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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背景下税收管理创新研究

2018-12-06杨广超葛阳隆

时代经贸 2018年7期
关键词:税收管理征管税收政策

杨广超 葛阳隆

一、我国现存税收管理制度的利与弊

(一)现存税收管理机制

经过1994年税制改革之后,我国的各税种的征收与管理已经走入正轨,尤其是在2016年6月1日开始实行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这一举措,是中国税收史上里程碑式的意义。

以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为例,增值税制度的实行是最能体现我国利用网络技术进行税收制度管理的手段,从1994年税改之后,完全摒弃账簿法而引进了西方国家的发票法,2002年开始,正式使得发票管理完全计算机化,即推行的增值税征管信息系统二期(所谓“金税工程”二期),2004年升级成网络版,实现了开票、认证、稽核、协查全过程网路化控管和对一般纳税人的全覆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一度十分猖獗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

但为遏制此种利用增值税发票进行违法犯罪的活动也付出了巨大的成本。除了利用专用发票进行增值税抵扣制度外,还有“四小票”抵扣进项税额如何实现法定、公平问题,因此由此产生的虚开、代开“四小票”问题便衍生出来了一系列的我国税收征管的问题。

(二)我国税收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1、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信息化建设水平低

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对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决于税收征管水平的高低,而征管水平又取决于信息化技术的运用程度。信息化技术有助于加强税务机关与协税护税单位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形成税收管理合力,实现对税源的严密监控和管理。目前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比较落后,一是税收信息化水平低,税收征管信息化含量不高,借助信息技术进行税收管理的比例偏低;二是税收信息网络化水平低,税务与银行、工商、国土等部门普遍未实现联网,税收信息渠道单一,信息系统开放性差。

2、税收负担缺乏公平性

税负公平是各个国家在各个时期制定税收政策的基本要求和准则之一,它包括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初期形成的,税收负担在当时虽存在某些不公平现象,但矛盾并不显得十分突出。随着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及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却未能适应这一要求作出相应调整,不公平性的矛盾日益突出。

生产型增值税造成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的企业税收负担不同。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进项税额不予抵扣,使资本有机构成越高企业税收负担也就越重,严重阻碍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影响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3、税收政策缺乏经济相对稳定性

我国现行的税务体制仍然是以1994年税制改革为主要思路的,但是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在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体制的改革,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国家宏观调控中,我国的税收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同时也存在着一些弊端。当前,我国的增值税税种还有比较大的欠缺,尤其是对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增长并没有做出明显的促进作用。

工薪阶层个税负担较重,税收制度是国家的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工薪阶层是最主要的纳税源,但我国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所得税率,并且个税起点比较低,这样就造成了工薪阶层成为个税负担偏重的群体,他们所缴纳的个税偏高;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者反倒享受着多源扣除优势,相对缴税较少,偷税漏税现象比较严重。这样工薪阶层就成为个税的征税主体。个税的调解作用无法正常发挥作用。

二、“互联网+”背景下网络与税收的结合

“互联网+”背景:

“互联网+”战略,是利用互联网的平台,利用信息通信技术,把互联网和包括传统行业在内的各行各业结合起来,在新的领域创造一种新的生态。信息化时代税务机关应紧跟时代发展节奏,牢固树立“互联网+”思维,充分把握“互联网+”与税务工作的结合点,推动税务工作创新发展。

“互联网+”必然对税务机关现行的组织架构及税源管理方式、数据获取和处理能力等方面带来挑战。就税收风险管理而言,还需要特别关注一些税收管理的非传统领域面临的挑战。

(一)“互联网+”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大数据共享带来的新机遇。税收风险管理迫切需要数据支撑。目前,涉税信息采集不全面、标准不统一、数据不准确及深度挖掘运用不够,已经成为阻碍税收征管发展的瓶颈。在“互联网+”模式下,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将逐步互联共享,数据存储技术和运算技术会不断发展成熟,为税务部门获取大数据、使用大数据提升税收风险管理水平打开了广阔空间。

(二)计算机网络系统升级

一是解决好重技术投入,轻运行管理的问题。据笔者了解,各地在实施“互联网+税务”模式的时候重硬件设施的投入,轻软件应用的兼容性,重征管系统而轻纳税服务的误区。只有将软件的运行很好地兼容到硬件设施上去,才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才能实实在在减轻纳税人负担。二是解决好跨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问题。利用“金税三期”推广的契机,把税务、工商、银行、国土、统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切实坚决纳税人“最后一公里”问题;将税务平台与电子商务的支付平台结合,以满足各类纳税人需要,提供多元化无缝隙的办税服务。三是解决好纳税人信息的安全性。在大数据时代,用户数据信息的安全性和隐私性是阻碍“互联网+”发展的最大因素。

(三)信息化的税收管理制度

“互联网+税务”的核心是税务大数据平台,这是构建“互联网+税务”体系的“神经中枢”。“互联网+税务”模式的应用,需要政府和税务机关的不断努力,通过“制度+技术”,优化纳税服务,推动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当前,全国税务系统正在认真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展信息化之翼、圆现代化之梦”的各项要求,努力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的目标。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税务部门可以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聚焦税收管理核心业务,在更高层面、更广阔空间实施税收风险管理。为此,税收风险管理也应当“热情拥抱和主动融入‘互联网+’”。

三、我国税收管理制度的发展方向

首先税务工作人员就要廉洁自身,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组织收入,开展税收资金安全检查。在执法监督环节,深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问责制度,着重抓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全面促进税务机关依法行政。

其次政府职能部门应采取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收调控取得新成效。围绕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支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完善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加速企业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国有大型企业重组改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和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对各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政策反馈机制,确保税收政策取得实效。

优化税收制度安排,税制改革实现新突破。为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修改个人所得税法,完善个人所得税制。为消除重复征税,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积极深化增值税改革,扎实细致地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准备工作。

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要加强税法宣传和咨询解答工作,提高税法透明度,推行个性化税法宣传和咨询服务;推行纳税风险提示,做好税收政策异议处理工作,帮助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建立税收争议化解机制,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及时了解和不断满足纳税人正当需求。

积极创新税收征管。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试点工作,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完善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增强税收分析的实效性,加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切实完善和落实三者之间的互动机制。

参考文献:

[1]张思佳.财政税收管理改革创新的方法研究[J].财政金融,2014(12).

[2]王强.基于信息化的税收征管转型探析[J].财政金融,20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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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杨如梅.互联网+时代会计行业未来展望[J].时代经贸,2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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