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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公路工程造价影响分析

2018-12-06

商品与质量 2018年39期
关键词:进项税额分包税负

山西德力公路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山西太原 030006

营业税改增值税,即“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从而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国家针对目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态势做出的重要改革决策。自2016年5月11日起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营改增”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自“营改增”推广以来,公路工程的造价受到了多方面的影响,施工成本和经营管理都发生了变化。

1 “营改增”影响公路工程造价的原因

对公路工程行业来说,“营改增”的关键在于实现低链条打通,道道征税,层层抵扣,实现工程造价中的层层贯通,从而减少重复纳税,减轻公路工程施工企业的赋税。另外,人工费和材料、机械费等在此环节的进项税不同,工程的预算也就会有所浮动。

2 “营改增”对公路工程造价的影响

2.1 改革前计价方法

税收制度改革前,纳税额=总营业额(含税)×税率(3%)。建筑以及安装工程的总费用包含各种消费(间接和直接费)、利润和税金,其中消费里含有工程费、规费和管理费,其中的很多费用,比如材料费、管理费等都包含已缴过的进项税额。税额以消费加上利润的和为基数,再乘以综合税率来计算得出,其计算基数里也包含已缴过的进项税额。综合税率=3%/(1-3%)。

2.2 改革后计价方法

新的税收征缴制度,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11%),已缴的进项税额可以进行抵扣,不需要再次计算。工程造价=原工程造价×(1+11%),税前工程造价由总消费和利润组成,各费用均不含已缴纳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3 “营改增”对公路工程造价的积极影响

(1)避免重复纳税传统的税收征收方式是征收营业税,需要考虑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具体环节,按照总营业收入征税,对于那些流通环节多的企业不可避免的会出现重复纳税,加剧了企业的税负,降低了企业的积极性,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公路工程的质量状况。实行“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计税方式发生变化,层层抵扣后避免了重复纳税现象的发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2)优化税负结构,推行“营改增”可以优化税负的结构,促进个体企业的转型,推进整个产业及经济体的结构改革。对于规模比较小的公路企业,“营改增”前后实际税率没有变化,税负水平基本保持不变。(3)规范了增值税发票使用管理,“营改增”推行后,在公路工程的实际施工过程中,增值税发票可以用于抵押税款,因此成为企业减少税负,降低成本的重要工具。

2.4 “营改增”对公路工程造价的消极影响

(1)增值税计算困难虽然增值税能够减少企业的重复纳税,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但增值税的计算方法比较复杂,计算困难。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企业自身规模和专业人员技术水平的限制,在实际的增值税计算过程中可能会出现错误,导致企业出现偷税漏税现象,给企业造成财务风险,影响到公路工程的造价。(2)人工成本增加,“营改增”后,公路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的人工费税率由原来的3%急剧增长到11%,使一些企业的工程造价大幅提高。对一些大型企业来说,他们在进行公路施工时经常采用劳务分包,这些劳务分包单位作为小规模的纳税人只按这些劳务分包单位作为小规模的纳税人只按3%的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在进行人工费税率的抵扣时,就只能抵扣3%,因而导致人工费的成本大大增加,提高了整个公路工程项目的造价[1]。

3 针对“营改增”的改进措施

3.1 改善工程造价体系

企业应当针对“营改增”后的纳税方式改进工程造价体系,在实践中进行改革,提升造价人员对于“营改增”的认识了解,进一步掌握这种纳税方式下的进项税率计算方式,从而采取对应措施降低工程造价。

3.2 加强监督

为了适应税费改革,确保公路行业的健康发展,应加强公路造价方面的监督。一,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上的条款公正合理;二,规范化工程计量支付制度,对支付期限以及支付比例做出明确规定,处罚拖欠工程款的行为;三,健全分包制度。让合理的分包有法可依,严厉禁止违法分包;四,加强诚信体系的建设,将相关工程单位加入诚信体系,将他们的违规行为记入档案。

3.3 不断完善税法相关体系

公路施工企业税负较高的另一个原因是无法取得抵扣凭证,如企业在支付材料运输过路费、加油费等时,还有就是偏远地区的材料采购,一般无法取得专用发票,这就要求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税法体系,使增值税链条尽量完整,真正达到结构性减税的目的[2]。

3.4 重视人员素质培养

“营改增”推行后,企业必须重视对于企业人员的培养,注重财务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确保企业人员对“营改增”有着基本的了解。

3.5 重视选择供应商

由于“营改增”后对于增值税发票开具能力的要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在选择材料供应商中必须要确保其能够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在签订合同时与供应商商定好具体价格,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4 结语

“营改增””作为正在推行的经济改革政策,,与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原本适应的税收方式有着很大差异。一方面,“营改增”对降低公路工程的造价有着积极影响,能够减少重复纳税,减轻企业税负,增强了企业的经营活力。另一方面,“营改增”后增值税的计算困难,发票开具也比较复杂,某些企业的纳税反而升高,提高了公路工程的造价。针对这种情况,企业必须及时调整工程造价体系,加大对财会工作人员的培养力度,应尽早适应“营改增”后的税收形式,最大化自身的经济效益,从“营改增”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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