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您愿拿房子换养老金吗?
2018-12-19徐炯权
徐炯权
“以房养老”让晚年更幸福
“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具有独立产权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然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一笔固定的养老金,待老人去世后,保险公司再处置房子,房子抵押并不影响老人继续居住。
70岁的谭大妈住在广州市越秀区一套位于5楼的32平方米的老房子里,她30多岁离婚后一直单身,没有子女。随着年龄增长,长年独居的她越来越担忧养老问题。亲戚多在香港和佛山,她年轻时攒下一点积蓄防著以后生病,每月2000多元的退休金让她的生活非常拮据。每月水电燃气花费加起来差不多500元,剩下1500元,应付一日三餐,她连衣服都不舍得买。
谭大妈迫切希望手头宽裕一点。她曾打算将房子卖了再租房住,但发现行不通。房子正对着高架桥,车流噪音大,很多看房的人因此压价;且搬家大事,她一个人根本料理不了;房东也不愿意租房给她,怕她有个三长两短。
2014年“以房养老”在广州试点。谭大妈从报上看到消息后,找到承办这一养老项目的保险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告诉她,把房产抵押后还可以继续住,也可以把房子租出去,每月还能收到养老金,直到“百年”归老,无论领的养老金是不是超过了房子价值,生前不用偿还保险公司一分钱。
谭大妈担心上当受骗,一直犹豫着要不要跟保险公司签“以房养老”合同。之后,一场大病让她卧床不起。外地的亲戚虽都表示了慰问,但无法照顾她,最后还是邻居一家照顾她。
由此,谭大妈下定决心办“以房养老”。2015年,经过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谭大妈的这套房屋估值72万元。当年11月,谭大妈正式签下协议,从此每月从保险公司获得1800多元养老金,直到“百年”。谭大妈决定,自己去世后委托保险公司将房屋拍卖,售价超出其养老金及利息之和的部分归邻居一家所有。
如今,谭大妈每月退休金涨到2700元,加上保险公司每月给的1800元,经济上比之前宽裕很多。“我现在每星期去茶楼跟老朋友喝三次茶,有时还外出旅游。”谭大妈说,如今的生活质量比以前大大地提高了,过得也比以前开心了。“如果以后身体差了,就考虑住进养老院,将房屋出租。”
2014年第一批“以房养老”城市试点,北京的康大爷就报了名。康大爷住在北京市北五环边上的一个小区,报名那年他69岁。由于女儿不幸去世,家里只剩下康大爷和老伴相依为命。老两口每月退休金加起来有7000多元。虽然不愁吃喝,但康大爷总觉得手头有点紧。
康大爷说:“我们老两口吃饭花不了多少钱,剩下的钱就是给医院准备的。人老了体质越来越差,这病那病的,上医院检查治疗是一笔很大的开支。”
试点4年为何反应平平
“以房养老”自2014年开始启动试点,限于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2016年,试点扩大至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计划单列市,及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部分地级市。然而,试点4年成效并不理想。目前仅有一家保险公司在全国开展了相关产品业务。截至2018年7月底,该公司累计承保139单(99户),签约意向客户201单(141户),数量仍然偏少。
业内人士认为,制约“以房养老”顺利推广主要有三大瓶颈。
一、受传统观念影响,多数人愿意把房子留给子女。
“花毕生积蓄买的房子,就这样抵押给了保险公司?应该没几个人愿意吧?”年过六旬的刘筠是长沙市开福区的一位普通市民,在他看来,“百年”之后把房子留给子女才是首选。
刘筠的观点,邻居王焕芝也认同。73岁的王焕芝是机关单位退休干部。“我有退休金,吃穿不成问题,没必要把房子抵押出去。”
92岁的曹大娘家住长沙市天心区木莲冲,老伴和大儿子已过世,她现在和小儿子一家过,“我现在这年纪,他们还眼巴巴看着我这房子呢,要是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了,那我死了估计也会被他们骂。”
作为年轻人,陈先生不支持父母“以房养老”。“我和妻子都是独生子女,说实在的,赡养双方老人和养小孩很吃力,父母把房产留给我们也算是一种经济上的援助。”陈先生坦言,他不会考虑让父母“以房养老”。另外,老人去世后,房子归保险公司,他也不能接受。
“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在中国人心中已经占据着主流,给子女遗赠房产的传统也根深蒂固。目前参与“以房养老”的老年人,多数是无子女老人和“失独”老人。另外,老人寿命越长,抵押的房产回本的可能性才越高。如果老人寿命短,明显就吃了亏。再就是三线城市房价相对低,即使老人参与“以房养老”,得到的养老金也不会太高。所以,不少老人和他们的子女都对此持观望态度。
二、配套措施不完善,操作中遇到的问题难以解决。
74岁的孙大娘独居在长沙中心城区一套9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老伴去世多年,独生女儿大学毕业后定居上海。她没有跟女儿一起生活,也没要女儿给生活费。孙大娘每月退休金2000余元,日常生活开支后所剩无几。
2016年,孙大娘请保险代理人替她算了一笔“以房养老”的账。按当时房价,她名下这套房子约为60万元。设定她从70岁开始领取保险金,直至90岁,共20年。如果抵押这套房子,保险公司每月给她1600元保险金,除了可以改变她日常开支捉襟见肘的窘境,外出旅游资金也不成问题。但是,她几次找保险公司咨询了解后,还是迟迟不敢下定决心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
让孙大娘迟疑不决的原因有三:一是“以房养老”业务才开始启动,当时长沙还没有人办过这一业务,她担心保险公司不会按照合同兑现承诺。二是某些合同条款她反复看了几次都不是很明白,工作人员的解释也很模糊;三是如果自己活过了90岁甚至100多岁,保险公司每月给付的保险金以后能否按照物价上涨指数相应提高。
在长沙,有这种想法的老人不在少数。
“那些没有子女的老人签署‘以房养老合同后,保险公司对他们不管怎么办?”“老人去世后,子女想把抵押的房子赎回来,赎金按保险公司原先付给老人的价格还是按市场价?”针对这样的担心,湖南商学院尹元元教授表示,“以房养老”与金融贷款、担保机构、资产评估以及个人的信用系统完善健全息息相关,在长达几十年的抵押期限中,遇到的细节问题目前还缺少配套的措施与制度设计,也导致了部分老人对“以房养老”信心不足。
三、承担风险,导致金融机构持观望态度。
一些保险公司对“以房养老”也持观望态度。长沙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公司负责人说,保险公司的核心是通过资本运作让资产保值、增值,希望拿到的资产干干净净。但在抵押过程中,保险公司很担心房价下跌、抵押物缩水;同时,还有房屋损毁、折旧、老人预期生存年限等各类支出风险。
保险公司一工作人员毫不讳言,他们虽有“以房养老”业务的尝试,但仍面临房价波动、舆论及法律政策、房屋处置等诸多风险。老人选择“以房养老”后,保险公司是逐月支付费用给老人直至去世。若保险公司预测老人寿命较长,每月支付金额就会较少,一旦老人过快辞世,容易引发家属与保险公司对房屋剩余价值的争论。如果老人中途反悔,或他们的子女入住后不退房怎么办?
业内人士表示,“以房养老”需先行评估房屋资产价值,以此判定养老金额度。在实操过程中最常见的分歧是,老人希望房子有高估值,而保险公司会考虑经济大势、购房需求变数等各类影响房价升值的不确定因素,做低房屋的未来增值部分。这往往导致老人及其子女和保险公司之间矛盾层出不穷,纠纷不断,影响业务的顺利开展。
突破瓶颈制约前路光明
虽然“以房养老”在试点中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但在全国推广的意义却不容置疑。有关专家表示,只要朝着以下三个方面去努力,就能突破瓶颈制约,迎来前行路上的光明。
一方面,舆论要引导老年人及子女转变观念。
养儿防老是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为了子女,许多老人不惜牺牲己的幸福晚年。一些老人勤爬苦做、省吃俭用,把毕生的积累用于买房,新房让给子女住,自己住旧房,到头来房产也要留给子女,认为只要子女幸福,自己做牛做马也值得。殊不知,这会纵容子女“啃老”,一旦他们失去了对父母的依赖,或工作生活中遇到挫折,往往承受不住压力,很可能轻生自杀,或走向偷盗抢劫、坑蒙拐骗的歧路。党和政府的舆论宣传与教育,要引导老年人改变落后的观念。
首先要让老人摒弃刻薄自己、溺爱子女的做法,倡导与时俱进,为幸福晚年而活。当退休金不够养老开支时,就应当考虑“以房养老”。为将房产留给子女而自己吃糠咽菜不值得,该出手时便出手。事实上不给子女留遗产,倒逼他们自力更生,在事业上取得骄人的业绩,才是做父母的荣耀与自豪,才算真正的幸福。其次要让做子女的知道:父母“以房养老”晚年过得开心,不至于亏了身体而患病住院需要人照料,实际上是帮了自己的忙,可以安心工作。
舆论宣传与教育,还要让老年人及其子女明白:在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越来越严重,社会养老保障面临巨大挑战的情况下,“以房养老”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在全国推广,既是帮政府分担了压力,同时也给老百姓带来了福音。因此,都应责无旁贷地带头实施支持。
另一方面,政府与行业配合激发市场活力。
业内分析,随着经济社会转型以及市场不断培育,三个因素会支撑“以房养老”市场实现突破。一是人口结构变迁,家庭代际关系变化,空巢与失独老人增加;二是社会养老保障水平有限,多样化养老方式亟待拓展;三是自有房比重较大,住房资产价值上升。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副教授张虹认为,“以房养老”需要房地产评估、交易、公证等机构参与,政府有关部门应设定准入门槛,建立协作联动机制,保障规范公正。在发展初期,应优先考虑失独、空巢、无子女的老人家庭。在今后的推广中逐步扩大抵押房产的范围,将其他类型的不动产,如商业类房产、共有产权房、农村宅基地房产等列入抵押范围,以便解决更多老年人的收入问题。
最后一方面,强化市场服务监管,提高信用度。
“以房养老”在试点推广中,群众普遍反映保险条款并不十分明晰,特别是一些后续的权益问题不明晰,工作人员的解释也模棱两可。建议将服务模式标准化和精细化,提高可信度;同時,要做好顶层设计,加大政府与行业的监管力度,保障老年人和保险机构的相关权益。
国家银保监会在此次全国推广的通知中特别强调,保险机构要做好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等综合研判,加强“以房养老”保险的风险防范。业内人士认为,“以房养老”涉及保险、房产、信贷等多个金融环节,建议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以应对在开展保险业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同时,还要管控好房地产市场波动风险和房产处置风险,建立规范有序的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市场。
“以房养老”表面看是用房子换来持续的养老金提高生活水平。但实际上并非那么简单。“老人的养老痛点不只是钱的问题,他们更期待的是专业细致的服务。”专家指出,这些延伸问题,需要政府与相关行业共同研究,拿出切实有效的举措,“以房养老”才有望进入发展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