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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制完善的有效途径

2018-12-08

经济研究导刊 2018年27期
关键词:经营管理者企业法人公司制

杨 阳

(四川航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 610202)

我国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目前,现代化的企业制度都讲究公司制,因此,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机制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向。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一种合理、规范的管理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经过长时间的实践证明的一种有效的管理方法。然而,随着企业法人治理机制的建设,我国国有企业暴露出了许多管理缺陷,这极大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制的重要性

企业的法人治理机制影响着公司的日常生产运营,科学、合理的法人治理机制可以帮助企业在我国经济市场上树立地位,提高企业信心,吸引外企投资等,最终推进国有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具体通过以下几点说明:首先,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机制能有效帮助企业减少公司经营中的代理成本,强化公司高层管理者的责任意识,提高管理质量,并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其次,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制能帮助企业提高融资能力。良好的法人治理机制能增强国外优秀企业对我国国有企业的信心,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来源,降低融资成本;再次,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是提高我国国有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企业法人治理机制与公司内部管理有机融合可以起到相互监督作用,在约束企业管理者的同时,也能促进国有企业管理的科学发展。

二、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机制不规范,治理结构作用难以发挥

我国国有企业在进行内部改革后,相应的内部机构却仍然不规范,企业法人治理机制难以发挥自身作用。国有企业从中小公司转型股份有限公司后,应按照一般国企的标准设定监事会、董事会等公司内部结构,同时改变原来的规章制度。但事实上,一些国有企业无法使这三部分内部结构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关系,企业的决定权依然在董事长手中。另外,这些企业的董事长、监理会成员以及经理层大多数由当地政府决定的,内部人员容易形成重复任职的情况,难以形成企业权利相互监督制约的良好局面。

(二)企业产权结构单一

我国国有企业虽然经历过无数次的内部结构改革,但如今企业的绝对控股权仍然掌握在政府的手中,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国有股占企业绝对优势,企业内部权力发挥不出作用,不能实现相互制衡,导致一些利益主体的公司权益受到侵害。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因受到政府的制约无法得到真正改革,企业产权结构单一,企业法人治理机制也难以进一步完善。

(三)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企业低层管理作用得不到发挥

很多企业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企业的经理层作用更是得不到有效发挥。从目前我国国有企业的现状来看,很多企业并没有相关的激励机制,即使是改革过后,依旧是以前的模式来管理经理层,不利于法人治理机制的相互约束。另外,很多国企并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合理的激励机制,无法提高企业经理层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企业低层管理的作用就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制的有效途径

(一)建立多样化的股权结构

经过长久的实践证明,公司股权集中模式不利于企业法人治理机制的完善。因此,要想完善法人治理机制,企业就应实现股权结构的多元化,增加投资主体,使公司股份制变成公有制。公司的股权多样化不仅有利于企业管理者职能充分发挥,还能通过不同投资主体间相互制约的现状实现政企分开,从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机制。总而言之,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增加投资商等多种经济手段建立多样化的股权结构。

(二)以机制建设为重点,推动企业董事会建设

目前,我国国企董事会机构建设相对来说比较规范,但机制建设却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因此,国有企业应首先以机制建设为重点,推动董事会建设工作,实现机构建设和机制建设的协同前进和发展。具体分析如下:第一,企业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规范下赋予董事会的相关权利,重点赋予经理层任命员工、考核以及解聘的相关权利。同时,也要避免企业出现一个交叉任职的情况,理通董事会与党委会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第二,全面完善企业董事会免责和追责机制,使企业严格按照公司法实现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代表股东履行对董事会的追责权利。第三,完善企业董事会议事回程,完善企业内部决策机制。

(三)深化企业改革,实现依法治企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早在2017年年底就已经完成,目标是到2020年,实现国有企业独资、全资公司建设完善外部董事比率过大的董事会,完善国有控股企业外部董事派出制度。规范企业公司制改革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前提,公司制的行程使企业内部形成权责明确、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机制,真正解决了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内部人控制”的通病。国有企业坚持深化改革、党的领导,实现依法治企,可以充分发挥企业家的内部作用,从而造就一大批政治立场坚定、企业责任心强且善于经营业务的职业经理人。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革能大大减少企业债务风险和投资风险,促进国有资本流动及投资风险转移,实现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四)完善经营管理者选聘、激励机制

1.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选聘机制。要想发展企业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就必须增强经营管理者的权利。我国国有企业资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出一套符合企业自身特点,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者选聘标准,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负责人的考核评价体系。国有企业应避免党组织选聘企业负责人、董事会等公司职务的情况,尽量采用公司内部竞争上岗、人才市场选聘、网络选聘以及社会公开选聘的方法选择企业经营管理者,实现市场人才的优化配置。

2.完善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机制。国有企业应构建出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内部管理者的激励机制,具体要由企业出资人或者股东在企业业绩考核的基础上,对工作能力突出者、业绩优秀的经营管理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企业在对从社会市场选聘的企业管理者要参照市场价格给予合理的报酬,不能过低或过高。企业还要把长期激励和短期激励融合起来,通过采取年薪、年终奖、节日福利等形式,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机制。

四、结语

如今,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流失已经成为了经济市场上一个严重的问题。而造成这种问题出现的不仅仅是企业经营者的管理不当,也有我国政府管理人员的腐败问题。因此,建设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制非常重要。虽然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一些不足,但只要坚持依法治企,优化治理结构,并以我国公司法为标准,将企业内部管理者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就能实现企业高效发展,最终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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