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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移风易俗管理漏洞及对策探究

2019-01-02刘宏梁

西部学刊 2019年18期
关键词:文明办移风易俗风俗

摘要:我国乡村移风易俗管理至关重要。调研显示,重庆永川区何埂镇乡村移风易俗,在管理上存在重视不够、角色错位、活动简单和督评草率等漏洞。对此,宜以群众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以活动为主线,通过“镇、村”两级联动、部门协调的方式,进行组织机构建设;通过文件学习、自我设计、实时更新,进行制度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民间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软硬环境建设;通过多方面、多形式的活动开展,进行服务引领;通过拟订标准、评估成效、实施奖惩、动态调节、自治成俗等环节,进行长效控制,共推乡风文明建设。

关键词:村民;风俗;主导;活动

中图分类号:D422.6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CN61-1487-(2019)18-0023-05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在全国乡村移风易俗背景下,重庆市永川区何埂镇开展了一系列乡风移易活动,虽有成效,但困难仍多,尤其在管理方面。为此,本文以该镇乡村风俗调研为基点,以管理问题为导向,深究根源,拟定“三主五步”管理模式,以期为镇(乡)政府新乡风建设提供政策参考。

一、管理漏洞探析

调查显示,何埂镇乡村宴请、赌博、迷信现象偏多,且程序繁复,场面大,时间长,俗礼重,导致移风易俗艰难。这固然与该地物质水平、生产方式、地理环境、文化心理、价值观念相关,但管理漏洞问题不可忽略,甚至要引为教训。

(一)重视不够

何埂镇政府没有专门的文明办,但有“旅游宣传办”兼管兼办,并建有专项制度。而村、组两级组织却没有专门移风易俗岗位和人员,也就不存在岗位职责描述,更遑论制度建设。村干部对移风易俗工作多临时被动敷衍,马虎交差了事,鲜有主动推进移风易俗,甚少建言献策,更少筹款改善乡风乡俗环境,营造移风易俗良好氛围。个别觉悟低的村干部甚至投身封建迷信而不知过。

很明显,这反映出村级组织对移风易俗活动在思想态度上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看到乡风移易在全面决胜建成小康最后阶段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其实,民间对摒弃落后习俗早有强烈愿望,正如董跃民所言:“改革丧葬习俗已成为多数人的迫切愿望。”[1]因此,乡村移风易俗首先要移去村干部的错误态度。

(二)角色错位

考察得知,无论是村民,还是村干部,都没有准确把握自身角色定位。

何埂村民虽然参加“好家庭”评选等各项活动,但多属被动应付。他们普遍认为移风易俗是政府才能做好的事情,而个人无能为力,也不看好其他村民的自觉性。可见,村民们忘记了自身的主角身份而自认是“化”的对象。

更关键的是不少村民干部也视村民为“化”的对象,而非“俗”主角。这与村民角色定位长期错误的间接影响有关,更与村干部角色错位有关。长久以来,村干部在履职过程中,习惯于自上而下的行政法律管理模式,对移风易俗也试图“毕其功于一役”,忽略了乡村风俗的民间性和渐进性。白红昌认为:“民俗作为一种大规模的时空文化的连续体,它是依靠口头和行为来传承的文化模式,同时它还具有传承的顽强性和变异的渐进性。”[2]这种忽略源自对村民角色的忽视——习惯性地将村民看做被动受管对象而轻忽其“主角”身份。

更有不少村干部受“懒政”①思想和移风易俗“自然论”②影响,不仅淡忘自身移风易俗角色地位,也不顾村民风俗主角特点,对移风易俗活动放任不管。这是思想态度和角色定位上的双重错误,必须予以纠正。

(三)活动简单

考察何埂镇2016和2017年移风易俗活动,计有“红口袋”宣讲团“1+6”主题活动(2016、2017年)、“乡贤评选活动”(2017年选出54名“新乡贤”,并编著《何埂乡贤故事汇》一书)、“好家庭”评选活动(2017年评出“勤劳致富典范”、“清洁文明示范户”、“邻里和睦好院落”、“向善尚美好家庭”各16户)、“乡村关爱”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和“晒家训”、“晒文化”、“晒环境”等家教活动,均取得不错的成效。

但细究下发现,上述活动存在以下问题:类型偏少,仅限于乡贤、家庭和志愿者系列,甚少涉及红白喜事、宗教迷信、黄赌毒等风俗移易;方式单一,多宣传、评选、台展方式,少见墙报、征文、漫画、演讲、竞赛、书法和网络等渠道;数量不足,大型活动连续两年约计6次,平均一年3次,难以收到常态化效果。因而何埂乡风移易,必须全面做好管理工作。

(四)督评草率

无论是制度执行,还是活动开展,最后的关键重在督评。

笔者亲见《何埂镇2017年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计划》中拟有“健全村规民约”,但部分村庄实际上并没有“村规民约”,原因在于督查没到位。上述活动的开展或以活动完毕作结,或以简短口头交流感受作结,或以颁奖加总评作结,但都没有全面、深入地书面评估、信息反馈和实际整改环节,尤其缺少对村庄和村民移风易俗效果的实时反馈,无法使村民及时享受必需的获得感,难以形成风俗自治和长治机制,也就难以去旧俗、树新风。

因而,何埂乡村移风易俗必需堵住督评草率的漏洞,确保移风易俗推进顺利。

二、对策探究——“三主五步”管理模式

针对何埂乡村移风易俗管理漏洞现存问题及原因,笔者拟设计“三主五步”的管理模式,供参考。

(一)“三主”管理模式

“三主”管理模式是指何埂乡村移风易俗管理,宜以群众为主体,以政府为主导,以活动为主线,形成三位一体。

1.群众是主体

风俗,是由一定环境中的群众,在特定的生产方式、生活水平、文化心理及價值观念的直接影响下,约定而成,并延续下来。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文化心理和价值观念的变革直接引发风俗的变化。而风俗的成型和变化,反过来对群众的生产生活、文化心理和价值观念产生或益或害的影响,进而促使群众对风俗产生或留或弃的需求。所以,群众是移风易俗的需求者、创造者、传承者、改革者,是“俗”和“易俗”的主体。

因此,移风易俗需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激发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要帮助群众改进生产方式,提高生活水平,尤其是遵循群众文化心理规律和价值观变化特点,让群众从内心深处对移风易俗产生认同感、获得感和满意感,切忌包办代替,也忌法规强制,致使群众主体地位丧失。

2.政府是主导

群众虽是主体,但并不具组织功能,其存在表现为个体。限于小农意识及其心理惯性,村民在移风中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意识不常发挥,需引导、激发。引导不是替代,而是引领、指导,发挥发起、组织、协助、监控和调整等作用。这种最积极的活跃因子,应当全方位贯穿移风易俗全过程,由社会各界合力形成。

政府是各界合力中的主导因素,这由政府占社会资源主导地位所定,更由政府管理活动在移风易俗活动中起最大的能动作用所定。风俗的形成、传承、变革固然是群众约定俗成,但其背后最重要的推手应是政府。

因此,政府在移风易俗活动中务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

主导不是单干,政府要融合社会各界资源,形成合力,共推移风易俗。主导不是主体,自然不能替代或强制主体,而是引导、帮扶主体正确地移风,既不能管得过细、过宽、过严,也不能导得过粗、过窄、过松,巧在“度”字,更忌懒政或迷信所谓的“自然论”。

3.活动是主线

没有活动做主线,也就无所谓主体和主导。

风俗富有动态性。而移风易俗,更是人类改旧俗、树新风的自觉活动。离开活动,移风易俗就失去可能。当然,活动也离不开特定的自然和社会条件,否则活动就失去前提条件。只有将活动作为贯穿全程的基本线索,群众的心理意识和行为习惯才能得到培养,政府的指导和引导作用才能得以体现,移风易俗才能得以顺利进行。

由此,政府应紧扣活动主线,制定活动方案,确保活动条件,督查活动实施,做好活动反馈,在持续不断的活动中,改变群众旧有的价值信仰、人情关系、行为方式,最终去旧俗,树新风。

总之,在“三主”管理模式中,以群众为主体,是思考问题的基点;以政府为主导,是确保群众主体地位的必要条件,二者辩证地统一在以活动为主线的动态结构中。缺少其中一个方面,其他两方面就失去存在的前提和条件。

而在三者次序上,群众虽然是主体,但多被动参与,无法起先导作用。先导只能由起主导作用的政府担当,活动则是二者联系的纽带。因此,政府需率先发挥主导作用,以活动的形式,将群众主体融入其中,然后通过各种管理方式,督导群众主体完成由被动参与到主动自治的蜕变,政府的主导作用随之由显变隐。

(二)“五步”管理模式

系统考虑“群众”、“政府”、“活动”三者之间的关系及次序,特制定“五步”管理模式:组织联动—制度建设—环境优化—活动引领—督评成俗。

1.组织联动

政府成主导,源自它的组织管理职能。政府主导功能的发挥必先建立组织机构。综合治理何埂乡风,宜实行“镇、村”两级联动、部门协调的方式,分层负责,划片管理,既可确保群众主体地位,又能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还能统筹各部门力量,形成组织联动合力。

何埂镇政府需联合教育部门、司法部门、殡仪馆、民间团体、礼仪公司、新闻媒体及其他单位,组建以政府各部和各村委会为主导的镇村两级文明办。镇文明办由镇党委书记和分管镇长分层负责,设由各部门和村委专人组建的组织科(负责接待工作、对外协调工作和村级组织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宣传科(负责宣传点位硬件设施建设和活动气氛营造)、活动科(负责举办活动,包括活动场地布置、活动实施和善后工作)和督评科(负责组织目标和责任制度的督查、考评、奖惩和调节工作)。村文明办由镇片区专员、村委负责人、乡贤和村民代表(占比一半以上)组成,设乡贤理事会(发挥乡贤示范引领作用)、村民议事会(发挥村民群策自治作用)、红白理事会(发挥红白喜事帮扶作用)、禁毒禁赌会(发挥法治德治作用)、风俗评议会(发挥风俗舆论导向作用)、风俗基金会(发挥融资共建共享作用)、文化活动队(发挥文化活动服务作用)。各级各类组织岗位名称和职责描述,宜以挂牌和张贴的方式明确显示。

2.制度建设

任何组织机构发挥职能作用,有赖于它的制度文化导向、驱动和约束。科学地培养制度文化一般经由学习、自我设计、自我更新这样一个过程。

首先是学习。何埂镇政府作为主导方,应通过大会宣讲、心得写作、分组讨论等形式,自上而下,组织全员全面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中有关移风易俗的重要精神,广泛学习中央文明办关于移风易俗文件内容,切实提高移风易俗责任意识。

其次是自我设计。镇、村文明办,须以接待人民来信来访、召开座谈会、举办“吐槽大会”、走访村民、鼓励举报等多种渠道,广邀村民建言献策,研讨旧俗新风的利弊,商议并设计移风易俗指导意见、目标指标、方式方法、步骤时限、督评奖励、反馈调节等一系列移风易俗制度办法,促进乡村文明良性发展。

最后是更新。移风易俗是一场持久战。现有的风俗制度,适应当前的经济社会要求和群众文化心理需求,但可能成为将来经济社会制度的阻碍。因此,文明办须适时更新不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要求的风俗制度,与时俱进。

根据中央关于移风易俗的文件及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以及重庆市文明办和永川区文明办关于移风易俗的工作部署,针对何埂乡村风俗治理问题,可参考的制度,既宜有《移风易俗指导意见》 《移风易俗实施方案》《村规民约》等综合性规定,也可有《红白喜事章程》《殡葬改革办法》《宗教迷信管理办法》《党员干部伤风败俗整治方案》《少数民族办酒规定》《文明村评选及管理辦法》等专题性办法。所定制度均需包含指导思想、目标、内容、方法、步骤、人员、预算等具体内容,确保科学性、可行性。

3.环境优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利用各种时机和场合,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场景和社会氛围,使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在。”

何埂乡村移风易俗,应该在该镇乡村顺利推进的电视“村村通”工程、广播“村村响”工程、电影放映“2131”工程、“农民书屋”全覆盖等环境建设基础上,尽快改善何埂乡村环境,将优秀乡风传统、“24字”核心价值观、浓郁的“乡愁”情怀、温良的家庭风气、淳朴的人情关系、简约的风俗仪式、文雅的行为举止,融入村民个人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营造出求真、崇善、尚美的氛围,让村民们潜在的心理意识、情感态度、思维习惯、价值信仰,时时刻刻得到潜移默化,纯化净化。

优化环境,可从软硬两方面着手。在硬环境建设上,可在何埂各村委会办公楼前阔地建造“村规民约墙”、“村务公布栏”、“村规建议栏”、“‘文明+积分榜”和“‘文明+积分超市”,在村民活动中心场地建造“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地”、“礼仪堂”、“风俗评议中心”,在村际交接处选址建造“孝亲长廊”、“文化广场”、“风俗公园”。在软环境建设上,可借助电视传播、电台广播、报刊传送等方式广造舆论,可将新风观念改编成“价值观三字经”、“信仰歌谣”、“美善格言”等通俗韵语,制成图片、漫画或标语,张贴在村头路边,并配乐播放、传唱,营造新风氛围,可利用手机短信、网络QQ、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采用传播得分、积分兑奖的方式,构建虚拟环境。

优化后的风俗环境,“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在”,必然时刻优化着风俗各项元素,大有利于移风易俗。

4.活动引领

文明办要善于把握恰当的时间或时机,选择适宜的场地,组织各项活动,扎实推进移风易俗。除了持续开展往年活动外,特提供以下活动项目供参考。

(1)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文明办通过通俗快板、民间相声、民俗小调、风俗小品、喜剧表演、警世影片等形式,深入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村,全方位、多层次宣传移风易俗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同时发放《何埂乡村移风易俗倡议书》,并开展签名承诺活动。

(2)开展文明乡风培训活动。文明办引导民间文化人、高校师生和有关公司,共商合编何埂文明乡风教材,选派讲师团,以“感恩、明礼、守法”为主题,定期开展文明乡风培训和实践活动,每期每村评选出文明乡风带头人1人,指导员5—10人。

(3)开展典型示范活动。《旧唐书·贾曾传》:“上行下效,淫俗将成;败国乱人,实由兹起。”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社会精英,尤其是村民身边的乡风楷模,上展台、讲台,进村落、农户,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移风易俗。

(4)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家是社会的细胞,家风是社会风气的根基。结合早已开启的“传好家风、晒好家教、讲好家训”主题活动,持续挖掘、研编何埂传统优良家训,广泛印发、评议,促使村民自觉创建新家规,并相互督促落实。

(5)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组织、动员镇内所有中小学,以墙报、征文、漫画、演讲、参观、班会课、亲子竞赛等方式,邀请学生父辈、祖辈参加,让孩子们展示正确的价值观、伦理观、道德观等,进而改造大人的风俗观。

(6)开展婚丧服务活动。文明办引导社会各界,以村民为主,合力组建婚丧服务队,切实做好婚丧一条龙服务工作,做到“五有”(有章程、有人员、有设备、有宣传、有报酬),实行“五包”(包迎送、包接待、包仪式、包会场、包预算),让村民亲身感受省力、省钱的益处,自觉自愿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婚丧礼俗。

(7)开展殡葬改革活动。结合重庆市和永川区文明殡葬文件,文明办联合各村移风易俗基金会,拨专项资金,选址建造公墓,推进有奖迁墓和文明安葬活动,鼓励树葬、草坪葬、花葬、格位存放等葬法。以清明节为节点,推广鲜花祭、植树祭、网络祭、踏青祭和诗文祭等祭法。同时,引导经营棺木、纸钱、纸马等祭祀用品的公司和商店,改为营销骨灰盒、电子鞭炮、电子蜡烛、祭祀诗文、花卉、卡片等物品。

(8)开展迷信破除活动。文明办联合司法部门,坚决取缔骗钱坑人的封建迷信摊点,严厉打击非法蛊惑人心的邪教活动,同时广泛开展科学常识普及教育活动,从思想根源上破除迷信。

(9)开展传统美德宣教活动。文明办组织文化部门和民间文化人,深入挖掘何埂乡村“耕读传家”的优秀传统和村民“勤劳、重情、知书、明礼”的传统美德,积极编撰各村村史或地方志,以牌坊、楹联、雕塑、绘画、书法、故事读本等形式宣传出来,把乡民的文化自信和自豪展示出来。

(10)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文明办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宣传栏、发放法制宣传资料、现场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网站等形式,举行普法宣教活动,增强村民遵纪守法意识,助力移风易俗。

(11)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文明办联合文化站,引导各村定期开展移风易俗文化交流活动,集中展示各村移风进度、心得,取长补短,定期促进何埂镇成型而优良的镇街风俗或社区风俗与乡村风俗对接融合,适时介绍全国乡村移风易俗的成功典范,或组团赴外地参观学习,推进本地乡风文明建设。

(12)开展禁黄赌毒活动。在党员干部示范作用引领下,文明办针对乡村“黄赌毒”现象包括“网络黄赌毒”,开展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对涉嫌“黄赌毒”犯罪行为的重点村落和人员,进行重拳打击。

(13)开展旅游文化活动。文明办利用已办九届的何埂石笋山“七夕文化旅游节”,将生态旅游和移风易俗结合起来,针对旅游景点特征,建造风俗文化博物馆,举办富有何埂风俗文化记忆的有奖竞猜活动,譬如记住“乡愁”活动,等等。

组织方需注意做好活动前期准备、过程控制、进程管理、整体协调和反馈调整,务使活动开展气氛热烈,成效显著。

5.督评成俗

以上步骤的实行和落實情况,必须依靠何埂党政机关督促、检查、评估和调节来控制。

除了将移风易俗纳入目标管理、意识形态管理、文化创建、基层组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考核外,何埂镇政府可引导文明办,分镇、村、组三级对移风易俗工作进行专项督评,每级均包括五个基本环节:拟订标准、评估成效、实施奖惩、动态调节、自治成俗。

第一,拟订标准。镇、村、组三级督评部门和人员根据《移风易俗指导意见》、《移风易俗实施方案》及其他制度规定,拟订督评标准,分定量标准和定性标准。

定性标准,主要指质量标准,难以量化,但可用群众满意度来测评。

定量标准,指数量化标准值,可从实物、经费、时间来衡量。

第二,评估成效。采取自评、他评、领导评的方式,综合运用群众举报、责任人汇报、明察暗访、满意度调查、信息技术查询等方法,全面评估文明办、村委会、村组和村民移风易俗实际效果,分项评判次数、分数、星数和点赞数,进而制成“文明+”积分榜,并借助数字成像技术,用共享电视实时放映、更新,与局域网络和智能手机共享,让所有部门和村民,每时每刻都能了解自我及他者次数、分数、积星情况及获赞动态。

第三,实施奖惩

首先是奖励,每年年终评奖一次,强化群众获得感。主要有:

荣誉奖励。根据“文明+”积分榜,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授予先进单位和个人荣誉证书、奖状、流动锦旗、奖章。

加分奖励。根据获奖等级,予以加分奖励,添加到风俗积分榜上。

奖金激励。仅对获奖的单位,奖励一定量奖金,用于“风俗基金会”运作。

福利奖励。凡获奖者,均可获得对应等级的福利,如购物优惠券、乘车福利卡等。所有单位和个人均可据积分审核证明,到“文明+”积分超市兑换物品。

其次是惩处,原则上要慎重而严格。主要有:

党员干部若在节庆和婚丧风俗中有拉关系、敛财行为,或乱搞封建迷信活动,则处以风俗扣分和通报批评。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村民,若进行黄赌毒非法活动,或恶意破坏移风易俗,则处以风俗积分扣分、通报批评,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动态调节

在评估中,镇党政机关应对比督评标准所分析出的偏差,选择恰当方式调节。若偏差有利,一般不采取任何行动;若偏差不利,则须进行针对性调节。发现目标过高,则需调低,反之,调高;发现进度过快,则应调慢,反之调快。至于对资源、技术、业务和信息的综合协调,因贯穿移风易俗各项活动全过程,属于实时调节,自不待言。

由于乡村移风易俗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何埂乡村移风易俗的调节工作必然是一个长期动态调节的过程,需做好长期谋划。

第五,自治成俗

虽然政府的主导作用贯穿移风易俗活动始终,但群众的主体地位从一开始就决定,乡风移易的根本途径总是村民自治。政府的主导作用恰是通过促进村民自治才得以真正体现。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做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指示。

因此,在移风易俗的“五步”中,“组织联动”必以村民占成员多数;“制度建设”必以村民意见和建议为要;“环境优化”必以村民及民间艺人运营为主;“活动引领”必以村民积极分子志愿参与为核心;“督评成俗”必以基层组织中的村、组自查、自评、自改为准。

但是这种自治在初始阶段,往往十分艰难缓慢。这就需要政府主导下的“五步”管理不能只是临时行为,而必须常态化,尤其是风俗日常管理活动,必须依照“报备—拟办—批办—承办—督办—注办—总结—归档”的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日常化,形成“天天有积分,月月有活动,年年有督评”的活跃局面。只有在时时处处的改善过程中,村民自治才可能成为一种习惯。

常态化还需长期化。村民自治要由一种行为习惯变成一种稳定性的习俗,更需要长期坚持。只有当村民自治由政府指导下的被动适应,变成丢掉政府牵引,相约为自觉自律的行为,新俗才真正形成。

以上所述“五步”是便于实操的纵向步骤,从横向看,实则包含乡风移易的五个方面: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环境建设、活动开展、督导评估。故“五步”一体两面,纵横交错,相融相通。

三、结束语

“求治之道,莫先于正风俗。”在大数据时代的今天,“地球村”日新月异,站在我国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高度,观照乡村移风易俗,必须聚焦乡风基层管理问题。

笔者基于永川区何埂镇乡村风俗的调研,焦点亦在管理,所拟“三主五步”管理模式,旨在为何埂镇、村、组三级管理组织提供乡风治理政策模型参考,也或可作其他地区乡镇基层组织借鉴。当然,无论是“模式”,还是“模型”,从来不可静止不变,必须与时俱进,动态更新。

注 释:

①懒政是一个汉语词汇,与"勤政"相对,是指政府工作人员或政府部门对处理相关问题时采取的一种做法过于简单、作风粗糙的行为。

②谢光平.乡村移风易俗要有长期性和紧迫性[N].云南日报,2018-09-07.

参考文献:

[1]董跃民.当前河南省农村殡葬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河南社会科学,2003(6).

[2]白昌红.唐宋以来三峡地区信仰民俗的变迁[J].晋中学院学报,2007(2).

作者簡介:刘宏梁(1970—),男,湖北武汉人,单位为重庆文理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文学与文化。

(责任编辑:李直)

基金项目:重庆市永川区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编号:Ycstc,2017rc9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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