语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而饮食不当亦能伤身。正确选用药疗与食疗,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对证使用,才能达到安全用药与合理饮食的目的。有着数千年发展历程的中医积累了丰富的“药”“食”理论和经验方,挖掘整理这些药疗食疗文献,在当前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的背景下有着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