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维权意识问题探究
——基于某新村小区的调查分析
2018-12-08王琛
王 琛
(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南京 210018)
引言
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大量农民依然存在着儒家文化观念,遇事处事讲究以和为贵,大多表现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针对这一现状,对笔者所居住的某新村小区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小区农民维权意识的基本状况,并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
一、调查环境概况和调查内容
1.某新村小区基本情况及物业管理问题。某新村小区的房地产商资金出现问题,扣押部分住户的房产证,给予小区住户空头凭证。小区物业无人管理,小区整体结构环境依然停留在三年前;大部分墙体还未上油漆;公共设施不健全,小区花园还是一片荒地;小区门卫空缺,小区安全没有保障,且常出现水电供应不足的状况。总之,小区管理存在诸多漏洞。小区居民多为周边的村民,总体文化水平不高,风险意识不强。根据走访调查,小区住户共173户,其中只有62%的住户长期居住,有14%的住户选择暂时不装修房子,16%的住户选择装修却不居住,剩下的8%住户目前正在装修中。
2.调查内容简介。鉴于本次走访调查的方式,并考虑到部分农民受教育程度较低,调查过程中均以口头询问进行交流。调查内容包括对小区物业的态度、对自身享有的合法权利的认知程度、权益受损时是否维权的选择和原因、选择维权的哪些方式,以及平时从哪些渠道获得维权相关的法律知识等。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1.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态度分析。根据对小区住户的走访调查发现,90%以上的居民明确表示了对小区物业的不满,但只有40%左右的居民怀着争一分是一分的心态,与小区物业斗智斗勇,努力维护自身的利益。其余居民虽心中有所不平,但最终选择容忍,认为个人力量薄弱,追究也没有结果,走一步算一步。而这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居民他们对小区物业的失职表示不满,但被问起是否想过要去解决切身相关的问题,他们的回答却令笔者困惑不已,因为他们习惯了总有少部分人会出面和管理部门争辩,想办法处理问题,而大多数问题也都会很快被解决,所以他们往往只是观望而不甚关心。
2.小区居民对自身享有的合法权利的认知程度。根据我国的《物权法》,业主有权管理小区共有建筑物和共有设施,监督物业管理;物业公司依法经营,履行义务。通过调查,62%的常住居民中,只有不到20%的居民了解自身权利,其余居民对这方面的概念比较模糊,大多数居民基本停留在对自家产权的占有意识上。大多数居民并不清楚小区物业应当履行的义务,也不知道如何行使自身权利,在处理问题的过程中,也只是考虑到各自小家的利益,只要没有影响到日常生活,就可以不追究对方的责任。
3.小区居民维权意识分析。小区居民对权力认知的程度虽然较低,但是对回答“当您权益受到侵害时,是否想过要去维权?”这一问题时,大部分居民回答“想过”,极少一部分居民表现有所迟疑。在这一小部分里,居民的维权意识是不主动的,甚至不懂得什么是维权。而想过维权的居民也不代表他们懂得如何去维权,也不代表他们会付诸行动去维权。小区内14%的住户选择暂时不装修房子,16%的住户选择装修却不居住,对于这一部分居民选择暂不搬进小区居住,他们对小区物业管理的态度更为明显,虽然愤愤不平但无奈到无计可施,他们对自身权益的维护意识更加薄弱,以至于对当前面临的问题选择不作为。
4.小区居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方式选择。由于小区面积不大,平日里邻里间交往也比较频繁,当小区住户利益受到侵害时,大家会聚集起来参与讨论。根据对小区物业管理有所实际性参与的40%左右的居民的调查发现,当问题不大时,大家会让最具信服力和行动力的人上访相关管理部门,为大家讨回利益,如若问题严重化,大家便会集体上访,直到对方给予满意的答复。而对于小区内公共设施的修建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小区居民除了通过电话申诉个人上访以及集体上访等方式以外,想不到其他办法,只能选择等待。而其他居民大多选择沉默,默默观望,如若解决皆大欢喜,大家都没有损失,若没有解决,他们也只能忍气吞声,想到大家并无不二便也就没了危机感。
5.小区居民维权知识获取途径选择。小区居民想要维权,却不知道如何维权。这一方面反映出他们获取维权知识的渠道较少,且自身的维权知识相对匮乏,维权能力较弱;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相关执法部门对农民的法律宣传工作并不到位。根据走访调查了解到,大多数居民通过广播电视的方式获得维权知识,可见,大众传媒这一快捷、直观和覆盖性广的传播方式在启发、培养以至提高农民维权意识方面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由于大多数农民平时不常使用电子设备,对这方面知识的接触很少。其次,邻里间口口相传的作用也占了很大一部分,而只有极少一部分农民会选择咨询镇、村委会及相关干部。这说明,政府在为农民维权方面提供的帮助非常有限,农民对政府部门的服务工作并不信赖。
三、调查结论
小区居民维权意识整体而言不太理想。首先,虽然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会在权益受损时想到维权,但最终也仅仅是停留在“想过”的精神层面;其次,小区居民文化教育总体水平不高,对于维权相关的法律知识更为匮乏;再者他们选择维护自身权益的途径单一,电话投诉和上门协商是他们最主要的维权方式,力量有限。纵观实践,小区居民的权益环境令人担忧,严重缺乏政府足够的重视和有效的保护。农民的法律认识不足,权利知识欠缺,以及有限的维权途径使得农民的权益状况面临如此挑战。农民维权意识薄弱的主要原因在于农民自身,而农民的问题,又在于其自身素质,目前提高农民素质是解决当前农民维权困境的关键。
四、对策与建议
1.扩大维权思想的宣传范围,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应扩大维权思想的宣传范围,不能仅限于村镇街道。由于大多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都是围绕着土地,所以思想宣传工作要深入农村,让农民在工作之余和日常生活中就能感受到法制的无处不在,在潜移默化中改变农村的传统思想。其次,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制作法制标语、横幅,以及法制宣传走廊、墙报等传播方式,让农民可以随处可见法制相关知识信息;通过定期向农民家庭发放法律知识小册子,简报和漫画等,让农民主动且自愿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让法走进农民家庭;村委会组织建立宣传队伍,成立普法团队,向农民讲授相关法律知识和解答农民对于维权相关讯息的疑问;针对农民获取维权知识最主要的途径是广播电视,从这一角度考虑,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为广大农村地区开辟更多栏目,通过案例讲解和真实情节的演绎,让农民形象地了解法律的权威与意义,同时学习如何知法用法。通过这些传播方式能够更直接、更快捷地向广大农民群体灌输法律和维权知识,让法律观念深入农村,增强农民维权意识,普及维权观念,使得农民树立权利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
2.创建法律服务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第一,创建一些法制培训中心,开展小范围不定期的维权知识教育,给农民提供更多的学习平台。同时,开设村内小组学习室等,让基层干部和农民随时随地了解法律。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与实践,所以村委会要积极的发动群众开展维权相关法律知识学习。第二,政府要重视农民权益状况,千方百计为农民利益着想。充分发挥本地资源,建立方便有效的维权通道,如维权联络站、法律援助中心等,让农民在权益受损时能够有资源和渠道寻求政府的帮助。第三,在村镇上设立投诉站,让农民没有后顾之忧地说出自己的想法,包括对村镇上出现的不良现象,大胆地提出批评与建议以及关乎自身利益的纠纷问题或疑议。建立投诉站的维权模式,能够有效提高农民维权的积极性,使得更多的农民有例可循,获得更多的维权经验,树立起邻里邻间的学习榜样,让农民切身感受身边的人是如何维护自身权益的。
3.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切实贯彻惠农政策。建议政府加大立法工作力度,一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政策,不给违法人员任何可乘之机,切实保障农民各方面权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建议政府能够出台一些主要针对农民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农民维权提供坚实的法律靠山,使农民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