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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与模式:综述及启示

2018-12-07乔军伟

经济研究导刊 2018年1期
关键词:科技型金融科技

张 璞,乔军伟,于 玲

(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 包头 014010)

经济新常态背景下如何围绕产业链—创新链的发展,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的最大效应,探索科技与金融对接的新机制,真正为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为科技企业的创新、成果转化和市场化提供资金条件与保障提供支持,意义重大。随着第一批和第二批科技金融试点工作的陆续展开,科技金融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对科技金融创新发展及实践模式的研究积累了较多的成果。从科技金融内涵、科技金融对创新发展的影响、发展模式研究及科技金融的多主体及其相互作用研究进行综述,总结科技金融领域研究的进展对进一步发展存在重要作用。

一、关于科技金融概念的研究

科技金融进入快速发展的实践始于2011年全国第一批科技金融试点的开展。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市、深圳市以及广东、江苏等16个省市试点主体争先探索科技金融新路径,创新财政投入新方式,工作成效显著。但科技金融试点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政府财政主要以直接补贴为主、资金未形成市场化运作以及各地发展不均衡等问题。这一系列问题的出现,需要理论界不断进行总结与探索。包头市作为资源型城市的代表,进入第二批科技金融试点城市亦对科技金融运行模式的探索提出要求。目前很多学者在科技金融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根据侧重点的不同,他们针对科技金融做出了不同的解释。

科技金融是由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的多主体共同组成的一个体系,其中包括政府、企业、高校和金融机构等,各主体通过运用金融工具,为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以及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金融资源的系统性、创新型安排(赵昌文,2009)。随着科技金融的发展,其他学者从构成这一体系的主体角度出发,依据主体本身的不同功能强调创新行为(房汉廷,2010)。而有部分学者在赵昌文的基础上,从狭义上认为,科技金融是金融机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曹颢、尤建新,2011)。之后,有学者在他们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了总结,认为科技金融是以促进科技创新活动为目的,以组织运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科技型企业为核心,并且拥有定向性、融资性、市场性和商业可持续性特点的金融活动总称(汪泉、史先诚,2013)。

从学者对科技金融的界定可以看出,部分学者强调科技金融中科技对金融的促进作用,还有其他研究者强调了金融对科技的支持作用。虽然学者们对科技金融的理解侧重点不同,但是都认为科技金融是以促进创新发展为目的。在分析和总结多数学者对科技金融的研究基础上,本文从系统论的角度出发认为,科技金融是以促进创新发展为目的,多主体通过发挥自身功能,综合一切金融工具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金融资源,并将科技成果收益再投入到系统中的不断往复行为。强调科技金融发展过程是一个不断协调各主体之间的联系,更好地适应外部经济环境,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服务的一个循环系统过程。

二、关于科技金融对创新发展的影响研究

从科技金融的概念可以看出,科技金融的融合发展对创新行为有促进作用。目前,国内外很多学者就科技金融对创新发展的影响进行了大量的理论和实证研究。

科技金融的融合发展,是通过金融创新产品实现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有效衔接这一过程来展现的,也就是说,加强科技金融的融合发展,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手段(陈文俊,2013)。也有学者具体以浙江一家科技金融服务公司为研究对象,指出该公司推出的三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桥隧模式、路衢模式、云融资服务模式)缓解了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压力,降低了风险控制成本,提高了企业与金融机构的衔接性(付剑锋,2014)。

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国内目前各省市的科技金融发展现状以及对创新发展的各个因素的影响作用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在科技金融框架体系中,财政科技投入、科技资本市场以及风险投资支持均对技术创新具有促进作用,但是银行科技信贷所起的作用并不显著(徐玉莲、王宏起,2012)。此结论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同样成立,尤其是当非市场竞争机制在信贷资金配置过程中起决定作用的时候(石璋铭,2015;George,2003)。(2)在科技创新的不同阶段,科技金融对科技创新有着不同程度的促进作用(芦锋、韩尚容,2015),其中,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具有滞后性和长期性,短期内科技金融投入与科技创新之间呈一定程度的正相关关系(张玉喜、赵丽丽,2015)。也就是说,长期的资金投入相比于短期而言,效果更好。(3)对于高科技产业技术的发展,新加坡和台湾的创新融资政策尤其是风险资本政策对国民经济的发展有促进作用(Jarunee Wonglimpiyarat,2013),而且创造环境以及技术市场匹配能够为技术的创新带来突破性进展(Thomas,2014)。(4)在国内科技金融发展水平较好的省市地区,科技中介在区域创新系统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中起着桥梁和润滑的作用(邹婧玮,2006),且科技金融和R&D投入水平越高,企业成长越快(翟华云,2014;Hall,2010),其中政策性和自主性资金对科技创新的正向作用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中体现的尤为突出(叶莉,2015)。从以上学者的文献中可以发现,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对提高整体创新水平和经济的发展有重要作用。

总结国内外学者关于科技金融对创新发展的影响研究可以得出,科技、金融、创新三者是紧密相连的,科技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创新,创新也为科技和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动力来源。目前国内科技金融的发展,对于提高科技企业的创新能力,改善创新系统环境,强化创新主体之间的关系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而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加强科技金融的融合发展有利于完善新的经济体制,加快市场结构的转型。

三、关于科技金融发展模式研究

科技与金融虽然有区别但也是有联系的,科技和金融联系的基础是各参与主体对未来收益的预期。科技创新如果能够成功,通常情况下能带来丰厚的收益,但科技创新通常需要资金的投入和支持。金融的介入也主要是相中了科技创新带来的可观收益。但在带来收益的同时,也面临着风险,也就是说,科技和金融融合的过程也是科技和金融博弈求取平衡的过程。为此,科技和金融就有了融合的基础,在融合的过程中也出现很多科技金融的融合模式。目前,国内的科技金融发展虽有所成效,但是尚不完善,多数地区还是借鉴和学习国外发达国家的科技金融融合机制和运作模式。为此,国内外有很多学者就科技金融融合模式分类、特征及表现形式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一)国外科技金融融合模式研究综述

国外很多国家在科技金融融合模式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而且多数学者都是从引导主体(政府、市场、银行等)的角度出发进行的研究。

美国硅谷是迄今为止最成功的高科技园区,拥有发达的金融市场和不断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之所以如此成功,关键在于政府重视法律法规和创业环境建设,是一种以市场力量为主导的发展模式,即政府不直接介入硅谷的发展。硅谷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非常现代化,不仅拥有许多著名的创业公司,如Google,Facebook,还兴起了大量的新一代网络服务公司,如Akanai,Ariba,掀起了新一轮的高科技发展浪潮。但是,伴随着这些高科技企业的成长,风险投资也成为了主要的问题,因为硅谷许多重要的技术创新都是在风险投资下实现产业化的。为了保障创新环境的自由性和安全性,提高科技人员和私人企业家的创新精神,美国政府采取间接扶植和引导的措施,以促进硅谷的风险投资发展。除此之外,美国的纳斯达克市场是一个多元化的资本市场融资体系,它是促使美国高科技产业和创业投资成功的另一个原因(胡新丽,2014)。在为科技创新提供金融支持的创新政策体系中,美国政府非常重视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为了更好地发挥政府在市场中的引导和支持作用,专门设立了美国联邦政府小型企业署,负责推动相关的发展政策和措施,尤其是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不足的问题(谭毅,2017)。

美国是市场导向型的金融体系,还有国家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具有代表性的有日本,主要是分支银行制下的城市商业银行较多,而且资本市场中风险投资市场较为发达(张恒龙,2015)。为了保障科技金融能够更好更快地发展,日本政府专门设立了有助于企业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这种银行主导科技金融的模式能够整合直接融资市场和间接融资市场,减少金融机构和科技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于科技和金融的融合非常有效(黄灿、许金花,2014)。

在科技金融的发展过程中,还有部分国家是由政府主导,市场和银行辅助实施相关政策来进行科技和金融的创新发展,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有以色列。以色列的政府非常注重科技企业的孵化过程,不仅直接参与孵化过程,还注入了种子基金和政府引导的风险投资基金,为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充分的金融服务与管理帮助(许涤龙,2016)。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国家是通过政府和金融机构相互合作,以发展中小企业为主要目标,以此来带动科技创新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例如印度,在2006年制定了《微小中企业发展法》,设立中小企业部门和乡镇企业部门共同协助工作,下设小型发展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主要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全方位协助中小企业的发展(谈毅,2015)。还有德国,政府不仅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多方面的优惠政策,银行也共同助力其发展,共同出资组建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主要体现在财政补贴方面,不仅如此,政府在科技金融体制中还扮演着担保者的角色(Borrss,2013)。

在众多科技金融模式中,新加坡对于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的组织架构、政策及措施有其特殊之处,尤其是丰富的金融工具(Borrss,2016)。为了更好地、针对性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科技创新,新加坡建立了专门负责中小企业相关工作的标新局(SPRING Singapore)并且制订了一系列计划,包括青年创业家计划、贷款保险计划和本地企业融资计划等。从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计划中,可以看出,新加坡非常重视为科技发展提供的金融支持服务。

至于哪种科技金融融合模式能够为国家带来更好的收益,有学者通过收集36个国家的样本数据,整理成市场引导的金融体系和银行引导的金融体系两种模式并进行了对比分析,研究发现在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这两种体系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Tadasseg,2016)。也就是说,每个国家必须根据各自的国情和经济情况定制更适合本国科技金融发展的模式,不能将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直接应用在本国的科技金融发展过程中。

(二)国内科技金融融合模式研究综述

在借鉴和学习以美国、日本等国家为代表的科技金融发展经验的基础上,国内的科技金融融合模式也逐渐成型,并且很多学者在分析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探索。

在确定了第一批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地区后,很多城市出现了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其中,大多数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主要由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挂靠于地方科技部门或生产力促进中心而建立起来的(李毅光、毛道维,2016),依据运作主体不同,政府投资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又分为政府直属部门主导型和政府下设企业主导型。前者的主要特点是由政府提供资金和各类辅佐服务,主要包括风险投资专项资金,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和创新创业种子资金,以及资讯、融资产品、中介服务和信息服务;后者的主要特点是由政府下属的国有企业发起和运作,拥有庞大的企业数据库,服务更加专业化,以成都市科技服务平台为例,主要包括债券融资服务、股权融资服务和增值服务(程瑜,2015)。除了政府投资,还有一部分被以P2P、众筹、电商等互联网金融为主体业务的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所占据,被称为新型民营科技金融服务模式,主要表现为金融对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工具性应用和金融本身对互联网商业环境的适应,按照提供服务对象的不同,分为信息平台和电商信贷两种模式(孙维,2015)。除了上述两种服务模式,还有学者对金融机构(银行类金融机构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与政府合作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及主要成效进行了分析,强调了完善合作性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尤其是对能够扶持最具科学技术创新潜力、在就业和国民经济中起重要战略作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龙小燕,2015)。

2011年,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确定了中关村、上海市、浙江省等16个试点地区为首批科技金融试点地区,发展至今已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学者们在国家大力推进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的大环境下,以试点地区的科技金融发展现状为基础,深入探索了这些地区的科技金融融合模式,并就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其中,广东省的科技金融工作一直以政府主导型模式为主,信用体系和担保体系并不完善,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应该兼顾风投市场和租赁融资发展,推动民间互助模式(杨勇,2011)。而苏州是国内典型的以银行为主导、多元化发展科技金融模式的地区,银行在科技贷款、科技担保及直接融资方面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在科技金融发展的试点地区,取得较好成效的地区还有武汉市和上海市。在武汉市,政府对于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名目较多,融资机构门类齐全,除了一般意义上的银行机构外,还有科技支行、创投公司和科技产权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可以看出,科技产业优势明显,而且发展至今科技实力居全国第三。而同样,上海市为了响应国家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的号召,建立了“科贷通”“小巨人信用贷”等融资平台,于2012年设立了专业的银行机构——浦发硅谷银行,并建立了一支由海内外科技专家、金融专家、科技企业经营者等组成的“科技金融咨询专家队伍”,这些组织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银行和中小企业的服务对接问题。

从广东省等地政府投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开辟了更多的渠道,也注入了一定规模的资金,但由于资金规模有限,所以多数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很大程度上都来源于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谭璇,2013)。虽然这些地区通过建立覆盖科技信贷、创投公司投资和科技保险等业务的机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其综合利用效率不高,产融结合的平台不多,应该向北京和杭州学习(李宇平,2013)。

中关村是我国第一个国家级高科技园区,在提升创新能力,推动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科技金融发展经验,初步形成了“政府政策引导,市场指导运作,配套服务保障”的科技金融体系,有一定的学习和参考价值(吴翌琳,2013)。而杭州的科技金融运作模式是“银行+担保+投资+政府支持”,与北京模式相类似,在中小企业的发展中,不仅有政府的科技基金扶持,还有银行提供的房产抵押、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合同能源管理贷款服务,降低了风险成本。

综上研究可以发现,国内外学者对于科技金融融合模式的研究可以归结为:

国内外科技金融融合模式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一是政府投资型;二是市场主导型;三是金融机构和政府合作型。不同的科技金融融合模式的功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其一,加快科技银行或科技信贷的发展,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其二,推动风险投资产业的发展,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其三,通过金融推动科技创新并以此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其四,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建设高效的科技金融体系。而国内的科技金融融合模式发展与国外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体现在科技金融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和政府政策与体制三个方面。

四、关于科技金融的多主体及其相互作用研究

从科技金融的概念及本质中可以看出,科技金融体系中包含多个主体,其中主要有政府、银行、保险、高校以及科技型企业。

目前,中国仍然是发展中国家,对于商业和创新的一些制度和市场政策仍然有不足之处,正是由于这种制度性缺失可能会妨害到中小企业在经济转型期的创新性活动。国内学者通过实证分析和理论研究,验证了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地方政府在促进科技金融发展的进程中,对科技金融拥有引导、补充、服务和监控的职能。这些职能对企业在进行创新研究过程中出现的市场失灵和市场残缺问题有很大帮助。在实际操作中,政府通过政策引导、行为示范、扩大科技研发投入,完善科技金融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科技资本市场的监管等方法,来增强企业的科技创新实力,促进创新系统的发展(沈颖,2012)。在认识到政府的职能之后,很多学者具体分析了政府对创新的影响,在引导职能方面,政府对于集群内部竞争环境的创造和维护,以及增加集群地域吸引力和加强信息服务的一些政府措施,有利于提高集群内部企业的技术和创新能力(赵剑波,2012);在研发投入方面,当存在环境和条件差异时,在国有制企业中政府补贴会导致创新绩效下降,而在较缺乏经验的企业中会提高创新绩效(王一卉,2013);在政策方面,不同政府支持方式对企业创新的影响存在巨大差异,财税政策对技术创新和企业动态能力的发展影响并不显著(曾萍,2014)。

随着科技和金融的创新发展,国内出现了很多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些企业成长的过程中遇到的首要问题就是融资困难,而传统的银行体系难以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因此很难为其提供服务支持,阻碍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李若愚,2015)。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科技金融,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国内的商业银行进行了创新改革,很多地方兴起了专门的金融机构——科技支行。但是,科技支行的性质、定位和权限与原先的预设不同,导致不能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全面的服务,因此有必要设立科技银行来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杜琰琰、束兰根,2014)。针对科技银行的角色定位、经营模式、具体功能等方面,很多学者进行了深入研究。科技银行被界定为商业银行,是科技贷款市场的创新者、引导者和市场补缺者,在商业模式上,它还是风险贷款行业的创造者和创业风投的合作者(朱鸿鸣、赵昌文,2012),科技银行的设立有助于降低科技贷款的风险,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在科技支行向科技银行转变的过程中,必须以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达程度为基础,实行“双轨制”的发展模式,逐步实现向真正意义上的科技银行的转变(麦均洪,2014)。科技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支持,有助于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压力,更好地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发展。

我国是一个提倡自主创新发展的国家,在企业和社会的创新发展过程中,不仅面临着机遇和挑战,也伴有风险,因此保险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随着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保险的支持,我国开展了科技保险试点工作。有学者针对国内的238家科技企业展开了问卷调查,利用结构方程模型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科技保险对创新能力提升的作用并不显著,但是能够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薛伟贤、刘倩,2013),部分学者(刘骅、谢科范,2009)也验证了这一结论,这个结果提醒企业在科技保险管理过程中,应该将人和物放在同等地位。在社会保障机制中,社会的养老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目前我国许多中小企业基于成本考虑,往往选择对员工不交或少交保障类费用,虽然国家为了降低企业负担出台降低最低缴存率相关政策等,仍有必要建立一个符合小微企业实际情况的养老保险运行机制(孙涛,2007)。

科技型企业的成长过程实质是一个满足市场创新需求的过程。在这些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风险,其中一部分由政府承担,一部分由企业本身承担。很多学者对其中的企业担保融资、网贷模式担保以及政府隐形担保进行了研究。从股市的角度来看,政府扮演者隐形担保者的角色,为了响应技术创新发展的需求,政府应当大力推进上市公司的制度创新,以此来推进整个科技金融的发展(叶德磊,2006;张璞,2017);从国内的网络贷款模式来看,为了降低网贷的风险,大多数采用的担保方式有四种:一是引入第三方担保,二是风险准备金,三是抵押,四是引入保险公司(施慧洪,2015);从社会网络的视角来看,知识产权集群互助担保具有独特的社会网络信用,能够提供更多的创新分工协作的机会(马毅,2016)。从上述学者的研究中可以得出,对于企业来说,担保能够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解决高新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对于政府来说,担保模式的创新势在必行。

五、文献小结与启示

从科技金融的概念出发,分析了学者们对科技金融研究的不同侧重点,从系统论角度总结出科技金融是以促进创新发展为目的,以金融工具及金融资源为基础,以多主体发挥自身功能转化科技成果为运行机制,促进主体间联系并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服务的循环系统。通过对科技、金融、创新相关文献的梳理,总结了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发展规律,并认为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有助于加速市场结构的转型。通过分析国内外不同学者对于科技金融不同主体行为之间的研究,总结了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的三种模式、四个功能特征及表现形式,分析了国内发展模式与国外推动模式在三个方面的差距。系统性地分析了科技金融多个主体的相互关系及各主体的作用,通过分析当前我国的社会发展背景,从政府、银行、保险、高校及科技型企业主体的角度,分析了不同主体在推动科技金融创新活动中不同的地位和角色,重点强调了政府的主导作用,科技银行对于科技创新及金融创新的融合促进作用,保险行业在金融市场体系及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维护作用,而科技型企业的发展规律及发展过程正是科技金融发展的现实体现。通过以上对于科技金融三大方面研究现状的总结与分析,对于科技金融创新的认识有了更为清晰的脉络,为探索包头市科技金融融合模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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