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播的出路
2018-12-08李国青刘晓宇
李国青,刘晓宇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沈阳110169)
一、“一带一路”战略与中华文化传播的关系
(一)“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及沿线国家概况
2013年9月至10月间,习近平主席在对中亚和东南亚进行国事访问期间,相继提出了“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构想,表达了中国积极对接沿线国家发展和开展区域合作的良好愿景。同年11月,该战略被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指导方针。2014年,中共中央制定《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规划》,对“一带一路”战略进行了战略部署;2015年2月,中央成立“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中央对“一带一路”建设的领导;3月,国务院授权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2017年5月14日至15日,中国首次成功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一系列以“开放多元、互利共赢”为原则的“一带一路”战略举措,一经提出便获得了沿线国家的普遍认同和积极回应,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已成为中国积极开创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带一路”沿线主要涉及65个国家,具体包括东北亚2国、东南亚11国、南亚7国、中亚5国、西亚19国,横跨亚非欧三大洲。[1]“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其总面积约占世界面积的1/4,地大物博,资源丰富;总人口约44亿,约占世界总人口的63%,劳动力及人才资源充足;经济总量约二十一万亿美元,约占世界的1/4。“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整体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区域发展不平衡,各国在经济基础、民族文化、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着明显差异。
(二)“一带一路”战略为中华文化在沿线国家传播提供了有利契机
首先,“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强化了沿线国家对中国的认知。改革开放整整40年来,我国一项奉行和平发展之路。但是,毋庸置疑的是周边国家对我国的和平崛起仍存在一定的疑虑,而“一带一路”战略将深化我国与沿线亚非欧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中国通过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贸易与投资、能源、区域一体化、人民币国际化等领域积极开展合作,不仅有助于沿线国家搭上中国经济发展的快车,促进沿线国家社会经济的发展,改善沿线国家人民的生活。还有助于加深沿线国家人民对中国的认知和对中华文化的理解,加强彼此之间情感联系,实现“民心互通”。
其次,中国企业将成为中华文化传播的重要窗口。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参与主体,中国企业依托“一带一路”战略纷纷“走出去”,在沿线国家建立了许多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这些中国企业本身就是中国的名片,承载着中华文化的基因,在潜移默化中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同时,这些企业也为沿线国家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相对于沿线国家,中国企业技术先进、资金充裕,员工享受的福利待遇优厚,具有很强的吸引力。毫无疑问,掌握中国语言、了解中国文化,会增加沿线国家劳动力进入中国企业工作的机会,这无疑会成为沿线国家民众学习中国语言文化的重要动力,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
最后,经济发展带动中华文化传播。在国际交往中,经济与文化从来都是相互依托、互为表里的,没有文化内涵的经济是畸形的,没有经济支撑的文化是海市蜃楼。“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将大力促进中外经贸合作,不同文化背景、宗教信仰的各民族人民交流将更为密切。以对外经济发展为载体,中国文化产业的市场空间的拓展,必将带动文化产业和文化产品背后的中华文化的传播,为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播提供了契机。
(三)中华文化传播促进“一带一路”战略发展
文化交流的影响是潜移默化、超越时空和国界的。充分发挥文化交流的向导力、感染力、融合力,可以为“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的思想结晶,新时代下,秉承“和而不同、互鉴互惠”原则的“一带一路”中华文化传播,不仅有利于推动中华文化的对外交流,而且也是增强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是“一带一路”战略有效实施的“润滑剂”。
首先,文化凝聚认同。通过文化的多元化交流,中华民族的经典文化得以传递到国际社会,不仅能够帮助其他国家的人们了解到中华文化的民族性和时代性,增强不同文化之间的认同与互信,减少文化差异可能带来的矛盾与冲突,而且有助于提高中国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际影响力。其次,文化带动经济。加强“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不仅促进了我国国内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而且有助于沿线各国人民感受到中国对外合作与发展的诚意,以文化交流为“润滑剂”,加强“一带一路”建设中政策、设施、贸易、资金、民心“五通”的发展,促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发展。
此外,中国文化是世界文化的一部分,中华文化对外传播有助于推动世界文化的繁荣与发展。“本民族的智力资源惠及世界人民,实现人类文明成果的互通有无和发展创新”。[2]“一带一路”从蓝图变为现实,在推动中国理念走向世界的同时,致力于打造全球伙伴关系网络,共享发展机遇,促进各国资源的国际共享,对全球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二、中华文化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播面临的现实困境
(一)民族文化共性不足
“一带一路”战略是一个涵盖亚非欧、不同民族、宗教、文化的宏伟战略规划,因此,“一带一路”战略的有效实施必然要求寻求各国的“共性文化”。可以说,缺乏共性文化“润滑”的“一带一路”战略必然是困难重重。然而,由于沿线各国在生活环境、民族构成、宗教信仰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寻求共性文化也并非易事,中华文化在开展文化交流中必然会引致诸多分歧和误会。
首先,存在着语言文字的差异。“一带一路”沿线64个国家使用的语言约2488种,占人类语言总数的1/3以上,其中境内语言在100种以上的国家就有8个,官方语言达54种,语系复杂,有些国家甚至存在通用语言与官方语言不一致的情况。然而,中国向来一直都是以汉语为主,非通用语人才的缺乏使得中华文化的传播面临诸多障碍。那么,面对诸多的文化差异,中华文化如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良性衔接,必然会极大地影响中华文化在沿线国家的传播。如果能够找到中华文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共通性,挖掘共同的价值理念,达成文化共识,就会促进中华文化的传播。反之,则会严重影响中华文化的传播,进而影响“一带一路”战略的有效实施。
其次,沿线各国宗教矛盾普遍。“一带一路”沿线是多民族、多宗教的聚集地区,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和犹太教等都发源于此。印度、巴基斯坦、伊朗和沙特阿拉伯等国都具有极强的宗教色彩。有宗教信仰的人口约占总人口的80%,其中穆斯林、基督徒、印度教徒、佛教徒、民间宗教信仰人口数之比大致为16:14:10:5:5,各国宗教文化差异显著,形成了不同的宗教信仰和宗教追求,有的国家甚至发生了民族宗教冲突和分离主义。错综复杂的宗教状况使得中国“一带一路”建设走得并不顺利,宗教敏感性的缺乏、宗教习俗禁忌的忽视、宗教歧视、教派对立等问题都可能引发“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国家矛盾甚至战争冲突。
最后,沿线国家文化的交流碰撞,面临着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主流文化与多元文化的冲突问题。文化交流传播必然会带来不同文化的碰撞,从国家主流意识形态上来看,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其他国家存在着“偏左”或“偏右”的主流思想,中东欧地区还存在着崇尚个人利益的资本主义国家,社会意识形态的不同必然会影响到以此为基础的文化交流。同时,本土文化也会面临外来文化的冲击,凝聚在民族文化中的民族价值观也将面临外在价值观的影响。如我国价值观深受儒家思想影响,民风淳朴自然,倡导舍生取义、舍小利为大局,而“沿线国家存在着不同的义利观,可能会致使各国在经济合作和利益分配时容易受金钱至上思想的影响”,[3]可能产生价值观的改变。各国在文化交流中如何保持自己本民族的文化特色而不被其他文化同化这一问题仍需探索。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曾指出:“冷战后时代的新世界中,冲突的基本源泉将不再首先是意识形态或经济,而是文化……全球政治的主要冲突将发生于不同文化的国家和集团之间。”[4]文化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与隔阂,各个国家都有其固有的价值观、文化观念和处事原则,这在突出文化特色的同时,也可能阻碍跨文化交流传播。
(二)地区国家的猜疑与不信任
信任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协同发展的基础,人无信不立,国家也是如此。“一带一路”的建设需要沿线各个国家的协同配合、相互信任,由零和博弈向合作共赢转变。然而,当前国际互信体系的建立却是困难重重。
首先,沿线部分国家自身存在困境。“国家都倾向于追随文化相似的国家,抵制与它们没有文化共性的国家”,[5]而“沿线国家文化基础与宗教信仰差异严重,心理上对其他国家存在抵触加剧了不信任感,政治互信基础薄弱”。[6]一方面,他们对“一带一路”的开端、发展、走向等定位缺乏认知,仍存在顾虑。“民族中心论”的影响使得大部分国家都认为本民族文化优于其他文化,自我意识强烈,可能存在不理解不尊重其他民族文化的现象。另一方面,有些国家内部政治局势严峻,存在着资源、宗教、领土等利益纠纷与矛盾冲突,甚至面临恐怖主义与战争威胁,难以集中精力促发展,可以试想一个国内政治局势动荡的国家必然会阻碍中华文化的传播,其也难以真正融入到“一带一路”建设中去。
其次,部分国家对中国的形象仍存在误解。一直以来,中国始终高举和平发展旗帜,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致力于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维护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但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传播的“中国威胁论”使得部分国家对中国存在误解,认为“一带一路”建设是中国争取亚太地区领导权的手段,中国将成为替代美国的世界霸主。地区国家的猜疑与不信任,影响了沿线国家对华的思维和战略,将中国的发展和合作战略视为威胁和挑战。
最后,西方国家的威胁与文化霸权。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借助其经济军事实力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各个方面进行施压,挑拨中国与沿线其他国家的关系,故意制造紧张局势。在理论侵蚀、产品输出、资源侵蚀、人才抢夺方面进行文化输出、推行文化霸权,对沿线国家造成严重威胁,如美国的“新丝绸之路计划”以及“北南走廊计划”等应对性措施“侵蚀了与各地区本国互信的基础”。[7]
(三)文化合作框架及制度不完善
首先,文化产业是中华文化对外传播的重要窗口,产业不成熟阻碍了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我国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在品牌形象、创新能力等方面与发达国家存在显著差异,难以引发其他国家的文化共鸣和情感认同。我国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传播中存在着文化合作框架体制不健全、文化产业起步晚、输出机制不完善、政策法律出台和落实难度大的问题。尤其表现为与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不完善,市场的监管较为混乱,缺乏政策指导和扶持。[8]
其次,文化自身建设不足,也是中华文化对外传播不足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文化产品的品牌意识不足,产品的层次和质量十分有限。此外,在具体对外文化传播的过程中,还存在传播模式单一、内容匮乏,文化载体、文化品牌与专业人才不足的现象。其中,相关专业语言人才缺乏,培养与储备不足问题十分突出,导致与其他国家的文化交流沟通存在困难,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一带一路”文化交流的成效。
三、推进“一带一路”中华文化传播的对策
(一)求同存异,增强文化共识
不同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南北文化合作,“一带一路”沿线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具有大致相似的文化历史背景,在文化上具有亲近性和共通性,这为不同文化的交流合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条件支撑。同时,区别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交流的不对等、不平衡关系,“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是在共谋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下进行的。
建立文化共识,增进民间文化交流与互通。一方面,要发展好本民族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保持中华文化的民族性和时代性。同时,也要尊重其他民族文化的多样性,求同存异,兼收并蓄,探寻中外文化交流的互信共通地带。在吸取异质文化精华的基础上,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外文化共性,例如,以宗教文化为联结纽带,强化宗教交流与合作。可以以佛教为平台,强化我国与沿线各国间的宗教文化交流与合作。我国与印度签署的《中印联合声明》提出要“进一步促进两国宗教交往”。佛教在中印两国有着广泛的影响,加强和做实丝路沿线国家佛教文化交流工作,要充分发挥我国的区位优势和佛教文化优势,在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过程中,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在我国打造多个面向其他国家的有较大影响力的佛教文化交流中心。借此发展与其他国家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实现文化经济共赢。
(二)增强国际政治互信
对外合作交流中,我国应尊重各国的主权独立、领土完整、民族文化以及各类习俗,反对霸权主义、强权政治,以“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为基础,维护国际和平,带动沿线共同发展,建立国际间的文化互信,并不断向政治互信、经济互信等方面进行延伸。
首先,加强国家宏观领导层面的相互沟通,打破认知偏见,消除彼此隔阂,增进相互信任。有利于化解“一带一路”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带动各国人民对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全面理解,深入了解“一带一路”最终目的是构建新的更大区域增长空间,谋求人类共同福祉。[9]
其次,在各级政府等中观层面,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传播与交流合作机制,并提供有效的保障。进一步健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政府、民间文化的交流合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际、部省等工作机制。[10]如在双方国家召开会议,就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进行顶层筹划、统筹协调,成立政府间合作委员会。签订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并定期签署执行计划,为国家之间文化关系的发展奠定基础,指明发展的主要方向。既要站在本国的立场,也要充分尊重他国的文化习惯、情感心理。
最后,扩大民间文化机构和社会公众的交流。许多民间文化机构、艺术团体通过各自的渠道建立直接的交流,进行定期互访,进行商业性演出和展览。推动沿线各国在文化、旅游、大众传媒等领域的广泛合作,加强各国人民间的亲信同和,在基层建立起文化互信,为国家层面政治互信奠基。
(三)加强文化品牌建设及文化产业发展
用中国语言打造文化品牌项目。结合沿线国家的民族特色,积极打造富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文化品牌项目,将其他民族文化精髓与中华文化品牌内容融合在一起,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提高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和号召力。如有关部门在沿线国家打造的“汉语桥”“孔子学院”“欢乐春节”“丝绸之路文化之旅”等活动,已经在全球具有了一定知名度。扩大与沿线国家文化交流的规模,在推动中华文化品牌走出去的同时,与沿线国家地区文化机构在舞蹈、戏剧、美术、音乐等领域开展联合创作,例如图书出版、影视服务等联名发展。
融合社会多方力量共同推动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由于部分国家在文化基础设施硬件上的不足,我国根据自己的先进经验进行的帮扶工作,对整个“一带一路”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应认识到仅依靠资金投入效果并不明显,应帮助其建立文化产业基础设置,如文化产业园等,使文化交流与经济贸易实现相互帮扶、对接发展,将“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提升其文化输出的能力与水平。同时,在组织保障、政策法规保障、资金保障和人才保障等方面为文化企业提供支持,减少对外文化出口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手续,缩短时限,[11]出台政策严格把控文化产品质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加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的支持力度,提供新媒体信息技术平台,建立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培养力度,满足国家内外部对先进文化产品的需求。此外,各企业及民间团体也应借此发挥自己的力量,积少成多,促进与沿线国家文化的经济往来及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