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金融创新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
2018-12-08黎富兵孙小岚
黎富兵,孙小岚
(四川大学锦城学院,成都611731)
2016年底,四川粮食总产全国第五,马铃薯、油菜籽产量全国第一,生猪、水禽、兔、蜂群养殖规模全国第一,茶叶、蔬菜产量全国前三,名副其实的农业大省,但大而不强却是痛点。消费需求在从吃饱到吃好转变,农产品结构不优、层次不高、品牌不强等短板愈发凸显。推进四川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势在必行,2016年11月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四川农业创新绿色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准确把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和关键环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完善农业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以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为抓手,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以科技创新为支撑,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健全市场机制为目标,完善支持保护政策。转变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着力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四川省是农业大省,同时也是二元经济结构特征极其鲜明的省份,四川所辖县大部分是农业县,县域经济不发达,县域经济、农村经济是整个国民经济中的短板,“三农”问题成为实现农村、农业现代化亟需解决的问题。这一现状形成与县域金融的不发达有较大的关系,由于县域金融不发达,长期不能实现资金自我融通、自我循环,严重制约经济的发展。因此,在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全面推进县域金融尤其是农村金融创新,有效适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对于实现四川农村、农业现代化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金融支持现状
(一)县域金融产品创新性不够
当前,四川农村金融产品仍然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为主体,这些金融产品普遍存在着信贷金额小、贷款周期不长及利率相对较高等现实问题,已经难以满足现代农业资金需求规模大、周期长的客观需要,不利于农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农村金融服务效率低下
农村当前普遍存在金融网点少,电子银行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缺乏,导致支付结算渠道不畅,难以适应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资金流扩大的需要。
(三)农村金融产品供给不足
由于农业先天存在着风险大,可担保物具有不确定性等特点,商业银行、非银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对“三农”的支持存在不敢贷和成本过高的现象,产品开发积极性不高,导致金融产品供给不足。这一点在农业规模化经营风险保障建设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农业保险供给市场主体偏少,导致农业保险有效供给不足,难以切实提升农业产业综合竞争力。
(四)农村金融创新服务不足
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不断深化改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但是涉农金融服务跟进不足,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产品认证品牌等非货币化资产权证抵押贷款等方面的业务未得到实质性推进,难以适应农业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发展的需要。
二、经验及启示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构建了“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主、准金融机构为辅、草根金融为补充”的县域金融“三大支柱”,在助力当地产业发展、农户致富的过程中杠杆作用非常明显。
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受到资本金的制约,无法单独满足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的大额信贷资金需求,为了整合“三农”、县域金融服务资源,四川天府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贷款公司三家金融机构协同运作,共同提供大额、中长期信贷资金。这种以金融机构为主、准金融机构为辅的模式恰到好处地解决了种养大户、龙头企业融资瓶颈,为城市金融反哺农村金融提供畅通、便捷的渠道。
仪陇县马鞍镇险岩村因山高坡陡,制约了当地经济发展。这个小村子在贫困线上挣扎的村民曾经占比近四成。2015年8月,食用菌种植被确定为当地产业发展的新路子。在险岩村占地80亩的香菇园采用“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模式,年种植菌袋120万袋,入园农户人均年收入超过了3万元。
2014年,商务部在仪陇县为全国首个民富可持续发展中心授牌。该中心致力于解决农民、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金融服务问题,最终形成一个以农民合作社为基础的农村资金互助合作金融体系。目前,仪陇县已有70多个村建立了资金互助社,互助资金规模超过了4 000万元。
资金互助社采取“富裕户入股,一般户配股,贫困户赠股”方式,富裕户出资1 000元,一般户出资500元,政府配套500元,对群众评选出的贫困户,由政府出资赠一股。在“草根金融”的帮助下,村民们增加了责任感,有借有还、滚动发展,依靠小额信用贷款发展产业。
2006年,仪陇县全县贷款不足20亿元,而现在仅仪陇农商银行一家,贷款余额就达到了73.46亿元。正是通过政策支持、正向激励,仪陇县域金融“三大支柱”真正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实现了“服务跟着需求走,产品跟着市场走,创新跟着用户走”。
三、路径与建议
(一)创新抵押担保模式
一是创新适合县域发展的抵押担保模式。可推出多种抵押担保方式,如林权抵押担保、农机具抵押担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担保、一般法人保证担保、政府增信、自然人保证担保、农业产业链企业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担保等保证担保方式,多种抵押担保形式有效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二是增加产业链金融建设。在我国现代化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不断深入的背景下,农业产业链逐步扩大,以龙头企业等为核心,带动上下游农户共同发展经济的现象十分普遍。金融机构应结合这一特点,根据农业产业链的各环节生产特点,寻找合适的投放点。如针对经营前景好的项目可采用“土地经营权+农业保险”的模式,对经营风险较大的则可以采取“土地经营权抵押+农产品订单抵押”的模式等。
(二)创新金融贷款模式
针对农业生产周期长、风险大、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相应创新贷款模式。
一是延长贷款期限。针对农业种植的投资开发周期长、资金占用多且回笼资金慢的特点,金融机构应将贷款期进行延长,贷款前期可只需偿还利息,到丰产期后再偿还本金。贷款方式可采取一次授信、一次用信和一次授信、分批次使用方式。二是大力推行“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农村信用社是四川经济不发达地区县域金融的绝对主力。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是农村信用社以农户的信誉为基础,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无需抵押、担保的贷款。
该模式的创新点主要体现,一是贷款受益者多为量大面广、贷款金额较小的普通农户。二是贷款主要靠信用,不需要抵押物。三是实行一次核定、余额控制、随用随贷、周转使用、期限灵活、手续简便。海南省农信社联社推出的“一小通”小额信贷是此类模式的典型代表,其成立专设机构、组建专业队伍、制定专项流程、开发专列产品、设立专项基金,实现了责权明晰、赏罚分明、激励有效、约束到位,较好地消除了借款农户与贷款人员双方信息不对称,降低经营费率,提高了农民的信贷可得性。
(三)健全农业保险体系
农业保险能够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四川省应该尽快健全农业保险体系。一是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特点,不断开发保险种类,以满足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等各个环节的需要。二是健全农业政策性保险建设。一方面增加农业政策性保险的覆盖面,不仅将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包括在内,还可以将生猪养殖、大棚蔬菜、特色农产品纳入保险范畴内。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增设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为经营主体提供非营利性的保险服务,减少经营主体农业保险支出。还可以通过增加保险补贴、减免税费等方式引入商业保险机构为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提高各主体的抗风险能力。三是建立农业保险再分散机制。农业保险需要承担高风险,有时在面临巨大灾害时农业保险公司无法承担,致使农业保险机构生存困难。为此,建立农业保险分散机制,由国家拨款组建巨大灾害风险保险基金,为农业保险公司的发展提供保障。同时由政府组建农业再保险公司,提供再保险服务分担农业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四是创建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该模式将农产品生产的市场风险纳入农业保险保障范畴,拓宽了保险服务领域,促进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了农民利益,对当前农业生产自然风险保障形成了有益补充。另外,通过探索推广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可以逐步向收入保险过渡,有助于实现农业保险从保成本向保收入的转变。
(四)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
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建设已有十多年,但是参与的绝大多数都是中小散户,并以投机交易为主。由于受文化、信息技术等的影响,包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村村民很少参与期货交易。因此,人民银行、证券监管部门等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期货的宣传和培训力度,使更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了解期货知识以及期货合约的运作模式等信息,为农产品提供供需信息平台,分担农产品进入市场的风险,逐步增强涉农经营主体使用期货合约的能力。
(五)创新绿色金融服务方式
2018年1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四川省绿色金融发展规划的通知。根据通知,到2020年,四川绿色信贷占比达到15%,全省绿色企业累计实现债券融资1 000亿元、股权融资500亿元。全省绿色A股上市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达到1 000家。在全省构建强制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与商业性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结合,保障较全、运行良好的保险市场机制,投保企业达到600家。逐步提供与环境风险、气候变化、低碳环保、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有效发挥保险在经济补偿方面的有效作用,支持和促进全省经济向绿色发展。要实现上述目标,应从以下方面进行金融创新与支持。
1.完善绿色信贷管理机制
引导全省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探索设立绿色金融总部或专营机构,其他银行分支机构要向总部申请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管理制度,开发适合四川省情的绿色信贷新产品,适当下放绿色项目贷款审批权、简化审批流程。制定绿色信贷行业、企业和项目的准入标准,定期收集并主动跟进绿色项目信息,建立“绿色信贷行业、企业和项目清单”。
2.推动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鼓励各地政府整合、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与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绿色发展基金,积极推动证券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对接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节能减排、生态建设、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绿色发展基金利用资产证券化进行结构化融资,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拓宽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大力推进“互联网+农村金融”模式
“互联网+农村金融”是指金融机构、产业资本等以互联网为载体,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打破传统金融模式的时间、空间与成本约束,提升县域农村、农户信贷可得性。
首先,互联网金融克服了传统金融机构展业成本高昂的弊端,投入成本少。其次,互联网金融不需要农民的抵押物,农民省去了繁琐的贷款程序。最后,互联网金融可以使农民足不出户,只需要智能手机就可以选择办理相关金融业务,节省了大量时间。
“互联网+农村金融”开辟了解决农村金融“老大难”问题的新视角、新路径,对传统农村金融形成了有益补充,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社科院发布的《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6)》统计,2015年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的规模为125亿元,“十三五”时期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预计到2020年总体规模将达到3 2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