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018-12-08陈九双
陈九双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4)
引言
高等教育应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这不仅是当今众多高等院校反思就业创业现状后达成的共识,而且是高等教育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纲要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不仅如此,我们也从社会调查中发现,社会现实中的企业、事业等用人单位最需要的和最看重的是大学毕业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就要求高等学校的教育教学一定要以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导向。大学教师也不应只是苦口婆心地“说”,滔滔不绝地“讲”。于是,“好学生”的概念变化了,“优秀教师”的内涵变化了,这些老观念应与时俱进地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被赋予新的内涵。“好学生”不再以知识量的多少为评价标准,不再以分数的高低为评价尺度,而是以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试金石。“优秀教师”也不再以“能说会道”为评判的标准,而是以对学生学习方法的引导、创新意识的培养、实践能力的训练、实践观念的形成等为尺度。由此可见,高等学校要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就理应对增强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问题展开理论的探讨和尝试强化实践教学创新。
一、创新意识及其特点
我们要展开对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与实践活动的关系问题的理论研究,就必须对这个论题中的几个关键词做一番分析。而想要深入了解“创新意识”,必须先考察“创新”与“意识”。根据实践的唯物主义哲学,意识是人脑对外界客观事物的主观映象,意识是人脑的功能,意识是自然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意识的产生通过大脑,但并非来自大脑,其原型来自外界客观事物,作为主体的人也只有通过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活动,才能在主体与客体之间架起由此及彼的桥梁,也才能产生意识。人的大脑仅仅起了一个“加工厂”的作用。这样,人脑通过一定的实践活动,对外界客观事物形成了主观意识,而这种意识就具有创造性、可选择性、主观能动性或主体性等特点。其创造性明显地表现为,人们的意识所具有的丰富的想象力,正所谓的“一叶知秋”“见牛角而知全牛”等。在这里,我们通过分析人的活动过程中人的意识的形成、本质及其特点,就是要发挥意识的创造性,并且朝着创新意识的目标前进。
考察了人的“意识”之后,我们再来探讨“创新”。所谓创新,是指人类特有的创造性劳动的本质体现,是人类历史进步的核心动力和源泉,是人们对传统的超越和发展的心理倾向。创新所立足的是“创”,追求的是“推陈出新”和“与时俱进”。创新素质是对大学生成才的内在要求和培养核心,当代大学生,只有“具备与时俱进的创新素质,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有效地应对新情况、新问题的高层次素质要求,是人们取得成功的必备条件”。因此,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素质也就成为高等学校的核心问题。“创新素质包括创新意识(即崇尚创新,以创新为荣的观念和意识)、创新思维(即用新的思维方式处理问题的过程)和创新能力(即开创新局面的实践能力)。因此,大学生创新素质教育的目标应是确立其创新观念、培育创新精神、培养创新思维、开发创新潜能、激发创新热情,营造有利于大学生创新素质提高的良好环境。”[1]
既然人的意识的特点之一就是具有创新性,而大学生的创新素质本身就包含着创新意识的内涵,我们也就可以把发挥人的意识的创新性和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素质关联起来。所谓创新意识,是指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主动地开展创新活动的观念和意识,表现为对创新的重视、追求和开展创新活动的兴趣和欲望。它是人类意识活动中的一种积极的富有成果性的表现形式,是人们进行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和内在动力。而创新意识本身又包括创新的动机、创新的兴趣、创新的情感、创新的意志等。创新意识具有创造性、可选择性、主观能动性等特点,其中创造性又可细化为原创性、推陈出新、与时俱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进而培养创新型人才,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经济发展、综合国力的提升、创新型国家的形成至关重要。这正如江泽民同志所讲的:“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一个政党永葆生机的源泉。”[2]邓小平同志在强调解放思想的重要性时也指出:“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一切从本本出发,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进,它的生机就停止了,就要亡党亡国。”[3]正是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战略的昭示,高等院校在培养大学生的素质教育过程中要特别突出创新素质中的创新意识,而创新意识的培养与强化都一刻也离不开高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实践,这就为我们的研究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二、实践能力及其特点
考察了本论题的关键词“创新意识”之后,还须把目光转向大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样,想要弄清“实践能力”,必先考察“实践”与“能力”。那么什么是实践呢?在整个人类认识思想史上,“实践”的概念早已引起了古今中外的学者的重视,但是只有马克思主义的实践的唯物主义把生产劳动看作人类全部实践活动的基础,才使人们对实践的理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所谓实践,是指作为主体的人以一定的手段工具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或适应客观世界的能动的物质的活动,它具有客观现实性、创造性、社会性、历史性的特点。
实践作为人所特有的生存活动方式,它把主体和客体沟通起来,它把物质的东西与观念的东西相互转化,即所谓的“物质变精神”和“精神变物质”。“实践活动既体现着自然对象对人的制约性,又表现着人对自然现象的自主性和能动性。通过实践活动,人既改变了外部世界客观对象,同时也改变了人自身。实践活动既是合规律性的活动,同时又是合目的性的活动。实践就是这样一种特殊的物质运动过程,即人按照客观规律,贯彻自己的目的,通过创造性的活动去占有自然对象的过程。”[4]
那么什么是能力呢?从实践的唯物主义出发去理解,所谓能力,“是指人适应社会并在社会中生存发展的才能及胜任某项工作的本领,是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统一。”[1]可见,能力是人的综合素质在行为上的外在表现,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能力的内在根据是人的良好素质,没有素质就谈不上有什么能力。
因此,我们可以把实践能力概括为,指作为主体的人以一定的手段工具有目的、有意识地改造或适应客观世界的各种各样现实客体的能力。这就是说,实践能力只有在实践活动的过程中才能形成并进一步体现出来,它是人类所特有的,又是在一定的创新意识指导下包括人的体力、脑力、基本操作能力、专业技能和创造能力的总和。具体到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和增强来说,也只有在教育教学的各种各样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孕育”出来,正如只有在游泳中才能学会游泳一样。那么,实践能力到底包括哪些能力呢?传统的看法仅仅指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实际上,实践能力是一个多层次的复合结构。从大的归类看,实践能力一般包括:一般实践能力、特殊实践能力、创新实践能力。这样看来,各级各类高校所开设的作为语言工具课的大学语文、大学英语、计算机汇编语言与作为思维工具通识课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逻辑学等都属于一般实践能力培养;各种各样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则属于特殊能力的培养,是大学生自立于社会的最重要的专业技能的培养;在日常生活及专业实践中所体现出来的新思想、新创造属于创新实践能力,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高的价值追求。专家学者所追求的是,在批判地继承人类优秀文化遗产的同时又增添了什么,“接着说”了多少别人没有讲过的话,“接着走”了多少别人没有走过的路。
三、实践活动对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形成和实践能力培养具有内在必然联系
我们通过对以上意识的起源、意识的产生、意识的本质的分析,进而又对意识对客观世界所表现出来的主观能动性所呈现的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知识、能力和活动的考察,对创新素质所包含的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探讨,逐渐地悟出一个微妙的道理:创新意识只有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实践活动中才能产生和形成,而在这一实践活动中,意识的主观能动性只有充分而有效地发挥,作为主体的人才能表现出一定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而这种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的获得,是建筑在人的广博知识素养基础上的。这样,我们就从一个混沌的世界中逐步澄清了创新素质、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实践活动这几个因素及其内在联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与增强均离不开高校教育教学等各类实践活动,而这些既建立在大学生一定的创新素质的基础上,其本身又是在实施素质教育,这与当今中国和西方的高等教育强国所倡导的素质教育的主流核心观点不谋而合。
明确了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均离不开各种实践活动,而要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增强实践能力就要通过高等院校的教育教学相关的各种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来实现。这就为我们的研究指明了方向,它使我们有的放矢地把探索的目光转向与高等教育教学有关的各种实践活动,特别是课堂教育教学实践活动、教育实习实训活动、良好的校园文化活动、模拟法庭活动、新闻播报活动、经典诵读活动、演讲比赛活动、社会调查实践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