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几点认识
2018-12-11谈江风
谈江风
通过军队近几年开展的干部工作大检查和身份核查,以及军队改革后转隶移交、组建成立单位的干部档案情况看,干部档案材料缺失,以及整理不规范甚至未整理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为有效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提高干部档案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提高认识
(一)提高政治站位。干部档案是反映干部政治表现、品德作风、能力水平、工作实绩、个人经历、职级待遇等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原始凭证性材料,是历史全面考察了解干部、客观准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军队多次开展干部档案专项审核清理工作,审查标准越来越高、尺度越来越严,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要自觉站在贯彻落实习主席关于选人用人系列重要指示的高度,充分认清加强和规范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这项事关选人用人质量、干部切身利益、干部部门作风形象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采取有效举措,扎实抓紧抓好。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加强对广大干部及档案管理人员的宣传教育,增强政策观念和档案法规意识。首先要向广大干部普及干部档案常识,比如,干部档案是由哪些材料组成的?哪些材料是需要个人提供的?什么时间提供?什么人可以查阅档案,什么审批权限?材料必须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涂改等。其次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档案工作是一项默默无闻的工作,但同时又是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选档案管理人员,除了耐心、细心、真心、全心,还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诱惑,不计较名利得失。要培育他们的责任心和平常心,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鼓励他们的信心,给予他们工作的肯定,坚定他们做好档案工作的决心。
二、落实制度
(一)落实档案材料归档制度。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按照“同级管理、按级负责”的原则办理,即各单位训练、组织、干部、保卫、纪检以及院校教务等部门,负责填制相关归档材料,并送交所在单位干部(人力资源)档案管理部门,由干部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档案管理权限按级转递归档。各级干部(人力资源)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干部有关事项完毕后,一般应在1个月内将归档材料送交同级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其中纪检部门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干部处分材料抄送同级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收到归档材料后,属于本级归档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装入干部档案;不属于本级归档的,一般应当在1个月以内转递到有关干部档案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收到档案材料后,应认真鉴别和检查,看档案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属于归档范围,审批手续是否合规完备,项目填写是否规范准确,材料构成是否齐全完整。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不得归入干部档案。
(二)落实档案转递审查制度。一是严格档案转递规定。转递干部档案和归档材料,应当通过机要渠道邮寄或安排专人取送,严禁交由干部本人携带,严防发生档案遗失、信息泄露、涂改造假等安全问题。转递干部档案和归档材料时,应当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做好接收登记,确保手续齐全、有据可查。对转出的干部档案和归档材料,逾期1个月未收到回执的,应当及时查找催要。二是把好档案审查关口。坚持把档案审查作为干部调动交流、选拔任用、退役安置和士兵考学提干、接收毕业学员等必经程序,以“三龄两历一身份”为重点,切实做到凡提必审、凡调必审、凡进必审、凡出必审、有疑必查,从严把好档案审查第一关。未经审档,或档案中出生时间、干部身份记载等存有疑义、未经核实认定的,不得办理相关干部工作事项。
(三)落实档案保管利用规定。一是切实按权限保管档案。按照干部职务任免权限,干部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其中,“双肩挑”干部档案按照行政职务任免权限保管,专业技术干部档案可以下放一级任免权限保管。要严格执行干部档案登记统计制度,定期对保管档案进行清点核对,保证持有档案数量与应管数量相一致。二是严格档案查借阅规定。查借阅干部档案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规定的程序、权限报批后方可办理,对不符合查借阅要求或审批手续不全的不得办理。查借阅干部档案一般通过组织办理,不得查借阅干部本人和亲属档案。干部档案一般不得外借,确需外借的,借阅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借阅人员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查借阅干部档案时,不得擅自摘抄复制档案材料,严禁涂改、圈画、撤换、增加、污损、折皱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信息。三是落实档案室建设标准。有档案储存资质单位政治工作机关应当设置专门的干部档案库房,按照坚固、安全、保密标准,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达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尘、防高温、防腐蚀等要求。要加大投入力度,努力推进干部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积极运用现代化设备和先进技术管理干部档案,逐步实现存储数字化、传输网络化、管理自动化、服务利用远程化。
三、加强领导
(一)搞好档案工作筹划指导。各级政治工作机关(干部、人力资源部门)是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并分工一名领导具体负责,定期分析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扎实抓好档案管理工作组织筹划、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积极为档案管理人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各档案材料形成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档案材料归档责任意识,落实定期沟通联络机制,认真抓好归档材料填制、转递等工作落实。
(二)加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政治工作(干部、人力资源)部门,要按照要求,遴选政治思想坚定、作风严谨细致、工作踏实认真、保密意识强的同志,担任档案管理专职人员,并保持稳定工作达至一定年限以上。档案管理专职人员为士官的军以下单位,要安排一名干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注重加强档案管理业务骨干培养,建立档案业务定期培训制度,即定期组织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集训,强化理论知识学习和实操技能训练,搞好工作帮带和教育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业务娴熟、放心可靠的档案管理队伍。
(三)持续开展档案管理目标考评。定期组织对管理干部档案达到规定数量以上的立档单位进行考评,视情延伸考评规定数量以下的立档单位。调研发现,绝大多数单位实现了档案存储数字化、管理信息化、整理规范化,各级单位领导普遍重视、设施设备普遍智能化、人员素质普遍提高、档案质量普遍提升。但近年来,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单位档案管理、办公用房、设施设备等都受到很大影响,档案管理质量明显下滑,人员业务能力明显下降。因此,要持续进行档案目标管理的考评工作,着力检查督促设施基础较弱、管理水平较低、档案质量较差的单位。各单位要依据考评标准,定期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提高干部档案管理质量和水平。战区军种干部部门也要按照以评促建、考帮结合的原则,认真履行本级考评职能。
(四)严格档案工作纪律监督。强化常态化监督检查,把档案管理情况作为巡视检查、专项调研特别是干部政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管理问题突出的单位限期整改、视情通报;对不按要求办理档案材料转递归档、不严格落实审档制度的当事人,给予严肃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造成违规办理干部工作事项、档案材料丢失损坏等严重问题的,从严从重处理。按照从严从紧要求,严肃查处档案管理违规违纪问题,对新发生档案材料涂改、造假问题的,擅自撤换、恶意毁坏档案材料的,彻查整治干部身份档案等工作中漏查漏报、隐情不报、弄虚作假的,坚持“一事双查”,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切实维护干部政策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